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吕坤
傅国涌说金庸与三联书店谈续约,提出了三个条件,“每个条件无非都围绕着钱”。
这话,我可真看不懂了。
俺本“三俗”,还以为跟出版社谈合约,必然“都围绕着钱”呢。
请教傅先生:据您所知,哪位小说家与出版社谈合约,不是围绕着钱?这些年,您自己,都围绕着啥子,在跟您的出版者谈条件?难倒阁下所谈,皆关乎全人类的解放?
傅先生又说:“在许多公益捐款中,人们确实很少或者没有见到过金庸捐款的报道。”
我不相信金庸靠他那十几本小说——即便是武侠小说——可以煽颠成功,取当局的地位而代之。社会弱势群体没有得到有效照顾是当局不是金庸的责任,谁也没资格要求在公益捐款中总看到或常看到金庸捐款的报道。
傅国涌写《金庸传》,爬梳材料,很用了些心思的。他应该知道金庸已经捐出了超过5000万的资产【注】。金庸不是世界首富,连华人首富都不是,在香港一地,他的财产也已经排到第64名了。以金庸的身家论,能捐出5000万,比绝大多数华人富翁,港台海外的,尤其内地的富翁,都更慷慨,而不是更吝啬。
有谁得了重病,“近五十万的手术费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此时,金庸肯捐款当然好,金庸不捐款,仍然无可指责。为每一公民提供医疗保障是当局不是金庸的责任。即便金庸有比他现在多一百倍的财富,都拿出来,帮助这片土地上那么多的无钱治病只好等死的人,仍是不足。
我倒很赞同傅先生的另一见解,“为了纪念抗击,杭州要集资建雕塑,金庸也只主动捐了一套大字本的《射雕英雄传》”,这样做太不合适了。
《射雕英雄传》,很干净的书,不该送到那么肮脏的地方。
在公共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如此之少,居然还有闲钱建什么狗屁雕塑。如此雕塑,除了给某某歌功颂德外,有屁用?金庸捐书真是胡闹,一口痰吐过去就够了。
《偶像的黄昏》中,傅国涌先生又将李敖当年的滥调,一字不差,重抄了一遍。
他抄,俺也抄:“‘佛经里讲‘七法财’、‘七圣财’、‘七德财’,虽然《报恩经》、《未曾有因缘经》、《宝积经》、《长阿含经》、《中阿含经》等等所说的有点出入,但大体上,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所谓‘舍离一切,而无染着’,所谓‘随求给施,无所吝惜’。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金庸无言以对。”。
近2000年来,捐出全部家产的“居士”,几乎没有。按照李敖的观点,上亿人都是“伪善”的。
创教者要求信徒捐出家产的,不止佛教一家。
今日世界上的基督徒超过10亿,其中,比较有点钱(中产以上)的,也不止一亿人。我们不妨学习李敖,质问这亿人中的几乎任一人:
《马太福音》记载,耶稣说:“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玛门就是财利的意思)。”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基督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基督的话,你不遵从,也好意思自称基督徒,你丫这也太伪善了罢!
按照李敖的标准,2000年算下来,“伪善”的基督徒可能超过百亿人了。
李敖尽可以将所有“居士”或者基督徒都说成“伪善”的(尽管很无聊),李敖也可以说整个佛教或基督教都是“伪善”的(尽管很荒谬)。李敖的眼珠子却是只盯着一个人,将这样就没人能达到的标准强加到一人头上,达不到,你(这一个人)就是“伪善”的!
除了李敖脑子有病以外,我想不出其它合理的解释。
李敖说金庸听了他的质问,“无言以对”,这是李敖个人的理解,恐怕是超正常的理解,也许,对这样神经病的问题,金庸根本就懒得回答,不屑一辩。
李敖这样胡咧咧,我不奇怪——胡咧咧本来就是李敖的特点与特长。傅国涌先生居然连这样浅显的道理也想不明白,认同李敖的滥调,跟在李敖后面起哄,有些不可思议。
傅先生居然对“金庸早年在《明报》执笔写社评,就一再地引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中国箴言”也颇有微词,更加不可思议。
金庸晚年说了不少昏话,令人失望。但他的早年,真是光彩得很。《明报》社评中一再强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便尤其光彩。
首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完全不错。这话说的,相当有分寸。只说人不为己违反天理,却无除了为己外断乎不可为人的涵义,更不是要大家都去损人利己。
其次,金庸写出这句话时,名声啊,地位啊,财富啊,都有了,就是今天人们常说的“成功人士”。这样的人,不肯自秘,而将自己很体己的成功经验(人须为己)分享、普及给普罗大众,这样的举动,不自私,不利己,也可以说是崇高的。
再次(却是最重要的一个“次”),傅国涌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金庸一再引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古训时的语境。
金庸引用此言,是有针对性的。
与金庸同时,还有一位畅销书作家,作品的销量比金庸多出不少,赚到的稿酬比金庸少不很多。
此人一面坦然地享受着全世界最高等级的安全、荣耀、财富、声华……,一面一再地教育训诫他的读者们:你们要大公无私、毫不利己、全心全意、一怕不死二怕不苦……
此二人,如风清扬与岳不群。岳不群教育弟子令狐冲随时准备为华山派的荣誉壮烈牺牲;风清扬则对令狐冲“就算他真是正人君子,倘若想要杀我,我也不能甘心就戮,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卑鄙无耻的手段,也只好用上这么一点半点了”的谬论,大加赞赏。
对这两位畅销书作者,都应听其言而观其行,再对比二人的言与行,就知道哪位爱人如己,“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哪一个丧尽廉耻,“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
我尊敬查先生,因为他是在那样的年代,面向公众,申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至理。
我读李银河女士的作品很少,也不赞同近几年她的一些观点,但一直对她非常尊敬,只为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说过的一句话:大公无私,是奴隶主对奴隶的要求。
补记:
想了半天,不围绕着钱与出版社谈合约的作者,还真想到一位,就是“姓了一辈子钱”的钱锺书先生。除钱先生外,再想不起第二人了。
在内地出书,还有一个该谈的问题,就是言论的尺度。但于《金庸作品集》,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2006年,作家出版社印行《金庸散文集》,此前金庸一直在争取更宽的尺度,不理想,先生也很失望的。
【注】金庸给香港中文大学捐款10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200万;拿出310万人民币给家乡嘉兴的一所中学盖了座图书馆;花费1400万人民币在杭州建造“云松书舍”,没住,捐出去了;1992年,以明报董事会的名义,向“希望工程”捐款2000万港币,看金庸当时所占股份,金庸为此失去的约有1000万港币;1993年,金庸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北大国学研究院”的启动资金,2007年8月,又向北京大学一次性捐款1004万元人民币;1995年,金庸出资120万在浙大设立“金庸奖学金”和“浙大金庸人文基金”。
责人“伪善”,岂可随便?
讨论金庸的伪善或不伪善,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我从来没说过金庸不伪善,当然,我更没说过金庸伪善。
我说的,只是:由自称佛教徒却未全部捐出家产这一件事,推导不出“金庸伪善”的综合结论。
自古至今,在家的佛教徒,也就是“居士”,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没有捐出全部家产。金庸捐出的,以他的身家论,不算多,也不算少,并不比大多数居士更伪善。
自称佛教徒却未全部捐出家产,不宜定为伪善。即便此事伪善,仍然推导不出“金庸伪善”的总体结论。
生平没做过一件伪善的事,谁啊?谁从来不曾假模假式、假冒为善、假戏真做?
人所具有的,我无不具有。每个人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性的各种弱点,例如伪善。但我们不可能不可以在每个人头上都烙上“伪善”的钢印,太不人道,也毫无意义。只有当某人在某方面的弱点特别突出,其程度超过61.8%(随便说个比例,取的是“黄金分割”)的大众,我们才好意思说他“伪善”、“奸恶”等等。
这个帖子中的朋友,加上我,都自己掂量一下:真的比金庸更不伪善?
我可不敢说。80岁时回头检点自己的一生,在私德、公德上做到查先生的地步,大节无亏,很够了。
自称佛教徒却未全部捐出家产,不算太伪善;把所有金庸做过的有“伪善”嫌疑的事加在一起,我也看不出他比多数人更伪善。
所以:我从来不说金庸不伪善,当然,我更不说金庸伪善。
一九三三年,萧伯纳访华,有人指责萧氏“虚伪”。鲁迅说:“你疑心萧有些虚伪,我没有异议。但我也没有在中外古今的名人中,发现能够确保决无虚伪的人。”(《通信(复魏猛克)》)鲁迅这样的态度,是我极为赞成与佩服的。萧伯纳的虚伪程度并不高于多数“中外古今的名人”,单单指责其人“虚伪”,太不厚道。同理,自古以来的“居士”中,像金庸这样没有捐出家产的占多数而非少数,以此指责金庸“伪善”,纯粹自己脑子有病。
对一个伪善程度有限的人,挑起伪善这个话题,而投以质疑的眼光,先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道德上失分的,不是对方,是自己。
我手里先拎着顶“伪善”的大帽子,随便从街上选定一人,好,就是你了,予以长期的密切的关注观察,小样,我就不信找不出你伪善的证据!然后把这些证据——真证据,很过硬——对公众一一宣布,广而告之,公众不自觉地就会对你的品德心存疑虑。你的名声,或多或少,已经被败坏。
每个人的人生轨迹,是包不同的。这事他做过,我没做,所以他伪善我不伪善!却来不及细想:他没做过的事,你做过;他做的事有些不是你绝不会做而是没机会没条件做。
再有,就是“堆砌法”。为了证明某人具有这一(设定为A)不好的品质就把他生平做过的有限几件不好的事拿出来罗列一遍,尽管其中有些事与这一A品质就没什么瓜葛;为了证明这人同时具有那一(设定为B)不好的品质就把他生平做过的有限几件不好的事再罗列一遍,……一个做过三四件不好的事的人,经过这么一“堆砌”,也会令公众疑心他五毒俱全、十恶不赦。
几个人架得起扛得住这样的道德拷问?
很佩服胡适先生的见解: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人人都争当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都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是。我也曾对人,例如李敖,进行过道德拷问。原因,大致有三:
一、李敖自己向来以极高的道德标准拷问除他而外的几乎每个人,我有兴趣请他入瓮。
二、我相信89%以上的人不会见财起意侵占朋友家产,我自己不会。
三、我相信98%以上的人,不会一再地为美国当局1932年针对平民的屠杀辩护,我自己不敢。
私德、公德,皆已“跌破底线”。对这样的人渣,我只希望自己可以“骂”得更难听,能力限制,做不到就是了,一直引以为憾。
骂过李敖吗?没有!他没人性,我就说他没人性,这不是“骂”;他明明脑子有病,我偏要说他没病,那才是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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