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m 发表于 2007-3-31 21:16

[转帖]跳海自杀那哥们给刘德华的遗书全文!太牛了!

<P>(AMM注:看了之后,我都无语了......)</P>
<P>刘德华,你以为你是谁?你很自私、很虚伪,你不敢承认现实和实,非常可悲。我的孩子杨丽娟为能见你一面,做出惊天动地的牺牲,已付出13年的青春代价,走过13年血泪之路,几乎把命都搭上了。父母为孩子实现见你这末个小小愿望,已经倾其所有、债台高筑。此时央视等媒体报导已一年,你还没动静,你算人吗?孩子因没见上你,受到的社会压力更大,自尊心严重受到伤害,抬不起头,是致命打击,难道你不心疼和内疚吗?</P>
<P><br>你不自爱,对杨丽娟不公平,你对她冷漠无情、冤枉她、视而不见,你没人性、没人心、没血性、没起码的道德良知。你姓刘的难道不懂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见一面又有何妨?难道为了所谓的社会责任要毁掉一个年轻的生命?你有没有社会责任?你见死不救,你究竟是个什莫东西?你刘德华不要聪明一时、胡涂一世,把坏事做绝,世上再没象你如此狠毒的人了。</P>
<P><br>因为杨丽娟从94年16岁的花季开始,连续3年作了关于你的梦,并在以后的十多年中,你的影子几乎都出现在每个梦中,她只是把你当作家里的一员、自己的亲人、多年不见的大哥一样,以这种感情想见你一面,签个名而已,不图钱和名利,难道你连这都不理解吗?前面去两次香港三次北京都未能如愿。为此,家庭也已倾家荡产,这是事实,我们是孩子父母,最了解她,她不是追星,也不是歌迷,她不崇拜偶像。杨丽娟是为你付出的,你为什么不见,为什么?有什么理由不见?不但不见,你性刘的还找借口、诬陷、造谣、诽谤我们孩子“不忠不孝”,你有何根据?你能负得起法律责任吗?等了你13年反倒“不忠不孝”了,你这一句话能逼死一条命。要知道杨丽娟把忠孝都付出给你了,过去忠孝皇帝还两难全呢!由于你刘德华的带头诽谤,使社会上的流氓起哄一些有恶意的人也趁机讽刺谩骂,说我们在疯、在狂、神经病,你见他干啥,见他又能怎么样,想嫁他吗等,用一派胡言来侮辱我们。孩子能经受这么大的压力吗?叫孩子今后怎么活?你才是罪恶不孝,父母没教育好,不尊老爱幼,才说出这样的话,谁诽谤我们,谁才是神经错乱。</P>
<P><br>你刘德华心是黑的,没良心,连狗都不如,狗还通人性呢!你很会伪装信佛,佛是慈悲为怀,而你呢?佛不允许你这样的败类去玷污,你连张学友、谢霆峰都不如,他们还有慈善和爱心呢,你姓刘的还知道世上有“羞愧”二字吗?你把事做绝要遭天开地辟的。</P>
<P><br>杨丽娟的梦,13年的付出,是我们的骄傲;你姓刘的不敢见她,那是你的耻辱。说明你是假面具、披人皮、连畜生都不如,你唱的做的全是假的,露出你狐狸的尾巴了。</P>
<P><br>我们孩子对你的寻找和等待,13年的执着和专一,这是命运注定也好,奇迹出现也好,老天安排也好,自媒体报道至今,因你没见,孩子承受着巨大压力,你姓刘的难道没想到,没听到吗?恩全社会对你会怎么看?你为什么不尽最大的社会责任快些见娟呢?你说话很会针对别人,挖苦别人,为什么不用镜子照照自己,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由于你的带头诽谤,使孩子自尊心严重被伤害,抬不起头。</P>
<P><br>杨丽娟你都不见,你还配唱“大中国”吗?算是中国人吗?你的心能安然吗?杨丽娟13年给你去了很多信,你说没收到过,现媒体报道都一年了,你还能说不知道?你不见她这公平吗?为什么怕见她,为什么?我们是为孩子付出的,心甘情愿;孩子是为你刘德华付出的,无怨无悔,可你不领情,不能孩子犯了什么罪?孩子是无辜的,你不见,历史会让你背上千古罪名。你把大陆媒体没放眼里,把政府没放在眼里,把我写的“请愿书”也没放在眼里,你还有脸到大陆来吗?你以为你是谁?老天给了你今天,是让你行善积德,你不这样做,也会很快失去今天的。在演艺界你的绯闻、臭闻不断,你才真正是个不要脸的人。</P>
<P>06年3月,我们是在孩子多方努力失效,走投无路时,背着孩子求助“兰州晨报”的。记者唐学仁打电话,娟都不接,怕报道了见不上。后来唐记者说:“这又不是摘星星,又不是见总统、见元帅”,娟才接。把个卖房、捐肾算什么,况且医院不收。这些根本与孩子无关。是大人自愿所为,也为见你,就是金山银山是为孩子付出的。你姓刘的以歌迷方式见也就罢了,但你找借口不见,孩子生命都有危险,你见死不救,我叫你在世人面前罪责难逃,你会遭世人永远唾骂,遭应有的报应。</P>
<P><br>十多年来,我们陪着孩子谈(原文如此,应为探)你,搭精神,费心血,孩子流了多少泪,写了多少信,去年10月又借了七千多元全家去北京。11月16日晚“墨攻”在华星影院,你下车走进门时,我尽量朝前大声呼喊“刘德华,杨丽娟在里面!”你还转了一下头。你为什么还不主动安排见杨丽娟?你是人是鬼?</P>
<P><br>这次我又借高利钱来香港,你姓刘的仍怕见我们孩子,这为什么?为什么?你这种做法对她公平吗?多年来我们为孩子圆梦,省吃俭用,克扣自己,孩子母亲都得了贫血心脏病。我们很明智、很清醒,从不崇拜偶像。全世界全中国就一个杨丽娟,历史上没第二个。我们为孩子请全社会评个理,你刘德华要答复。你也一样,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历史会公断。可是许多人今天还在误解我们,不理解为尊重孩子的梦,为圆孩子的梦而支持孩子,这事与教育无关,只是每个人的命运和追求不同而已。</P>
<P><br>报道后这么长时间,你刘德华不见,社会压力大,孩子抬不起头,作为父亲,我只能以死抗议。是你刘德华把我逼死的,逼这个家出事,造成悲剧的。你不讲起码的人情世故,没有良心,你近50岁白活了,还会倒打一耙,颠倒黑白。孩子13年的付出,只为见你这么个小小的艺人,仅被你说成“无理要求”了,这个世界怎么了,好人做不成,请问该不该见,能不能见?由于你的栽赃陷害,使我们雪上加霜,孩子已经到了崩溃的边沿。不见杨丽娟正说明你的心虚、有鬼。你杨丽娟拍的戏,剧情是假的,你还会流泪,我们孩子这么真实感人的事,你都不理会,让全国的人会怎样看你?</P>
<P><br>去年在北京,我们给央视12台、10台打过电话,给影视的经纬同志送去过信,北京电视二台还欺骗了我们,给央视新闻主持李修平同志也去好几封信没回音,没有一个媒体帮我们忙使孩子能见上。这本是一个和谐社会,可我们的事怎么没人管,老百姓办事咋这么难?政府应为我们说句话,这样的付出该不该见?媒体干了啥?难道为见一个人还要毁掉一个生命吗?</P>
<P><br>05年10月,我们因没钱才卖掉房子,去香港在嘉多丽山也没找到你刘德华,我想跳楼,但为了孩子我活下来,为让孩子以后能见到你。当时同行的一位区委书记知道了孩子寻你的苦心,对孩子说:“我真为你的坚持佩服、感动,就凭97年的护照,华仔知道都会见你。”还安慰说:“功夫不负有心人,以后会有机会见的。”</P>
<P>去年10月来京两个月,没有人帮,又没见上,还有个老太婆当面侮辱孩子,这还是首都啊!</P>
<P><br>现在又借账来港,许多部门都不管,我再不忍心看孩子痛苦,我决定以死抗议。我死了,你刘德华还要见我们孩子,不然死不瞑目。不见,天理不容,天不饶你。孩子母亲是带着重病来香港的。</P>
<P><br>请香港政府为我们说理,为我们做主,让刘德华答复。</P>
<P><br>我对香港同情、理解、帮助、支持我们的人深深敬意,我在天之灵会感恩的。</P>
<P><br>我没白活,做事光明磊落。敢做敢当,永别了!!</P>
<P><br>杨勤冀</P>
<P><br>07.3.23</P><br>

如玉 发表于 2007-3-31 21:44

强过安明明的人,也只能以疯来形容了

上官云 发表于 2007-3-31 22:26

<P>第一,这哥们也真有个性,女儿说怎么就怎么,女儿说一,自己不说二……</P>
<P>第二,刘德华有错吗?全国那么多他影迷,要人人都像这哥们一样,刘德华早自杀了</P>
<P>第三,追星可以,但是不能盲追,追成这样,能说什么?什么也不想说,他死了就死了,也就炒那么段时间,等时间过去了,别人都当没这回事……死有轻如鸿毛,死有重如泰山……请大家冷静想想,这哥们一死最后图啥……?这哥们死得值吗?</P>
<P>第四,明星,不是想见就能见的……有时候也很讲缘分。你看,我们城市一个初中二年纪还是三年纪的小男生,被挑到《满城黄金尽带甲》里拍戏。你说,他能和那么多明星在一起,他不就是很幸运?</P>

无心雅典娜 发表于 2007-3-31 22:28

我的心情真的很复杂,无语了,为什么不见呢?

求败 发表于 2007-4-1 07:37

这一家都是扛霸子~~~~~~~~~~~~!!!!!!!

青虹剑 发表于 2007-4-1 09:03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9611ee size=5><STRONG>第一,理解。把女儿看得这么重的,不止他一个。</STRONG></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9611ee size=5><STRONG>第二,规劝。人生的目标不止一个。</STRONG></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9611ee size=5><STRONG>第三,可惜。人只能活一次。比见一个人更重要的事还有很多。</STRONG></FONT></P>
<P><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9611ee size=5><STRONG>第四,寄语后来人: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有达到目的的方法。一味强求不如智取。</STRONG></FONT></P>

风尘絮 发表于 2007-4-1 09:08

好霸道!呵呵!也只能说华哥魅力大哈!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7-4-1 11:31

<P>嗯~很赞同晕晕的话~</P>
<P>赞同完了~</P>
<P>很想说一句话~</P>
<P>他的遗书有错误~</P>
<P>杨丽娟你都不见,你还配唱“大中国”吗?</P>
<P>弱弱说一句~</P>
<P>大中国不是华仔唱得~</P>
<P>人家唱得是中国人~</P>

舞殿冷袖 发表于 2007-4-1 16:29

...飞过...华丽的撞断一棵树...

上官云 发表于 2007-4-1 20:11

<P>楼上的……要爱护环境……树不好撞,豆腐或者豆腐脑比较好撞……</P>
<P>其实我对这事的感觉,就像看第二季的《24》!!!伯默尔总统(大哥),绝对不会像恐怖份子低头!!!!!</P>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7-4-1 20:36

<P>《反恐》我看了一点就没有看下去了~</P>
<P>嘿嘿~</P>
<P>还没有看到晕晕说得那一幕~</P>
<P>嘿嘿~</P>

上官云 发表于 2007-4-1 21:51

<P>去看第二季……</P>
<P>第一季比较无聊,乏味、长、而且不紧张……</P>
<P>第二季开始,每一集紧扣前一集……相当精彩……</P>
<P>到第五季,更是火暴非常……男主角身边的许多朋友全部遭到暗杀……最后,男主角更是被抓到中国,被管在靠近西伯利亚的一个监狱……</P>
<P>现在我在看第六季……看完后,还有CSI:拉斯威加斯第七季、The unit第二季……好多好片噢……</P>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7-4-1 22:21

<P>英雄停播四周~</P>
<P>嗯~最近《迷失》《犯罪现场CSI》《越狱》《英雄》都不错咯~</P>
<P>哈哈~</P>
<P>等我有空了就去看看~</P>
<P>但是我第一季都没看完~</P>
<P>直接看第二季感觉有点跳跃哈~嘿嘿~</P>
<P>PS~貌似话题又被扯远了~</P>

上官云 发表于 2007-4-1 22:40

<P>我是先看的第二季,再看的第三季……然后再回头看的第一季……</P>
<P>现在有好多好电视看……前几天看了部《That’s my Bush》(《咱们的小布什》)……恶搞小布什……笑死了……</P>
<P>我在等《忍者神龟》和《变形金刚》</P>
<P>貌似这个月会有几部大男人的电影上映噢……</P>

黑风观观主 发表于 2007-4-2 10:42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TR>
<TD class=f22px height=47>
<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bc2931>心理法律专家解读:“疯狂追星”是种自我伤害</FONT></DIV></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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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2007-03-31 15:27:00 南国早报</DIV></TD></TR></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5 width="100%"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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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f14px>
<DIV>
<DIV>
<P> 杨丽娟父亲自杀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应,媒体、社会学家、法律专家、心理学家纷纷表示了对此事的关注。一个女孩疯狂追星13年,双亲宠溺女儿,为达成女儿与偶像见面心愿,不惜倾家荡产,其父去年为了让女儿筹措赴港旅费甚至不惜卖肾,后来只因不合用而作罢。杨丽娟一家超越理性的疯狂行为此前就引起广泛报道与关注。笔者就杨父自杀事件采访了相关的法律和心理专家。希望能探讨出这一不幸事件背后相关的心理、社会原因,避免类似悲剧再度重演。</P>
<P>  <STRONG>李子勋(心理专家):自我伤害是长期偏执的结果</STRONG></P>
<P>  从他们一家人13年的追星经历看,我觉得老父亲作出这种举动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整个家庭长时间以来心理不正常的一种反应。试想他们能够为此倾家荡产,甚至有卖肾的想法,这些都已经足够让大家感到匪夷所思,应该是一种极端的偏执狂心理,思维也比较狭窄。所以像这种数粉丝已经不单单是我们所说的普通粉丝,就像约翰·欣克利为博得明星朱迪·福斯特的关注,而去刺杀里根一样,这种人的精神已经存在问题。所以我认为他们把所有指责都强加在刘德华身上是很不公平的,其实刘德华很无辜。</P>
<P>  追星是当今社会主流文化的一种表现,很多年轻人可以从他们的偶像身上学到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偶像们良好的大众形象也会激励一些年轻人,这种追星行为本身是没什么坏处的。但是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一定会有负面影响。所以我们不反对追星行为,却反对病态追星,否则得不偿失。</P>
<P>  <STRONG>肖震宇(北京大学在读心理博士):父母的溺爱使孩子混淆现实</STRONG></P>
<P>  首先这个女孩的追星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限度,她已经把明星当作自己的一部分了,把明星和自己的生活混在了一起。这个事情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她父母的教育有问题,对孩子太溺爱了,造成现在的局面是父母的问题。她父亲选取这种极端的方式,一方面是想为了帮女儿达成心愿,他可能觉得通过自己的自杀可以让明星产生心理压力,接见他女儿,另一方面就是表达自己对于明星的不满。但是从整个事情来看,十几年长期的纵容女儿没有限度地追星,是父母没有采取恰当的教育方式造成的后果。</P>
<P>  <STRONG>张岩(律师):明星没有法律责任</STRONG></P>
<P>  从法律的角度讲,该组织方或机构及个人是否需要对其自杀来承担责任,要根据其自杀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P>
<P>  从目前传闻的情况来看,这个父亲在见面会结束回到自己的休息地点安顿好自己的家人后,选择了自杀来应对因自己女儿提出与刘德华私下见面吃饭遭拒绝这一结果,以自杀来表达他的某种态度,组织方是不能预见和控制的,对这种个人主观上的行为,活动的组织方或者机构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作为对刘德华个人来讲,同样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P>
<P>  如果说,杨丽娟父亲在刘德华影迷会活动的现场发生意外受到了伤害,那组织方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王友)</P>
<P>
<CENTER></CENTER></DIV></DIV></TD></TR>
<TR>
<TD class=f14px>
<DIV><STRONG><FONT color=#ff0000>(此事一经曝光,媒体纷纷讨论此事,在3月31日的我们这儿的本地报纸上——齐鲁晚报, 更是前所未有的出了三个版面讨论此事)<br></FONT></STRONG>
<DIV>    家庭的教育、 媒体的引导、 社会的教育、。。。都在反思。 </DIV>
<DIV>但愿,没有下一个?!</DIV></DIV></TD></TR></TABLE>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5 width="100%" border=0>

<TR>
<TD class=f14px>
<DIV align=center><STRONG><br><br><DOC.IMAGES.LENGTH;><br><FONT color=#ff0000></FONT></STRONG></DIV></TD></TR>
<TR>
<TD class=f14px>
<DIV align=right>编辑:陈凤</DIV></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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