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17 15:57

我爱过的两个人

我不可能在自己QQ空间或博客写这个.要知道我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现在的心思全在事业上.
在他们眼里我就好象一心去西天取经的唐僧!
可是我以前确实爱过两个女孩.
初中时,
她是我老家的,在上初中时,已有很多男生追她,而且都比我主动,我只是默默看着她.
每当下课前,我就对着窗口发呆,
因为我知道她会经过这上厕所.
后来我暗恋她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校园,发现自己还挺有名气的...后来的情况就是我们只要目光一接触就像躲鬼一样.
大学时,
一个暑假,我邻居家来了个女孩,是他表姐,我就找他问她情况.
后来在他和我表弟支持下,我追她了.期间很快乐,然而这也是很痛苦的记忆...
之后我把她号码也删了,后来听说她在我的初中学校实习.....
现在第一个有时还会发信息给我,发的也很绝,不是问我她QQ号是多少就问我某人号码是多少.
就这样......当然现在的我基本上都把她们当作熟悉的陌生人........

血嬰児 发表于 2007-6-17 17:29

有些人注定是过客啦。。既然要创业。。就多专心一下吧。。

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18 14:16

说的好..........

黑风观观主 发表于 2007-6-18 18:24

创业和爱并不矛盾,若干数据证明:
  当一个人获得爱时,其自信力、创造力 都将到高峰。
正确的处理一下二者的关系即可。
  

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18 21:42

兄台说的有理............................

荆青 发表于 2007-6-19 19:44

那个……
莫愁前路无红颜,天下缘分在眼前……

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20 19:59

好一句:莫愁前路无红颜,天下缘分在眼前.

洛波君实 发表于 2007-6-20 20:47

天涯何处无芳草。
楼主看开点就是了~~~爱就爱过了`
珍惜眼前人OK!!!!貌似我没谈过恋爱`在我理论中就是这样~~~~

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22 19:54

谢谢,我早已看开,现在一心一意做自己事

红尘过客 发表于 2007-6-22 20:23

不能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原始森林-____,-

火宵の月 发表于 2007-6-23 07:27

爱意味着失去,意味着放弃,意味着坚守,
意味着把一棵你爱上的平常的树,看作一篇斑斓的森林。
有了那树,还要森林做什么。

幽暝落剑 发表于 2007-6-23 13:37

偶不赞同什么先有事业,再有爱情,偶觉得这之间没有冲突,俗语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有一个优秀女人!

令狐狸 发表于 2007-6-24 16:00

这几天为事业忙,已不上网好多天,一看,留言居然增多了,多谢各位的意见。在下有礼了...

金迷菲菲 发表于 2008-5-1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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