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江湖 发表于 2007-6-19 12:29

江湖由动网转为Discuz,因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论坛程序,所以原有插件肯定全部作废,钱庄自然毁灭。另外随身银两也无法照原动网数目搬迁过来,因为数据库转换的时候,转换程序自动将随身银两按照帖子来重新计算了。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7-6-19 12:31

哈哈,嘤嘤说话有道理~
穷才是我们奋斗的动力啊~
全都富了我们拿银子来做啥~嘿嘿~
收拾包袱~抢钱去~

青虹-周_瑜 发表于 2007-6-19 12:55

原帖由 金庸的江湖 于 2007-6-19 12:29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江湖由动网转为Discuz,因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论坛程序,所以原有插件肯定全部作废,钱庄自然毁灭。另外随身银两也无法照原动网数目搬迁过来,因为数据库转换的时候,转换程序自动将随身银两按照帖子来重新计算了。
      想作废就作废 想毁灭就毁灭? 既然无法搬迁过来 那么你们是不是应该发个公告说一下呢 公告也不发就清空他人钱庄 这是一种什么行径 我看跟强盗差不多!!!

金庸的江湖 发表于 2007-6-19 13:30

http://www.jyjh.net.cn/bbs/viewthread.php?tid=26355&extra=page%3D1

公告发过了的

黑风观观主 发表于 2007-6-19 14:14

呵呵,公告发了自己不看,没办法。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哦。
没关系,再挣吗。
  也可以贷款,江湖有银行,只是利息有点高。
:wer

凄风瞻野 发表于 2007-6-19 19:05

乖乖,丢就丢了吧 ,大家都是贫下中农,一起奋斗,也是不错地么!!!!

洛波君实 发表于 2007-6-19 19:13

我15W也不名而飞了!!!!!!

琴音箫韵 发表于 2007-6-20 12:38

楼主别发那么大脾气吗,伤身,没有经历你的破财之痛(注册晚),但个人认为破财消灾啊,努力发帖赚回来就是了,我也很穷撒

灵逸 发表于 2007-6-20 17:46

嗯,琴音MM说得好啊,来来来,给小逸抱抱

幻雪晨梦 发表于 2007-7-16 22:28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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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该死的小偷 还我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