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 发表于 2007-7-3 19:29

虞美人第一次出击——再灭李慕白

为什么所有的剑客侠客最好的结局都是隐居?过惯了尘世的喧嚣,隐避出世自此消遥快活也仅是说说罢了。更多的只是挂剑再不理会江湖,却依旧生存与市井。
与卖菜的王婶因为两钱争执不下,与邻居王婆坐在街头择菜谈谈家长里短,或者追着已有三岁的儿子李白从街的这头到了那头。
没有奢华,也没有不入俗流的决心,有的只是平淡的生活与真挚的感情。
李慕白与王雪依过的就是这种生活。

往往这样的生活是生活在风口浪尖上的人所期待的,可真正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时间久了,都会觉得失落。曾经的刺激已是过眼云烟,不再有人提起,也不再有激情。
所以当黑木崖的人傲立在李慕白神前时,已有五年未曾握剑的他,心下便已怯了,其实若他此时攻击,兴许还能斗个平手,而这一犹豫失了先机,便已无半分还手之力。
那女人穿的并不妩媚却妖娆,她安静的出现在李慕白的身前,微微点头示意,冲着他只是淡淡的笑:“小女子是虞姬见过慕白公子。”
李慕白下意识的看向街道,他的妻儿方才出去说要买些中午的菜来,而今仍未回归,不祥的预感笼罩在心头。果然,自称虞姬的女子掩唇微笑:“雪依女侠已携小公子同上黑木崖,公子同来可否?”
李慕白暗自咒骂终究不敢违抗,只得束手就擒。

黑木崖上法坛高祭,虞姬将李慕白推倒法坛之上,躬身退下。李慕白一得解脱,连忙站起身来冲向不远处的妻儿。
“依依,你,你你……”
“相公,我与白儿同中了三笑散!”
如惊天霹雳,李慕白心中一疼,醉蝶兰已然被自己服下,还上哪里去找解药呢?
“李慕白,你的血,便和了醉蝶兰,若你想救她们,便只能用你的血。”
“可那金刚不坏之身……”
虞姬遥遥淡笑道:“不知公子可知一项武功,名为天魔解体大法?”


李慕白唇边含血,微微苦笑:“若非我自身要破,想必你们再有本事,也是无法的吧。”
虞姬只是一叹:“可若非你这醉蝶兰,我们圣使想必就……”
“你们圣使与我何干?我只要我妻儿无恙。”李慕白转过头来,打量祭坛:“虞美人,你们这,可是要做什么法事?”
虞姬一惊,诧异道:“你怎知我的名字?”
李慕白悠悠道:“黑木崖这十四杀手死士,不是以七虫七花为名么?你既自称虞姬,自是虞美人了。可叹,可叹,我李慕白最终竟然还是栽在你们手里。”
虞姬摇头道:“圣使病重,本不适于再饮醉蝶兰。慕白公子之血这回可成了治病的良药了。”
李慕白点头道:“我既然来了,就没有想过再回去,只求你们放过我的家人。”
虞姬道:“我们本就无意为难你的家人,请他们至此,也只是为了请公子前来。”
李慕白沉吟着,忽然笑了起来,慢慢的道:“莫非,你们要拿我祭坛,我还真是荣幸。”

所谓祭坛,不过是以无量业货,将人焚于祭坛之上,封印于天地之间,并取人之精魄,煅炼成晶,最终并凝于世。
李慕白身含金刚丹,本为金刚不坏之身,哪想为救妻儿,竟由自身自残,运用天魔解体大法,生生的将自己的金刚不坏之身破去。
世间一物降一物,要破这金刚丹,便只能由自身出发,黑木崖之人深谙此道,是以以他妻儿作为要挟,而她们,其实也并为中毒,李慕白这回,可算栽到家了。
乌云滚滚而来,压迫在这古老的祭坛之上,阴森之气越来越盛,到最后,竟然酝酿成咆哮的狂风,瞬间肆虐与黑木崖。一众教众仰望天际,纷纷下跪,怕是惊动神明。

“老君,那,那人似乎不行了!”小道童透过云层,惊叫出声。
太上老君和蔼的面庞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似无意的问:“什么叫不行了?”
“九界的无量业火,竟然已将他的肉身焚化。可,可他不是金刚不坏之身么?”小道童迷惑更甚,“呀呀,你看,他,他他在说什么呢?”

“为何躲了一世,竟然还是躲不过?”李慕白闭着眼睛,喃喃的道。
“是不是,这就是江湖?”他的心是痛的,身外的灼热不过是过眼云烟,他担心的是,他的妻子,他深爱的家庭。
“我本说要守护你的,可我……”他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问苍天,“本以为,我们退出了,就再也不会卷进这茫茫尘世,可,为何……”
“不过,承受这些的,是我啊……就足够了,就,足够了……”李慕白忽然微笑出来,“即便我不在了,你们也会好好的,对不对?”

“上天。”神教圣使身披狐裘,匆匆前来,病态的双颊,红潮翻涌,双手结印,悬于胸前,“但求以己之命,转与……”
“圣使!不要!”虞美人冲口而出,生生的打断,反而……

李慕白瞬间燃烧起来,他张开了双臂,拥抱那从天而降的闪电白芒,紫色的光晕,要耀眼而妖艳……
一时间。
形神俱杳……
喂。
喂。
喂。
你存在着么?
王雪依颓然跪倒,失声痛哭。

“太君,您怎把那金刚丸赏了下去?人哪能有金刚不坏之神,这破了天地间规矩的事若是天帝得知必然怪罪,这……”
“李慕白本是天界的天篷元帅(气死小白),后因触犯天帝被打落凡间,他今生还剩有七次劫难,若是七劫皆过,便可升仙,如此说来,倒也并非触犯天条。”
“七次劫难?那岂不便是,死去活来?”
“若是顺利渡过也好,可惜……”
“可惜什么?”
“李慕白身负情债,若是这第一劫情难度不了,只能形神俱杳,我亦救他不得。”
“难道,即便有那金刚丹仍是不成?”
“徒儿,你可知,那金刚丹,便是这劫难的,祸起呢?”




告李慕白书:
你还有六次劫难,虞姬携七虫七花十四人组恭候反击。
:sftr

指尖微凉 发表于 2007-7-3 19:37

又一次牺牲了???
白同志,你老人家安息吧,阿门!!!

血嬰児 发表于 2007-7-3 21:17

可怜的小白。。好好接招吧。。不然又完了。。

京允 发表于 2007-7-3 21:27

串门路过,为什么没有孙悟空?

琴音箫韵 发表于 2007-7-3 21:32

呃......本来不敢惹杀手的,但是还是奇怪,小白你这是惹了谁了?杀手组织居然是看似要赶尽杀绝啊。:sads

野狐鼻涕 发表于 2007-7-3 22:18

嘎嘎,话说杀手也太不HD了,作为一个超一流杀手,狐仙我都看不下去了~~
车轮战,一个好的杀手永远也不会这样的哟~~

醉蝶兰 发表于 2007-7-3 23:10

:ds 虞姬,谢谢替偶接着杀。
小白这下逃不了了。:vnn

李慕白 发表于 2007-7-3 23:34

深夜归家发现再次被杀,惨!
此帖尚未看完,某即得复活之法,正欲写帖复活,却发现此帖乃废帖!理由如下:
杀某的活动是由杀手组织按规则开杀的,既已开杀,中间就不能停顿,不管是醉蝶兰杀某也好,虞美人杀某也好,反正都是杀手组织要杀某,应是杀手组织之行动,而不是某一杀手之个别行为(否则是否有因私之嫌?)。因此,醉蝶兰死后,虞美人杀某应视为同一行为之延续,应遵循三日内回帖的潜规则。但此帖的发表时间是:“发表于 2007-7-3 19:29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此帖是为回复《李慕白永远复活帖》的,然该帖发帖时间为:“发表于 2007-6-30 16:47资料个人空间短消息加为好友”超时2:42。此其一;
据统计《李慕白永远复活帖》计空格字符数为:2330,而此帖计空格字符数仅2066,根据回应帖的字数不得少于被回应帖的潜规则,此帖应无效。此其二。

综上所述,经鉴定李慕白历经艰辛,已修成正果!
杀杀们,退钱吧。

李慕白 发表于 2007-7-3 23:38

谢谢糊涂的杀杀哈,偶正好米时间玩的说;P

血嬰児 发表于 2007-7-3 23:43

额。。小白就这么活了么?

李慕白 发表于 2007-7-3 23:46

楼上的想怎么样?偶正好要请假外出呢,不是这杀杀活动偶现在已经在大理啦。

虞美人 发表于 2007-7-3 23:49

昨日七点半左右问组织者,回答,到明天这时候。于是今天我七点半发贴,认为时间正好。
写文时问组织者是否杀文要求两千字?回答,是。

所以还请组织者解释,虞姬静候。

虞美人 发表于 2007-7-3 23:51

不过小白还是出去玩吧~

一身紫荆洗因果 发表于 2007-7-4 19:31

呵呵呵呵,黑白混世三剑客,谁也惹不起,本次白二哥就先拿杀手开刀,看看谁还敢针对我们...

冰剑天女 发表于 2007-7-4 19:44

:ds 啊啊啊。。。。。。呃。。。。。心情不好,出现失误。

此帖应该志在救醉蝶兰MJ的。

小白已经转守为攻了。。。。。。。小兰子没时间自救MJ。。。。。。只好请虞姬出手了。。。。。。怪某双没说清楚哈。。。。。。。。。。

呃,今天没时间了。明天再找主持人们商量一下。。。。。。。。。。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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