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蒂斯 发表于 2007-12-23 10:27

肥鱼 发表于 2007-12-23 11:23

哎呀,我家断碧有麻烦了:sftr
据说中国鲜有刀锋,又让我想起活稀泥和点咖啡,泡香烟
路过看百花争魁:bfht :bfht

碧海潮生 发表于 2007-12-23 13:02

碧某按:步先生这一说法倒是十分有趣,在下曾想写一篇<论步蒂斯与步非烟---网络目睹之怪现状>,可惜才力时间有限,如今既然步兄发难,小弟若不接招,似乎于礼有亏.

楼主在文章中不断就"J5210155"是否刘国重马甲纠缠,这似乎符合我在回帖中所言"师心自用"吧.J兄和刘兄均已声明,J兄的文风也迥异于刘国重,况且楼主手里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证据证明2者之间有必然之联系吧,这样的做法说到底不过是转移视线,抹黑刘国重和J5210155,以此来左证楼主所言刘国重是金学走向末路的罪魁.以碧某这样的小人看来,楼主这种做法是人品问题了.碧某以为争论是无妨的,所谓"以不齐为齐".古人所说的"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大概便是如此,但楼主这种文革手法就很可鄙了.倘若真有人相信J5210155是刘国重的马甲,刘国重居然用马甲在帖子中为自己吹嘘,那就是刘先生的道德问题了,这样一来,什么金学末路啊,中梁上梁都无所谓了,重要的是刘国重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他所做的一切辩护都成了欲盖弥彰.楼主的居心何其歹毒啊!

就我所见,楼主的<金学末路二><刘心武与刘国重>两文中均引用了“平生不识刘国重,便称金迷也枉然”,文人之间互相推许,本不足奇,况且刘国重自己从来不曾亲口承认过这句话(据我所知,此言出于茶馆字典先生之手),步兄频繁引用,其意何在,碧某之说固然出于揣测,但总不能说完全是向壁虚造,空穴来风把!

可以不客气的说,从<刘心武与刘国重>(以下简称<刘>)一文中,我不幸看到了这场争论的道德化,如果是楼主之前的文章尚不失理性的话,那么从这篇就渐渐变成了赤裸裸的攻击.<刘>文中.第2段楼主继续纠缠于J5210155马甲一事,既然之前马甲疑问已经有双方公示,而且楼主并无明显的证据,那么楼主这样举动就实在令碧某费解了,我所说的"谤讪"或许夸大,但绝非无据.

<刘>第四段,楼主先是引用圣人“学而优则仕”一言,讥讽刘心武,兼及刘国重,可惜的是楼主对于这句话实在是理解的不够正确,"优"字在此处作"有余"解,而非优秀出色,倘若楼主以为碧某所言不当,大可以拿<说文解字>对质."索隐派"真是一无是处吗?只怕我很难有楼主这样的自信下这个断言.碧某不敏,犹记得陈寅恪先生曾言:",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盖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而古代哲学家去今数千年,其时代之真相,极难推知。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否则数千年前之陈言旧说,与今日之情势迥殊,何一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索隐之文只是刘国重所作文章之一部分,并非全貌.楼主所见,殊为武断,况且刘国重所作之文,虽易流于穿造附会,然大抵皆以事实为依据,此种态度,与楼主之武断判然矣.即便真就不合事实,刘氏所论,也不过一家之言,何来导金学末路之弊,楼主此论,非"诽讪"乎?

我的主张,之前已经在回帖中说明,此间略做重申:西人所谓出版了的文本如同脱离母体的婴孩,此点碧某极表赞同,对于文本,凡人皆有阐释的权力,只要能自圆其说,不背离于事实,都可视为一家之言,倘若对于其阐释论断,不甚赞同,也可存而不论,总之阐释的权限在于个人,在于某个读者,即便作者本人也无剥夺毁谤之权力,何况他人.文本的意义只有在文本与当下的交流之中才能够显示出来,也就是说倘若我们仅仅停留于金庸作品本身,那么所谓的金学无异于对于"木乃伊"的审美和鉴赏,并无太多意义,他走向枯竭也是必然而然的结局.总之每个人自身之经历角度视野不同,结论有差别也可以理解,碧某人是不相信所谓绝对客观的,尤其对于文学作品,每个读者观众所能提供的仅仅是自我解读的视野和角度,孔庆东也好,刘国重也好,以及楼主都是如此,倘若非要证明某一个人将金学引向末路,如果不是愚昧,就是别有用心.

鲁迅曾说"我向来不掸以最怀的恶意揣度中国人",碧某此处借先生的话为自己辩护一二,步兄说碧某自认小人,倒是实情,只是碧某这个小人,比之某些别有居心的君子们,倒是还有一些道德自信和优越感的.所谓"师心自用""谤讪"都出自我对于步兄的回复,步兄倘若以为碧某立论"师心自用""谤讪",大可鸣鼓而攻之.

[ 本帖最后由 碧海潮生 于 2007-12-23 13:07 编辑 ]

寒雪牵魂箫 发表于 2007-12-23 15:57

步大哥评人太笼统,容易冒网络之大不韪。
如果细化到具体文章去评论,可能就不会那么遭非议了。

稻草 发表于 2007-12-23 16:46

平生不识刘国重,便称金迷也枉然”其实这2句话,我觉得挺好的。

爆竹 发表于 2007-12-23 16:55

碧海潮生关于文本阅读的主张是有些道理的,我说有些也是不敢把话说满,盈不可久,留些余地还是好的。

         步蒂斯与步非烟有甚关联?可惜未见美文,莫不要又惹出新论题来…^-^

爆竹 发表于 2007-12-23 17:21

别人写些读书心得原本就该大大鼓励,倘若反对里面的文字,也可寻章摘句、引经据典加以批驳。何苦总是围绕核心内容以外纠缠不清呢,总是如此,别人有“误解”也怪不得别人。

            比如以步朋友所言,假设阅读的文本是根本,就算有人没有读懂内涵,只是在文本的外延热热身子而已,那又有何不可呢。难道都要激扬文字,痛斥一番而后快?
            真是能洋洋洒洒,有的放矢,别人也不会妄加揣测了。可惜问题出在,步朋友言及他人在外延打打小拳,不得要领,自己却也同样是在外延之外延辩着不亦乐乎,恁是也没见着要领。

             倘若总是“马甲”“纵是金迷也枉然”这些内容辩来辩去,如何能显现步朋友所主张之思想内核呢。大家来这里是为读文,而非“辨人”,许多言辞是可一不可二的,说多了并无裨益。

念朱成碧 发表于 2007-12-23 19:16

回复 #6 爆竹 的帖子

据我看来,3楼关于文本的解读来源于西方的后现代主义

步蒂斯 发表于 2007-12-23 19:28

步蒂斯 发表于 2007-12-23 19:39

曾阿牛 发表于 2007-12-25 15:55

我们非学界中人,看看老金的小说就可以了,搞金学研究,对于我们来说,太理想了。

边城玫女 发表于 2007-12-25 16:13

步兄和我的爱徒正在辩论.
搬个板凳看~~~

曾阿牛 发表于 2007-12-25 16:18

辩论大抵是结束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没多大辩头。

紫灵儿 发表于 2007-12-25 20:23

最近没来华山转悠....居然还错过了个小型辩论会.........可惜啊.....
对于刘国重大哥,我个人是非常尊重的啦.................

释空 发表于 2007-12-25 20:30

原帖由 紫灵儿 于 2007-12-25 20:23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没来华山转悠....居然还错过了个小型辩论会.........可惜啊.....
对于刘国重大哥,我个人是非常尊重的啦.................

不如你叫他刘尊重好啦:sdwe :sdwe :sd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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