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跌倒了,你敢不敢扶?
消息一:4月25日东方今报报道:4月22日下午,郑州市民牛丽骑电动车在路上行驶,突然发现后面有一老太太跌倒,便倒车过去扶起老太太,岂料老太太却称是牛丽将其撞倒。警察闻讯来处理事件,目击者纷纷表示牛丽并没有碰到老太太。
今报郑州讯“我是清白的,希望目击者能够站出来作证。”昨天,郑州市民牛丽给今报打来电话称,她好心扶一个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的老太太,老太太却认定是她撞倒了自己。据介绍,4月22日下午3点半,牛丽骑电动车自西向东在慢车道上行驶。在黄河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边的明晖小区门口,她突然听到后面有响声。牛丽扭头一看,后面3米左右的地方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以下简称甲老太)连人带自行车倒在地上。牛丽倒车后下车去扶甲老太。甲老太正要起来,突然有另一个老太(以下简称“乙老太”)喊道:“趴那儿别起来。”然后冲牛丽说,“打120,带她去检查!”牛丽一听感觉不对劲儿,连忙说:“我帮她叫车,不关我事呀。”乙老太却说:“你不能走,她有白血病,你得给她检查!”牛丽说:“我下来帮你扶她,你怎么缠着我了?”乙老太拉着牛丽不让走,甲老太也忽然说:“是你的车挂住我了!”
消息二:
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现代快报9月6日报道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业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消息三:
温州版“彭宇案”:老人摔倒 司机送医汽车被扣
2008年03月03日 15:40中国新闻网
事件回放:2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瓯海区仙岩镇河滨中路发生一起意外事故:76岁的李老太太突然摔倒在一辆缓缓行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前。越野车司机刘子龙看到后下车扶起老太太,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老人去医院。事后,李老太太的家属认为,是刘子龙驾驶的越野车将老人撞倒的。刘子龙则表示,自己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事发现场的多位目击者也出面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双方就此事引发了一场争议。而刘子龙的现代越野车也暂被交警扣留。
老人家属:司机所为不合常理
目击者举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司机是在做好事
2月29日下午2点半,三名事件目击者主动到交警四大队二中队配合调查。
司机:绝对没有碰到老人,当时只是做好事
“我绝对没有碰到老人。由于堵车,当时我驾驶的北京现代越野车只能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缓缓前行。我看见老人摇摇晃晃地横过马路,刚走了两三步,突然摔倒在我的车前方的地上不能动弹。出于好心,我赶快下车将老人扶起,老人当时一个劲地喊疼,而且嘴唇上流血。此时,旁边围观者说,你干脆好事做到底,把老人送到医院去看看,于是,我让老人靠在我车上,自己去叫了一辆三轮车将老人送到附近的医院去。”刘子龙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消息四:
核心提示:2006年3月,98岁的刘老太太在马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随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称,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将其告上法庭索赔11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其请求,二审却裁定2学生监护人赔偿4万元。
新安晚报9月19日报道 日前,合肥市年近百岁的刘老太太,从法官手里接过4万多元的赔偿金。本报曾连续报道的、备受读者关注的“98岁老太与中学生打官司”一案,历经一年多的审判,终于尘埃落定。
2006年3月15日,出生于1908年的刘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
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随后,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
是肇事伤人?还是爱心救助?这样一个看似离奇的事件,吸引了众人关注。法院一审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
刘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太于2006年3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对面公交站牌人行道上摔倒致伤这一事实,两名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均予认可。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老太太系两名中学生侵害致伤,但在刘老太太陈述的受伤时间、地点,两名中学生承认在事发时确存有追逐打闹行为,以及事发后他们积极救助并陪同刘老太太去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到医院,两名学生家长为刘老太太交纳了部分治疗费用等一系列间接证据,已足以认定刘老太太所遭损伤系两名中学生在追逐打闹中疏忽大意所致。
终审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刘老太太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7358.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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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是要付出代价,如有老太太跌倒了,你扶不扶? 这样的事见得多了。。。。说真的,偶不敢扶,真怕被他(她)赖上。。。。:) 等我什麽時候錢多到能用幾萬塊砸人了,我就去扶。。。 汗~``````````
算了,那种老人,我才不敢扶~````` 看了这个,有心扶都不敢扶了~ 社会道德、伦理、甚至法律。。。
在金钱面前,一文不值,
:sads 还是扶吧,钱不会比命大,万一因耽误时机弄出人命就不好了。 鬼才愿意去扶 原帖由 青虹剑 于 2008-4-26 16:11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扶吧,钱不会比命大,万一因耽误时机弄出人命就不好了。
你要做好事又不想被坑最好是叫救护车来,如果你要扶她,请做好最坏打算。 原帖由 仙剑小公主 于 2008-4-26 17:50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要做好事又不想被坑最好是叫救护车来,如果你要扶她,请做好最坏打算。
坏就坏吧,这辈子不幸的事也快经历完了,还能怎么坏呢?
回复 9# 的帖子
打电话要看准时机,先走开,然後躲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打,声音要轻,不能留下名字或者任何联系方式 用金钱来挑战道德……无语:rtty 偶不服,就要扶!宁愿天下人负偶,偶不负人。 由此可以断定白鸽不可能姓曹:bhbty 原帖由 麒麟小妖 于 2008-4-27 18:33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由此可以断定白鸽不可能姓曹:bhbty
结论:小妖若干年后改名为李氏小妖:d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