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后来的我们
【上】回忆像慢慢远离的车灯
我们都带着悲伤的眼神
剩一个人
还能不能
唱出最温暖的歌声
谁爱的比较深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总是两个人
后来的我们就连招呼
都有一点陌生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会相信永恒
后来的我们
为什么不能
……
最近一直在听萧亚轩的这首《后来的我们》。
我喜欢一首歌通常是喜欢上它的歌词,再喜欢上它的旋律。
这首歌最初打动我的地方却是它的歌名《后来的我们》。
我曾经也这么想过,后来的我们,究竟会是怎样?而后来的事,要到了后来才知道吧?
我叫苏方霓。在这座城市毕业后,便一直窝居在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里,日出而息,日落而“作”。
你千万不要误会了我这句话的意思。我是个网络写手,习惯了在深夜写文字,然后把那些文字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以支付我一个月昂贵的房租费,伙食费,及其它的开销。
除了熬夜外,我并没有其它的不良习惯,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基本上来说我是个好孩子。
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放一段轻松愉快的音乐,再泡上一杯花茶。然后就坐在电脑旁,舞动我的十指敲打着键盘,把那一个个文字敲成花花绿绿的钞票。
哦!上帝你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原谅我总是把钞票二字挂在嘴边。没办法,再这座物质一而再,再而三上涨的城市里生活,我不得不以赚钞为首,以免把自己饿死在这座城市里。
电视剧里不常说么,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别做饿死鬼么?
所以,如果哪天我要死了,我也绝对会让自己吃的饱饱再上路的。
好像扯跑题了。呵!
白天,有一半的时间我是在睡觉的。剩下的一半时间,有时会出去逛逛,让长期窝在家里不见阳光,快要发霉的身体见见太阳,顺便抱回一堆生活用品及十多天的食物回来,然后再躲在我的小窝里挥动我的小爪子,赚取被我花费掉的钞票回来。
不出去的时候,我就窝在家里上网玩游戏。
别看我什么都不懂似的,告诉你,我可是个游戏高手呢。现在最火热的网游征途,我可是已升到了百级了。厉害吧?
不写文字的时候,我就会去聊天室,看他们聊天瞎侃,自己躲在角落里不发言,很偶尔兴致很好时便会搭上几句话。
这时林森便会跑出来,敲我的头说,丫头终于肯出声了啊!真是一字千金呐!我就会玩笑对他说,是啊是啊!你赶紧付我钱,我说了有五十个字,你得付我五万块。
林森便会打过来一串笑脸,然后说,想我付你钱也行啊!你赶紧交稿吧,这个月的稿子你还没给呢!呵呵!
我就说,写不出来了,怎么办?
林森就故作惊讶说,这样啊!那可是不行的,我的杂志等着出版呢!要是你交不了稿,我这期的杂志就出不了了,丫头这样我可赔大了哦!不行交不了稿子,你要赔偿。
我大喊:我这么穷拿什么赔给你啊?
林森说,这样啊!唉!虽然不知道你美不美,不知道是不是个恐龙,但你又没钱赔给我。这样吧,我勉为其难,你以身相许吧!嘿嘿!
我会给他一堆拳头,然后说,想得美吧,明天给你稿子,呵呵!
林森是我常投稿去的一家杂志社的主编,我投去的稿全部都由他负责。
我见过林森一次,是在一次杂志作者交流会里。本来我是不想去的,但当时听说交流会是在我住的这座城市里进行,我想着能混一顿饭也不错,于是我就去了。
林森是个干净温和的男人,有点幽默,有点风度。
他笑的时候很要人命,微眯着眼睛,牙齿露的刚刚好。
他的牙齿很白,很整齐。
他的手指很修长,手掌宽厚刚刚好。
啧啧!这样的男子简直就是我的致命伤。
还好,对于爱情,我早就有了免疫力。不然,我就完蛋了,真的完蛋了。
林森太美太优秀了,他是个你根本没办法去挑剔的男人。如果我对爱情没有免疫力,我想我已经深陷而不能自拔了。
交流会过后的第二天,我就已经把林森抛诸于脑后了。
因为我正在“圣地亚”西餐厅里,与一块牛排对峙着。
我很奢侈的吃下它,然后开始心疼了。我花花绿绿的钞票就在那么一丁点的牛排和一瓶昂贵的红酒中没有了,你说我能不心疼么?
上帝作证,我不是个爱钱的姑娘,真的不是。
但如果你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一千块,你能不心疼么?
啧啧!这种地方还只是有钱人才进的来的地方呢!以后绝对不会再踏进一步。天知道我又得坐在电脑前敲多久的字,才能敲回我的一千块。
日子很风平浪静的慢慢流失着。
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么下去。
真的,我很安于现状,这种无拘束的生活,是我小时候梦寐以求的生活。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人会管你,这样如何,那样又如何。
张海回来了。
莫琳琳给我打电话,说,方霓,听说张海回来了。
哦!听到莫琳琳说张海回来的那一刻,我的心“咯噔”一声的骤然跳了下。
张海,张海。
这个名字曾在我二十岁孤单的年华里,形影不离。
而我现在这样的生活也是他赐予的。
我是该感激他还是恨他?
张海是我的初恋情人。
他是我的学长。
刚进到这座城市的大学后,我就认识了他。那时的我还是个傻丫头,相信爱情,相信承诺,相信天长地久。
我以为张海会是我的天长地久。
年轻的爱情总是带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我以为只要我够爱他就可以了。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
我们的生命里不只是只有爱情。还有生活。
【下】
爱情是忽然尽头的旅程
我们也只好不舍的转身
而那颗心
还能不能
走的向当初般纯真
谁痛的比较深
后来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总是两个人
后来的我们就连招呼
都有一点陌生
从前的我们哭着笑着
都会相信永恒
后来的我们
为什么不能
……
在听说张海回来后的第二天开始,我就真的彻底的把自己躲藏了起来。
一个人关在家里,大门不出,小门不迈,没日没夜的听着歌。
我是个不喜欢回忆的人,我讨厌那些一直都活在回忆里活在过去,不肯走出来的人。
所以,当初张海说,苏方霓,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因为我要去照顾另一个人。
瞧瞧,多婉转的话语。
我知道不是他变心了。只是我们为了生活。放弃一段爱情,又有什么的呢。
我没哭,没闹,点点头。第二天把属于我的东西全部从他租来的公寓里搬到另一处,就是我现在住的房子。然后开始了我的单身生活。
我边敲着字边安慰自己说,苏方霓这不是你一直都渴望的自由生活么?现在实现了,你应该高兴。
我曾以为我真的不在乎了,但听到莫琳琳提到他时,我的心又开始疼了。
电子邮箱里塞满了邮件,都是林森发来的,最开始是催稿子,后来邮件里,字行间写满了担忧。
林森说,丫头,你在哪?为什么不回我信件?
林森说,丫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你告诉我,或许我能帮你。
林森说,丫头,我很担心你,十天了你一封信都没回。也许你出门了,没看到。看到信后,马上回复我,好让我知道你平安。
我边看着信边流着泪。
别问我为什么哭了,我就是想哭。或许是那段该死的往昔,或许是林森的信。我给林森发去好几篇稿子,然后告诉他,说,林森,我要出去一段时间,去旅行。或许一个月,或许半年。回来再联系你。
然后我啪的关上电脑,收拾行旅出门。
我一直在写故事,写一场又一场的爱情,或喜剧,或悲伤收场。但却写不出自己的结局。
在听说张海回来的当晚,我在街上遇见他了。我们像两个陌生的路人一样,擦肩而过。
他看见我了,可我们连招呼都没有。
在遇见张海后的当晚,林森对我说,丫头,做我女朋友。我爱上你了。
这就是林森,直话直说。
可是林森,在一切情绪还没理清之前,我无法给你任何答复。所以我只好选择去行走,或许在行走过程中我就会找到我想要的结局了。
其实,我爱林森,早在没见到他之前。
只是我没有把握再爱一次,亦没有把握把自己的感情交到一个陌生人的手中,虽然我们很熟悉彼此。在网络上,我们无话不谈。他知道我的过往,我知道他的一切。
后来会怎样?
嘘!现在别问我,后来的事要到后来才会知道。
等我旅行回去之后才知道。
等我回去再给你答案吧,森!
附上《锦年》:http://www.youxiage.cn/viewthread.php?tid=1689&highlight=
[ 本帖最后由 萧十一郎 于 2008-6-22 16:13 编辑 ] 第一次来。请多多指教 挺长的文~~~
有时间慢慢看~~
支持下~~~:ddf 谢谢支持!!!! 楼主可以把字编得大一点,我也先顶后读吧~~~ :dvv 同意小柳的观点~~~~这样子看着眼睛好累啊…… 大名久仰~ 很素净的文字,淡淡的故事,这就是行走在冰冷城市中的悲欢男女。。。
欢迎楼主常来江湖!女性杂志比较受欢迎的文字类型呢。。。:fg :fg 忽忽!
帮楼主把字弄大点
虽然我看着不费力(因为我的字也小),但是别人看了还是很累滴! 字体楼主已经调整了啊~~~嘿嘿~~~
欢迎楼主来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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