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媚金凤 发表于 2008-12-13 14:00

没有粗口,这帖子就没完了。

夏雪鸿 发表于 2008-12-13 14:50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还是要说上一句:楼主你以会员的方式进入了江湖,就请遵守江湖的规矩!:fbcb 在我们这人人平等,不是高层也能说上话,但我坚决反对你用你们那的身份来公开炮对江湖!:hgf 有问题可以开诚布公,但绝对不是你那样的态度和方式!:rytym

冰剑天女 发表于 2008-12-13 18:34

3、与江湖交换LOGO链接,站点需达到1万注册会员且30万总帖量的下限。

看清楚了,是总帖30万,不是主贴。

那个楼主昨天不是说88了吗?

:sads 干嘛又回来发这么个帖子,是不是闷的慌啊。

夏雪鸿 发表于 2008-12-13 18:38

还是冰剑厉害!一语中的!:ryttr

紫灵儿 发表于 2008-12-13 21:11

楼主啊,人家断雁已经再三声明自己只是江湖普通会员,不代表江湖了,你又何必耿耿于怀,咄咄逼人?

琴音箫韵 发表于 2008-12-13 23:43

这位明显是来找茬的~~~说道理是没有用的~~~你说你的道理~~~他只会继续自顾自地揪着那几个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论点没完没了~~~金凤的粗口我虽然不敢恭维~~~但是心平气和的见招拆招也不是办法~~~
建议大家以后不要再回此人的帖子~~~他的目的不过是闹一闹~~引起点关注~~~倘若不停地接下去~~就是正中他下怀~~~同时他也可以借之说江湖的帖子是靠水出来的~~~
要是没人理了~~~他闹腾两下~~~也就没意思了~~~:sads

一身紫荆洗因果 发表于 2008-12-14 01:05

:lol
本人已死00:54:53
要是我,和那样的人吵都懒得吵,大骂一通然后不理。。。
落楹 00:55:56
额。。。昨晚正好无聊呢。。。。和玄玄没事做

:lol 看来这种人还是有点用处,可当小丑看看,可以用来磨磨时间。。。。


++++++++++++++++++++++++++++++++++++++++++++++++++++++++++++++++++++++
笨蛋亲家。。。把我们的Q号码暴露出来干嘛。。。我可不想被技术人员黑掉。。。。。。
编辑了。。。吧号码去掉。。。。。

[ 本帖最后由 落花怜楹月 于 2008-12-14 11:51 编辑 ]

暖暖 发表于 2008-12-14 01:54

专门回去看了昨天的帖子。。。亲爱的月宝贝,乃太温和善良了~~~小墨是旋旋吧,呵呵。在这贴还惊现金凤,挖啊~楼主贡献真是大……
楼主被拒其实原本是无所谓的事情,你不认同被江湖拒也无所谓,但是回帖中言语不善,甚至对江湖侠友语含轻佻,以这般管理员的网站论坛,也断然不是江湖会链接的。
退一步说,就算贵站符合了江湖标准,以你在江湖的表现来看,也迟早会被撤。江湖虽不大,但是讲究礼义廉耻,楼主还是不要无谓挣扎了,寻别的地方链接罢。:dvv ——众殿前来观看,本暖此贴发的是不是蛮有气势的~啊哈哈。

一身紫荆洗因果 发表于 2008-12-14 02:34

:as 小三现在还不睡,气势,说实话,一点也没,和一个无法讲理的人讲理还谈气势,主叫弱势呀,小三。。。

暖暖 发表于 2008-12-14 05:04

你不也没睡,敲我脑袋做什么~真是D……

西泠孤月 发表于 2008-12-14 14:24

原帖由 暖暖 于 2008-12-14 05:04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也没睡,敲我脑袋做什么~真是D……
某人窃笑中~~~偷偷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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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给断雁越澄空的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