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必败 发表于 2008-12-23 23:08

【转】夏梦与金庸的精神恋

金庸1985年被聘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政治体制”小组港负责人,1995年又成为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为香港回归做了很多工作。他是香港文化界的擎旗人,他的新武侠小说驰名海内外,被誉为“文坛侠圣”。近些年来,他多次来大陆,自言:他爱香港更爱大陆。1994年,北京大学授予他“名誉教授”称号。他还定期地到牛津剑桥大学讲述中国历史。
   人生难免有遗憾,文坛上辉煌得意的金庸,在情场上却曾是悲苦失意的,纵是侠圣才子也难圆爱情的美梦,他嗟叹:“即使‘流水有情’也毕竟东流去……”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迷上明星,加盟电影公司

    1957年,金庸加盟以大明星夏梦花旦当家的新组建的香港长城电影制片公司。金庸是个多面手的大才子,为什么要加盟长城影片公司,肯屈就去当个编剧?原来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完全是为了接近夏梦而去的。据他的一位知友说:他爱夏梦如痴如醉,但苦于难在生活中见到夏梦,才想到了“加盟”这个绝招。金庸还开玩笑说:“当年唐伯虎爱上了一个豪门的丫环秋香,为了接近她,不惜卖身为奴入豪门,我金庸与之相比还差得远呢!”
    金庸到了长城影片公司之后,为博得夏梦的欢心,在工作上极其卖力,在短短三年?br> 就先后创作了《绝代佳人》、《兰花花》、《不要离开我》、《三恋》、《小鸽子姑娘》、《午夜琴声》等电影剧本,可谓是多产编剧了。后来他又学习导演,好在既有才气又肯下功夫,于是他不久便与人合作导演了影片《有女怀春》、《王老虎抢亲》等。当时他的艺叫做“林欢”。他在工作上的出色成绩,自然得到了夏梦的赞。

胜似友情,不越情感界线

    当时33岁的他,由于能够长期与24岁的夏梦在一起工作,时时都能与之见面或交谈,于是那“异性触电”的作用,情有独钟的感染,不但越来越使他感到情网缠身,还常常闹得他神魂颠倒,痴迷日增而忘乎所以。
    夏梦号称“长城大公主”,是香港众口皆碑、大名鼎鼎的“美人”,有香港演艺圈里的“西施”之称。
夏梦祖籍苏州,少女时期生活在上海。她生于知识分子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1947年,她随家人来到香港,进入圣玛利诺英文书院读书。1949年,学校举行文艺联欢会,由学生用英语演出《圣女贞德》,夏梦主演贞德,获得了极大成功。人们夸她:“人极漂亮,戏又演得精彩”。她喜唱京剧,是一名出色的花旦。夏梦容貌清丽,身材苗条,身高1.70米,体态线条优美,艳光熠熠照人。她17岁进入长城影片公司,由于文化素质好,人又聪颖灵慧,扮相又极俏丽,所以在银幕上极有光彩,不愧为第一流的明星。
   正因为夏梦如此,才使金庸爱慕不已,倾心拜倒。金庸完全被她迷住了,他曾说:“生活中的夏梦真美,其艳光照得我为之目眩;银幕上的夏梦更美,明星的风采观之就使我加快心跳,魂儿为之勾去。”但使金庸感到极大苦恼的是:他对夏梦的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他虽满腔痴情,苦苦相恋,却难于实现自己的愿望,其根本原因在于夏梦早已名花有主。早在3年前她21岁时,就与林葆诚先生结婚了。林是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学生,虽是从商,却对艺术有着浓厚的兴趣。他是个电影迷,特别爱看夏梦主演的影片。一天,他去看夏梦拍《姊妹曲》,恰巧该片缺一个扮演教师的演员,他就毛遂自荐客串演出,因此与夏梦相识又相爱,两人于1954年结婚。由此可想而知,金庸感到爱上一位少妇,心理上是有障碍的。更重要的是夏梦忠于夫君,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许多爱慕追求者,都一律冷若冰霜加以拒绝。
    但金庸此时对夏梦已是极难“慧剑断情丝”了。他已爱得欲罢不能,欲说还休。出于人品的考虑,金庸又不能对夏梦采取胡搅蛮缠死皮赖脸的态度,而且也不能显山露水地去表示什么,而只能限于眼角眉梢间的传情,或含蓄侧敲地暗示几句。夏梦机灵敏感,对金庸的隐情曲折,心里自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她也非常喜欢金庸的人品才学,但心灵深处又不能接受他的爱,故又不能采取断然拒绝的态度,因为实在不忍心伤害他。于是她就采取一种非常友好的态度对他,也就是人常说的“比爱情少,比友谊多”的介乎两者之间极其微妙的状态。有时夏梦对他也眉眼传情,或嫣然一笑,或几句温存,这已经给了金庸很大的慰藉。金庸也明白,不能像其他情人那样,有更亲昵的举动,譬如拥抱接吻之类。夏梦无法回避两人的经常接触,因为他们在电影事业上还需要很好合作,不能因为感情上的问题让电影事业受到影响或损失。例如:她主演的
《绝代佳人》、《午夜琴声》等影片是金庸编剧,对于剧中人物的理解与把握,她需要请教他;而她主演的越剧片《王老虎抢亲》又是金庸执导,更需要他与她说戏,表演时作这样那样的具体指导。也就是说:她的电影表演事业处处离不开金庸。他们之间,无论如何是不能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否则和谐欢快的气氛,肯定会造成损失,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夏梦是很用心对金庸的。

相逢恨晚,人生难免失意

    金庸与夏梦最难忘的一幕,也许是一次夜晚在咖啡店的幽会。这是他们仅有的一次幽会,是金庸主动,而夏梦也是例外地答应了。在咖啡店里的幽幽烛光和柔柔音乐中,两人呢喃而语,不时频频举杯,那种诗意的氛围及浪漫的情调,实在令人陶醉销魂。金庸趁着几分酒意,终于倾吐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说她是非常敬重他的人品、喜欢他的才华,只可惜他的“爱使”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并说根据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夫君的,请求他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深情地说:“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这次幽会就这样伤感而无奈地结束了。从此之后,金庸只好把夏梦当作苦心依恋的“梦中情人”。

诉诸笔端,祝福情人远去


    1959年,金庸带着失意无奈离开了长城影片公司,去创办他的《明报》,去致力写作他的武侠小说了。他创办《明报》不久,夏梦曾有过一次长时间的国外旅游,他就在《明报》上系列报导夏梦的游踪行迹,而且还开辟了一个专栏──“夏梦游记”,一连十多天登载夏梦所写旅游散文和小说。假如不是依然深深地眷恋着夏梦,他又何苦如此?金庸的“藕断丝连”表现在他创作的武侠小说中深深寄托着他对夏梦的爱,细心的读者都不难看出。像《神雕侠侣》的小龙女,《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天龙八部》里的王语嫣等,从这些女性身上都可以看到夏梦极其相似,可见金庸之用心良苦。三毛说:“金庸小说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一个人类至今仍捉摸不透的、既可让人上天堂又可让人下地狱的‘情’字。而不了解金庸与夏梦的这一段情,就不会读懂他在小说中‘情缘’的描写。”
    1976年,夏梦告别了从影17年的生活,共拍了42部影片。她告别了香港,移民去了加拿大定居。这自然又在金庸心湖搅起一阵波澜。在她远别去异国之际,金庸情心依依,就破例把这一件本是很平常的事,一连几天在头版头条位置上,用了很大篇幅详细作了报导。
    不仅如此,金庸还为此专门写了一篇社论──《夏梦的春梦》,向夏梦这个善女人祝福。《明报》专为一个女明星的移民国外而大作文章,实在是一件异常的事,不明白其中内幕的人会感到惊讶,只有懂得内情的人,才能理解作为《明报》主编金庸先生对夏梦的那份不同寻常的痴心爱恋。金庸做事一向是谨慎的,这次却情迷心窍,做出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傻事。夏梦终于去了,金庸苦恋多年,终未修成正果,但毕竟给他留下了一个终生怀念的梦。

黑风观观主 发表于 2008-12-24 00:29

郎有情,妾却无意啊。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金大侠亦未能例外:
却也刺激了 金大侠的才思---追寻梦中人是也。
    :bhbty

荷笑笑 发表于 2009-5-12 08:11

纳兰寻 发表于 2009-6-29 22:27

我觉得夏梦也挺幸福的。。。而且有气质极了。

艾连 发表于 2010-9-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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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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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梦有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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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事业有成的前辈,也各自有自己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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