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纪念册之且听风吟
张子启对我说,这世界上最麻烦的是女人,而这个世界上最喜欢找麻烦的人是男人。毫无疑问,我是那种喜欢找麻烦的人。我想做个作家,特别的想——我一直以为作家是自由自在的,写一本书出来,换上一笔钱,然后的事情就是去花钱。直到真得尝试靠这个赚钱的时候,才明白,原来作家就是就坐在家里,一天到晚胡思乱想,然后将一句句毫无关联的东西堆砌在一起,凑成几十万字,然后拿去卖钱。比如说,我在文章的开头写到女人,接下里谈得我的梦想,显然二者不具备关联性。张子启看到这里,表示反对,他说,作家和女人还是有关联的。我问他为什么。他问我有没有听说过文人风流,知不知道那且去填词的柳三变,一生可是泡在脂粉堆里,便是到死也是烟花巷的姐儿们给他凑的棺材,文人风流到了这种程度,算是不枉此生了。又对我说曹雪芹,张子启信誓旦旦,好像他是曹雪芹的小秘,倘若曹雪芹不风流,断不会写出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风流女子。没等我反驳,他又举出了我们这类作家的偶像之一古龙,说那位前辈若不是风流好色,哪会英年早逝?张子启的话似乎是在狡辩,可是我找不出反驳的理由,文人风流乃是定律,文人不风流,就成就不了文章。我当然想成为文人,可是作家不是文人,而是“坐”家,属于比较郁闷的那一种。很多人以为一旦出书就可以功成名就,名利双收,其实不然。比如说我柳庸,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堆了一部二十八万字的小说,与某网站签约,我以为会发财,岂料千字二十元,算来不过五千多块。更让我郁闷的是,我明明署了个真名,硬是被人说欺诈,理由是,柳庸这名字疑似刘墉,又像柳永,搞得我里外不是人,仿佛非典,差点被搞到隔离审查。一些网上混的自以为清高的朋友,纷纷对我嗤之以鼻,仿佛我只有叫张平、李明什么的,才是名副其实。唉,如今写书的比看书的还多,作家的梦想被摧毁了大半。只好回归现实,过起了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大学生活。
我和张子启坐在酒吧里,闲扯着人生的话题,他是个典型的享乐主义者,他说:“庄生晓梦迷蝴蝶,庄子醒来的时候,问是他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他。人生难道不是如此吗?有时候你一贫如洗,有时候你富甲天下,可是你能说哪个是你,哪个不是你吗?说来说去都是你自己。人无法把握住自己的下一步,就像你永远也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思一样。你还记得我写的小说吗?”忘了说了,张子启也是个坐家,他有个习惯,说什么事都喜欢扯上他的小说。
我不知道他说得是哪一部小说——他是个高产的“坐家”,年产小说量能达到数十部,然而他习惯性的流产,迄今为止,没有看到任何妊娠的迹象。
我问:“哪一部小说?”
张子启惊讶的看着我,那表情仿佛是我指责我不认识鲁迅是何许人也。
“柳庸,你太让我失望了,我非常非常的失望,失望到了极点。我的《魔魂传》啊!”张子启大叫着。提起这部小说,我倒是想起来开头的几句话。
生、死、希望。
三把剑代表着三种宿命。三种宿命是三种人生,结局可以是喜剧,也可以是悲剧,但是用剑的人永远都无法选择他想要的剑。剑是一种宿命,只有剑可以选择人,人无法选择剑。这便是命运。
我笑了笑说:“你是说你那一本正经的开头吗,仿佛作者已经看破红尘,参透生死,一派哲学大师的味道。不过我记得你从小到大的语文考试都是抄我的,搞不清楚屠格涅夫和涅格屠夫的区别。勉强拿起几本哲学书。扯什么罗素,说什么雅斯贝尔斯或者先秦诸子。其实呢,你也就看了个序言,居然大言不惭,说什么:‘子启读书,观其大略,好读书不求甚解。恢恢乎游刃有余,虽窥一斑,已知全豹。’牛逼哄哄的,搞得你比诸葛孔明还明,恨不能改名叫做张大光明。读者倒是被你忽悠了。那些成天嚷着‘市场市场’的出版社和书商则们也可以趁机大吹特吹,说作者什么博古通今,博览群书,未着一字,成竹在胸,大大的炒作一番,整出一堆文化垃圾。事实上,连‘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类简单语句的真实含义是什么都不知道,和我扯什么上天没良心,把万物当作草扎的狗。”
张子启有些糊涂,这前半部分当然是说他的。可是后面的内容就不知所云了。张子启摇了摇头说:“你被压抑的太厉害了。还是看看美女吧。嗨,你看那个妞怎么样?”顺着张子启手指的方向,我被不远处的那个麻烦吸引住了——身材绝佳的一个女人,三围赶得上AV女优,穿得非常真理(钱钟书在《围城》写道:真理是赤裸裸的)。“很性感的女人。”我说。“同意,我觉得她的臀部生的很漂亮,很翘。”张子启色迷迷的说。我摇了摇头,说:“我更喜欢她的腰。”“你楚王啊。”张子启说,“腰有什么好看的?”“我觉得不错。看上去很有味道,不知道搂着这样的腰,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我表现得并不比张子启高尚多少。
男人和男人讨论的最多话题就是女人了,我和张子启无聊的讨论着那个女人,无聊的发挥着我们的想象,张子启比较厉害,从和那个女人相识一直联想到了结婚生子。我则比较现实,说:“我觉得你的声音再大些,她会过来请你喝酒。”事态的发展最后有些出入,那个女人请我喝了酒——一大杯冰镇的啤酒“醍醐灌顶”,很是清凉。
我和张子启喝下了最后一杯酒,无可留恋的离开了酒吧。
回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是12点半了,宿舍楼的门已经关了。我和张子启看着那该死的大门,辗转绕到了宿舍楼后,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和张子启都是翻墙上去的,今天却有些犹豫。
“柳庸,我们还爬啊?”张子启有些忐忑不安,“上星期,那小子好像就摔在这里。”上星期,我们这栋楼一个大二的傻逼想不开,据说是被女人甩了,他一个想不开就从六楼上跳了下来,虽说下面是草地,但是从六楼跳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草地最多让他在临死前后悔一下。
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是问题当时那小子跳楼的时候,我正一个人坐在这草地上喝酒,那小子“叭”得一声就摔在我的旁边,血肉模糊,他爸他妈二十多年的辛苦就这么给糟蹋了。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小子跳楼的位置再偏那么一点,我就成了秦始皇的兵马俑了——活活给陪葬了。想起那小子血肉模糊的惨状,我倒吸了口凉气。
张子启继续说:“我听说一个人要是横死的,比如说自杀,要是不找个替死鬼,就一定不能投胎。通常他们找的人都是他们在这个世界最后看到的人。柳庸,你说他最后看到的人会是谁呢?”这小子说得我心惊肉跳,明明知道那不可能,可是仍不由自主的移动着目光向四周扫射,张子启摸出他的手机,淡蓝色的光芒映在他的脸上,恍惚间,我竟似看到了那跳楼的小子,惊得我出了一身冷汗。
“哈哈,哈哈。喂,柳庸,犹豫个啥啊。咱不能因为大街上出车祸就不坐车了,也不能因为有人跳楼就不爬楼了。我先上了。”张子启身手敏捷,仿佛蜘蛛侠的弟弟,不到五分钟,人已经在二楼的厕所里。
“上来啊,上来啊!”张子启大声的叫道。我擦了擦额上的冷汗,怎么也不敢往上爬,死要面子得说:“我不回去了,这么热的天,睡宿舍多难受啊。艺术馆的钥匙还在我这里。我去艺术馆睡了。”艺术馆的环境不错。里面的教室都配有空调,冬暖夏凉,冬天不敢说,但是夏天睡在这里绝对比宿舍强。
我很快来到了艺术馆外,熟练的打开了艺术馆的大门,走进了其中的一间教室。伸手去按墙边电灯的开关,按了几下一点反应都没有。妈的,竟然把电给断了。我摸出手机,想要借助手机的光照照明,没想到这两天因为钱的事情搞得昏头转向,忘记给手机充电了,此刻手机一点电都没有了。真够背的!不管了,随便躺着凑合一夜吧,反正地上都铺着瓷砖。我脱去满是汗臭的T恤和牛仔裤,踢飞鞋子,蹲下身子摸索着,想要躺下,居然摸到了几块拼接在一起的画板,这更好,不必在瓷砖上躺一夜了,虽说是夏天,但在这冰凉的瓷砖上睡一夜,还是有可能生病的。大概是太累了,我躺在画板上便“呼呼”大睡。
“啊——”我睡得正香,一阵尖叫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暖暖的阳光照在我惺忪的睡眼上,我揉了揉眼睛,缓缓得睁开了眼睛,只见一个身体正从我身上迅速的跳开,好像还有一只手从我的小弟弟处弹开。等我回过神来,只见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穿着粉红色的内裤,半裸着身子,缩在一边,正用双手护住自己的胸部。我仔细一看,正是那个叫我大叔的女孩。而小弟弟此刻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一柱擎天,内裤上有些斑痕,难道是因为好久没有手淫,昨晚梦遗了。
我幻想过无数次,当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有一个活色生香的美女,可是当真得发上的时候,我就不知所措了。看着眼前这位裸着上半身的美丽女孩。我那双色迷迷的眼睛,不知道应该怎么收回来。她显然也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该继续让我看下去,也是一阵的沉默,通常男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沉默就是默许的意思。
总算她还能够想起女生的身体是不能随便让男人看的。她微怒:“你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美女我当然是见过的,可是光着身子的美女倒还真没有见过现场版,当然我虽然不怕她说我是色狼,可是我怕她说我性骚扰,只好很不乐意的转过了身体。十分钟后,我和她都穿好了衣服。她迅速跑到了洗手间,只听见自来水声“哗哗哗”响个不停,估计她是在洗我昨晚不小心射在她手上的东西。我站在洗手间的门口,不知道是该趁机逃跑,还是等待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我比较倾向于后者,因为我觉得这种事情往后发展一定会有一个让人觉得很意外的结果。
结果不但意外,而且响亮。她在我的脸上印上了名人手印,鲜红的五个指印,我想可以赶得上名**道的效果。
[ 本帖最后由 韩江 于 2009-5-6 21:08 编辑 ] “我说小姐,你搞清楚好不好,是你自己把手搭在我的身上的。我又不知道你睡在我的旁边。”我说。
她没好气得说:“我怎么知道你说得是真是假。”
我也没好气得说:“我他妈的又不是笨蛋,要是知道身边有这么个半裸的美女,还不做出点什么吗?!
她愣了愣,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你还真坦白。”
我说着伸出手,说:“柳庸,05中文2班。交个朋友吧。”我的手僵立在半空,她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急了,说:“我说美女,你要是再不伸手,我只好装作打蚊子了。”
她“扑哧”一笑,说:“那你就去打蚊子吧。”说完,她抛开我,大步向门口走去,忽然转过身来,顽皮得一笑:“对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你可不准告诉别人,不然我可饶不了你。”说完,她又转身走向门口。这个可爱的女子勾起了我内心的情欲,我喊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和手机号呢!”
“159****3344。名字嘛——自己查去。”
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我忙跑回画室,找到一支铅笔,记下了她的号码。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记下她的号码,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而在短短的几天后,我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唯一留下的只有11个数字。所以在我的意淫中,将她叫做“生生世世”。
生生世世是个美女,这是毋庸置疑的,否则我不会在这里写文纪念。可是我不想先打电话给她,那样显得我很在乎她,但是问题在于她并不知道我的号码。在这样的矛盾之下,我只好选择有事没事学校里闲逛,希望可以不期而遇。
事实上,不期而遇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只可能是一个幻想。我在生生世世可能出现的地方,诸如食堂、女澡堂、小卖部、图书馆、自习室等等若干她可能出现的地方徘徊过n次,都没有不期而遇。最后张子启一语惊醒梦中人,他问我是在哪儿认识生生世世的。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我却一直没有出现过。
——当我一梦初醒的时候,已经是认识生生世世半年之后的事情。
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下午,我实在闲的无聊,决定去画室的门口守候这位美女。
上帝总是万能的,他显然不想人们都看到十全十美的结局,我确实在那间画室的门口看到生生世世,只不过在她的身边还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相貌俊朗的男生——我显然搞错了一件事,生生世世的美丽是像鲜花一样的美丽,大多数人都懂得欣赏和采摘的,而我却将她当作了只有我才可以理解的艺术品。
花堪折时尚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实在太多了。
然而我一如既往的喜欢独自等待,我坚信大多数都喜欢的东西必定是不经典的,经典的东西必定只有我可以欣赏。只是,当我走出画室的三分之一秒,一个女人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关于经典我想我欣赏不了——看着那张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脸,我后悔没有带上个照相机,以后谁要是敢惹我,我就在他吃饭的时候,亮出这张相片——让人呕吐是一种很好的惩罚——张子启也见过那个女生,并且知道那个女生的名字,不过他从不肯提那个名字,通常他称之为“门神”。
看来,我始终是流于世俗的,我所爱的始终是流行的——此刻我大约是一只狐狸,才会感叹葡萄是酸的。
如往日一般的泡在酒吧里。张子启坐在我的旁边,品尝着杯中的酒,看他的神情十分的享受。而我一直不明白这马尿一般的饮料,究竟有什么好喝的——张子启反驳过我,他问我有没有喝过马尿,我回答没有,他说,那我凭什么说啤酒像马尿一样难喝,我无语。
作为报复,当一次张子启说某某食物比屎还难吃的时候,我问他,你吃过屎,他说没有,我说,那你凭什么觉得这比屎难吃。然而张子启的智慧是我不能及的,他说,你吃过屎。我说,没有。他问我,那你凭什么知道这没有屎难吃。我再次无语。
如往日一般的喝酒,就免不了如往日一般的讨论女人。
张子启说:“我比较喜欢胸大的女人。那样捏在手上比较有手感。”我摇头说:“那你找奶牛好了,奶牛的胸很大,不但可以抱在手上,你要是饿了,可以直接吸两口。”
张子启白了我一眼,摇摇头说:“难道你想找个女人,脱下衣服,上半身和你长得一样?”
我摇了摇头,说:“我可没有这么说过。我比较喜欢大小适中的,最好是刚刚好可以握在手中的,那样感觉比较好。”张子启看了看我的手,说:“你那双狼爪也不小了。”我放下酒——尽管我坚持认为这酒的味道像马尿,但是来到酒吧还是要喝的——这就如去妓院,一定要叫小姐一样,否则会被认为不是男人。当然,张子启的一个哥们比较有趣,他每次来到这里,总是会问:“请问可以给我一杯奶昔吗?”结果,张子启每次都被认为和那个奶昔男是一对——当然以张子启的身材外形只能是“攻”。有鉴于此,张子启再也不和那个奶昔男一起来了。于是,我顶替了奶昔男的位置。然而,我被当成了“受”,这是一件让我很郁闷的事情。为了表示我性取向的正常性,我总会刻意的去搜寻美女的身影,并且表现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回到刚刚的话题,我放下了手中的酒,游离的眼神飘到了调酒师安妍的身上。
张子启笑了,说:“柳庸,你每次都会这么看着安妍,你是不是喜欢她啊?”
“我有吗?我只是觉得她的胸不错。我想捏在手上一定是一件蛮有趣的事情。”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12个小时之后,我的手真得可以握着安妍可爱白腻的乳房。张子启略显鄙视的瞪了我一眼:“她可是我们的朋友。”
“是啊,她虽然是我们的朋友,但是我想在朋友的前面加个‘女’字,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不是吗?”我说。
我忽然发现安妍正用微笑的神情看着我:“你对我的身体很感兴趣嘛。”
我第一次听女生问我这样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只好用喝酒来掩饰我的尴尬。安妍忽然又说:“那你要不要试一试呢?”我再次发愣。张子启更是用看着外星人的眼光,看着我和安妍。
那么我是选择试还是不试呢?
第一,性欲是人的基本欲望;
第二,我是人,并且是身心健康的人;
第三,安妍是美女,绝对具有性诱惑力;
第四,这是安妍主动提出来的;
第五,我被人当作“受”,这是证明我是男人的最好机会;
第六,我肯定会选择试。
于是,在第一杯啤酒喝完后,我和安妍出去了,找到了一家旅馆,并且开了一个房间。
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自己也庸俗了起来,我以为我是在写小说,并且在追求小说的纯文学性,可是我还是媚俗的写了性,并且我知道,当读者读到这里的时候,肯定很期待接下来在旅馆的床上,以我和安妍为第一男女主角的床戏会是什么样的。我在犹豫,要不要详详细细的写出这个过程,满足一下读者的好奇心呢?
然而我的性能力不够强,赶不上AV男,而作为处女的安妍,显然也不具备A片女星的精彩表演能力。初次尝试禁果的我们,基本上是在生涩、激动中完成这次出于原始欲望的性交流。
现在是12个小时后,安妍正全裸躺在我的怀里,而我握着她可爱玲珑的雪白乳房。
“今天的事情是不是有些太突然了?”安妍忽然问我。
我愣了下,回答说:“还好,我可以接受。不过,如果你我的角色互换下,可能你会接受不了。”
“不知道。你说,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啊?”安妍问我。
我又愣了下,说:“你说呢?”
“我不知道。”她说。
我想了想,说:“朋友吧。”
“哦,朋友。”她忽然翻身,将我压在了身下,说,“那,朋友,我们再做一次吧。”
于是,从那天起,我开始迷恋上安妍的身体,有空找安妍做爱成了我打磨时光的最好方法。我想有经验的朋友应该知道——其实,有过手淫经验的朋友就很清楚,射精是一件很耗体力的事情,一般在做过之后,都会很累,而累了就会想睡觉,睡着了,就什么事情都忘记了。至于安妍,似乎也很喜欢和我在床上的感觉。
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除了在酒吧相遇,我们就是在床上缠绵。我和她的交往,似乎除了喝酒,就是性。
我并不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甚至很清楚,我并不爱她,我只是喜欢她的身体,在我的眼里,她似乎仅仅是我发泄欲望,打发无聊的工具。
如果真得有原罪,我想这是我的原罪吧。
安妍似乎并不介意我如何定义我和她的关系,也并不介意我如何对待她,只要我对她有需要,她随时都可以满足我,这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当然,作为一个女人,不可能顺从的完全没有疑问。有时候,我们也会吵架。
比如在一次刚刚做完之后,我压在她的身上,她忽然说:“我觉得我在你的眼里,比一个妓女还不如。”
“没有啊。”我笑着说。
“妓女还可以收费,还可以拥有很多的男人。可是我只有你一个男人,并且随时随地的为你做各种服务。”她说,“而且没有任何的抱怨,竭力满足你。”
“那是因为你乖啊。”我说。
“哼,那我要是不乖呢。”安妍第一次像个小女生似的撒起娇来。
我亲了亲她的脸颊,在她的耳畔轻声说:“你不会的。”
安妍无奈得叹了口气,再次紧紧得抱住我……
在那次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安妍。一个月后,安妍给我寄来一封信,内容如下:
“我嫁人了,勿念。” 我笑了笑,并没有在意,依旧静静得坐在酒吧,喝着酒,看着新来的调酒女郎。大概是秀色可餐吧,看着那样漂亮的女郎,那天我居然喝了整整十大杯酒,第一次醉倒在了酒吧中。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喝酒了,也再不去那个酒吧,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回到了开始的生活状态。
三个月后,一如既往,风如霜刀,割过我的脸庞,如抽风般的寒冷。
冰虽已融了,一个人走在长长得街道上,被不经意的春寒料峭,透过衣襟,侵入肌肤。
我长长得呵了口气,白色的水雾在眼前弥漫着,恍惚间,我有些看不清前方。耳旁的mp3不停得回荡着《遇》:
都怪雨下得那么急,都怪没有地方躲雨
才会一头撞进了你怀里,跌进你深深的眼里
都怪梦境太过迷离,都怪你身影太清晰
总是听见雨水耳边滴答滴,忘不了你温柔表情
自从遇见你的那天气,我的心就不在属于我自己
……
我居然想起这是安妍最爱哼唱的一首歌。其实我和安妍的交往真得除了酒吧,就是床吗?我忽然也有些迷离,而她的身影在我的眼前渐渐清晰。
朋友打来电话,说一群哥们姐们今晚去飚歌,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去。我答应了。
“夜深沉”飚歌城在这一带很有名气,规模也比较大。我和朋友们进了一个大包厢。今天来的哥们姐们很多,我粗略的数了数,大概有四十多人吧,不过多数是我不认识的,其实人与人的相聚,有时候仅仅缺少一个借口。
我并不喜欢唱歌,只喜欢一个人握着一大杯啤酒,坐在一个角落,听朋友们歌唱。
“hi,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坐在我身旁的一个女生忽然问我。
“习惯。你呢,你不也是一个人坐在这里吗?”
“我不喜欢唱歌,也不想一个人呆着。”
“嗯。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如果你家附近有家餐厅,里面的东西又贵又难吃,桌上还爬着蟑螂。唯一的好处就是,离你家特别的近,你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光顾吗?”
“呃——我想脑子正常的人,应该都会说‘不’吧。你呢?”
“我?我想我也不会吧。可是关于爱情,却常常如此,不是吗?”
“爱情?”
“是啊,爱情,有时候另一半早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我们,甚至常常让我们痛苦无奈。可是因为那份不甘,那份习惯,总不愿意选择分开,这和光临又贵又难吃的餐厅不是一个道理吗?”
正说着,听见有人叫道:“穆娴雅,上来唱首歌吧,你可是专业的。”
女孩皱了皱眉,颇有些尴尬,不过她还是唱了一首陈琳的《抱紧我,别走》:
听见我第一次哭泣是在某年的冬季,你把我抱在手里一点体积
父亲的手像港湾但我感觉是蓝天,可以让我任意表演最最自由的舞台
如今这片夜幕中有字难逾越的梦,我是你心里的最甜你成里最痛
每当窗外吹过一丝丝的微风,我就感觉到你在我身边轻唱
啦……啦……
她唱得很动情,很好听,虽然对唱歌没什么研究,但是我想她的水准一定不比我所知道的大多数流行歌手差。片刻后,打分系统爆出了满分的高分,朋友们一阵起哄。穆娴雅耸了耸肩,向我吐了吐舌头,有些调皮的无奈。
人生总是会有那么些无奈,不过与其用死鱼般眼神面对,不如调皮些。
“可以陪我出去走走吗?”穆娴雅走到我的身边。
“可以。”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位如此漂亮的女孩。
此刻是晚上十点,这种小城没有大都市的喧闹,九点钟一过,便逐渐恢复宁静。此刻,除了我们这两个无聊无奈的人在长长得街道上走着,再难看见多余的人影。只是偶尔有出租车飞驰而过。初春的夜晚,尚有些淡然的寒意。穆娴雅穿得不多,微有些寒战。我一向没什么绅士风度,只是此刻忽然想去关心一个人,便脱下了外套,递给了她,她没有客气,披上了外套。
“可以问个问题吗?”
“可以。”
“你说你不喜欢唱歌的,可是我觉得你唱得很好。如果你有足够好的运气,我想你可以成为明星。”
“不喜欢唱歌,并不代表不能唱好。我是学声乐的。从高中就开始学,到现在已经七年了。”
“七年?很长的时间,怪不得他们都说你是专业的。刚刚那首《抱紧我,别走》,你唱得很动情。”
“想起我的爸爸了。”
“哦——你和你爸爸感情很好?”
“不好,我讨厌他。可是——”穆娴雅忽然露出一丝苦笑,“可是三年前,他得肺癌去世后,我却常常想起他。甚至希望,他能像以前一样的喝斥我,骂我给他丢人——我高中的时候,堕过一次胎。”
“哦。”
“你的反应好平静。”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反应?我该这样——”我跳到一旁,夸张得做了鬼脸,然后将声音拖得很长很长:“姐姐,你不乖哦,居然早恋——”
“呵呵。你挺逗的,我以为你会好奇。”穆娴雅微笑着,“为什么叫我姐姐。”
“随口叫的——而且你说你高中的时候开始学的,学了七年,算算应该大四了。怎么也是学姐。”
“嗯。我23岁,你呢?”
“看来,这姐姐叫得并不冤枉,我比你小一岁。”
“有女朋友吗?”
“呃……”我愣了下,安妍算是我的女朋友吗?我第一次对这个问题犹豫起来。
穆娴雅沉默了一会儿,往前走了两步,忽然转过头来,“我做你的女友吧。”
我愣了愣,走了两步,说:“我可以说No吗?”
“不可以。”穆娴雅略带霸道得说。
我笑了笑:“那好啊,今天晚上你想去哪里开房呢?”
“这个……”穆娴雅略显犹豫得看了看我,“我不大熟悉行情,哪家旅馆比较便宜?如果花钱太多,你还不如去召妓,是吧?”
于是,我和她来到我和安妍常去的旅馆,碰巧睡上了我和安妍第一次做爱的床。
我和穆娴雅拥抱,接吻,相互抚摸,然后脱去衣服,一丝不挂的裸体相对。
“对不起。”我忽然说。
“你怎么了?”穆娴雅问。
我只是说:“对不起。”
穆娴雅愣了愣,说:“你有女朋友,对不对?”
“我不知道算不算。”我说。
穆娴雅轻轻的抱住了我,柔声问道:“可以说给我听听吗?”
我没有说,只是推开了穆娴雅。从那天后,我很久没有见过穆娴雅。
清晨的风有些冷,我走在街道上,照例买了一张煎饼和一杯豆浆,边吃边走着,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人,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蚌埠,这座城市并不大。这样的小城市在中国遍地都是,邯郸、自贡、马鞍山、四平……如果我想列举,可以举出很多很多。它们有着千遍一律的面孔,市中心有那么一条主要的街道,全部的繁华都聚集于此。平日逛街,人们多会选择它。随随便便的便可以碰到些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这样的城市通常还会有那么一个公园,三两家电影院,四五家工厂,七八个商店。中小学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熙熙攘攘的人群,来来回回的忙碌,每天重复着一样的生活,平淡而乏味。大多数人风平浪静的在此度过一生,颐养天年。
我,一个人,就这么走着。 早春的风吹过我的脸,有些清凉。虽然一夜未睡,但是我并没有睡意,便一个人来到龙湖边,坐在湖边的草坪上,看着微风中阵阵荡漾的湖水,水面倒映着蓝色的天空,不停得颤动着,就像那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快要毕业了,自从来到这座城市,这所学校,就没有爱过这里的一切,总是渴望着有一天可以离开这里,寻觅另一片属于我的天空。此刻却有一种抹不去的留恋在心底萦绕。我忽然发现,我似乎爱上了这个地方。如果明天我就要离开,那么我想我会哭的。
手机忽然一阵得震动。
“喂。”
“我是穆娴雅,可以送送我吗?”
“送你?”
“嗯,我今天离开蚌埠去广州,以后——再不会回来了。你可以送送我吗?我——我其实没什么朋友,只有你一个——”
穆娴雅的声音忽然有些哽咽。
“我送你。你在哪儿?”
“火车站。再过半个小时,车就要开了。我想早点对你说的,可是一直犹豫,要不要告诉你。其实,我也不确定,你有没有将我算作你的朋友——”
“我这就过去。”
坐上出租车,我有些难以平静,匆匆得向火车站赶去。好在还有半个小时,应该来得及。由于一夜未睡,我有些昏昏沉沉。忽然车子停了下来,我猛得惊醒,蚌埠这个地方居然发生了交通堵塞。混乱的场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没问什么,直接跳下出租车,跑了近一公里,坐上另一辆车。
终于赶到火车站,闯进站台中。我一边摸出手机,一边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搜寻着穆娴雅的身影。
“喂,你在哪里?”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我说你在哪里,我已经在站台上了——”
“啊——哦,我,上火车了,我在第12节车厢。”
12节车厢,老天,我现在站得位置是第24节车厢,啥也别说了,跑吧。那列火车似乎是想和我竞赛,在我撒开腿的一瞬间,它也开动了。于是,一场人与机器的比赛开始了。起初我是占有优势的,但是在我跑到第12节车厢的一瞬间,火车终于超过我了,之后,我再没有能力反超,只能看着远去的火车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手机再次震动。
“谢谢你,我看到你了。”我听得出穆娴雅的声音在微微的颤动,我知道她又在哭。
“对不起,我,我没赶得及。”
“我很高兴了,真的,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来送我火车。谢谢你把我当朋友。我会永远记住你的。”
“呃……”
一时间,我不知道可以说些什么,其实我什么都没有做。
“呃——那就这样吧,祝你一路顺风吧。”我说了句最通俗易懂的话。
“嗯。谢谢——你还有事吧——那,再见了。”
于是,就这么挂断电话。
回去的时候,天空飘起了细雨,细碎的春雨,仿佛丝丝乱发拂过我的脸庞,忽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似乎失去了什么,可是究竟失去了什么,却说不出来。
在宿舍里睡了一觉,下午没课。已经好久没有去过图书馆——似乎自从买了电脑后,就很少去那里打发时间。于是,去了图书馆,在图书馆泡了一个下午,并没有看什么书,只是胡乱的翻阅着些什么,昏昏欲睡的。
这些天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找不到方向的感觉,总有一种谴责在心头升起。可是又不觉得自己对不起谁,隐约还有些不甘和愤懑——说不清是怀才不遇的感慨,还是生不逢时的无奈。
晚上,路过艺术楼,忽然想去看看。艺术馆静静的,静得有些发闷,昏暗的灯光,长长得走廊,压抑的气氛,让我有窒息的感觉。墙壁上挂着些画——是学生的作品——他们似乎都喜欢以梵高自居,浓烈的色彩,说不清是什么含义的古怪画面,交错着,仿佛战争中血腥的沙场,我似乎可以闻到画的味道,强烈的刺激着我的感官世界。我看着那些画,心底忽然有些恐惧,加快了脚步,向四楼走去。我忽然在一个角落停了下来——这并不是我要去的地方。角落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画,这是临摹的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可是这幅画的名字并不叫做《蒙娜丽莎的微笑》,而是《愤怒的蒙娜丽莎》。作者的名字是:兰萧然——兰萧然就是生生世世。
我怎么会走到这里?借着昏黄暗淡的光芒,我久久得注视着画中的蒙娜丽莎,那神秘的微笑,既不是哀伤,也不是甜蜜,而是一种轻蔑的微笑。我看着蒙娜丽莎,她仿佛也在盯着我,这让我从心底发憷,却不肯离开。
我看着这幅画,只觉得心底在震颤,忽然想到与兰萧然那次不期而遇。
耳旁的mp3传来胡畔的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前程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个温暖的名字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中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忽然间的沉默无语,我匆匆得走开,进入画室。
静悄悄的画室,一副画作映入我的眼帘。那幅画画得似乎是一片沼泽地,画面上只有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尽管,画得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我并不太懂画,难以揣测此时作者的心思。也许是出于某种偏好,故意如此吧。这幅画画得极其精细,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让我有一种踏在上面的感觉,面对着这滑溜溜的淤泥,仿佛一踏上去,就会立刻被吞噬,直没到头顶。惨淡的自然之色,折射出一种恍惚的悲壮的激情,给人以强烈的震慑。看着那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忽然觉得这一切是那么的生气蓬勃,仿佛这就是大自然的本身。
我的思绪忽然很乱很乱,脑子里清晰的响起张子启对我说过的一番话:
“因为你不曾真正爱过,所以你不会痛苦;正因为如此,你也是不幸的。你面对得更多是迷惘和无奈。你渴望实现些东西,比如说你的文学之梦,但是你却不敢踏步向前,始终徘徊在理想和现实的边缘。生怕踏错一步,就会永堕深渊,再也不能活过来。但是活着,对于你这样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因为像你们这些自诩为文人的人,常常会去思考生命的意义,思考人生的价值。然而你却发现,你活着,除了浪费国家粮食,让父母一次次失望,别无建树。你甚至不知道,当那一天,你离开这所校园,该何去何从。你连能否养活自己的把握都没有。你本该结束一切。只是你又不甘心,因为你觉得你有着与众不同的天赋,有着与众不同的才华。你甚至在潜意识中以太阳自诩,仿佛尼采。”
忽然间,我觉得有些累了,窗外的冷风呼呼吹进静悄悄的画室,回旋着,发出低沉的轻吟。
我无事可做,且听风吟。 居然没人回,自己来抢沙发吧。 人生总是会有那么些无奈,不过与其用死鱼般眼神面对,不如调皮些。
自恋的读完了自己很久前写的一篇小说,忽然间觉得很压抑。
今晚同样无事可做,打开窗户,风在吟唱。
且听风吟。 其实我也很热爱文学
但是于现实中有太多的牵绊
有很多自诩为了不起的人
会向你投来异样的目光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衡量一个人的成就就是你拥有多少的产业
你会赚多少的银子
你有多大的官衔
所以我一直迷茫着。。。究竟我该怎样选择我的人生。。。。
是该追求名利还是实现心中的自我??? 现实中 做纯文学的有几个?
我也迷茫中。。。。。。。:rtty 小江好好发展
额看好你: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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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的,放心啦,左左 自己顶起来,:sf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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