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 发表于 2009-1-17 20:40

【春之恋】第三轮投票贴

截止时间1月18日晚20:00,以论坛时间为准,过时未投票者自杀处理,票二出二。
投票格式:
如票肥鱼,格式为——票:肥鱼,尔雅
若改票,严禁在原贴编辑,所有改票请另外跟贴,格式为——改/改票:肥鱼,尔雅
括号中为本轮被贴玩家,有半票权。

01.春雅
03.春月
04.春桑
06.春丽
07.春晖
08.春归
09.春茗
10.春漾
13.[春花]
17.[春江]
18.春耕

萧十一郎 发表于 2009-1-17 20:49

还有半票的权力?!
好!
票:春茗
春茗呀,别问我怎么这样弃而不舍,我只是直觉而已!ds1775465341

萧湘子 发表于 2009-1-17 20:55

楼上的!票两人……

流云似铮 发表于 2009-1-17 21:02

票:春茗,春漾
为证明我的清白.......我票了我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吧!春漾,我还是怀疑你!!!!!

流云似铮 发表于 2009-1-17 21:04

孤孤,只要你记得将我还魂我就会感激不尽的ds1775465325

萧十一郎 发表于 2009-1-17 21:11

春晖同志,我错了
我马上票两人
改票:春茗(弃而不舍的直觉呀ds1775465341 )、春漾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9-1-17 21:12

楼上的你又没死。还什么魂。既然成为明侠大家才会相信,有点后悔之前改票了。
票:春漾,春茗
我就看看春茗你到底是不是杀!大家找杀的同时别忘记找刺,上一轮很不好意思放弃了春茗去票炸弹把炸弹给冤枉了,对不起!

抚剑听雨 发表于 2009-1-17 21:22

票:春茗 春月   

萧湘子 发表于 2009-1-17 21:27

票:春漾,春茗
听黑猫警长的。。

浪之鹰 发表于 2009-1-17 21:41

原帖由 春归 于 2009-1-17 21:22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票:春茗 春月   

春月不是已经犯规被开除了么?

落花怜楹月 发表于 2009-1-17 22:09

春月没有被开除,只是因为投票的时候自行在原帖上编辑了,所以取消了当轮的投票权。下一轮还是有投票权的!

李慕白 发表于 2009-1-17 22:19

票:春漾,春晖

李慕白 发表于 2009-1-17 22:56

改票:春漾,春茗

旋覆 发表于 2009-1-17 22:57

原帖由 春茗 于 2009-1-17 21:04 发表 http://413139.113.hostcn.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孤孤,只要你记得将我还魂我就会感激不尽的ds1775465325
好像被票死的不能还魂吧

旋覆 发表于 2009-1-17 23:01

票:春漾,春茗~~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春之恋】第三轮投票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