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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小孩子么~?
就为那么点事情~
好歹5年多了~
闹成这样~
又扯到现实~
是不是要来个现实PK什么~?
我喜欢现实PK,立生死文书。 个人成见是私下的事情,不必拿到台面上来说。
对于论坛而言,值得讨论的只是操作和行动是否合情合理。
回碧海
你发个帖子让论坛出面挽留他,在我看来是给论坛制造麻烦。辞职再复任不是脱鞋再穿鞋。让论坛出面贴一个把斑竹当鞋穿的人冷屁股,我觉得江湖还没贱到此等地步。毕竟他不是江湖重量级人物,也没有尺寸之功足以让江湖挽留。以他的性格,别人委屈示和,他不会领情,也不会主动熄火。我本来不想在你那个帖子里回的,我没回的时候,他什么话都没有。一回帖,反就蹬鼻子上脸了。我给他擦臭嘴擦的也烦了,但我念在他是老会员,想让雅雅和芋头去安抚他。但他觉得原本以为你碧海要死谏,我才会让步。现在倒好,我没两下就让步了,他反倒是高估我了。所以在心高气傲的人面前,委屈不能求全。
坦白说吧,手无尺寸之功,而于江湖无利害关系或与自己无很深私谊的人,如果给江湖添乱、给自己的管理添乱,给台阶下还蹬鼻子不下,我会下手除之。
实事没干一件,麻烦倒是制造不少。豆子和我,都担忧过他的嘴巴会把一些会员激走,芋头时代的封小虫子,弹劾冰冰,都让我头疼。近期尖酸回帖开始冒出,小絮发个结婚帖,他回帖说人家会离婚;流云发个照片,他回帖说人家会谢顶;小六子没在群里出现,就是怕他的人肉搜索取照片。自以为自己言行高明,不知道别人看起来,那是恶毒,不尊重人。我对这些帖子采取的是屏蔽,而不是删除,已经很给面子了。我希望他本人注意口德。但我也不能每次都保证及时屏蔽,让当事人不看到。
身为百花谷斑竹,把照片往外贴,已属泄密。难道在场的我不及时删除,还要等到管日常事务的人来删?好让其他人先饱览一遍?我作为总管,没有临机决断的权限处分他的帖子,那谁有权限处分他的帖子?三年前说我是“太上总管”,我认了,因为当时确实是以非总管之身,名不正的管着江湖。现在我担任了总管,他还是这样的心态:我就是一个弄权者,迷恋着总管的权力,迟迟不肯谢幕退隐。所以我的管理操作都是足以让他冷嘲的,都是在装牛B。
如此满脑子权力思维的人,却摆着自视权力如粪土的清高,在一个自己眼中的弄权者所打点着的江湖上混,岂不自相矛盾。
由着睥睨天下我最高明的小思维,在那涯岸自高,洋洋自得。别人都不行,就他行,就他是洞若观火,见微知著。拿自己当根大蒜,在那好为人师,别人做个事情都要受他指点。写个小说,要受他指点,不然写不好;他买手机叫有本事,别人买手机就叫洋洋自得,还要受他的假货唠叨。好像只有他有能力识别真货,别人买的就是假货。工资既然如此高,当初东野困顿于东莞的时候,三百之需而已,怎么就闪烁其词,见死不救,反倒让我这个他眼里的贫困生出手。江湖历次集资何曾见过他拔过一毛。
无视别人五年的付出,只会拿那点权力当话题来嘲讽。何不自己投个几千块办个金庸网站。5年的时间,若是办到江湖现在的规模,我就服他。否则,就别学猪八戒充英雄——只是嘴皮子拱得欢。
当初东野困顿于东莞的时候,三百之需而已
:fdsh 牛,这个真的假的,我怎么不知道。。。。。。。。后来谁给他了?:ds 晕死,俺为嘛总是在事后才知道 同冰冰问,我也不知道. "当初东野困顿于东莞的时候,三百之需而已,怎么就闪烁其词,见死不救,反倒让我这个他眼里的贫困生出手。"
回楼上俩,你们看帖太不认真鸟~ 2006-10-24 11:42
顺应风潮,偶也辞职一把!
2007-1-24 21:06
[注意]为什么不提前说明就去掉我在走笔的版主?
2007-5-27 16:26
辞职辞职!总管赶紧批!
2009-4-23 16:14
辞职啦辞职啦!
一直在关注这个帖子,一直没说话,因为一直觉得这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后来发现这楼歪了。
列出以上几个传送门,我只是想说,辞职就辞职吧。
归根结底,碧清流发的这个建议帖子毫无意义!要挽留,碧清流你完全可以自己去挽留,没必要建议江湖出面挽留。 原帖由 如玉 于 2009-4-28 15:50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同冰冰问,我也不知道.
确有其事,东野那时工作没找到,身边钱也没有了,阿牛主动说他可以资助三百。
我帮他向一个编辑部投了一份简历,可惜投的晚了,对方招满了,没成功。
[ 本帖最后由 夫子 于 2009-4-28 22:28 编辑 ]
回复 37# 的帖子
一个斑竹辞职,江湖应该表态吧我只是说明希望管理层能够挽留,因为我对于事态的判断和一些朋友并不一致。何以就是没有意义呢?对于斑竹挽留与否管理层应该出面的,我不知道你的“意义”所指为何。 解除斑竹职务,就是一种表态。 不管怎样,我对你的处理操作持保留态度。 忍耐是有底线的。
别人不把江湖、斑竹和我当回事,我也不会把他当回事。
要辞职摆谱,我不给这个面子。
处理结果是一回事,程序是另外一回事 原帖由 碧海潮生 于 2009-4-29 14:26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处理结果是一回事,程序是另外一回事
你要搞个程序,来个处理帖子,他还不又有了摆谱显嘴的地方?还不又以为我们对他很重视,还不又蹬鼻子上脸,没完没了。
对这种口德有亏,张狂过度的人,就是要用拳头。
不搞程序,就是对他的一种轻蔑,告诉他:你不是一根大葱,少在那摆谱。
回复 44# 的帖子
我不关心他的反应如何只希望作为一种处理,在各个方面都力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