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爱秋水 发表于 2010-8-7 14:37

回复 12# 的帖子

大哥好幽默。佩服佩服。

shaolinpai 发表于 2010-8-7 23:31

二弟可谓知我心者。

仙紫忘忧 发表于 2010-8-8 10:28

好像当初咱发大水一个人都计百位数的么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当我回帖过40+后我有理由留一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