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八丰 发表于 2010-10-16 08:46

摸摸玉足又何妨


      中秋去拜会偶的一个好兄弟,朋友欢聚,难免推盏再三,及至深夜,便到他住所,借宿一宿,顺便再做长谈。观其新购一套金庸全集新版(偶颇贫困,眼红啊)。加之他是资深金迷,便共谈金书之新版,他给我说:金庸新版神雕中,写道,杨过在古墓里睡觉,梦中抓住了龙女的脚,手感圆润,如扑蝴蝶,再三摩挲。
    我闻听之,心下大骇,莫非金老爷子和某等凡夫俗子一样,具有登徒之好,杨过又如王小波所描绘的王二一样,成了一个拜脚狂?他第二天早上很早就上班了,我也安排很多,竟也没看看摸脚情节写的如何。
    这几日上班时在江湖上转悠,下载到的典藏版里竟然有新版神雕,某窃喜不已,打算下载以后,拿回家细看。比至家中,打开一看,果不其然!
    神雕一书,实在是写情到极致,痴情、怨情、苦情、悲情。问世间情为何物?堪让李莫愁愁到发狂,可以让杨不悔悔的要死,张无忌处处顾忌(上两条属联想,原谅常识错误),可以让公孙止无法停止,可以让裘千尺坠落千尺,活活被囚。而小龙女,本身就是个仙女,半尘不染,可人至极,竟也亵渎?
    而在偶看来,此番修订当中,老金给小龙女增添了人间烟火的味道,正如她面上不时飞起的红霞,我觉得更加正常,更加自然,因而也更加可爱了。
    其实情爱之于人,本就十分自然,仿佛吃饭穿衣。如心中所倾慕,自是会发展到肉体之欲望,在偶看来,这个过程本身也无比自然,在刻意压抑性的内容快走向变态的边界之时,老金作了很好的回归。这就是人性本身。还有个添上去的情节(未及细考,错误请谅),李莫愁在古墓中被杨过抱住,竟然身体发软,功力无法发挥。这之于武侠,或令人不解,之于真实的人生当中,在男女的相拥抱中,这种现象却也经常发生,这种客观描述肉体反应的文字更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感,使得人物更加丰满,添加了龙女脸上的血色,更红润了。呵呵
    而那种压抑着的情欲,思想上又不共鸣的爱情,如所谓史上最干净的爱情啥的,简直就是浮云。
    人性之所求、所欲,只要出自本性且不违背法律,是何等的健康自然,彼时古代,江湖人估计会更加洒脱,一朝情动,说不定就是一段云雨。那么,书中加入些摸脚情节也就可以理解,也许有些道学认为加了摸脚的情节不合适,而在我辈中人看来却是大善,金老真高人也(同好可看李笠翁之论)!在我看来,只有真性情的大丈夫、好汉子,才能坦荡荡的剖开自己,袒露心中喜好,想摸便摸,哪管世上聒噪?
    这真是:
    白衣何翩翩
    气质美如仙
    秀足盈盈握
    吐气若幽兰
    相拥情易迷
    共卧心几乱
    朗朗明月下
    一吻定江山
    哪管他朝情淡
    两忘烟水间
    又曰:
    金庸妙笔写华章
    杨过竟成拜脚狂
    假若真情胸中出
    摸摸玉足又何妨:ryttr

浪子爱秋水 发表于 2010-10-16 09:13

一朝情动,说不定就是一段云雨。楼主说话好可爱 。
朗朗明月下
一吻定江山
这也比较有趣
评论下:如若真心相爱,就是玩sm与别人和干。
令 楼主马甲。大号。。。。:dvv

张八丰 发表于 2010-10-16 11:41

哈哈,谢谢夸奖。
这就是我的大号,鄙人才入江湖,惭愧

浪子爱秋水 发表于 2010-10-16 11:46

看楼主文风直抒胸臆,不娇揉造作。却也为一条好汉。。。。:asd

张八丰 发表于 2010-10-16 14:49

回复 地板 的帖子

哈哈,多谢夸赞,很受用

西门飘雁 发表于 2010-10-16 14:57

楼主见解诶果然独到!

卜之道 发表于 2010-10-19 10:53

一吻定江山,呵呵呵呵

shaolinpai 发表于 2010-10-19 11:37

食色,性也。

张八丰 发表于 2010-10-22 14:44

回复 8# 的帖子

哇,斑竹亲临!
小弟激动一个:asd

shaolinpai 发表于 2010-10-22 16:41

楼主对新版本有研究啊,这可是一个新的领域,欢迎楼主多发表高超见解,让我们多激动几次。:lol

浪子爱秋水 发表于 2010-10-22 22:23

同楼上。。。同大哥

龙有雨 发表于 2010-10-24 14:04

侠以武犯禁,士以文乱国。

古人诚不欺吾。

把恋足癖,这种违背天性常伦的东西,都能用词句修饰堆砌成健康自然。
难怪90后的都失去了对错的标准,整个社会以非主流代替主流规范。
社会道德沉沦,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之。

“人性之所求、所欲,只要出自本性且不违背法律,是何等的健康自然。”
道德,道德跑去哪里了?
只求以最基本的法律来约束自我,
这就是真汉子?大丈夫?

摸脚情戏,闺房之乐,乃个人隐私之事。
这种事情大家心照不宣,独乐乐即可矣,何须拿来众乐之。

对于男女之事,金大师对冰火岛上张翠山夫妇的描述也只是“从此一洞春意”而止笔。
而楼主对金书主角迷恋金莲的执着,似乎也有些本末倒置,扭曲本意了。

shaolinpai 发表于 2010-10-24 14:53

侠以武犯禁,士以文乱国,的确如此,但金庸对此意义的侠客进行了改造和升华,而成为为国为民的大侠和觉悟解脱的至侠,那就不是这十个字所能含纳的了。
金庸在新修版加入此环节,是为了让杨过对小龙女感情的发展更自然一些,这倒不是什么癖好使然,也不是金庸好色,这种断言有些武断,如果这样说,则喜欢女子衣服之美就是恋物癖,谈论女子面容姣好就是心理不正常,则就有些太过了。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古龙的小说简直就成了三 级 片剧本或淫 欲之教材了。金庸小说总体上是健康的,我们不可“淫者见淫,色者见色”啊。再说,男女之间肌肤之亲,只要是正常的,和心理疾病并无关系,唉。再说,随便就断言“90”后如何如何,似乎有以偏概全之嫌疑。

[ 本帖最后由 shaolinpai 于 2010-10-24 14:54 编辑 ]

张八丰 发表于 2010-10-24 15:02

原帖由 龙有雨 于 2010-10-24 14:04 发表 http://www.jyjh.net.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侠以武犯禁,士以文乱国。

古人诚不欺吾。

把恋足癖,这种违背天性常伦的东西,都能用词句修饰堆砌成健康自然。
难怪90后的都失去了对错的标准,整个社会以非主流代替主流规范。
社会道德沉沦,人心不古,由 ...

呵呵,此间果有高人,受教了,小弟一家之言,怎堪乱国,兄台高抬咯!
再者,恋足一事,确如公所言,所谓“违背天性伦常”者也,
但纵观神雕一书,这样的情节不在少数;如:
师生相恋——如杨过和小龙女;
3P——如杨过曾对陆无双、程英二人左拥右抱;
QJ——甄志丙利用他人之误认,上了小龙女,确实也符合QJ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这就不用举例了,比比皆是;
这等情节,如按“违背天性伦常”来论,确实也够得上,
自近代我国落后以来,我国文士尤讲究“文以载道”,这个小弟也不反对,呵呵
但武侠乃轻松小说,也不必处处讲究如此,神雕写情,
有几个郭靖这样的侠之大者忧国忧民
也要有几个像黄老邪这样,邪的可以(据说还爱上梅超风),闲云野鹤般人物,也未尝不可,
其三,摸脚不等于恋足,虽是有所端倪,毕竟区别还在可以接受之范围。
呵呵,不知我说清楚没,请大侠指教则个
絮叨之处,还请谅解

[ 本帖最后由 张八丰 于 2010-10-24 15:04 编辑 ]

浪子爱秋水 发表于 2010-10-24 15:06

回复 12# 的帖子

其实你想说的是恐怕带坏小朋友吧,现在的小朋友开放的很。。性意识的提早。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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