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十二钗正册之十四:醉花阴 梦落晨风
——“丁郎,丁郎,来生来世,再为夫妻……”这是霜华于临死之际所许下的唯一心愿,亦是她耗尽全部生命所刻下的爱的誓约。纵观金书三十六卷,比之山盟海誓的“千秋万载,永为夫妇”八字真经,这催魂夺魄的十二字谶语,却更加令人震撼,愈发令我动容:字字锥心,句句泣血,硬生生地把当时一个活泼泼灵动动的我搞得是满腹愁肠,满怀怅惘。
《连城诀》是我所读的最后一本金书,亦是我迄今为止所读过的最郁闷的一本书,没有之一。那时的我,年只二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值初尝人间七情六欲,初会世间千姿百态的年纪。本欲满心欢喜地以此书来给我的金书之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从此功德圆满,无量寿佛;孰料这本书所带给我的,却先是当头一棒,继而无情地泼下一盆冷水,浇得我从头冰到了脚,原本的满腔热情竟在刹那之间幻化得灰飞烟灭。
是以初读连城,是一次很糟糕的历程。都说于无声处听惊雷,可是我从头至尾,却连闷雷也听不到半响。放眼望去,满目怆然,昏昏沉沉的天地间所拥有的,竟不是和风细雨,而是那一阵阵、一丝丝教人战栗的腥风血雨:扭曲的人性、卑贱的人格、丑陋的灵魂……淋漓尽致,乌烟瘴气到搅得我满肚子窝火,偏又无处发泄,真想把那一颗颗该死的狼心统统揪出来,扇上两下,踹上两脚,摔碎了之后再扔到黄浦江里喂鱼……即便如此,依然难解我心头之忿。
唉,我倒忘了,他们是没有心的。
他们所看不透的,是这个世界上最俗最俗的荣华与名利啊!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只此二物,最是虚妄!
在此,不由想到了另一个从未出过场的奇女子,想到了她在通明了世事之后那洞悉尘世的一句:“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又有什么分别?”
此言深得我心啊!每每看到此句,总不由得抚掌称快,拍案叫绝!
然而,亦知墨曾于我言道:“世间女子,多是口是心非,既怨男子痴于皮相之色,又安肯自堕容颜哪怕半分?每芳华稍去,即不胜唏嘘。” ——2010年10月
诚然,他以一个男人的角度,眼光犀利地阐明了他眼中的女子对待自己如花容颜的态度——头可断,血可流,绝世容光不可朽~
从《倚天》第二十六回中,赵周二女先前面对死亡威胁之时的镇定自若,直到后来面对毁容威胁之时的惊慌失措,当可成为此语极有力的佐证。一直在想,假若换做是我,只怕早已吓得晕厥过去了罢。
于是乎,知墨此言,确也至理。然而,他似乎忘却了那一朵奇葩,那朵他曾经为之潸然泪下过的欺雪凌霜之花:
——丁典道:“我又是感激,又是怜惜,一掌打破了窗子。她惊呼了一声,闭起了眼睛,伸手蒙住了自己的脸,可是我已经瞧见了。她那天下最美丽的脸庞上,已又横又竖的划上了十七八刀,肌肉翻了出来,一条条都是鲜红的疤痕。她美丽的眼睛,美丽的鼻子,美丽的嘴巴,都是歪歪扭扭,变得象妖魔一样。我伸手将她搂在怀里。她平时多么爱惜自己的容颜,若不是为了我这不祥之人,她怎肯让自己的脸蛋受半点损伤?我说:‘霜妹,容貌及得上心么?你为我而毁容,在我心中,你比从前更加美上十倍,百倍。’她哭道:‘到了这地步,咱俩怎么还能厮守?我答允了爹爹,永远不再见你。典哥,你……你去罢!’我知道这是无可挽回的了,说道:‘霜妹,我回到牢狱中去,天天瞧着你这窗边的鲜花。’她却搂住我的脖子,说道:‘你……你别走!’
我一直认为霜华之姿当不下于赵周之容,只是各有其美罢了。若说赵女灿若玫瑰,周女秀似芝兰,那么至于霜华,则是凌家有女,人淡如菊。
——“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环。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间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一切的一切,似乎只有易安居士的那一句绝妙好辞方可略表一二:“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又有何处暗香盈袖?
突然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金书中的好女儿们,通常有一个坏爹,而且多半从小没娘亲。比如绿萼之于公孙止,戚芳之于戚长发,盈盈之于任我行,温仪之于温方山……
当然,这是题外话,不过我的意思也就随即呼之欲出了:似霜华这般温柔乖巧的好女儿,竟也有着那么一个人面兽心的父亲!凌退思,这名字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啊!退思,退思,看似如此出尘,却比谁都要利欲熏心,为了荣华富贵竟不惜葬送女儿的幸福与性命,哈哈,哈哈……
很多人喜欢把霜华定位为水葱似的大小姐,其实不然的。她虽出生于官宦之家,却并不安于本本分分的当好她的大小姐。她选择的是与之相对的另一个极端——江湖,她与江湖草莽之人私底下结下了情缘。她内心的天平,一直向江湖的那一方倾斜着,从来不后悔,也从来不悔改。
是以霜华并不需要我去怜惜,否则反倒是小觑了她了。然而我却发自内心地敬重于她,且不说别的,单是那一份为爱而自毁容颜的勇气,以及那十数年如一日换花的坚持,便足以教我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尝尽千般欢愉以及万种痛苦了。
霜华从未在书中正式出过场。她的绝代风华,她的绝世容光,以及那常人终其一生也无法企及的决心与胆魄,都是经由丁典之口而向我们转述的。她的故事,虽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章《人淡如菊》,但就只这么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句,便再也无法将她从我的心头抹去。
一瞬,永恒。
待得她真真正正出场之时,她早已化为了森森白骨。但正如金蛇郎君以枯骨之姿重现于《碧血剑》终而夺走全部风光一般,她才是整本连城之中,最耀眼夺目的那一束光华!
在丁典心中,血染江山的连城宝藏,又怎敌得上她浅嗔薄怒的一颦一笑?微微一笑,便即倾城啊!这倒与当年《雪山飞狐》中的胡一刀夫妇作了一次穿越时空的遥相呼应:
——“我爹哈哈大笑,说道就是十万个宝藏,也及不上我妈。他提笔写了一篇文字,记述此事,封在洞内,好令后人发现宝藏之时,知道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
生未得同枕而眠,死终得同室而穴。此生无憾矣。
金波旬花开得再香再艳又能如何?终将有一天会败去。而那孤坟旁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却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盛开下去,永不凋零。因为那两颗纯美的心灵早已融为了一体。那夺目的光辉,会一直照耀着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灵。
谨以枕霞旧友的《供菊》之言,献给那一株永不倾颓的凌霜之花:
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 以这个对应晨风,是不是有点唐突佳人?是不是应该对应于小龙女,晨风最喜欢小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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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师父不是已经写过小龙女了么?不然我就把龙女给晨风了那~晨风是“凌霜华”吧霸主~她很喜欢霜华的== 丁典和凌霜华之间的爱情在乌烟瘴气、勾心斗角的《连城诀》中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只有最真挚的情才让我们意识到原来在《连城诀》中还有希望,还有光明!人淡如菊的霜华,至今萦绕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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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我对连城诀老有一种畏惧心理 还是霜华神马的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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