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重 发表于 2015-3-31 07:01

关于我为金庸辩护的辩护——答贺兰骑墙诸君

近年来,不断有朋友向我推荐文章,都是批评指摘金庸和他的小说的。开初,我还以为朋友意在帮我增广见闻,慢慢地,回过味来,感觉他们就是想让我去反驳这些批评金庸的文章啊。
朋友们对金庸,完全是好意,对我,也完全没有恶意,不过,我还真不觉得自己就那么喜欢为金庸辩护。
为辩而辩的情形,也不是没有,有过一次。易中天先生的大著,我是从来不读的,一位朋友却一再给我推荐易先生的《读金庸》,说此文最公正,最客观,命我学习。一而再,再而三地啰唣,烦得不得了,没克制得住,于是写出那篇《“笑死人”的傲慢与偏见》,拆给你看,易中天的大作,竟是何等货色。后来,这位网友又说:易中天文章,“也不是一无是处”(大意)。
写完了,觉得很没意思。易中天的文章,实在不值一驳。
其他各篇辩论文字,都不是为了辩而辩,是正好有我的观点要表达,树一个靶子,写起来更轻松,于是就写了,辩了,驳了。《为武侠小说一辩》,驳袁良骏,真正要表达的,是“文体无高下,成就有高低”的拙见,袁良骏其人其文,于我并不重要。
李敖,倒是蛮重要的。我先后写过四篇谈金庸与李敖的文字,主要目的甚至不是为金庸声辩,是要揭李敖的老底。看不惯这老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金庸和他的小说,自然是我极感兴趣的。各种机缘促成,从2006年开始,在网上谈说金庸,一直谈,一直谈,谈到今天。我感兴趣的人与事,当然不是只有金庸和他的小说,但我本无意做文人,对许多人、事,虽然有兴趣,有想法,觉得写来太累,而终于未写。
近十年来,所谈都与金庸相关,而此心实有未甘。有时,就是借着金庸的话题,旁逸斜出,乱弹一气。《金庸的德行》一文,主旨不在为金庸辩护。很多人,以自己都达不到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此等行径,我向来反感,认为只能把人们逼得更虚伪,更无廉耻心。《德行》一文,表达的是这个意思,尤其要反对“逼捐”之事。此文写出很久以后,郭美美这小妞才为世人所知。“红花会”之黑,我想象得出。
西方社会早有此病,就是为了“女权”等等的“政治正确”,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我最近所写关于梁文道谈金庸的两文,主要目的也不是为金庸辩白,是要戳一戳这样的神经。
《金庸祖上,满清“包衣”?——兼谈明清两朝事》一文,重点不在金庸的祖宗是不是“包衣”,而是谈我对明清两朝历史以及中国实现现代转型历程的一点愚见。
《射雕英雄传•后记》,最末一句,说:“宋濂为人忠直有气节,决不拍朱元璋的马屁,做人的品格是很高的。”我觉得这话皮里阳秋,暗讽与宋濂地位相近的郭沫若副总理,就写了那篇《“国耻”如斯:郭沫若题“黄帝陵”》,向一切为权贵抬轿的“御用文人”、“肉喇叭”们致敬。
我的这些文字中,金庸很重要,也很不重要。如与金庸全然无关,我便懒得去谈,可见金庸于我之重要性,但我所注目的,并不在一人一事,即便这一人就是金庸。有朋友说我的谈金文字“引入一些没用的、不相干的东西进来”,他的感觉是对的。
我不觉得自己多么喜欢为金庸辩护。
我写东西,有自己的节奏。有想法就写,从来不曾为写而写。我谈林平之第一文,在网上贴出,有朋友不同意,写长文驳我。林平之的话题,一篇文章根本说不完,本来就想着继续有所申说,既有朋友反驳,我便反驳朋友的反驳,很快就写出谈林平之的第二篇。除了这样的例外,我大多数的辩难文字,都不是在第一时间写的,是在相关话题早已由热转冷之后才写出的。
终于还是写了,因此恰在这个时刻,我个人对这个话题兴趣浓厚,有自己的观点要表述。
2011年,网上老友贺兰骑墙,发过一贴《刘国重的金庸和他们的<笑傲江湖>》。要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当时就回复了,可惜说不清楚。当时就是在贴子里打个招呼 ,“扯呼”, 撤退。正式的回复,延宕至于今日。
今天写这篇关于为金庸辩解的辩解,是考虑到我为金庸辩解的文字,已经写了十几篇,各种话题也谈得差不多了,当得做一回顾与总结,到了不能不写的时候。
贺兰兄说:“金庸钱钟书并论,则未免有高攀之嫌,然老钱自己尚以为‘文人慧悟逾于学士穷研’,抛开学问不谈,只以小说论之,老钱必不以为忤也。至于论金庸国学,实‘风马牛不相及’……”
贺兰兄此言,与我有何相干?
最早拿钱锺书与金庸并论的,绝不是我。很多网友把他二人视为“雅文学”与“俗文学”的代表,我不过是接过他们的话头,写出《我观钱锺书金庸——兼谈雅俗》,指出各个时代中为大多数人所信守的“雅俗之见”,是多么的可笑,而无聊。
生于1910年的钱锺书先生,自幼嗜读中国旧小说。当年他读过的小说,没有一本不“俗”,因为那个时代人们共同接受的“常识”,是所有的小说都“俗”,小说这种文体本身就是“俗”的,永远上不了大雅之堂。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之后,小说文体才获得文学上的正统地位。到了今天,人们又说,金庸的小说成就怎么也不能与钱锺书相比,原因只有一个,武侠小说这一文体本身就“俗”,永远上不了大雅之堂。
各个时代中,为大多数人所信守的“雅俗之见”,多么的可笑,而无聊。
《围城》与《人•兽•鬼》,很是精巧,然而缺乏份量。个人见解,将钱锺书与金庸这两位小说家放在一起,有“高攀”嫌疑的,并不是金庸。
文中,我写得清楚:“以二人的总体成就论,钱的《围城》加《管锥编》、《谈艺录》,‘金’不及‘钱’。”后来我又写《金庸国学,深浅几何?》,说:“金庸国学,深浅几何?那要看以何种坐标来衡量。金庸较诸章太炎、王国维、陈寅恪、钱基博、钱钟书、余英时诸大师,真正浅薄得很。”
将钱锺书、金庸二氏的学问,等量齐观,贺兰兄从我哪一篇文章读到的?怎么我就看不到?
从来不觉得自己代表着真理,只说正确的话,所以我敢说话,不管这话与现时代的“常识”与“共识”如何相悖。例如,我在2007年左右,便说金庸是曹雪芹之后二百年间中国小说家第一人。我说过的,绝不赖账。我没说过的,倒也不敢掠美。
有朋友硬说我“硬说金庸是国学巨匠、历史学家”。对不起,这种观点的版权不属于我,谁说的,你找谁去!
我谈金庸,出于兴趣,而为各种机缘所促成,一点点谈到今天。不觉得自己写得多好,写得还算用心,是我对自己唯一感到满意的。写辩难文章,尤其敬慎,绝不敢把不相干的观点强加给对方,也未曾将对方的观点加以极端化,更痛驳之。
我注意避免的,还有,不往坏的方向推测并断定他人的动机。一个人做一件事,出于何种动机,他自己都未必清楚,旁人怎能知晓,何从判定?
谁要批评金庸,就是借势炒作,就是想多卖几本自己的书,这种话,我从来没说过。这样推论他人的动机,太无耻。
有些朋友,竟是全知全能,一眼看穿我批评某人的批评金庸,意在“炒作”,那是他糟蹋自己,作践自己,与我无涉,于我无伤。
文学界中,当世人物,没有人比金庸享名更广泛更长久,有人批评金庸,我不认为他定是要借着金庸“博出名”,我批评易中天、梁文道两句,马上有网友咬定俺就是要“博出名”,因为易先生等人更有名。如此说来,一个人只可以批评名气更小的人,一级踩一级,一级骂一级,这成什么世界?不就是丁春秋先生一手创立的“星宿派”吗?
想象不出,一个人的“势利”,可以到此地步!
此篇,借着四年前贺兰兄的话头,对我的为金庸声辩,做一回顾,如斯而已。
我为金庸辩解的文字,有十来篇,很不少了,但我谈金庸,成文二百余篇,涉及到金庸其人其书的方方面面,内中出现十几篇辩难文字,多乎哉?不多也。
集中探讨某一人物及其作品,若无辩难文字写出,我倒觉得不可思议,超出我想象力以外了。与人意见不同,才需要撰文商榷。很多对金庸的批评意见,是我所赞同的,似乎不必跟在后头,长篇大论,鹦鹉学舌,做留声机与放音器罢。对金庸的批评意见,拙文也多所引述,很简单的引述,就够了。
金庸小说的漏洞,我也谈过很多。
我不觉得自己多么喜欢为金庸辩护。
假如,关于小说家“铁凡”,某人只写过十篇文章,每一篇都是为铁凡辩护的,要是我对铁凡也感兴趣,那我只看他的文章说得有理无理,不会去推究他撰文的动机。
对于有价值的人与事,有道理的批评意见是有价值的,有道理的辩护文章,也自有价值,甚至更有价值,吕坤说得好:“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一个正常社会,需要多元的声音。
一个人,很难做到公正,但是,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真实看法毫无遮掩地表达出来,整个社会对各种的人与事,即可达成相当公正的结论。要是每个人都扭曲己见,试图让自己显得更客观,更公正,更全面,结果又如何呢?
另一网友,看不上我对金庸小说的高度评价,对照他自己的高远境界:“要是哪天对金庸评价高了,过两天就会评得差些”(大意),看到这种话,一阵阵齿冷,当时想到的,是庄子所言:“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无特操与!”你把自己给整到哪里去了?哪里能找到你的真实观点呢?
此中道理,梁启超先生1902年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中,已经说得明白:

某以为业报馆者,既认定一目的,则宜以极端之义论出之,虽稍偏稍激焉而不为病,何为?吾偏激于此端,则同时必有人焉偏激于彼端以矫我者,又必有人焉执两端之中以折衷我者,互相倚,互相纠,互相折衷,而真理必出焉;若相率为从容模棱之言,则举国之脑筋皆静,而群治必以沉滞矣。夫人之安于所习而骇于所罕闻,性也,故必变其所骇者而使之习焉,然后智力乃可以渐进。

那位网友所提倡的,即是“相率为从容模棱之言”,大家都这样游移闪缩,见解捉摸不定,社会意见必是一片混沌,一团浆糊,吾国更成非驴非马之国矣。(参见拙文《给金庸古龙梁羽生打分?》)
老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不同意,正可以撰文批驳,但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同意就不让人说话。
贺兰兄则说:“刘老兄驳王朔、驳易中天、驳袁良骏,……虽然私心回护,在粉丝为应有之义,但睚眦必报,于君子则有伤hold。望老刘淡定。”
甚至,拙文的观点,贺兰兄未必都不同意,但鉴于俺的立场啊(没有自称过,但有人说我是金庸小说的“粉丝”,我能接受),动机啊(“私心回护”、“睚眦必报”应该是贺兰兄派发给我的动机了,但我觉得很对不住贺兰兄,竟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就是我当初撰文的主要动机),他希望俺放弃说话的权利。
贺兰兄作此规劝,应是出于一片好意,然而,抱歉,这样的说辞,这样的心态,我只好将它归为“乡愿”。
自然,我也乡愿,不然不会写这篇关于辩解的辩解。
“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在这样乡愿的时代。

                                       2015、3





附录   《给金庸古龙梁羽生打分?》



                什么是专制?专制就是坚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想法。
                                       
—— 顾准
预先申明二事:【一】 对某一作品或某一作家之成就的评价,毕竟不像“打分数”那么简截而精确,鄙人虽知如此,还是要拿“分数”来说事,只为了如此说事可以更省事。【二】“纯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称谓,似乎是从洋鬼子那里“拿来”的,不过,吾国自古亦有类似的观念,所以本文谈及古人古文时,仍是径自取用这两个概念。
    下面开始胡说:
    有人一面对着古代的“通俗”作品顶礼膜拜,一面蔑视否定现当代的一切“通俗”作品。贵古贱今,也是人之常情。
    “纯文学”中有佳作有劣作,“通俗文学”中有劣作,也自有佳作。对一些“通俗文学”作品的价值自然可以否定——就像可以否定“纯文学”中的劣作一样,但彻底的、全盘的、一个不留地加以否定,这种行径吾人期期以为不可。对于某部通俗作品或某一通俗作家,可以有一万个理由来怀疑甚至否定其价值,但“通俗”本身不成其为理由。
    通俗,不是“原罪”。
    当年关汉卿、王实甫、施耐庵、汤显祖、曹雪芹、吴敬梓…的作品,无一不被认作“通俗”。其价值得到一个相对公正的评价,是他们死后一二百甚至三五百年以后的事了。
“纯文学作家”的遭遇,相对好些,也只是好些而已。某些大家的成就,仍是要经历长久的时间,才得到一个合适的定价,例如:

“当时人们对于杜甫,却十分冷淡,在他同时代比较著名的诗人中,无论识与不识,竟没有一个人提到过他的诗。……到了元和年间,杜甫逝世四十年以后,才起始听到对于杜甫的尊崇与赞颂。……杜甫的诗经过元稹、白居易、韩愈和稍晚的李商隐、杜牧等人的提倡和称颂,已被人承认,这时距杜甫逝世已有八九十年之久了。”(冯至《论杜诗和它的遭遇》)

    以古例今,我估计(仅仅是估计)现当代各位重要的纯文学作家的成就地位再有五十年应该可以有一个比较公正准确的评价了(某些作家地位会得降低,另一些则将升高)。现当代比较重要的通俗作家的成就地位要得到较为公正准确的评价,怎么也得一百年后。
    《水浒传》由“俗”而“雅”,由“闲书”一变而为“经典”,《天龙八部》、《笑傲江湖》会走过相似的历程?会与不会,不是我能说了算的,也没人能说了算。惟有“时间”才能给出正确结论。
    卡尔•马克思他老人家教导我们说:“真理是经由争论而确立的。”虽说现今哪一个人说了都不算,仍是大可发扬“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白说也得说”的伟大的参与精神,将各自的真实看法一一道来。你不说,我不说,大家全不说,再过一万年也不会有一个确切的结论的。
    表达观点,我对自己的唯一要求是“诚实”。修辞立其诚,怎么想,就怎么说,如此而已。至于“辩证”、“全面”、“客观”本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俺早已毫不羞惭地供认:我做不到辩证,我对文学作品的评价、评论,永远都是片面而主观的。
    某些人自以为很“全面”、“客观”,恕我直言,根本就是在闹笑话,无非是主观地以为自己很客观,片面地自以为很全面罢了。
    跟我观点一致,我就说人“全面、客观”;跟我看法不同,就断言“片面、主观”的一定是他不是我。如此一来,我把自己当成什么东西了?神?全知全能?我便是现今世界“全面、客观”的全权代理人和最高裁判者?呵呵呵。《玉堂春》里,崇公道老先生说得好:“你说你公道,我说我公道;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
    这里,我愿意再次(已经第三次了)引述海耶克的话:“自由的精神,就是对自己是否正确不是很有把握的精神。”
    在艺文领域,只要还是人,就很难(几乎不可能)真正做到“客观”、“全面”、“辩证”,但是经过几十上百年众人的参与、讨论,还是可以达成一个比较“客观”、“全面”、“辩证”的认识的。
    例如,我对某一作品的评分是30,再一转念,这样评价是不是太不“客观”啊,于是,扭曲自己的主见,将其修正为50分,这样做会不会更“客观”,更接近一点真理?未必啊未必!也许这部作品多年以后的公评反而是25分……
    不是高估,就是低估,做到恰如其分的“正估”(姑且这么说)很不现实。略似“测不准定律”,我给某一作品打出的分数,正好与百年以后的“最终结论”相一致,不是完全不可能,却是几乎不可能的。打出的分数,最接近“最终结论”的,算是更有一点点先见之明。对同一作品,张三给了85分,李四给了55分,一百年后这部作品被普遍认为该得65分,那么,李四就算比张三更正确。可惜,张三、李四都看不到了。
再例如,对《笑傲江湖》的成就,我给打90分,王二给打了60分,于是王二兄说我在“拔高”,且赏了俺一个雅号,叫做“金庸吹”什么的,再呵呵。从他的立场看,只要比他自己给出的分数更高,当然就是在“高估”或者“拔高”,这个,很容易理解。然而,“拔高”与否,最终不是哪一人可以判定。我打的分数固然不能作为定评,他给出的分数亦非最终定论。也许百年后《笑傲》得到的评价是95分,我倒低估了它的价值。反过来说,某位朋友对某一部作品的评价是85分,俺就认为只值70分,如此这般,定是俺在“贬低”它?也许,多年以后的评价,这部作品仅得60分……
丹纳认为:“最大的批评家,一是时间,一是人民。”拔高、贬低与否,唯有“时间”与“人民”,才会给出最终答案。
    表达观点,诚实是我对自己的唯一要求,至若“辩证”、“全面”、“客观”不在我视野以内。因为我还自知说出写出的永远都是我个人的一隅之见,必然存在种种谬误。我不要求自己只说正确的话(根本做不到啊),更不曾狂妄到以为自己真可以“一言而为天下法”。
    有网友说我拔高金庸而贬低了梁羽生古龙,呵呵,三位先生的作品具在,哪里是区区如我所能拔高或者贬低的呢?
    时间,会给出结论的。
    百年之后,便有分晓。
    可惜,你我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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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去来兮】 发表于 2015-3-31 10:54

看完了,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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