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梦中情人?夏梦能做一回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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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夏梦去世了。
今天凌晨,金庸的梦中情人夏梦去世了。
前一种说法当然不如后一种说法更吸引眼球,绝大多数媒体用的也是后一种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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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肯定有很多文章在写,唏嘘这对才子佳人未成眷属,回顾金庸的多情与夏梦的美丽,钩沉二人间那若有若无的情意。
同时,很多以前的文章和回忆也被翻出来。比如下面这一段:
金庸与夏梦最难忘的一幕,也许是一次夜晚在咖啡店的幽会。这是他们仅有的一次幽会,是金庸主动,而夏梦也是例外地答应了。在咖啡店里的幽幽烛光和柔柔音乐中,金庸带着几分酒意,终于倾吐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夏梦听了极为感动,她说她是非常敬重他人品,只可惜“爱使”迟到了一步,感叹“恨不相逢未嫁时”了,并说根据她的为人,是绝不愿去伤害夫君的,请求他能格外原谅她。最后她深情地说:“今生今世难偿此愿,也许来生来世还有机会……”这次幽会就这样伤感而无奈地结束。从此之后,金庸只好把夏梦当作苦心依恋的“梦中情人”。
这不是小报的臆测,也不是网上没来头的杂文,而是“中国新闻周刊”四年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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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熊不是调查记者,不知道别的媒体报道过这一桥段没有,只想问:这么难忘美好的一次幽会,别人如何得知?
答案当然是只有金庸或夏梦两个当事人亲口吐露才行。但我强烈怀疑,既然是幽会,又是这么私密的事,两人会对外公布吗?
夏梦固然不会以此炫耀,金庸自也不是以此为自己贴金的无形浪子。恐怕更可能的是,两人或许隐约提及类似事情、类似感受,后人加以附会并以读者喜闻乐见的形式报道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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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爱慕夏梦,那是一点不假。他本人多次直承。
他说过:“西施怎样美丽,谁也没见过,我想她应该像夏梦才名不虚传。”对一个女人的评价,恐怕无过于此了。
他曾在《明报》上开辟了一个专栏——《夏梦游记》,连续登载夏梦到国外旅游的散文和小说。在夏梦移民去加拿大时,金庸还专门在《明报》写了社论。
本熊认为,直到今日,《明报》社论都是诸港报中水平最高的,没有之一。这无疑是金庸留下的传统。以如此高水平的社论评论一个女明星去国之事,当然不是新闻报道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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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夏梦对金庸的感情,恐怕就不这么简单直接了。
在二人相识时,夏梦已是罗敷有夫,正是风头无两的头牌女明星,而金庸只是小编辑、小编剧。夏梦是女神级别的白富美,而金庸与高富帅一点都沾不上边。
若说夏梦对金庸尊敬感激或许有之,暗生情愫、牵牵连连多半则无。
在金庸笔下,单恋或类单恋不少见。徐铮对马春花、程灵素对胡斐、段誉对王语嫣、游坦之对阿紫、李文秀对苏普、众女对杨过、令狐冲对岳灵珊、无尘对那位官家小姐、梅芳姑对石清、宋青书对周芷若,林林总总,千差万别。
其中最像金庸对夏梦感情的恐怕是余鱼同对骆冰。
二人初见时,骆冰已是文泰来夫人。余鱼同对骆冰魂牵梦萦,甚至不惜以刃自残,以解相思之苦;骆冰对他却并没动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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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苦恋夏梦,也并非什么了不得的浪漫之事。在当时,追求夏梦者不乏其人,金庸恐只是其中之一,都未必是最优秀的之一。只是金庸名声越来越大,直至超过夏梦,这段轶事才逐步传为佳话。试想,今日之金庸仍是那个笔名林欢的编剧,有人会说一句“林欢的梦中情人夏梦逝世”么?
最近看“吴宓与陈寅恪”,吴老先生也有位一生恋恋不忘的女士毛彦文,为此与发妻离婚,但一直鸳梦未谐。他写诗云:吴宓苦爱毛彦文,三洲人士共惊闻。离婚不畏圣贤讥,金钱名誉何足云。
徐志摩追求林徽因也广为人知。但这并非文人更多情,而是文人的爱情故事更易流传下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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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维特之烦恼”中写道: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人年轻过,便都爱慕过。而越是无结果的爱慕,越容易引人叹惜与遐思。我们因武侠而喜爱金庸,由此喜爱金庸的一切,连他那一点点文人慕少艾的情思也喜爱起来。
金庸笔下的骆冰是个极明丽的少妇,肤色白腻,面目俊美,二十出头年纪。那正是他初见时的夏梦形象。而书剑正是他笔下的第一部书,骆冰是他笔下第一个美女。(李沅芷出场虽更早些,但毕竟出场时是个小姑娘,也尚未有什么容貌描写。)
在他笔下,余鱼同出家又还俗,最后与苦苦追求他的李沅芷结成连理。在日后余鱼同与骆冰不时相对中,心中是否还会念及当年的苦恋呢?
但无论他念及与否,骆冰恐怕更乐于被人称为文四嫂、文四奶奶、骆女侠、神刀骆元通的小姐、红花会十一当家,不见得对余鱼同梦中情人这个称呼感冒吧?
夏梦去世了,对九十二岁高龄的金老不知有何冲击,但她并非黄蓉、赵敏、小龙女离去,最多不过是骆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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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本熊爱说实话,难免打破很多人心中对美好的向往。但我相信,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玫瑰色,想象与现实总有差距。实事求是,既会令夏梦安息,也于金庸丝毫无损。
尽管我也是通过金庸而识夏梦,但让我们送别夏梦时还是说一句:香港女明星夏梦于今晨逝世! 是的,夏梦不是摹状词,而是本尊,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绝对同意楼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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