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雪牵魂箫 发表于 2004-10-18 19:28

[公告]桃花岛岛规

<br>自从门派整改以来,收到几位会员的提醒:一些岛民尽发些低级趣味,极不文雅的言论和图片等等!<br>这样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桃花岛的形象!给论坛也造成了不良影响!<br>兹特约法五章,希望全体岛民(包括岛主)仔细斟酌,务必遵守!<br>如不能遵守或已经触犯:请自行离岛,勿等岛主请出!<br><br>桃花岛岛规:<br><br>一、岛民必须遵守江湖各项规定!<br>二、希望不要发表反动、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言论!<br>三、希望不要发表歪曲事实、捏造假象、制造混乱、故意挑衅、无聊指责、诽谤侮辱、恶意攻击等破坏江湖安定团结的言论!<br>四、希望不要发表内容不健康、低级趣味、淫秽色情、不文明等言论!<br>五、希望不要使用带有污辱、人身攻击或含不健康内容的ID、头衔、签名档!<br><br><br><br>岛主:尔雅 寒雪牵魂箫 烛泪~蝴蝶舞<br>执法长老:边城玫女 <br><br><br>2004年10月18日<br><br>本岛规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无溯及既往力!<br>

紫依恋 发表于 2004-10-18 19:37

同意这个~ 我也应该借鉴一下,发的帖子统统删掉

边城玫女 发表于 2004-10-18 19:51

晕,你怎么来了,这不是你来的地方,回你的玉玉家去!

如是我闻 发表于 2004-10-18 19:58

本该如此。

毛老大 发表于 2004-10-19 23:27

好严哦~~~~~~~~

冷月雅竹 发表于 2004-10-20 09:25

四、希望不要发表内容不健康、低级趣味、淫秽色情、不文明等言论!<br>致命伤~~~~~~~~~~~

陈浩南 发表于 2004-10-20 10:35

哥们你无门无派不受限制~

桃花岛之石 发表于 2004-10-21 23:12

这才配叫桃花岛嘛!

龙雨梦 发表于 2004-10-24 23:50

桃花岛就是比较狠,在下定会做到!

何足道 发表于 2004-10-26 16:12

我虽然游戏风尘,但我一定严守岛规

七少 发表于 2004-10-30 22:36

入岛申请书<br>偶志愿参加中国海外桃花旅游观光岛<br>请寒雪姐姐批准偶正式加入<br>偶会积极响应贵岛的一切帮归

边城玫女 发表于 2004-10-30 22:39

批准,申请书生效!

天涯与海角 发表于 2004-10-31 15:18

遵守是一定要的说!<br>到时候岛主姐姐弄个优秀十佳最佳岛民的说!<br>一定不要忘了偶的说!

xiangliua 发表于 2004-11-1 13:22

看来偶真是太久没来啦

尔雅 发表于 2004-11-1 14:31

<br>四妹终于回来啦!好想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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