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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夜色朦胧天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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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2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先庆祝我的民族节日

明天,10月13日,是我伟大民族的节日——颁金节

满族,一个装载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生生不息的民族,三国时被称为“挹娄”,南北朝时被称为“勿吉”,辽、宋、元、明时期曾被称为“女真”,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于1635年10月13日定族为“满洲”,辛亥革命后,简称为“满族”。无论称呼如何变化,但是这个民族是永存的,这个民族的人是永远伟大尊严可亲可爱的,比如康熙比如乾隆比如作者……

10月13日这天的颁金节是纪念本民族族称的命名,“颁金”是满语的音译,译为“生”、“生机勃勃”。

满族,这个民族在历史上留下的不朽的文化,更为后人留下了追随的足迹,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巴彦、拉林等很多城市的名字也是满语的音译。

很多人都知道本民族禁服狗皮,禁食狗肉的传统习俗,但却不知其根源。关于这个问题,无林是本民族的前辈还是民族学家也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达成统一的定论,但是目前流行的有三种说法:

小时候,经常听爷爷讲“义犬救罕”的故事:民间传说中努尔哈赤当初在辽东总兵李成梁手下做事,一天李与其说自己脚下有三颗红痔,所以才在上天的保佑下做了总兵,老罕王没加思考的就说:我脚下有七颗红痔。这时李震惊非小,为绝后患暗中便酝酿加害罕王,李成梁身边的一小妾从小就疼爱老罕王,当得知此等事件之时,为老罕王备马带着大黄狗让其连夜出逃。但此举被李得知,随后追去,并射中了罕王的马匹。努尔哈赤急中生智跳进了河边芦苇中,却因疲劳过度而睡去。明兵找不到他,就用了火烧芦苇的计策,大黄狗见罕王不醒,就跳到河中全身浸湿,在跑到他身边把芦苇淋湿,反复数次,老罕王得救了,大黄狗累死了。从此老罕王发誓不再吃狗肉。而满族的百姓感动于此也纷纷效仿,就有了今日“忌服狗皮,忌食狗肉”的民间习俗。目前为止,这种说法是在满族同胞中流传最多的,但是这个传说的历史性却并不是很可靠,毕竟努尔哈赤没有被李成梁哺养过,另外如他正式下令不许吃狗肉的话在《满文老档》中应有记载,但是其中无此记录,仅是清朝前期出现的一段传奇故事罢了,很难让人信服。

有些满学专家从萨满信仰的图腾崇拜来解释,孙文良先生曾在《满族大辞典》中提到过这种说法:狗是满族氏族时期图腾崇拜之动物,故不得服其皮,食其肉“但是这种说法却缺少很好的民间传说基础,很多满族前辈也很少认同此种说法,也没有很好的历史资料可左证,亦很难让人信服。

还有种说法是狗是满族人日常生活中的好助手,所以满族人逐渐形成了不吃狗肉的习惯,这种说法似乎比前两种合情理,毕竟民族的习惯是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并传播延续的,但是如果按这种说法来讲,我们满族的祖先早已不食狗肉了,但在《金史》中却有记载女真人食狗血拌饭的文字,这又与次相冲突,亦难说通。

总之,既然是民俗,那么就让它作为民俗的形式延续下去吧,留一点传奇的色彩,多一分尊重,对民族的尊重,对先辈的尊重。说不吃,就不吃,更不要哪天哪个朋友考验偶的耐力对我说:请你去狗肉馆!和尚守清规,朦胧尊祖训~

预先庆祝明天的民族节日——颁金节,祝民族兴盛强大,祝满族同胞节日快乐!

发表于 2005-11-2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云四大名著 第1轮杀萧恩

请你叫我中山狼,不要问是为什么

我叫孙绍祖,兵部任职,是中山靖王的后代,都说我跟那个什么编草鞋的刘备是堂兄。我自然不是中山王,甚至,我从没想过当一个人,我是一只狼,冷血的狼,你如果认识我,请叫我中山狼。听说后人都为迎春那丫头平反,说孙某人虐待死了迎春,你们说他冷血也好,说他暴力也罢,那都与我没有关系,丝毫没有关系,其实在我的身上有很多武林秘史,不为人知的武林秘史。 杀人并不是件很有趣的游戏,但作为一名职业杀手却不得不去做,组织培养了我们,组织训练了我们,为的就是利用我们心肠如铁的性格去做一些没有人喜欢做的事情,杀一些没人能杀得了的人,我们办一件案子所给的报酬已足够去上等酒楼挥霍一月之久,左拥右抱,美女如云,纤腰在手,烈酒在口,这是何等令人艳羡的事呵!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既入此门,就等于把生命绑在了刀尖上,命是杀手组织的,让你杀人,不能杀狗,杀不成人,那就杀己,否则这个武林也没有可能能容下你,江湖结仇组织结怨,定当无处容身。作为杀手,这个要杀的人,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我们只认雇主,只认银子,这是行规。作为杀手只能冷血、没有感情,因为情感是一个杀手最致命的缺点。组织会拿这个要挟你,正义会拿这个同化你,最后等待你的将是一条不归的绝路。动了情,多半注定要陪上性命,现在命还在,只因没有动情。那个梦中冷眼扫过周围一个个故作娇声娇气的"美女"们,一口烈酒滑入口中,冷笑、冷笑,我不停的冷笑,不过是各取所须罢了,你们惦记着我的银子,我拿你们发泄心情,如此而已,如此而已,我冷笑着。 夜空又划过流星弹,这意味着组织已在催促办另一桩买卖了,我掩头沉思,犹豫不决,这次接下雇主的任务是刺杀号称"素手白衣"的一个江湖新秀,说他是新秀,因为自江湖中出现这个名字以来到现在还不到两年,但却是大批武林人士的追踪对象。可畏的不是他的威名远播震撼武林,而是他一片空白的历史,来去无踪的行径,所有见过他的人不是从此退隐江湖就是死于不知名的武功之下。退隐江湖的是那些受过他恩惠的人,到是死于他剑下的多半找不出什么原因来。所以武林中"素手白衣"已成了最具神秘色彩的代号。白道中人好奇他的来历,黑道中人惧怕他的无隙可乘,作为杀手,最难对付的也是该类人,找不到弱点就失去了很多筹码。虽然这次的"劳务"费颇高,但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竟有一丝复杂的情绪,总觉得在这个杀手生涯中似乎要改变着什么。是惧怕?是激动?还是……?这是以前毫未出现过的现象,心中竟有难以名状的预感,究竟是什么呢?想抓住的那缕思绪却离我越来越远。 "公子再来一杯嘛",那个不知名字的青楼女子又向**来。"啪"酒杯被我重重的顿在桌上,看着她的矫揉造作有说不出的恶心。没有回望,我离开了那家青楼酒馆。这案子接还是不接?正思忖之际又一枚流星弹在上空炸开,落下的火花如烟火般绚烂,就像杀手们的生命一样,只是为任务绽放一刹那的明艳。轻装束裹,借着夜的掩护我决定再探贾府,想到此处,手骤然冷了起来,血本来就是冷的,现在仿佛已然成冰。武林中有这样的传说:贾府是"素手白衣"的落脚地之一,府内人人都穿白衣,无论老少,乍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素手白衣",传说中也曾有人叫过他"贾隐雪"。贾隐雪……隐雪……饮血……贾饮血……假饮血…… 究竟这神秘的人物是何许人也?或许今晚一切都知道了。我摸着怀中被体温冰冷的杀手令牌,这是组织统一为杀手定制的令牌,每人一块的令牌,除非杀手己死,令牌就成了灵牌。否则你的一生跟它都脱不开干系。为何见过"素手白衣"的人非死即隐呢?这次的行动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令牌入怀,没有退路,我潜进了贾容府。作为一名杀手,自然是知道该如何摸清对方底细的,更何况我并不是一般的杀手。 刺杀贾隐雪行动的过程是绝密的,不可能向外人透露的,但是那天我却发现了武林罕知的一个秘密,贾隐雪,竟然是个女子,也有杀手组织的令牌,当我冷剑刺入她心口的一刹那她那令牌无意翻转时才知道,贾隐雪就是贾迎春,迎春,终于死在我的剑下。为何贾府中上下白衣?为何见过迎春的人非死即隐?为何贾家历史成了空白?为何……?这些江湖人一直渴望寻求的答案都被我秘密记载到一把折扇的夹层之中,可惜却被那个曾在酒楼的歌女盗走,据说她的名字叫晴雯。 也因这段鲜为人知的武林秘史从此我有了绰号中山狼,可是却再也没有人知道这个绰号的由来,因为迎春已经死了,只要那把扇子完好,那么就永远没有人知道我是谁。

发表于 2005-11-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云四大名著 第2轮 医教师爷

生之变相,我们的爱

我叫梅绛雪,寒梅的梅,绛紫的绛,雪花的雪。梅绛雪,不是没降雪。我习惯携一管竹箫行走江湖,正因为我的箫音常伴落梅而降,随白雪而舞,所以大家都叫我梅绛雪。面对血流成河的武林,我没有一点功夫,但我却足可以让所有身怀绝技的好汉败在我的眼前,只凭我的箫声和美色。人人都说我的箫声摄人魂魄,其实我的魂魄也在某年某月某一天被人摄走。当追回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名字。 在那个疏林淡柳,月色朦胧的夜晚,我的一切都变了,变的不再冷酷,变的多情,只因为我遇上了他——刘向连。那天,他琴弹高山流水之韵,我箫吹弄玉飞琼之曲,我们两人的心意就那么不谋而合了,难道上天注定让我们这一生永不分离么?可是,他要知道了我的秘密还会继续留在我身边么?寂静的河水流过寂静的河,飘散的落花埋下曾经的花落,我,那个征服男人无数的梅绛雪这次真的是怕了么?这个秘密究竟要不要揭穿?说破了,怕他不再爱我,不说,我却真的爱他。 “如果你爱他,那就放了他”不知道是哪个没脑子的蠢人创造了这句话,我爱他,但我绝对不会放了他。虽然你们都看不起他,而我却觉得那都是很好很好的。 重阳之夜,在那个月上柳梢头的重阳之夜,我们又见面了,人约黄昏后。向连拉着我的手,揽我入怀,我知道那淡淡的发香可以醉倒所有男人,尤其是他。软玉温香哪个男人不喜欢呢?“雪,嫁给我好么?虽然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是你的美貌你的箫声你的一切,我就这么醉了,再也醒不过来…….”后面什么话我已经没有意识了,虽然早料到他会说这些可是心里还是有那么点窃喜。虽然我是一时轰动江湖美女杀手,但我在那晚开始已经完全的被他融化了,我不在乎他的身份卑微,不在乎他的一切,心就那么给了他。今夜我就要对他说:向连,让我们一起浪迹天涯吧,我这里的一切都不要了,只要你,只要你……靠近他温暖的怀抱,我的心倏的一抖,“爱他你就放了他,爱他你就放了他……”这句话不断再我脑海中出现,我为什么要放了他呢?将这个秘密掩藏一生,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种花种草,抚琴吹箫不是很好么?可是,可是,我真的这么忍心么?万一哪天不小心梦话说走了嘴他是不是还一样会嫌弃我呢?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这会是我的命运么?看着我心爱的人,心中说不出的酸楚,又是一轮满月啊,他也该有自己的幸福。我横下心来决定告诉他我的秘密,我的一切:“向连,你知道孙思邈么?”我忐忑的问。“知道啊,怎么突然说起了这个?”向连似乎意识到什么更加拥紧了我。“向连,我不想欺骗你,如果因此而被你抛弃,那也没什么,我本就是个苦命的人,也因我送了许多好汉的性命,现在我只想跟你说,其实孙思邈是我的祖先,他除了《千金方》遗留下来之外还有部绝世的禁书《生之变相》。而我,为了试验祖先的那本旷世其书已经……已经…….,其实,我以前并不是女人,向连,忘了我吧…….”说到最后我已豪无气力,甚至声音发颤,我将失去一切了,我的心剧痛。“雪雪,那我也告诉你吧,其实孙思邈拯救过我们祖先的性命,因此,传到我这一代,祖先家谱中交代必须代他完成一个使命,那就是验证《生之变相》的可行性,并为孙老人家被禁锢的书平反,我以前也不是男人,以前的我名叫柳湘莲,没想到天下之大我们就这样相遇相知相爱了。” 是巧是奇还是谜?是真是幻还是虚? 离开了那个人人都熟悉我们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江湖,保守着这份秘密,几许安宁,几分甜蜜,可是你却不知为什么突然的消失了,只跟我定了千年之后的今日之约。几千年的等待,我们已经过的无数人生的轮回,今晚,我苦苦期盼你的归来,在江湖。 当年的约定尤在耳盼,今晚是我们相约江湖的日子,你还是原来的你么?我也不知道,但我却知道,如果你真的变了心,我希望别人一剑刺死了你而我也不会再解救你的,我也宁愿独自握着这管竹箫流浪江湖。 我真的想自己听到的是错的,你并没有背叛我,但是事实却是,很多人跟我证明你真的跟着有个叫二丫头的跑了,我多想唤你回来啊,我们是没人怜惜的,只有我们两个才可绣出真正的鸳鸯吸水图。也只有我们两个懂得《生之变相》的奥秘。真的如愿,你死了,不,我不能看着你死,我要唤你回来,即使你不再理我去携别人的手,我只求你记得我,记得我为你而改的名字——寒雪牵魂箫。

发表于 2005-11-28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云碧海潮生之捕追命

生生世世不了情

也许是前世的姻

也许是来生的缘

错在今生相见

徒增一段无果的恩怨

待世事化云烟

待沧海变桑田

再酬却这段情缘

祈祷

再酬却这段情缘

冥冥中,上苍是不是有什么安排,让一些人潜意识若有若无的知道前世今生?

几千次的在梦里,流水落花春去,芦花深处孤舟,几万次看伊人憔悴独倚楼。

我望,我叹,我赞,我幻。是的,一切都是梦幻。

一千年前的今天,海风轻吹,海浪轻涌,夕阳西下,漫天红霞,也是这样一个浪漫的季节,红叶飘飞,百鸟南归,我和她相约:生生世世长不悔。不知道明眸皓齿粉面桃花是不是女子的代名词,总之她在我眼里就是那样的人。身材娇小弱不禁风的她虽然在别人看起来是小鸟依人,但是经常一手环抱柳腰一边内心痛苦挣扎的我总是逃脱不了良心的谴责。因为我知道,她经常拿给我看的那些奇珍异宝都是皇宫失窃的贡品。虽然我没有问过,但是我知道,这个貌似小家碧玉的星夜童话无数次出入过御林军把守的紫禁城。后来因为我们四大名捕去了,大概她也知道我们的厉害,更可能的是不至令我为难,从此金盆洗手。可是作为知情人的追命,诸葛神侯的门下,我又有什么理由知而不拿?神捕与女盗之恋本就是地球上最荒唐的笑话,不幸的是主人公却是我。把一生献身于正义的我人近中年才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却注定要永久的心痛。终于当星夜再次将盗来的翡翠鸳鸯环给我看的时候,一行清泪流过那张经历无数次风雨沧桑男人的脸,我将她送到了神捕门,亲手。“对不起,我是追命。”只有这一句话,我相信她一定了解我的不忍和无奈。“万里江河,来生再聚。只愿你不再是捕,我不再是盗。”这是她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我想无论人经历多少轮回,总会有什么东西埋藏在灵魂的最深处,才有生生世世的纠缠。

一千年后的今天,披着那身绿色的军装,这是时代赋予给我的庄严。看过了无数的生生死死,子弹无数次穿过血肉模糊的胸膛,这就是我的任务。我也不想杀人,但却无法逃避发出正义的枪声。我喜欢有海有风的地方,那才是属于我的江湖。当清新的海风吹过,梦想着有朝一日怀抱心爱的姑娘,就这样,地久天长。然而,已过而立之年我如今仍然孑然一身,是等待前世的未了之缘么?为什么梦里总出现同样一幅图画,画里是同样的一个美丽女子。

习惯于深夜点燃一枝香烟,冲一杯无糖咖啡,随着心情或轻或重的敲打键盘。终于一晚,我寻到了那里,一个有海有风的地方,感谢时代的高新技术,梦将在这里圆,预感,心砰然而跳。815,一个让我一生铭记的日子。

“海,很欣赏的你文字,你真相信命运的轮回么?”这是风跟我说的第一句话,通过互联网。“海”是我的网名,我希望自己有像大海一样的胸怀。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总会被灵魂深处的东西牵着走。”无意间午夜键盘上敲打出自己的心声:“那你为什么叫风呢?是如微风般轻柔还是像疾风般猛烈?”

“这是个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风俏皮说。

“总有一日我要知道你所有的秘密”,我若即若离的打趣,心如鹿撞,这个素未蒙面的女子给了我一种莫名的冲动,感觉竟然如此的熟悉。弹掉手中的半支烟,不自觉的对着屏幕微笑。

如此几夜,我们知道了彼此住在这个烟雨江南的城市两端。我提出视频,风不肯:“你真的就那么在乎女子的容貌?”我没有说什么,因为心里清楚:我已经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这个还没有实际接触过的女子,无论是美是丑。

第二天午夜,当我再次登陆网站的时候,发现邮箱中信件爆满,点开最上面的一封,这是我感受到平生最激动的时刻:

真的真的好难受

在午夜说想你的时候

让思念随风到天涯

带着我的牵挂

甜蜜中带着心酸

思念中夹着思念

我忍着泪水说不哭

心里掩埋着无人知道的痛苦

只想这辈子就做的你乖老婆

真的

如果能感动天地

请保佑我们相守相依

不求前世

只求今生

生生世世

永不分离

三十岁的大男人啊,心痛如刀割,一种甜蜜的痛,怜惜的痛。OICQ上又闪亮了风的影子。“既然我们都住在高邮,那周末一起去北郊东湖度假村如何?”我试探性的邀请,生怕那些信件是我多天期盼的幻影。

“好啊!”风答应爽快的出乎我的意料。

9月、东湖,因为喜欢安静的我也就选择了这样的约会地——马棚镇东湖乡村俱乐部。我一身便衣等候在那里的时候一个俊俏女子如风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有一句询问,彼此眼神相交,我们知道是自己所等待的人,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仿佛前生也如此默契。

“海,你看你看,野鸭放飞啊”看着她跟小孩子样的笑容一阵怜惜之情将她紧拉入怀。野鸭放飞虽然是这里最奇观的特色可是也不至于如此的惊讶啊。我笑了,憨笑。

华灯初上,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夜的神秘。“风,明天我要出去执行任务,估计下个月才能回来,等我,好么?”

“海,能晚几天再走么?这或许是我最后和你在一起的几天了。”风在我怀里靠的更紧,只感觉衣衫冰冷,那是泪水。

“风,又不是生离死别,为什么如此呢?每次我去执行任务都是一个月的,很快回来,那时候送你世界上最美的礼物。”我心痛的吻掉风脸上的泪痕。

回到接待楼,长夜无语,套房灯火昏黄,风几次想说话却又欲言又止。我笑她小孩子脾气,一刻也难离人。可是我却不知道这一别竟然是今生的永别。

因为任务的特殊性,平时只是做惯特警的我这次却要代做郐子手,替那个回家娶老婆的阿辉装枪放炮,听说是国宝女盗。已经离开风半个多月了,想着马上就可以回去团聚的我欣喜异常。怀中还藏有刚刚买来的求婚戒指,只为那一刻,我已经几夜难眠。

以军人的速度,当我按时来到“法场”的时候,却见到夹杂众多犯人中那张熟悉而憔悴的面容。我的心冷了,沉了,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风的那封邮件中会说“心中埋藏着不知道的痛苦”了。像林中迷路的孩子,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怎样是好,真的是一场梦么?短短半个月的感情经历让我如今不知所措。

“海,原谅我。为什么我们今生仍要如此的痛苦?如果有来世……

“如果有来世,只希望我不再是捕,你不再是盗……”子弹穿过我最心爱人的胸膛,我的心也跟着破碎了。

今夜,星空灿烂。却看不到那张熟悉的脸。那个网名叫风的星夜童话女子将永远成为心灵深处最深的伤疤。

前世今生,缘起缘灭,只听见海风轻轻的吹过,那张经历无数次风雨沧桑男人的脸。

也许是前世的姻

也许是来生的缘

错在今生相见

徒增一段无果的恩怨

待世事化云烟

待沧海变桑田

再酬却这段情缘

再酬却这段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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