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江湖客卿的标准 第四章 江湖客卿的管理 第五章 授衔与削衔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立目的】为表示论坛对学问的尊重与褒奖特设立“江湖客卿”名誉荣衔。
第二条 【江湖客卿】江湖客卿是论坛授予在金庸小说评论研究、文学原创、中西文化等某一方面具备一定程度高水准的会员的名誉荣衔。
第三条 【客卿性质】江湖客卿为论坛注册会员学问方面的名誉荣衔,纯粹属于学问性质,与是否属管理层成员和会员对论坛的建设贡献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江湖客卿的权利】江湖客卿享有下列权利: (一)威望加1; (二)论坛程序权限与江湖贵客等同,属“贵宾用户组”; (三)对于江湖事务有监督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对内宅审议事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第五条 【江湖客卿的义务】江湖客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自己文章作品的原创性; (二)挖掘并推荐人才; (三)遵守论坛相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江湖客卿的标准
第六条【客卿类别】大致分为金庸小说评论研究、文学原创、中西文化三类。
第七条【客卿共同标准】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能够体现高水准的佳作。
第八条【金庸小说评论研究方向客卿标准】深入研究每一部金庸小说达到一定造诣或者精通金庸小说某一个研究方向如金庸小说中的爱情观、金庸小说与哲学等,且具有独创性见解,对金庸小说的内涵能够深刻加以揭示的会员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第九条【文学原创方向客卿标准】文学原创方向主要指武侠原创、古典诗词、现代文学方面: (一)武侠原创方面:网络知名武侠写手、创作的原创武侠作品总计达35万字以上且具有较高可读性和文学性的作者、创作有20万字以上且具有较高可读性和文学性的金体长篇武侠小说作者均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二)现代文学方面:全国有很大影响力的原创文学门户站点作家、总计创作有30万字以上的且具有较高可读性和文学性的原创作品作者均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三)古典诗词方面:精通格律,创作有格律诗词120首以上且具有较高艺术性的作者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第十条【中西文化方向客卿标准】中西文化方向主要指史学、哲学、艺术学三个方面: (一)史学和哲学方面:精通史学或哲学的某个研究方向,具有独创性见解,对史学或者哲学问题的内涵能够深刻加以揭示(即至少必须达到学术水平),且著述在7万字以上的会员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二)艺术学方面:地级市以上(包括地级市)书法协会会员或者美术协会会员可授予江湖客卿荣衔。
第四章 江湖客卿的管理
第十一条【江湖客卿堂】“江湖客卿堂”由全体江湖客卿组成,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客卿堂事务的召集。
第十二条【客卿的籍贯】江湖客卿依论坛职务分为会员籍、贵客籍、斑竹籍和卿相籍四类: (一)会员籍客卿入“江湖客卿等级组”; (二)贵客籍客卿入“江湖贵客等级组”还是“江湖客卿等级组”由本人自主选择; (三)斑竹籍客卿在任期间仍入“斑竹等级组” ,卸任后入“江湖客卿等级组”; (四)卿相籍客卿仍入“白衣卿相等级组”。
第五章 授衔与削衔
第十三条【授衔】江湖客卿荣衔的授予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一)由管理层成员或江湖客卿提名推荐,经2/3以上江湖客卿于斑竹内宅书面表态通过后,斑竹内宅固顶公示一周,公 示通过,由江湖总管代表江湖授予; (二)斑竹内宅公示期间,管理层成员均可提出质疑; (三)提名推荐人对管理层成员提出的质疑不能给予合理答复的,撤回该会员的被提名推荐。
第十四条【削衔】江湖客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取消荣衔: (一)有剽窃行为,对论坛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言行危害论坛稳定,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章程解释修改权】本章程解释修改权由江湖客卿堂与江湖管理层共同拥有。
第十六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2005年11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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