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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对会员剑拔弩张涉剽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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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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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剑拔弩张被查涉嫌剽窃,涉剽文章数目之多为江湖有史以来之最,剽窃情形极其恶劣。当事人对管理层质问予以了理采,有保留地承认了自己的剽窃行为,但对大部分涉剽文章仍然采取的是回避而拒不解释的逃避狡辩态度,且对自己声明的原创文章不能给出证明。

兹依据《金庸江湖关于文章剽窃的处理规定》第三部分“如何处罚剽窃”中的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拟处理如下:

1、江湖贵客组除名

2、撤消因剽窃作品而获得的铁指仙称号以及威望奖励

3、降威望值为-1(期限为半年,半年后威望值恢复为0)

4、封ID半年(缓期一个月执行)

5、已查证和待查证的贴子全部转移至斩监侯,一个月后如无异议和申诉将全部删除

当事人可以在一个月内发贴申诉,如能举出证明自己涉剽文章为自己原创作品,则该处理决定将按照规定酌情变更或撤消。管理层将向当事人进行公开道歉,并恢复当事人在江湖中的名誉和一切权利。

附:《金庸江湖关于文章剽窃的处理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06-7-12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坛固顶公示三天,以儆效尤。

发表于 2006-7-1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 ......

剑拔.....

发表于 2006-7-1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吧 ?

我晕.......

发表于 2006-7-13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剽窃剽到戴望舒头上去了,不被抓出来才怪。

发表于 2006-7-13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次的处理能给论坛上下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吧。
发表于 2006-7-1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饱了 等饿

呵呵 把抄袭来的放到江湖上有啥好处啊!!!

发表于 2006-7-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太明白.剽窃?我还是等着看吧.[em06]
发表于 2006-7-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对剽窃者绝不手软,此事件当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06-7-1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做论坛也应该有自己的原则

如果说“剽窃行为”在一些人眼中并不违背自己的做人原则,那么杜绝和严惩剽窃行为就是江湖的原则

习惯于剽窃的同学,请你在江湖游历的时候摒弃这种习惯,因为来到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原则;

如果不能摒弃剽窃习惯,请自觉走开,合则留不合则散,请你寻找允许剽窃的地方,以便个人与集体的原则一致。

请剽窃爱好者走开,江湖不容纳文抄公,这应该成为我们鲜明的旗帜。

发表于 2006-7-14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无可厚非了
发表于 2006-7-1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发表于 2006-7-25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跌眼镜....实在是晕。。。。。。 。。。。。。。

坚决反对剽窃。。。。。

发表于 2006-7-30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什么叫剽窃?
发表于 2007-3-29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比灌水好!

飘呀飘的有什么好?

江湖瓶颈就在于此!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妇人之见”!

网络将取代书本成为传播文化思想的主流,从一个论坛流向另一个论坛不是坏事!

什么剽窃不剽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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