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有段时间很喜欢杂文。而我在那年龄,自是没什么真的评论眼光,觉得好的东西就好上天,反之自然就被批下地狱。那时喜欢杂文的酣畅淋漓,简而利,如匕首,凌云健笔意纵横。与之相对,我一度认为世间最无用之文体,莫过于小说,既要明理,又何须那虚无漂渺的故事。文以纪事,浮文所在必删;言贵从心,巧言由来当禁。随着年龄增长,阅历增多,自然也逐渐认识到这世间有许多道理是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于理还乱。纵使能说明,也未必就能使人信服。绘面目而失神情,更多时候倒还让人觉得索然无味,更莫说是让人认可。正所谓谈真易,说梦难,杂文所述只能算是“真”,易为之事。梦的意义,自是难道清的,也许自己也不知自己心中的感觉。这种感觉说不清,恰似哑巴吃黄莲,而要人能感知梦,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梦重现。纵使未有任何论述,但个中道理,读者也是自能领会。
梁启超在《小说与群治》中将小说的感染力化分为熏 浸 刺 提。究其根本此四者所言当是小说感染,同化,刺激之力。由此而观,杂文作用之于小说,正如外敷药之于治内伤的药。杂文论文能使人忽地一醒,感染力却显不足;而小说则有潜移默化的功效,如酒,作十日饮而百日醉,又像是武侠中所描述的内功心法,梦中修练,一觉醒来,则发觉自己在不觉间进步了。从长远看,小说更有意义。自然,这里所论的小说功效是能使人说想说而无能说的话,能使人认识事物的真理。而除此之外,小说亦能扩充见闻,开扩眼界,使人更深刻的认识生活,导人游于他境界,也可使人享受艺术的感染力,怡情而遣意。
作者德于心,览者会以意。小说本身是门学问,欣赏小说自也是门高深的学问。说欣赏更难于创作,也是不无道理的。正是这门学问,苦恼了我许久。说来可笑,我直到最近方知,读小说之首要条件,则是应有一定的鉴赏水平。
小说事赝而理真,善作小说者是善为教者,由此亦可知,善读小说者为善学者。小说如诗,多会寓谲谏于诙谐,发忠爱于馨艳,而以赏诗观念赏小说,不可谓不妙。因而读一部小说,鉴赏水平是必备条件。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欣赏小说,如寻找河源一样,只有身临其境,溯源而上,方能找到源头。我曾经很是惶恐自己的情感不觉间随小说牵动,身不由己,甚至于评判事物的观点也是以小说中主角的价值观为准,而自己似乎只是个行尺走肉。这点似乎正合乎梁公所言“熏也者,如入云烟而为其所烘,如近墨朱处而为其所染;浸也者,入而与之俱化者也;刺也者,刺激之义也,刺之力,在使感受者骤觉”。实则不然,这是个时代的问题。梁启超提出小说之群治,虽是精辟之理,但是梁公持此论目的则是唤醒国人,首要之任是使国人有所觉,而我们现今读小说是在有所觉之下要有进一步的觉悟,如此则要有所择,择善而从。因而小说主导了情感,可谓非常不妙,而产生这一后果的原因,则是读者没有一定的鉴赏水平,很容易迷失自己,也难真正的客观的读一部小说。
所谓物极必反,我在惶恐于小说可主导自己情感时,竟决定站于小说之外,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一部小说。以客观的眼光看小说,总想着切不可被表象迷惑,而应能以奴仆命风月认定自己看小说当酿出一种意见,而无意则是虚浮。原以为如此则可赏好一部小说,却不想后果更为严重。我竟不再能看到小说的美,似乎在看小说时成了一个冷血动物,而也是在这时我竟觉得自己讨厌很多小说,或说是对这些小说已无什么感觉。这种观念是很可怖的。正所谓不入其境,不得其意。总言之,鉴赏水平是至为重要的,如此则纵然是读小说而遇梁公所言之“提”,化身书中,身非己有,进入了小说世界,也可得小说之乐。此外,化身书中,心中有底,则可以入情而见异,见异而为知音。如此也能更好的由景逮意,领会小说的言外之趣,这点众人皆知,就不多论。
世间水平高者何其多也,只是可惜水平高者却又有许多不会读小说的人,不可谓不悲!李渔曾言:凡阅传奇而必考其事从何来,人居何地者,皆说梦之痴人,可以不笑者也!传奇为小说之祖,可见读小说的这种漏习的“深远”影响。
小说本是小说,可总有所谓的专家学者却非要把小说非小说化,这坏习惯甚至于流行到了普通读者,真可算是小说的大不幸,自然亦是读者的大不幸而!如红楼梦的索引,虽以被斥八十余年,却仍有着冥顽不灵的人。对于这一点,郑振铎的文学大纲上有个很好的论述:“喜读红者既多,便有一般文人来用种种眼光去看它,去探讨它,以为它里面必蕴藏着许多历史上的珠宝。所谓‘红学’之兴,便是由此,这是红楼梦之大不幸,也就是读者的大不幸。我们只要一染上这种研究色彩,一戴上那些索引式眼镜,对于红楼梦便要索然感到无味了,正如一位无端自扰的侦探一般,苦闷的摸索着,而得到的却是空虚。”人们真的喜欢上红楼梦的只怕是她那炉炎纯青的语言艺术和缜密的艺术构思以及一个个鲜活的人物,爱她不诡其词而词自丽,不异其理而理自新。人生是有限,而艺术是无穷的,给无穷的艺术硬穿上有限的人生的外衣。受这困绕的又何止是红楼梦。鲁迅曾言,我用人物的模特儿,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渐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某一篇骂谁,那是完全胡说的。这话的意思自是小说的模特儿是个综合体,可这世上却翩有人太闲,要于这世上去找原型。且不说这原型本无,纵使有,给找到了其意义又何在。这点鲁迅也曾论及:然而纵使谁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只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而有些所谓大家所言的“若是没有个经历的,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再听鲁迅如何言语:我还听到一个传说,说《伤逝》是我自己的事,因为没有经验,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的,哈哈,做人真是愈做愈难了。无论死去的还是活着的作者,只怕不只一两人如鲁迅这样无奈吧!
忽地想到了钱钟书所语:“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欣赏的是小说本身,却把大量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事上,如此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又有何意义。如用万有引力定律去证明武侠中的轻功的不成立,纵是自谓握灵蛇之珠,抱荆山之玉,说得再怎么动人有理,也是错得可怜的。正如奥林匹司的诸神已不属于神学的范围,而属于文学和艺术的范围,小说的意义在于小说,而不是其事其人的真假变或原型。如果根扎错了地方,莺燕之语也会显得刺耳了!
且常听人说“看人生是因作者而不同,看作品是因读者而不同”。自己看的小说已是自己的了,不复是作者的了,见仁见智,自是好的,毕竟一件事往往会产生多种看法。[自然,读小说的选择也是必要的,但是惭愧说一句,如何选读小说,我也不是很理智的。]
前面说过欣赏小说如同欣赏诗歌,赏小说观者也可入乎其内,出乎其外,赏小说时也可赏其有我之境,无我之境。小说,当然也是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多识于人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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