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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书直说』简读小宝____狠 敏 韧 福 贪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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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次读鹿鼎记,不住之处请指正。
文笔简陋,笑纳。
仓苍沧芒忙亡,珊栅删兰栏拦

一:‘狠’  
狠是做大事的先决条件,对敌人不狠则仁,仁而不强等于自取灭亡。既不仁也不狠则为愚。而韦小宝除了狠之外还透出了一种血腥的恶毒,一种恶魔一样的行为。如果说武侠需要一个师父教授,那么韦小宝的狠劲和杀的毒辣是谁教出来的?只能说:“the god!”  

『杀人』  
13-4岁的孩子第一次杀人‘既害怕又兴奋’:  
【生石灰遇水即沸,立即将他双眼烧烂,便在此时,肚腹上一阵冰凉,一柄单刀插入了肚中。茅十八为软鞭绕身,眼见无幸,陡然间白粉飞扬,史松单刀脱手,双手去揉擦眼睛,正诧异间,只见韦小宝拾起单刀,一刀插入了史松肚中,随即转身又躲在树后。】  

小宝的拿手好戏撒石灰,虽然这次没完全杀死史松,但是这一刀证明的是他的动机。而且杀人后还有一成的兴奋和欢喜。对比之下没有那个正常的13-4岁的孩子杀了人会欢喜的。  

第二次杀人‘杀人要诀‘快狠准’’:  
【小桂子大惊,大叫:“公公,公公!”抢上去扶,背心正对着茅十八和韦小宝二人。韦小宝轻轻跃起,提起匕首,向他背心猛戳了下去。小桂子低哼一声,便即毙命。海老公却兀自在地下扭动。】  

在这次一刀成功的例子里面我们能看出韦小宝已透过第一次杀人的经验磨索到暗杀的要领,如果说这种快狠准的“低哼一声,便即毙命”的境界是一个第二次杀人的小孩子做出来的话,那这个孩子是天生的狠辣霸道了。  

第三次打算杀人‘瞬间思考最佳方式’:  
【原来你早知道我不是小桂子,想了这个法子来折磨我,哈哈,哈哈,你这可上了我的大当啦!哈哈,哈哈!”纵声大笑,身子跟着乱动,右腿一曲,右手已抓住了匕首柄,极慢极慢的从剑鞘中拔出,不发出丝毫声息,就算有了些微声,也教笑声给遮掩住了。】  
【韦小宝胡说八道,原是要教他分心,心想索性再胡说八道一番】  
【韦小宝哈哈大笑,长笑声中,全身力道集于右臂,猛力戳出,直指海老公心口,只待一刀刺入,便即滚向床角,从床脚边窜出逃走。海老公陡觉一阵寒气扑面,微感诧异,只知对方已然动手,更不及多想他是如何出手,左手挥出,便往戳来的兵刃上格去,右掌随出,砰的一声,将韦小宝打得飞身而起,撞破窗格,直摔入窗外的花园,跟着只觉左手剧痛,四根手指已被匕首切断。】  

这次不是他要杀海大富,而是一个被杀羔羊的角色。面对一个一等一的武学高手,在瞬间思考出如此精密的细微动作,而且小心得异乎寻常。可以说一个江洋大盗或者杀人狂魔也没如此专业,这简直就是惊天的杀人奇才。生死关头的冷静处事,一点没拖泥带水。如果是我,我想不出比待一个瞎的敌人攻击时自动送死更加好的方法。在刺伤海老公中不单单看出韦小宝此人的‘狠’更显露出一种‘智’的行为艺术。  

第四次杀人‘巧妙运用地势’:  
【瑞栋哈哈大笑,伸手入缸,一把却抓了个空,原来韦小宝已缩成一团。但这水缸能有多大,再抓一次,终于抓住他后领,湿淋淋的提将上来。韦小宝一张嘴,一口水喷向瑞栋眼中,跟着身子前纵,扑入他怀中,左手搂住他头颈。瑞栋大叫一声,身子抖了几下,抓住韦小宝后领的右手慢慢松了,他满脸满眼是水,眼睛却睁得大大的,脸上尽是迷惘惊惶,喉头咯咯数声,想要说话,却说不出话来,只听得嗤的一声轻响,一把短剑从他胸口直划而下,直至小腹,剖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瑞栋睁眼瞧着这把短剑,可不知此剑从何而来。他自胸至腹,鲜血狂迸,突然之间,身子向后倒下,直至身亡,仍不知韦小宝用什么法子杀了自己。】  

已经是第四次杀人了,如果说杀海大富失败是韦小宝第一次失手的话,他从那次以后就没失败过。瑞栋既然能做到御前侍卫副总管,相信动武不比其他江湖汉子差。  
“一口水喷向瑞栋眼中”没有石灰就不能用‘石灰’了?瞬间生死尽在这口中。  
“跟着身子前纵,扑入他怀中”对,杀人就这么简单。不需要大战300回合,更加不用说:“请进招。”在此等生死关头光明正大绝一生死的是英雄好汉,虽然韦小宝也想做英雄好汉。但是他弱小,弱小者要生存就要靠智慧了。 在这4次杀人中,韦小宝的技术含量越来越成熟,我们能看出一个枭雄的诞生。这个世界将会给这个人改变。结果,的确是改变了。(马后炮?)  



『狠辣 血腥』:  
然而除了杀人之外,能体现出狠辣的还有假太后毛东珠派柳燕拿经书被杀后韦小宝那种既血腥也捣蛋的行为。  

【柳燕的尸身被化尸粉化去时,床前地面不平,尸身化成的黄水流向床底,留下两只脚没化去。】  
【童心忽起:“他妈的,老子这次出宫,再也见不到老婊子了,老子把这两只脚丢入她屋中,吓她个半死。”取过一件长衫,裹住一双连鞋的断脚,牢牢包住,爬出窗外,悄悄向慈宁宫行去。】  

在普通人看来一只这样的腿真的是恐怖到了极点了,但他既没吃惊更加没害怕,而是“童心忽起”。我想他的这个“童心”可一点没有孩童的味道,更加显示出一种恶心的腥味出来。  

【韦小宝忽然想起一事,忙从草堆中钻出,走进大车,拔出匕首将呼巴音一刀戳死,心念一动,将他右手齐腕割下,又在骡子臀上刺了一刀】  

“心念一动”居然割一只死人手来玩,我想历代没那个大侠会割一只死人手来玩的吧。这次割手我看根本就是韦小宝那种劣根性。对于已死之人已经当成是玩物,呼巴音与他可以说没深仇大狠,之时事世造敌我而已。此等行为不为我观念之苟同。  

【一面说,一面抽出匕首,将呼巴音的手掌切成数块,放在经书上,从怀中取出那瓶“化尸粉”,在断掌的血肉中撒下一些粉末。】  

充分体现出血腥的正是那青苗淡写的:“手掌切成数块。”说起来真的可够简单的了,如斯分尸法与恶魔有何区别?我想在众多杀人犯中真的有如此不以为然的完成这件事为数不多。每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都会觉得一股无法形容的郁闷感从心中发出来。  

【阿珂道:“我不看。”嘴里这样说,还是好奇心起,慢慢走近,低眼一看,不由得吓了一跳,尖声叫了出来,只见两名喇嘛脸上肌肉、鼻子、嘴唇都已烂去,只剩下满脸白骨,四个窟窿,但头发、耳朵和项颈以下的肌肉却尚未烂去。世上自有生人以来,只怕从未有过如此两张可怖的脸孔。阿珂一阵晕眩,向后便倒。】  
【白衣尼缓缓站起,阿珂扶着她走到那两名喇嘛身旁,自己却闭住了眼不敢再看。白衣尼见到这两个白骨骷髅,不禁打一个突】  
不说阿珂是一个女孩,只说一个是究竟江湖血腥的人看到还会打了一个突,可看出这个景象也真的稀奇古怪了一点点了。  
“世上自有生人以来,只怕从未有过如此两张可怖的脸孔”这是作者写的旁白,在看到这两个最恐怖的脸孔之后韦小宝还嬉皮笑脸的跟阿珂和郑克塽开玩笑真的是可畏之极。以人死后的最恐怖的模样去跟其他人开玩笑看来当时天下至此一人了。此人可谓“恶魔”之名当之无愧。

二:敏  

所谓的敏,除了行为敏捷,还需要思维敏捷。而所谓的思维敏捷即能随机应变,而在危难中最有力的随机应变却是说谎吹牛。“学会吹牛是从童年进阶成长的最好证明。”逻辑学家克里普克。而现实科学中也充分的说明了,越是懂得说谎的人越是容易成功。说谎吹牛不单单是为了骗取别人信任,更加是自身的强力保护盾。所以在适当的时候说适当的谎言比追求完全真实更加完美。  

两次对付假太后派来的太监‘陷害’:  
第一次:  
【说着将银票高高扬起,在风中抖动,斜眼察看周遭地形。一名太监笑道:“桂公公,你真的将银票给我们,可不是开玩笑罢?”】  
【那太监道:“冤枉,冤枉!是太后吩咐我们……”】后面的吩咐我们传韦小宝却不能说出来。  
【众侍卫一齐脸上变色,说道:“太后吩咐他们将刺客引进宫来?”】  
第二次:  
【董金魁皱眉道:“桂公公,咱们一听太后宣召,谁都立刻拔脚飞奔而去。你这么自顾自的喝酒,那可是大不敬哪!”】  
【韦小宝大喜,先奔过去掩上了厅门,拔出匕首,在董金魁和三名太监胸口一人一剑。】  

这两次是韦小宝第一次假借别人之手、他人之名来陷害对自己不利的人的。用钱来引诱然后在瞬间找出躲藏地点,(虽然真正的故宫其实不存在这么多的躲藏点)还利用大祸临头来导使御前侍卫铲除祸胎。他能这么快找出人的弱点然后利用其贪婪,怕事,求生等保护住自己。第二次更加是用皇帝的名义来害人,杀几个侍卫变成杀了几个太监。可以说这不单单能说韦小宝能随环境改变的打算出异于常人的计谋,更加能说出他的枭、他的奸、他的诈。  


迅速投靠势力的考虑‘保命就阿姨’:  
【韦小宝心想:“这灰衣宫女扼死对手之后。定会探头到床底下来找经书,韦小宝可得变成韦死宝!”此时不容细思,立即从床底窜出,手起剑落,一匕首插入灰衣宫女的背心,乘势向上一挑,切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随即跃开。】  
陶宫娥与神龙教的男人决斗的时候能搞清楚形势,预见到下一步棋应该怎么走。而并不是吓到‘屎尿齐流’慌张失挫。能综合的表现出一种与生具来的敏锐。而且完全没看出现代的我们那种墙头草的犹豫不定。  

恶劣中找出最佳处理方式‘救九难’:  
【韦小宝身靠房门的板壁,只觉不住的震动,似乎店房四周的板壁都要被刀风掌力震坍一般,心念一动,看清了六名喇嘛所站的方位,走到那削断他扫帚的喇嘛身后,拔出匕首,隔着板壁刺了进去。匕首锋利无比,板壁不过一寸来厚,匕首刺去,如入豆腐,跟着插入了那喇嘛后心。】  
当大家都知道光明正大的杀人的时候,他就在那鬼鬼祟祟的、无声无色的一刀过去。这是既用脑袋也用行动来说明的一个亮铮铮对比:白衣尼武功即使中原第一,又何以敌对众多高手正面冲击?而一个无为而且完全不具备杀伤力的小毛孩却连杀数名好手,更加夸张的是那些被杀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巧救小美人‘计杀大喇嘛’:  
【眼见那喇嘛伸嘴去阿珂脸上乱吻乱嗅,再也顾不得凶险,袖中暗藏匕首,笑嘻嘻的走过去。。。。右手碰到他左边背心,手腕一翻,匕首从衣袖中戳了出来,插入那喇嘛心脏,笑道:  
“大和尚,你在玩什么把戏?”】  
  
Hoho,可怜的色喇嘛啊!欺负韦小宝的爱人可不是有好结果的,真的是阎罗王问你怎么死的时候只能说:糊里糊涂、莫名其妙。在这次危难中其实能体现一个相貌身份不及人的聪敏小伙子,与一个自命不凡,忠良后代的草包王子的鲜明对比。在这次逃命事件中下药,插心都是有点慌慌张张的。但是这个计划只是一人策划实行,值得一赞。  

除了这几间简单的事之外还有:计诈肥头陀,无奈投神龙,巧诈吴三桂经书等。都能体现出计谋与动作的运用。

三:韧  
对于韦小宝来说,他的韧绝对不是坚韧的意思,在他身上我们能看到有始至终的韧是无赖的那种韧,是打死不放手的那种无赖精神,对于任何时代来说,这种精神真的让人无可奈何,即使讨厌又是没办法,而遇到拥有这种精神的人往往其他人是到了最后还是无奈的接受韦小宝的韧主要在追求阿珂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这个美人的获得真的是死缠烂打的战利品。  

我们其实在生活中可以借鉴次等无赖精神来东山再起的,我们以身份底下来定位自己,不打到某个目的绝对不会罢休。就像韦小宝所说:“你奶奶的,我今生今世娶不到你臭小娘为妻,我是你郑克塽的十七八代灰孙子。我韦小宝是王九蛋,王八蛋再加一蛋。”这种精神真的可敬可敬,“总而言之,老子一辈子跟你泡上了,耗上了,阴魂不散,死缠到底。就算你嫁了十八嫁,第十九嫁还得嫁给老子。”那种天生的流氓狠劲和无赖到底的决心真的表露无为了。  

其实除了阿珂,他对其余的几个女孩不是也一样有着这种刷无赖、强硬到底的决心吗?总而言之,我想要的东西无论你把他砸个糊里单刀还在七零八落,反正到最后还是要到我手中。存储就是既无赖又霸道的精神!!

四:福  
小福气:  
得遇明师,为之一福。所谓名师非武功天下第一而名之。预事清明为之明。陈近南之所以天下文明也绝非武功第一,而是精神可敬。有次等明事者作师父,乃人生之福。可谓人生之途受益非浅。而韦小宝的眼中,此人除了是师父之外,还是一种束驳、一种行为的限制。这种限制就像父亲一样的限制:不能任意妄为、不得多行不义、不可贪图富贵。或者在陈近南心目中韦小宝不是他的亲孩子,而在韦小宝心目中,陈近南却是把自己没父亲的缺陷补荃了。  

遇之九难也为一福,正是流氓遇公主收教为一绝。可以因为“打架能逃跑,一世没忧愁。”的神行百变功。百般武艺均不爱,此爱只为能逃走。  

大福气:  

“你是福将,可不是勇将、名将,更加不是大将”可以说,遇到康熙为之第一大福,而康熙遇到韦小宝也同意为之一大福气,正是既机缘巧合也理所当然的相遇,有人说韦小宝遇到小玄子根本就是幸运透顶而已,何以说理所当然了?试问没有韦小宝那种天不怕地不惊的流氓对流氓的性格,那里会胆敢在这个京城“大妓院”里面到处乱逛呢?没有看到矛十八武功,那里来的那些似是而非的功夫根底去打架?这真正说明了一个我们现实中应该要学到的:“机会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自己特定的优缺,即使机会每天都在身边也无然。”  

现实中的康熙:一生最爱之一就是书写这个“福”字。在晚年时期,他某天睡觉突然醒来,不知道那里来的冲动不知道那里来的灵感,在书房书写一个“福”字。在众多的“福”当中,康熙就是最爱这个“福”字了。其形状左边有寿左边似才似子右下是田左上乃是多,正是多田多寿多子多才多福。现代的我们称之为“天下第一福”。后来乾隆赐给和珅于和珅府(现恭王府)和珅又藏与特做的花园假山中,后嘉庆欲取其“福”,但动“福”则山倒,后封其山。至周总理突发奇想:“凡山龙头,必有宝物。”到了今天我们才得以一见此“天下第一福”  
  
游览的朋友导演或者会叫你模一模取其福,我们读鹿鼎的朋友很容易相当金庸开始的用心:小说中的康熙获其一大福将,现实中的康熙写其天下第一福。

五:贪  
从4~5岁的时候,帮妓院阿姨买几个梨的事情中开始知道帮人办事从中获取一些利润是理所当然的。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从中取利了,当然被发现了就是藤条侍侯了。  

韦小宝的贪污老师可以算是他的官场至好之交:索额图。  

【韦小宝道:“那我可不懂了,一切凭大哥作主便是。”索额图笑了笑,道:“单子上开列的,一共是二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个零头仍是照旧,咱们给抹去个‘一’字,戏法一变,变成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个‘一’字呢,咱哥儿俩就二一添作五如何?”韦小宝吃了一惊,道:“你……你说……”索额图笑道:“兄弟嫌不够么?”】  
而小宝道缺不是很明白:“不,不!我……我是不大明白。”他以前贪的都是或多或少的几文钱,而这次居然一下子就是百万,真的是小学生去上大学了。  

在无意中获得次等财物,那里还用忧愁钱不够花?在此等人物教导的贪污下,那里还会有官途清苦的道路呢?我们很容易看出,韦小宝并不是一个大公无私的家伙,而说是一个大私无公的人更加像。  

跟现实一样,只要有开始的那一刻就不会有终止贪的那一天,到了后期连续康熙也真正的对这个大贪官无可奈何的接受了:康熙道:“这次去台湾赈灾的事……”本想顺理成章,就派了他去,转念一想:“此人捐了这大笔银子出来,不过跟我讲义气,未必真有甚么爱民之心,只怕一出宫门,立刻就后悔了。他到台湾,散发了二百万两银子赈灾,多半要收回本钱,以免损失,说不定还要加一加二,作为利息。”  

其实韦小宝这种人只要教他开始如何贪,哪怕以后以他的能力贪污技术比和珅高强的多呢,所以在这等混乱的社会政治中,连皇帝也没这种人办法了。  

在此强烈鄙视那种以贪污而富的人。

六:义  
韦小宝的“义”是读《鹿鼎记》者对韦小宝公认的定论。他的义在于朋友之义,而非国家大事之义,更不是从一而终的那种义。注重“人情”和“义气”是中国传统社会特点,尤其是在民间与下层社会中。因为只有义气长能谈得上团结,只有团结下层社会才能有力量。  

他加入天地会后,受到了江湖人物的道德观感染。但这些道德规范与士大夫或读书人所信奉的那一套不与相同。读书人满口道义而行者不多,江湖人物的道义相似于对人的信任。  

古代社会中甚至韦小宝心目中的“无赖、无耻”与“无情无义”是两回事,人们能接受一个人“无赖无耻”而不能接受一个人“无情无义”。我们从各各方面能看出韦小宝的行为绝对符合“义气”的要求。  

但是在险恶的江湖上,义气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要求。如果韦小宝不执行这个至高无上的道德要求的话简直是自取灭亡。所以只要讲义气才是他谋生的唯一出路。当然他的权势可以选择做铁面包龙图,但是利弊得失的衡量,做包龙图唯一的道路就是穷。而流氓最害怕的当然就是穷了。有钱能乱花乱用是韦小宝从小到大的最大志向,所以他根本没想过,一点一点都没想过成为一个包龙图。再说如果成为这样一个家伙他根本在康熙身边无法生存。  

正是时世导致此人的道义之道,而非韦小宝自己具备者一中高崇的“义”的侠风。在仔细看他每次的出事态度,几乎每次都是衡量自己获得的与失去的,然后根据道义来行事。例如说抛弃高官厚职而救出了陈近南等人,我们在这件事情中能充分体现出他讲的“义”。  

如果韦小宝当时选择高官厚职的话,他说得到的只有对于他来说完全没用的官职,跟康熙以后可能性的信任。当然如此聪敏的康熙以后会因为此人贪图富贵而敬而远之。所以他如果贪生怕死的愚味不救陈近南,所得到的东西只有加官进爵。他可能会从此失去了康熙的信任,失去了“父亲、师父”陈近南,失去了江湖的义气,更加可能的是被人以后称汉奸。在这等利弊得失情况下,保住名声,保住师父,比保住官职,保住康熙的可能性的信任更加重要,起码以后不在王宫混也能在江湖到处响名。反正他已经有用不完的财产了,以前有句话叫“千里当官之为财”既然财已经到了一个永远用不完的境地,又何必再当官?  

如果说韦小宝最重视的是义气的话,当初就不应该才散朋友之妻,即使刘一舟以后会做汉奸,江湖中既然帮派目的是同道帮与帮之间的道义驱使即称之为朋友,他在此等事情中就充分体现出不顾朋友之义了。而阿珂的抢夺更加显示出韦小宝在私欲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一个师父的上司的女朋友,即使这个上司是如此的草包不堪,如此的可狠,他在众人面前不顾义气的抢夺美人更加是说明,在可行情况下韦小宝是不会顾及与非自己贴身利益冲突的事或者人做一些不顾义气的勾当的。  
很明显多隆就是被韦小宝选择抛弃的“义”了。
所以我结论是,韦小宝是那种为了投机取巧的义气先驱者。在大事中他衡量的东西“义气”当然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结论,而在小事中他可以不顾义气争夺自己所欲望得到的东西。这正正反映的是一种读书人理想的道义与真实江湖汉子所执行的道义标准所不同的。而韦小宝的行事方式又受到一定程度的私欲与江湖规矩所约束。
发表于 2007-11-24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仓珊来到江湖

傅斯年说中国文化不在四书五经,而在三国演义等通俗小说中。韦小宝就受益于此啊。在他身上体现了市民社会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说书、听戏等市民文化哺育出了一代奇才韦小宝,他从中学到了生存之术,虽然不学,却可谓有术。把人情世故琢磨透了,于是从妓院一路杀到皇宫,处处通吃。
发表于 2007-11-24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狠 敏 韧 福 贪 义

这些元素,也是我们混社会要学、要运用的把生存之道把
可惜的是我们不是妓院这种最肮脏地方出身的,学不到韦小宝那种地步
发表于 2007-11-24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阿牛 于 2007-11-24 06:28 发表
这些元素,也是我们混社会要学、要运用的把生存之道把
可惜的是我们不是妓院这种最肮脏地方出身的,学不到韦小宝那种地步



。。我可不敢学那第1个字。。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写狠的时候时间充分,其他的都不够充分,

过段时间再重新写一次,

或者当我再次读完一遍就会重新写了。
发表于 2007-11-2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破立的命题。 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到这里,已经没法往后写了,破是破干净了,不知道哪一年能看到新武侠的“开山立派”大作。
发表于 2007-11-29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爆竹 于 2007-11-29 22:13 发表
这是一个破立的命题。 金庸的武侠小说写到这里,已经没法往后写了,破是破干净了,不知道哪一年能看到新武侠的“开山立派”大作。

别太悲哀了, 也许就在我们江湖中诞生了呢~
发表于 2007-11-29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江湖是春秋百家争鸣了~~什么时候到战国 到秦朝呢
发表于 2007-1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义气,倒不如说为保命
发表于 2007-12-2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韦小宝当时选择高官厚职的话,他说得到的只有对于他来说完全没用的官职,跟康熙以后可能性的信任。当然如此聪敏的康熙以后会因为此人贪图富贵而敬而远之。所以他如果贪生怕死的愚味不救陈近南,所得到的东西只有加官进爵。他可能会从此失去了康熙的信任,失去了“父亲、师父”陈近南,失去了江湖的义气,更加可能的是被人以后称汉奸。在这等利弊得失情况下,保住名声,保住师父,比保住官职,保住康熙的可能性的信任更加重要,起码以后不在王宫混也能在江湖到处响名。反正他已经有用不完的财产了,以前有句话叫“千里当官之为财”既然财已经到了一个永远用不完的境地,又何必再当官?  

如果说韦小宝最重视的是义气的话,当初就不应该才散朋友之妻,即使刘一舟以后会做汉奸,江湖中既然帮派目的是同道帮与帮之间的道义驱使即称之为朋友,他在此等事情中就充分体现出不顾朋友之义了。而阿珂的抢夺更加显示出韦小宝在私欲与道德之间的矛盾,一个师父的上司的女朋友,即使这个上司是如此的草包不堪,如此的可狠,他在众人面前不顾义气的抢夺美人更加是说明,在可行情况下韦小宝是不会顾及与非自己贴身利益冲突的事或者人做一些不顾义气的勾当的。  
很明显多隆就是被韦小宝选择抛弃的“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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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两个例子来解释韦小宝的义我觉得不太合适,因为不管是刘一舟还是郑克爽,他们就从来都没有被韦小宝划分到“朋友”这个行列中来。
发表于 2007-12-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武侠小说已经没有前途了,不看好什么新武侠的出现。就比如现在炒的最火的《沧海》把,小说热闹是热闹,但是思想却没有多少。分而不如《昆仑》了。可见突破立新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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