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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江湖斑竹申请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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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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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金庸江湖社区根据各版块发展需要,诚聘江湖各路群雄,担任斑竹。现公布斑竹招聘及管理制度,以求更民主,更公正,招聘到更高素质的人才!希望有能力,有才干,有心为江湖服务的人才加入到我们的队列中来,一起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江湖。

二、斑竹的申请

1、斑竹申请的条件
1.1 自愿为江湖服务,有责任心,能够为江湖的发展出谋划策,能够与网友进行顺畅的交流,并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版块。
1.2 能够经常在线。
1.3 年龄至少达17周岁,注册时间1周以上
1.4 有版主任职经验者和积极发帖(非水帖)者优先考虑。
2、斑竹申请的手续
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请填写下面表格申请:
————————————————————
你在论坛的用户名:
你所在的城市:

您的年龄:
目前的状态:工作OR学习OR其他
你所申请的版块:
请问您为什么想当此版斑竹?
有无在其他论坛当斑竹的经验(如有,请给出具体论坛地址)
如果申请成功,你打算如何开展你版面的工作,请简单描述一下你大概的想法:
你对论坛的想法和建议:
我已认真阅读《金庸江湖斑竹申请及管理办法》,并保证能够遵守。
——————————————————
将以上表格填写完整,发布到江湖聚义厅,完成申请程序。


三、斑竹的审批

1、江湖总管接到申请后,将马上在斑竹内宅发出审议贴,江湖总管将会按照如下顺序,审议审批结果:
1.1 全体斑竹投票,赞成超过半数即可通过。
1.2 如全体版主意见僵持不能形成决议,则由江湖总管决定。
1.3 江湖总管有一票否决权。
2、形成决议后,江湖总管将对申请者发出审批通知。
3、以上审批过程,不得超过四日。


四、斑竹的任职

符合以下条件者,将被正式任命为斑竹。
1、经本人申请,按斑竹审批程序审议通过的;
2、本人虽未申请,但经管理层成员书面推荐,按斑竹审批程序审议通过,本人同意任职的。

五、斑竹的权利、注意事项、职责

1、斑竹的权利
1.1 斑竹有管理所任职版块内所有贴子的权利。管理权限包括:拉前/沉底主题、锁定/解锁主题、主题固顶/去顶、添加/解除精华、移动主题、删除主题/回帖、奖励/惩罚发帖用户。
1.2 斑竹有参与斑竹内宅议事的权利。

3、斑竹注意事项
3.1 斑竹给自己的原创文章加精华,请慎重。
3.2 非珍罕性转贴文章一律不得给予精华。
3.3 斑竹发表非版务帖、非纪念帖、非活动帖时,不得滥用颜色醒目标题。

2、斑竹的职责
2.1 斑竹有宣传江湖、发展江湖新会员和维护江湖声誉的职责。
2.2 斑竹有管理发展本版块,积极与版内会员交流的职责。
2.3 斑竹有提出江湖发展建议、积极参与斑竹内宅议事、为江湖出力的职责。

六、斑竹的离职

斑竹符合下列条款的,将做离职处理:
1、没有特殊原因,未经请假,超过7天末登录。
2、7天内虽有登录,却不做任何维护管理或者在自己所管理的版面内没有发表新帖的。
3、不积极参与“斑竹内宅”讨论,丧失做为斑竹应有的热情和责任,江湖总管认为其已不适合担任斑竹的。
4、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致使江湖用户投诉,经其他斑竹评议,江湖总管决定确应撤销其斑竹职务的。
5、做出不利于江湖发展、损害江湖名誉行为或者违反论坛其他规定而受到处罚的。
6、自动申请离职的。

附录:

江湖管理层:江湖管理层由江湖总管、江湖超斑、江湖斑竹、江湖白衣、江湖上卿、江湖常侍组成。

江湖白衣:即江湖应届股东,论坛程序权限与超级斑竹等同,白衣集体对江湖所有事务有最终决定权。

江湖上卿:授予为江湖作出建设性贡献的会员和往届股东。

江湖贵勋:授予为江湖作出一定贡献的卸任斑竹和为江湖作出特殊贡献的会员。(贡献以实事为准)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有疑议,请到江湖聚义厅发贴咨询。



江湖总管
2004年11月30日第一版
2005年7月22日第一次修改
2006年2月16日第三次修改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主题不能回复,如对管理办法有疑问,或申请版主,请另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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