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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暖暖

【疑问贴】我问个问题吧,黑哨和大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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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我贴几个备用规则你看看,以后可以尝试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不错~~或者贴出来,大家一起分析分析嘛
发表于 2009-5-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对规则的热忱看,蝴蝶是只杀人狂
发表于 2009-5-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既然是名门正派。。。当然应该以铲除魔教为重。。。
先不管其他。。就私下混战。。还是名门正派所为么。。。
那部都变成岳不群同志了。。。。
这次胜利一方。。。。会有奖励哦。。。
支持大家努力分析灭掉魔教。。。。
发表于 2009-5-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一

1.15人游戏版本,分为5个门派,每方3人,每方1队长,其余2人为队员,全部都用马甲进行游戏,每方玩家只知道本方玩家的全部信息(马甲名称和职能),其他队伍人员分配不会公布。
2.黒哨:黒哨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游戏,协调游戏
3.报名:各门派自行组织队伍并确定队长(各门派自行选择队长人选交哨子)
4 队员职能,保护本方队长,分析对方情况,投票,票杀的杀伤力为:1票/票,(不能在原票上编辑,只能重新投票,最后一票为有效票)。队员可以在第二、四、五轮代队长出杀帖。
5 队长职能,影藏自己,写杀帖(杀帖要求见下,第一、三轮杀帖必须为队长的原创,否则,算自杀。其余各轮杀帖可以不写,由队员来写),决定帖杀目标(由队长决定),杀帖的杀伤力为:2票/帖。当然,队长和队员一样,可以参加投票。(不能在原票上编辑,只能重新改票票,最后一票为有效票)
6 游戏的胜负,哪方队长最终幸存,算哪方胜利。若队长均在或均亡,看剩余队员数。
 
 二、游戏进程:
各门派每晚结果帖出后发杀帖,一、三轮为队长原创帖、二、四、五轮可由队员代替。每杀帖为2票/帖
第一轮票一出二==>队长出帖,出投票帖,所有马甲投票,前二高出局
第二轮票二出三==>队长出帖,出投票帖,存活马甲及上轮出局马甲投票,前三高出局
第三轮票二出三==>队长出帖,出投票帖,存活马甲及上轮出局马甲投票,前三高出局
第四轮票二出三==>队长出帖,出投票帖,存活马甲及上轮出局马甲投票,前三高出局
第五轮票一出二==>队长出帖,出投票帖,存活马甲及上轮出局马甲投票,前二高出局

游戏细则:
1、裁判每轮发出投票贴。贴里注明停止投票时间。投票截止时间为每晚20:30分。过秒不计。投票截止时间按论坛系统时钟为准。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者身份同时各门派发下一轮杀帖。如某一轮投票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票杀谁的时候,将采取加时赛形式以决生死。加时赛十五分钟为限,若仍相同,共同出局。
2、当轮游戏参加者必须按时投票,玩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改变自己的投票;不投票者或迟到者算自杀,不得参加后续游戏,自杀者身份当轮公布。若自杀的人仍被票杀,以被票杀论处,当轮公布身份。投票请正确注明要票杀人员名字,如果投别名而使裁判无法判定投票者真正意图,尤其是两可的情况,将判为无效票。改票者请特别注明改票二字。如果有事无法按时投票,请务必提前给裁判发QQ、社区短消息告知你投了谁的票。最终仍以你的投票为准。
3、上轮出局的人,仍有投票权,其票效为半票,两个半票计全票,队长仍为1票;在平票加时投票时,其投票是合法的完全一票,等同与其他人
4、投票帖不得灌水。为免点票错漏,若有改票,不得在原帖上更改,只能重新跟贴于投票帖后!!!在原帖上修改者,裁判有权视其改票合理性(时间印戳),酌情判处无效或有效;如果裁判忽略改票,其后果由修改者自负。被判无效票者,不等同于玩家自杀,仅当轮投票无效,仍能继续参加游戏
5、不得无故自杀、不得无故泄露自己以及同伴的身份
6、杀帖要求是本人的原创文学作品,不得转贴、代写(队员在特定轮次可代队长出帖)。体裁不限,800~2000字为宜。由于诗歌很难体现文风,故建议不使用诗歌体裁,杀贴可庄可谐,但不能有危害国家安定团结或侮辱他人的成份。必须提前准备好每轮杀贴,由于采取三方同步发贴方式,不可因个人延误整个游戏进程,每天7PM前必须直接交送杀帖给裁判,email,短消息均可。
7、为公平起见,严禁以身份赌咒发誓,严禁赌帖索帖。
8、每位参加游戏的朋友应该在游戏期间写一贴或数贴,如“游戏分析贴”、“冤人贴”、“鸣冤贴”、“申诉贴”“追婚贴”“我不是队长帖”等等,形式多种多样。只有这样,才能让游戏更加精彩。
9、严格限制托票,任何人不得托票给其他游戏玩家,无论此人出局与否。如个人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留QQ给裁判备案。如果遇服务器忙碌,无法正常投票,必须及时QQ裁判。
10、裁判裁断以投票帖为准。注意任何玩家在QQ组群上投票是不合法的投票。必须正式单独QQ裁判。不接受任何自杀声明。
11、QQ组群仅作为快速公布临时变更。非游戏进行场所,不推荐使用,希望玩家在BBS版面上发表质疑抗辩伸冤指证,不要在QQ上串联,因为这是对其他未入群组玩家不公平的待遇。各位玩家请注意行文措词,以免不必要的误解,注意避免争吵
终极敬告:
整个游戏进程中,请各位玩家相互体谅相互尊重,游戏中不得欺骗裁判,所有纷争以裁判最终裁断为准。对待游戏内身份请缄口保密,贵在自觉。大家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自持自律,这样才能使游戏进程更精彩,您在游戏中方能真正享受到竞技的乐趣。谢谢大家!
所有玩家旁观者都可以发分析帖,或随着游戏的进程提出自己的投票建议,或进行辩护。
发表于 2009-5-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规则

1.每队三人,采用回合制,总共四回合。

2.每个回合持续两天

3.每回合中,每队所有存活马甲均可写杀贴,贴杀一名非本队马甲,每个有效杀贴会对贴杀对象造成二血的伤害

4.每个马甲的初始血量为三血,零血视为死亡,每写一张有效杀贴,加一血,无血量上限。

5.杀贴要求:一千字以上
发表于 2009-5-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大门派应该先围攻光明顶,然后再自相残杀................
发表于 2009-5-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哨子小同志这么敬业
但咱一点没看懂
发表于 2009-5-3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规则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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