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要是系上了风铃,就难免胡思乱想,何况这风铃又是蓝色。那浪子便是这样的人……
闲话少叙,书归正转。上文书说到,俺收了浪子的玫瑰花,自然心中一番波动。那位说是不是因为这变态浪子为攀高枝,曾向你求婚,所以此时心有所动?您还真猜错了,人家浪子,全称边城浪子,即便他心态真有问题,咱也不好实话实说。再者,他心灵扭曲,咱心灵不能扭。因此,我这心有波动不搀杂任何情感因素。
那到底所为何事呢?却由来,自收了浪子的鲜花,俺便有了四个选择:送人、使用、出售、丢弃。俺权衡来权衡去,终不能在这四项中选择其一。
先说丢弃,这是万万做不得的。人家送你花,自是看得起你,何况又是花了钱的,虽说是自产自销,好歹是一番心意。那能一丢了事?这是俺彭豆这种有情有义、义薄云天之人打死也不做的事。
再说送人,这就更做不得。人家送你花,自是看得起你,何况又是花了钱的,虽说是自产自销,好歹是一番心意。那能送人了事?与其送人,还不如丢了,弄个人不知、鬼不觉,倒来的清净。
以上两项被否决,就只剩下自用和出售两项了。这两项在效益上难分伯仲。自用得魅力5点,出售得金币25元。都属于半斤八两。但从情义上衡量,高下立见。于是得出结论:
出售是不能做的。人家送你花,自是看得起你,何况又是花了钱的,虽说是自产自销,好歹是一番心意。那能说卖就卖了?与其卖了,还不如送人,这叫借花献佛,倒也落个顺水人情。
至此,三项被否。思来想去,只能自用了。人家送你花,自是看得起你,何况又是花了钱的,虽说是自产自销,好歹是一番心意。那能收了而不用呢?与其不用,还不如卖了,也能凑些零花。
想通以上关节,于是最终决定自用。这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一朵水灵灵的鲜花,此时不用更待何时?用!
书中暗表,这朵鲜花可不是一般的鲜花,不用还则罢了,这一用,当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要问彭豆用了鲜花如何招来祸端,咱们下回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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