惆怅旧欢如梦——欧阳修
一
狗娘养的石破天【注1】,礼聘“摩天居士”谢烟客作了兄台石中玉的家庭补习教师,希望谢老师通过周到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石中玉转化成为“好人”。
石破天同志,曾在开封市政府主办的“吃烧饼大赛”中荣获“玄铁令”奖牌。他的要求,谢师傅实难拒绝,却是头大如斗:“我自己本就不是好人,如何能教人学好?何况石中玉这少年奸诈浮滑,就是由孔夫子来教,只怕也未必能教得他成为好人。”
“万世师表”孔夫子,也有教不好的弟子?这个,不容我们“为尊者讳”,确是有的,一个宰予就已经让他哀叹:“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相信华山派掌门“君子剑”岳先生,对他的大弟子令狐冲,应该有同样的感叹、同样的挫折感。令狐冲个性、天性极其强韧,岳老师对他的教化,彻底失败。
看‘宰予’的名字,先有三分好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惫懒模样,历历如在目前【注2】。难怪孔子对他束手无策。不过我们不能因为这一个失败的教学案例而否定老人家“万世师表”的光辉地位,同样道理,虽然岳不群没有管教好他的首徒,我仍然认定:岳不群先生不仅是伟大的武学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系统阐述了“联邦主义”的政治思想家,此外,岳不群还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除了令狐冲这块“朽木”不堪雕镂外,岳老师对其他弟子的教育无一不成功。岳不群的成功有两种:(一)言传身教,让弟子们慢慢体会到江湖险恶人心鬼蜮,学会伪装,提高涵养,最终成长为像师父一样的伪君子(二)以崇高的精神塑造弟子,以高调的宣传鼓舞弟子,使他们成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第二种情况发生在梁发和岳灵珊身上,陆大有早亡,剩下的华山派弟子,全数属于第一种。林平之尤为此中翘楚,在令狐冲眼中看来:“林师弟沉默寡言,循规蹈矩,宛然便是一位‘小君子剑’。他正因此而得到师父、师娘和小师妹的欢心。”(《笑傲·夺帅》)。岳不群的表演艺术,林平之独得真传,其他弟子则已经“登堂”,犹未“入室”。且看岳不群的这位嫡传弟子的一番做作:
“(林平之)从地下拾起一根被震落的镔铁怀杖,猛力往自己额上击落。只是他双臂已被点了穴道,出手无力,嗒的一声,怀杖虽然击在头上,只擦损了一些油皮,连鲜血也无。但他此举的用意,旁人都十分明白,他意欲牺牲一己性命,表明并无甚么剑谱落在华山派手中。 那蒙面老者笑道:‘林公子,你倒挺够义气……’,林平之叫道:‘……我是堂堂华山派门徒,岂能临到危难,便贪生怕死?’”(三联版《笑傲》479页)
“镔铁怀杖”本身分量已是不轻,林平之拾起此物,似乎并不费力,然后‘猛力’往自己额上击落,居然“只擦损了一些油皮”,却完满达成令观众们“都十分明白,他意欲牺牲一己性命…挺够义气”的预期效果,其表演功力,妙到巅毫。据我看来,今日敝国男演员中,得臻如此境界的,尚无一个。
观众席中冒出个傻瓜梁发,只怪自己入戏太深,完全混淆了“表演”与“现实”的界限,在旁大声喝彩以为声援,孰料“一个蒙面人喝道:‘你华山派便怎样?’横挥一刀,将梁发的脑袋砍了下来,鲜血直喷。”
“君子剑”岳先生,明显宗儒,他是武学家,更是道学家。在指点弟子们武功之外,当然不会忽略他们的品德教育,先师孔孟“杀身成仁”“威武不能屈”的训诫,总会时时对弟子们耳提面命,梁发居然信以为真,求仁得仁,又何怨焉?第二日平明,岳掌门向弟子们宣布了集体公费到洛阳、福建旅游的特大利好消息,“众师弟、师妹个个笑逐颜开,将梁发惨死一事丢到了九霄云外”,他们未必忘记了梁兄,没准心中好不庆幸:要不是忽悠着傻瓜抛头颅洒热血,哪来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受道学家岳不群影响至深的,当然是他的独女岳灵珊。被岳不群害得最惨的,也是岳灵珊。
先天遗传,姑且不谈。岳不群对女儿的影响力大到无极限。岳不群的“君子”包装,就没几个人信以为真,独独、生生骗过了自己女儿。岳灵珊的“恋父情结”更是彰明昭著,岳不群是女儿眼中唯一的完美男人典范,岳不群的一切,在女儿眼中,完满无缺;而一切与父亲不一样的品质,未必是缺点,但一定不是优点。林平之的出现,使她看到了父亲的翻版,满足了她长久的精神渴望,此时别说一个令狐冲,一百个令狐冲环伺在旁,也必将被岳大小姐一脚踹飞。
“我说你(林平之)和爹爹的性格儿一模一样,就只管肚子里做功夫,嘴上却一句不提。”
“只管肚子里做功夫”?!这在其他任何人看来,都是铁定的小人作风,然而,岳灵珊说这话,完全没有指责父亲、情人的意图,“言若有憾,心实喜之”,或许,岳灵珊把这,真的看成了君子的风范涵养。入鲍鱼之肆,久而不觉其臭,如斯而已。
岳灵珊绝非水性杨花,,其父十几年熏陶出的理智(对君子形象的仰慕),加上深度的“恋父情结”,压倒了对大师兄的旧情,合并为对林平之的新爱。
岳灵珊面对林平之后来的绝情寡义总是隐忍包容,之死靡它,更像是一种“殉道”行为。所殉者,是对“君子”的刻意寻觅与崇敬,殉于“君子剑”父亲对她的道德训育与高调说教。一旦否定了这些,岳灵珊势将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其执著坚贞,实出于无奈,而非完全根于情爱。
岳不群对女儿的道德训话也持续在起作用,看后来岳灵珊对丈夫的态度(“我既然嫁了你,便是你林家的人了。只盼你不久便回心转意。我对你一片真心,我…我怎可编排自己夫君的不是?”),固然是因为她深爱林平之,却也完全符合儒家提倡的“妇德”。古人讲说“理学杀人”,我是觉得岳灵珊之死,颇有几分这种味道。
岳灵珊又何尝不自知呢?因此才会轻喟:“我……我是个苦命人。”
岳灵珊,殉于情。
她,是“殉道者”。
-------------
【注1】此人自称“狗杂种”也。
【注2】明代《时尚笑谈》曾有此笑谈:“一师喜昼睡,弟子曰:‘宰予昼寝之义何解?’师曰:‘我不讲,你怎的晓得?宰者,杀也;予者,我也;昼者,昼时也;寝者,睡一觉也;合而言之:便杀我,定要昼时睡一觉也。’”
二
岳灵珊对大师兄,爱?不爱?不爱?爱?
我可以借用诗人艾青的一句诗 “你去问开化的大地,去问解冻的河流。……”
岳灵珊对令狐冲,不是不爱,也不是爱得不够,而是,爱得…不完整。她曾经爱过他,但爱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他。令狐冲身上最美好的品质,岳灵珊或者视而不见,或者,看到了而不以为是优点,甚至当作了缺憾。
三毛说得最是到位:“岳灵珊,君子剑下女儿,如何能懂爱令狐冲。原来自知不明,去就‘平之’,这就门当户对。”
“任我行笑道:‘明明是珠玉,你(岳不群)却当是瓦砾。老弟的眼光,可也当真差劲得很了。我说的这少年,正是令狐冲。’”(《笑傲·三战》)。——“错将珠玉瓦砾看”,在岳氏父女,一脉相传。
岳不群固然是“伪君子”,也是庸儒、陋儒,其格局、胸襟,均欠开展。岳灵珊在华山,是公主,而其见识视野,则接近村姑。举凡任氏父女眼中所见令狐冲那种精金美玉般的品格、“扶摇直上九万里”的磐磐大才,在岳氏父女看来,不值一文钱。
岳灵珊倒是言之凿凿:“平弟,你到此刻,还是不明白我的心。大师哥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在我心中,他便是我的亲哥哥一般。”,然而,一个女孩子要向她的新相好解释她的旧情缘,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说词更好的藉口?我是笃信梁实秋金庸“人性恒久不变”观念的,同样意思的话,在岳灵珊之前,不知多少人说过;在岳灵珊那个时代,说的,也非岳灵珊一个;就在您读这篇烂文的同时,我相信不知在世界的什么地方哪个民族的女孩用不同的语言,正在跟她的情儿,诉说与岳灵珊同样意思的话。
千秋万世,只要人类仍未毁灭,这种话,还会说下去,绵绵无绝期。
感情的事,太飘渺。岳灵珊要否认他对大师哥曾经的欢恋,不难。而二人情投意合共创之‘冲灵剑法’具在,不容否认。
其时,岳灵珊犹有后语:“我对他敬重亲爱,只当他是兄长,从来没当他是情郎”,然而,据我所知,大哥关禁闭幺妹送吃食固属天经地义,至于“岳灵珊陡地醒悟,突然哭了出来,道:‘你……你是记挂着我,以致瘦成这个样子。大师哥,我现下全好啦。’……岳灵珊目光中含情脉脉,双颊晕红……”,这、这、这…这成什么样子?!
要探究岳灵珊对大师兄何等情分,《面壁》中为令狐冲送饭一节固然不可忽略,而《夺帅》中岳灵珊与令狐冲在嵩山比剑一章尤其值得玩味:“岳灵珊缓缓转身,一时却不抬头,似在思索甚么,过了好一会,这才慢慢抬起头来,突然间脸上一红……二人在华山创制这套剑法时,师兄妹间情投意合,互相依恋,因之剑招之中,也是好玩的成份多,而凶杀的意味少,此刻二人对剑,不知不觉之间,都回想到从前的情景,出剑转慢,眉梢眼角,渐渐流露出昔日青梅竹马的柔情……突然间人丛中‘嘿’的一声,有人冷笑。岳灵珊一惊,听得出是丈夫林平之的声音,心中一寒:‘我和大师哥如此打法,那可不对。’……”
华山“思过崖”那个刻有剑法的山洞的第二发现者,定是岳灵珊,“(令狐冲)脑海中一个本来十分模糊的念头,突然之间,显得清晰异常:‘她怎么会到思过崖去?多半她是在婚前婚后,思念昔日我对她的深情,因而孤身来到崖上,缅怀旧事。后洞的入口我本是用石子封砌好了的,若非在崖上长久逗留,不易发见。如此说来,她在崖上所留时间不短,去了也不止一次。’”
“脑海中一个本来十分模糊的念头,突然之间,显得清晰异常”,这样的心路历程对令狐冲而言不是孤例,在看破师父真面目时他也曾有过:“这些道理本来也不难明,只是他说甚么也不会疑心到师父身上,或许内心深处,早已隐隐想到,但一碰到这念头的边缘,心思立即避开,既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直至此刻听到了仪和、仪清的话,这才无可规避。”
对岳灵珊的父亲,令狐冲脑中的“灵光乍现”,思路完全正确,对岳不群女儿的心思,令狐冲的猜想也无大错,并不是什么“自作多情”,令狐冲唯一料不到的是婚后林平之与岳灵珊琴瑟不调。
于是,金庸在《夺帅》一章的结尾写道:“(岳灵珊)心中怦怦乱跳,只是想:‘不知他性命如何?只要他能不死,我便……我便……’”
如果令狐冲不死,当时的岳灵珊“便”怎样?只怕她自己也想不明白……
人类的情感太微妙,人性又何其复杂!
三
那么,岳灵珊所言“只把令狐当大哥”是在骗人乎?
也是,也不是。
她拿这种论调来说服谁人呢?我想岳灵珊首先说服的正是她自己。人或多或少都具备自我欺骗的本能,归结到岳灵珊,她首先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让自己坚信:在林平之出现之前她与令狐冲的种种,全部出自单纯的兄妹情谊,自己本心无它,总是大师兄自作多情,致有许多误会尴尬。因此,岳灵珊才能在移情别恋之后良心完全不受谴责,对令狐冲也几乎全无顾惜歉疚。
或谓:岳不群的“伪君子”本色,外人皆有所觉察,何以偏偏岳夫人宁中则蒙然不知?这,恐怕还是自我欺骗的本能在起作用。妻子总会尽力夸大丈夫的优点而刻意忽略、逼着自己不去想丈夫的坏处,这样才能使自己坚信:当初的选择,再好不过。
世所谓“自欺欺人”,往往把“自欺”与“欺人”认作并列关系,其实,二者之间,更多因果:首先成功欺哄了自己,才能心地清白地去诳骗世人。
岳不群面对令狐冲、盈盈,一口咬定“岳灵珊被令狐冲这淫贼所害”,他这是骗谁啊?
岳不群欺世盗名,极其在意世人的眼光。如今女婿手刃女儿,“君子剑”家门居然出此人伦惨剧,岳不群当然要对世人作一个合理的解释、冠冕的交待,将犯罪嫌疑锁定到浪子令狐冲身上,是最不坏的选择。
问题是:岳不群说这话时除了冲、盈之外再无其他听众,而令狐冲与盈盈正是林平之手刃岳灵珊惨案最直接最关键的两个目击证人。岳不群骗的是最没有可能被骗的两个人,这也太弱智低能无聊了!
紧接着,岳掌门有更惊人(盈盈称许为“可有多无耻”)的高论,他义正辞严地痛斥冲、盈二人:“我夫人明明是给你们害死的,却来诬赖,说她是自杀。”,这才是正宗的睁着眼说瞎话,问题是:说给谁听?谁信?
说给自己听,希望自己信。
岳不群要骗的,是岳不群自己。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岳灵珊死在林平之手上,但,令她走到这一步的,是她最尊敬热爱的君子爹。她没有知识,岳不群给她知识;她没有道德,岳不群给她道德;她没有主见,岳不群给她主见;她没有利用价值,岳不群赋予她利用价值……岳灵珊一生的道路,出于岳不群的一手规划,一步步走向没有光的所在。
岳不群,极其自爱的一个人,对夫人宁中则的感情,很淡。练习《葵花》后,更是视同陌路。世间还让他牵念的,唯有岳灵珊。毕竟血缘割不断,他只有这一个女儿,并且也只能有这一个子女了。岳灵珊的死,对他毫无刺激,说不过去。尤其女儿走到这一步全是出于自己的操弄,更令岳不群心不自安。把罪责归到令狐冲身上,不是为林平之开脱,而是撇清自己在这件事上的责任,减轻心灵上的重压。使自己相信女儿是抗暴而死,如此,他才能毫无愧怍地对世人宣称“君子剑”家门清白,贞烈可风。
世人皆具自我欺骗的本能,女人于此尤其有天分,比女人更擅长自我欺骗的,是所谓“政治家”。
20世纪后半叶,在美国的支持下,多数亚非拉国家摆脱英法荷诸国的殖民统治,获得了“民族独立”。然而,本国的统治者屠杀本国人民比西方侵略者多出太多,搜刮更彻底,压迫更暴虐。而当独裁者接受民众的歌颂欢呼之时,满脸天真无邪的表情,每次看到这些镜头,我总感觉毛骨悚然,却又无限崇拜:他们“自欺”的能力实在远远高于“欺人”的潜能,最起码自己相信了手段虽邪恶理想最纯洁,自己正在引领愚民,走向一个美丽新世界。
(最近的典范事例,来自电影《投名状》。导演陈可辛自称:这是一部没有坏人的影片。然则,庞青云杀了那么多人作了那么多恶,居然不是恶人?因为:庞青云作恶不是出自恶的目的,他太善于自我欺骗。作恶的时候,庞青云一直感觉自己是为了拯救天下苍生。2008年12月补记)
四
《射雕》中,黄蓉出场时的造型,是一个小乞丐,她的生平志业,此刻已是确定无讹。“小妖女”通过自己的长期奋斗全力拼搏,终于成了天下最大的乞丐——丐帮帮主,不由人不感叹:有志者,事竟成;苦心人,天不负!
黄蓉沿街乞食遇到郭靖,“靖哥哥”也无非请她下馆子吃了几顿大餐,外加馈送进口名马、裘皮大衣,已是芳心不能自持,“我穿这样的衣服,谁都会对我讨好,那有甚么希罕?我做小叫化的时候你对我好,那才是真好。”
岳灵珊初次出场,乡野间一间小茶馆的一个丑怪的吧台小姐,林家大少爷居然为她强出头打杀“青城派”余观主的公子,使自己免为伧夫所辱,这件事,在感情上对岳灵珊的杀伤力,怎么估计,也不过分。
林家惨遭“灭门”,当然是“怀壁其罪”,因林家的庞大家产尤其是家传《辟邪剑谱》而肇祸,而其导火线,确为“福州小茶馆风波”。亦舒《玫瑰故事》一句话令人触目心惊:“少女最经不得有人为她家破人亡,她的魅力一旦受到证实,乐不可支”,岳灵珊与黄玫瑰,个性、遭遇大不同,有些情感则是相通的。
一座孤岛上,任何男女都会爱上对方。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米兰达与父亲困居荒岛十二年,她爱上了自己遇到的第一个男子—费迪南王子,离开荒岛,仍是爱他,“除了你以外,在这世上我不企望任何的伴侣;除了你以外,我的想象也不能再产生出一个可以使我喜爱的形象。”,这是第一种可能。
岳灵珊十数年来,活动半径不出华山方圆三十里,这个范围内,非仅岳灵珊,任何人都会认定令狐冲条件最优,一旦岳灵珊走出华山,“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眼光大不同了。她,忘记了贫儿,遇到自己心目中的王子。这是第二种可能。
似乎还是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些,更具有普遍意义。
脱离小说预定的“情境”,回到现实层面,其实,多数女孩子都会做出与岳灵珊同样的选择。岳灵珊当初看重令狐冲的,是“侠气”和“傲气”,而此侠傲二“气”,林平之无不具有。其他方面,林平之又无不占优:年纪比令狐轻,长得比令狐帅(“林师弟相貌比我俊美十倍,年纪又比我小得多”(三联版《笑傲》318页),家世比令狐好,比令狐冲更有文化,更有涵养,更勤力,更上进,更靠得住……
某种程度上,岳灵珊与今天热盼嫁入豪门作少奶奶的女孩的心态,并无多少不同。任盈盈与岳灵珊完全不同,放在一起,最能收到一种参差的对照的效果。任盈盈是‘理想化’的女性形象,金庸把他对于女性的几乎所有美好想象都赋予盈盈一身。
岳灵珊,根本缺少“灵”气,她在金庸笔下,是完全“世俗化”的女性形象。具有普通女孩的一切优点与缺憾,她既无力更无意涉足令狐冲的精神世界,满目所见,当然都是林平之的好处,舍“狐”投“林”,良有以也,岂足怪哉?
《笑傲江湖》一书,写在1967-1969年,当时,如令狐冲、岳灵珊同样的故事,数以万计。我说的是那场伟大的“上山下乡”运动。无数村姑抛弃旧好,改投被人从城市踹到“农村广阔天地”的“知青”怀抱,她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岳灵珊的正确选择。
然而,令狐冲对她那么那么那么的好,彻底纵容,从不违拗,仍是留不住她。
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尼采有言:“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鞭子。”,这个话题,伤众,搁这吧。
现代遗传学有所谓“夏娃理论”,道是:今日全球30多亿女性,其基因,无一例外都遗传自14.8万年前的同一个女人,姑且当她老人家就是“夏娃”(意为“众生之母”)罢!而上帝对夏娃的膺惩则是:“你必恋慕你的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旧约·创世纪》)。这一点,事实上被集体继承下来:在完全被纵容与被约束辖制之间,多数女子如岳灵珊会选择后者。令狐冲哀叹“她从来没有尊重过我”,是他咎由自取。如果令狐冲能有钱钟书小说中陈侠君的觉悟,“知道女人不喜欢男人对她们太尊敬,所以他带玩弄地恭维,带冒犯地迎合”,对岳灵珊少一分纵容,多一点辖制,就会更接近恩师岳不群的气象,岳灵珊反而对他多一分尊敬,增一分爱意。
爱尔兰大诗人叶芝,有诗哀之:
千万别把整个心给人,因为
要是爱情显得太忠实不移,
热烈的女子就许觉得无味
不值得想……
……… ……… ……
写这首诗的人可吃过苦头
他把整个的心给人,结果全丢。
抄录他人的诗文永远比自己搜索枯肠“攒字”更令我心情愉悦,爽性再抄一首:
我就曾对情人吐露我的爱情,
战栗着,哆嗦着,带着恐惧,
我让她完全看透了我的心,
但结果啊!她很快就把我抛弃!
等她刚刚离开我的眼前,
一声不响,不露形迹,
一个过路人来到她的身边,
她轻叹了一声,便随他而去。
这首诗,几乎就是为令狐冲而作,作者却是英国18世纪的大诗人布莱克,诗的题目,叫做:《爱的秘密》。
五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金庸不仁,乃以笔下人物为刍狗。他居然令岳灵珊死在林平之剑下,何其残忍冷酷!
如果,岳灵珊没有死,那才是天地间最残忍的惩罚,她的世界,陷入永劫,向悲惨世界一步步沉落,灵魂得救没有丁点儿希望。
安排岳灵珊死于非命,反而是仁慈的,但,死在所爱者手上,终究是太残忍了。
附:
“任我行笑道:‘明明是珠玉,你(岳不群)却当是瓦砾。老弟的眼光,可也当真差劲得很了。我说的这少年,正是令狐冲。’”(《笑傲·三战》)
《世说新语·风度》:“王大将军(王敦)称太尉(王衍):处众人中,似珠玉在瓦石间。”
此二语,可参看。
二版改為書中的解說,這段變為:相傳春秋之時,秦穆公有女,小字弄玉,最愛吹簫。有一青年男子蕭史,乘龍而至,奏簫之技精妙入神,前來教弄玉吹簫。秦穆公便將愛女許配他為妻。「乘龍快婿」這典故便由此而來。後來夫妻雙雙仙去,居於華山中峰。華山玉女峰有「引鳳亭」,中峰有玉女祠、玉女洞、玉女洗頭盆、梳妝台,皆由此傳說得名。這些所在,令狐沖和岳靈珊不知曾多少次並肩同游,蕭史和弄玉這故事中的綢繆之意,逍遙之樂,也不知曾多少次繚繞在他二人心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