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0pt? 0cm>孔子的仁原本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爱,因为基于血缘关系,所以这种爱有差等,有尊尊亲亲、远近亲疏之别。孟子、朱子等后世大儒在尊尊亲亲、远近亲疏这点上并没有多大改变,孟子批墨子爱无差等的兼爱思想为“无君无父禽兽也”。朱子也说:“人之有爱,本由亲立,推而及物,自有等级。”儒家之仁并非平等,这种爱有差等的仁不能用“善良的性”来定义。所以觉得轩辕尧所言:“仁,指人性中一种属于善的性。”没有包含不平等的等级因素。佛家主张众生平等,更近于墨子的兼爱。儒家一方面讲究人与人之间要有仁爱,另一方面又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孔子主张依仁成礼,以礼成仁,仁礼关系后来在孟子和荀子那里出现了分歧,孟子崇仁,荀子隆礼。礼将仁外在化和规范化,用礼来调和爱有差等之仁所产生的社会人际矛盾,使各个事物之间虽有等级而又能成为一个秩序井然的复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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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想法的重點係:以得到「情愛」為幸福之心,就係「仁」。易言之,「仁」係人追求「情愛」的基點。</P>
<P>抒發多些感想。</P>
<P>人所以追求情,因為可以此感到幸福。而以得到情為幸福之心,就係「仁」。易言之,「仁」係人追求情的原因。
人對感情對象可以無條件付出,此乃情之善。故孔孟以追求情為善,繼而以其所以然之「仁」為善。
另一方面,因為孟子以「仁」為「性」﹙此即人自然具有的本質﹚,所以主張「性善說」﹙按:此說並不以為人性全善;荀子之「性惡說」亦不以為人性全惡﹚。</P>
<P>至於荀子之「性惡說」,實指生物性,即人自然具有的本能而產生的慾望﹙孟子亦肯定這點的﹚,而非指「仁」而言。
而荀子其實並不主張人有善或惡之性,因為就算有「仁」,亦不一定會對感情對象作無條件付出;就算有生物性,亦不一定會為了滿足慾望而破壞別人的幸福。易言之,「性」不分善惡。善與惡只係人的選擇,即係人為的,亦即所謂的「偽」。</P>
<P>另一方面,孔孟荀都主張的「禮」,目的主要有二:
一、就在修養自己,以至不會為了滿足慾望而破壞別人的幸福,即孔子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之境;
二、以此培養自己對其他人、物之情,然後可以自然流露性情而不破壞對象的幸福,即為一自然之好人,亦即聖賢。</P>
<P>另外,由此亦可知,我對「善」、「正」等概念的觀點,即在「可能令人感到幸福而不破壞別人的幸福」。</P>
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老贴厚实,质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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