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發多些感想。
人所以追求情,因為可以此感到幸福。而以得到情為幸福之心,就係「仁」。易言之,「仁」係人追求情的原因。
人對感情對象可以無條件付出,此乃情之善。故孔孟以追求情為善,繼而以其所以然之「仁」為善。
另一方面,因為孟子以「仁」為「性」﹙此即人自然具有的本質﹚,所以主張「性善說」﹙按:此說並不以為人性全善;荀子之「性惡說」亦不以為人性全惡﹚。
至於荀子之「性惡說」,實指生物性,即人自然具有的本能而產生的慾望﹙孟子亦肯定這點的﹚,而非指「仁」而言。
而荀子其實並不主張人有善或惡之性,因為就算有「仁」,亦不一定會對感情對象作無條件付出;就算有生物性,亦不一定會為了滿足慾望而破壞別人的幸福。易言之,「性」不分善惡。善與惡只係人的選擇,即係人為的,亦即所謂的「偽」。
另一方面,孔孟荀都主張的「禮」,目的主要有二:
一、就在修養自己,以至不會為了滿足慾望而破壞別人的幸福,即孔子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之境;
二、以此培養自己對其他人、物之情,然後可以自然流露性情而不破壞對象的幸福,即為一自然之好人,亦即聖賢。
另外,由此亦可知,我對「善」、「正」等概念的觀點,即在「可能令人感到幸福而不破壞別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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