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武侠背景的非武侠小说,江湖
人在江湖<FONT color=#f3f6fa>{;]</FONT>
第一回 出山<FONT color=#f3f6fa>|ZPiH</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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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博,我爹老年得子,对我是爱护有佳。我们家境还算不错,我爹在县城里任职,生活还比较充裕,但他却不满足,总觉得郁郁不得志,于是把希望寄托在我这条血脉身上。但他这次似乎又错了,我好象天生就是一个不争气的主儿,枉费了他一片苦心。<FONT color=#f3f6fa>4,q6y<</FONT>
我爹在官场上摸爬多年,认识到官场黑暗,他从那里看不到什么出路,就寄希望于我,希望我将来能在武功上有所造诣,“杀”出一片天来。我觉得他看事情总是很天真的,学文的不行,学武的就能一帆风顺了?这世界哪有那么简单。<FONT color=#f3f6fa>c</FONT>
他寄希望于我学武,到也不是异想天开,还是多少有些根据的。我十岁那年,有个武师来我家求我爹办事,随便教了我两招。我因为当时头脑还比较清醒,把那几下把势记得很清楚,自然耍得也有模有样,那位武师就大夸我有学武的天分。其实除了我和我爹,谁都看得出那只不过是恭维的话罢了,当时我没听出来,我年纪还小,我爹也没听出来,大概是因为乐坏了,被幸福冲昏了大脑。直到我长大以后,我才意识到,当时我爹是多么的想出人头地。好在当时没有第三个人在场,没能戳穿那武师的伎俩,我爹也就趁着脑袋的这股热乎劲儿,把我送上了少林寺。<FONT color=#f3f6fa>"xg"</FONT>
我记得我离家的前一天晚上,爹和娘好象恶战了一场,结果当然是爹胜了,第二天娘被爹反锁在屋里,没能见我最后一面。其实我爹倒也不是那么狠心,记得我俩临别的时候,他不住的叮嘱我要听师傅的话,要好好练武,不要落在人后边。我问他为什么哭,他边擦眼泪边说那不是哭,只是眼睛有毛病,迎风流泪。当时我就觉得他似乎是在说谎,哪有迎风流泪连鼻涕跟着一块往外出的。他又对我说,十八岁那年来接我,并且每年八月节前会来看我一次,又跟后来做了我师父的那个和尚说了几句话,就走了。<FONT color=#f3f6fa>VO(</FONT>
我其实是个好孩子,时常将我爹的话谨记心头,而且心气也十分好胜。因父亲是文人,常让我念些诗书之类的东西,我也爱看书,从小智力开发的比较好。我也很爱看些人物的肖像画,曾跟父亲说要做个画家,但父亲却不同意,他说画师之类的都是三教九流之辈,自己糊口都很勉强,有不了大出息。他说琴棋书画倒是都要懂一点,附庸风雅嘛,但是要浅尝辄止,否则就是玩物丧志了。初学武时,我显得很有天分,而且处处争强好胜,一招一式都学得比别人快许多,也因此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样子,但师父其实很少夸奖我。在这一点上,他显得非常明智,因为没过几年,别的师兄弟们长的又高又壮,而我依然跟个萝卜头似的,又黄又瘦,弱不禁风。而对另一点我更加恼火,就是我的师兄弟们记性其实也很不错,因为他们会常常羞辱我这个自己封的高才生,一点面子也不给。从此我晓得了什么事不能做绝,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我开始觉得庄子说的“淡薄以明智,宁静以至远”是很有道理的。<FONT color=#f3f6fa>^wL:l</FONT>
但我还是寻思着报仇,有朝一日能再把他们踩在脚下,那时我一定不会像他们那样落井下石,我会宽宏大量的原谅他们——我可是读过书的人,境界当然要比他们高得多了。我于是拼命的吃饭,以便张的壮一些,好跟他们抗衡。这样我是日见圆滚起来,胳膊粗了,脸也张胖了,肚子也大了,我猜我爹今年八月节看见我一定会吓一跳。可我的武功倒是不进反退,力气没张多少,动作还慢了许多,而且练不几下我就气喘吁吁,我自己也不知是怎么搞的。不管怎么说,我是比以前有力气了,也就不太怕那些可恶的师兄师弟们,而且我一直对他们退避三舍,最近没起什么冲突,我也就觉得自己现在可以昂起头来做人了。<FONT color=#f3f6fa>I</FONT>
我有个师弟叫做吴祥,他使少林寺里唯一一个跟我走得比较近的弟子。我之所以敢接近他,也是因为他长得比我还矮,在我看来短期内不会对我构成威胁。一天我对他说最近我右眼皮老跳。他说嘿嘿,你这个讼人,我看你是要倒霉了,走路是当心摔死啊!这小子嘴上比较缺德,因此我也常常不失适宜的揍他一顿,但从来不来真的。今天也是这样,我揍完他之后,我们俩又搂着对方去吃饭。在家时,常听我爹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果不其然,吃饭时我的一个师兄王宇走到我跟前来了。我立刻有不详的预感。这个师兄长得贼壮,而且品性不太好,他过来拍拍我的肩旁跟我说:李博,你小子最近吃得不少哇!嘿嘿,我看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啊?我知道他是霸道惯了,几天不揍人手又痒痒了。我看见坐在我对面的吴祥脸都吓白了,我也是一身冷汗。我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就躲,能少挨几拳就少挨几拳的,但或许是好久不挨打,对那种痛楚有些怀念吧,亦或是觉得自己现在没有从前那么菜了,急于想要证明点什么,总之就是头脑发昏,好了疮疤忘了疼的那种。我居然白了他一眼然后说:没有!我的语气是那样的坚决,我那一眼白得是那样漂亮,以至于我猜他已经有了足够的理由把我狠扁一顿,我猜他当时的表情一定是非常满足,并且带着一丝惊奇的,虽然我根本没有勇气抬头去看他的脸。反正我是非常愚蠢的中了他的圈套了。他是很从容的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还敢瞪我,来来来,你再瞪我一眼,让我好好看看你是怎么瞪的。他又回过头去,对他的兄弟们说:来来,你们都过来,过来,跟人家好好学学,看看人家怎么就瞪得这么帅!他的兄弟们,其实也是我的师兄弟们,只是大家都不这么想,就都围了上来,冲着我不怀好意的笑——他们是想分一杯羹来着。我知道这一架再所难免,或者说是这一顿揍再所难免了,也就很从容的向门外走去。反正横竖也是死,豁出去了,干吗不选个好点的死法。据我多年的经验,这样是挨揍挨得最轻的了。<FONT color=#f3f6fa>Bw</FONT>
他们果然追出来了,近了,更近了,我都能听见轮拳头的声音了,现在我的耳边充斥着各种声音,有风声,脚步声,拳头挥动的声音,还有人喊话的声音。我听不清他们喊什么,但猜也能猜到无非是“想跑,给我摁住他!”之类的,我心里想谁想跑了!跑也跑不掉,我只是想死得体面些!古语云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就算挨揍也不能丢了体面。然后我就体面的挨了一顿揍,我拼命护住了身体上的重要部位,任凭阵阵疼痛拌着侮辱和叫骂的声音扑过来。我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于是我一边回忆着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一边想象十年后把这些人一一踩在脚下的情景,聊以自慰。<FONT color=#f3f6fa>Obh</FONT>
吴祥吓得站在那里不敢动,他还小。<FONT color=#f3f6fa>Y`".</FONT><FONT color=#f3f6fa>©蓝羽论坛 -- 我的蓝羽论坛,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www.ly600.com/bbs 7&^j0t</FONT>
“住手!”听这浑厚的声音,就知道是师父他老人家终于驾到了,我也终于能逃过一劫,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我发觉当人遇到危难的时候,只要施以小小的恩惠就能收买人心,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师父这个时候在我面前出现,简直就如天神一般,我决定私下送师父一个外号,就叫“及时雨”。“还不退下!”在他老人家雄浑的呵斥声之下,王宇一群人只有夹着尾巴骝走的份,我也真像得了胜一样,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目送他们远去。“李博,你跟我进来一趟。”我回头看了吴祥一眼,怀着感恩戴德的心情哈巴狗似的跟着老人家进了他的居室。<FONT color=#f3f6fa>{cUR8</FONT>
可能是我知恩图报的心情过于强烈,竟然没看出师父的脸色有些凝重。师父先是对我关心了一番,然后将我来少林寺的经历细细的回顾了一番,最后又总结了一番。他老人家说我来得晚了,早已过了练武打基础的最佳年纪,而且我骨头重,动作不灵活,反应也不快,根本不是练武的材料。他说少林一路刚猛的武功不适合我,要给我找清风观的不虚道长拜师,学习道家的武功,并说他和那位道长交情不错,很有望收留我。当然他老人家的那番话说得没有这样直白,他还是很能体恤我这颗幼小的心灵的,但我总算还能明白他的意思,就是说少林寺不会再要我了,他们要让我走。弄懂之后,我也渐渐的冷静了下来。<FONT color=#f3f6fa>E</FONT>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想,与其被人赶走,不如自己先一步离开的好。“我辈岂是蓬蒿人”,由他呼来唤去的!再说一个道士叫不虚,那说明什么?可见这个道士的修行也高不到哪里去。我知道少林寺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不管是师父还是师兄师弟,他们都不想留我,于是我下定决心,一有机会我就离开,家是一时不会回去了,因为我无法面对父亲。我决心到外边去闯闯,不弄出点名堂决不回来。后来我把这个念头告诉了吴祥。<FONT color=#f3f6fa>3s</FONT>
师父对我说的那番话,其实对我打击不小,我一直就怀疑自己没有练武的天分,现在在他那儿终于得到了证实这一点是毋庸质疑了,如果我还有天分,少林寺是决不会放弃一个光耀门楣的机会的,对这里来说我已经没有价值了。于是我从此对练武更加没有兴趣,只想者有朝一日能逃出去。<FONT color=#f3f6fa> P#</FONT>
一天,机会终于来了,我们师兄弟一行人到山下化缘,天色渐晚,大家都走散了,现在只有吴祥再我身边。我环顾了一下周围。有机会离开少林寺,倒是正和了我的心愿,离开这个生活了六年的世界,也没什么恋恋不舍,只是苟且偷安惯了,要孤家寡人的过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我还真有些犹豫不决。这就像在圈里生活久了的猪和羊,虽然整天被人打骂欺凌,但是舍不得苟安的日子,就不愿意逃走。我突然觉得在这一点上其实自己跟畜生没有多大分别,顶多比猪强一点,跟羊差不离。<FONT color=#f3f6fa>o</FONT>
“师哥,你终于要走了?”我光顾自己犹豫着,完全没想到这个可爱的师弟。他铁青着脸,仿佛在竭力忍住泪水往下流。我一把搂过他,把他的脸按进我怀里,这样他就看不见我的眼泪了。不过我也没哭出来,咱们男儿有泪不轻弹嘛!但这一抱,加上他那一句话,害的我是真的不得不走了。<FONT color=#f3f6fa>L.</FONT>
我想怎么也得给我这小兄弟留下几句临别赠言吧,就语重心长的对他说:“祥子,你天分不错,一定要好好练武,哥走后,别惹王宇那帮人,凡事暗中使劲儿,别争强好胜...”“恩,师哥你自己保重。”我精心设计的一番话被他无意打断,心中稍有不快,但感到吴祥瘦小的肩膀在我怀里轻轻地颤抖着,我也就不学那些老和尚似的教训人了。我应着:“好,等师哥以后有了出息...”“一定回来找你!”我一把推开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我那小师弟独自立在风中颤抖。<FONT color=#f3f6fa>I-Y</FONT>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也没有哭。<FONT color=#f3f6fa>c\(W;</FONT>
第二回 伤心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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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后我才真的发自内心的感到后悔,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饿。在少林寺时是吃食堂的,只要你干活,砍砍树劈劈柴洗洗衣服扫扫地什么的,干够了当天的份,就有饭吃。而在社会上吃饭是要花钱的,我从小到大自己没有挣过一文钱,又不知道该怎么挣,但我又不愿意向人乞讨,那样就失了体面——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失了体面。有时候,尊严比性命更重要。所以一下山,我就饿了三天。我原本是不怕饿的,在少林寺的时候,一不留神有事没事就被师父他老人家饿上一天,当时没想少林寺不愧是几百年的历史了,做事就是高瞻远瞩,就连体罚都是一种有目的的训练,今天这就派上用场了。我想小爷我好歹也算练过,原本是打算先饿上七八天适应适应,但没想到三天之后就再也忍受不住了,死的心都有了,再过几天恐怕连回少林的心都有了。这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饿,饿的我直想哭。我是切实的体会到猪宁愿呆在圈里等着被宰也不远逃出来是多么的智慧,我想天下人认为猪笨实在是个天大的错误,因为猪知道当生命真正属于自己后,要迈出第一步有多么的艰难。
为了不再挨饿,也不用再回少林寺,我做出了自己一生中的第一个决定——去偷。我大概晓得偷并不是一个很正当的谋生手段,也隐约想象出了后果——后果分为偷的后果和被抓住的后果。偷的后果是解决了生存问题,这样我才不会被饿死,而被抓住的后果顶多是被打一顿,死不了。而且我偷的这个行为是由于对这社会并不熟悉,因而我想既然我目前还不完全属于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规矩应该也不会十分的为难我。在权衡出利害之后,我决定将这个想法化为实际行动,偷是一定的了,关键是偷什么。
我考虑到我现在已经不是出家人了,我决定开个荤,重温一下十几年前的感觉,偷个有血有肉的。最后我看中了一只鸡。一是因为它比一般的动物少两条腿,我认为它相对而言算跑得比较慢的。二是它个子比较小,我认为除了秀才之外它不会再对其他人构成威胁。所以,我看准了时机之后就行动了,但我似乎也忘记了两点,就是:一,它虽然只有两条腿,但还有两支翅膀——我平时只注意了它美味的一面,却忽略了它还可以帮助那个丰满的肉体进行短时间的滑翔;二,鸡的活动范围一般离主人比较近,而且声音一般比较洪亮。这样严重的疏忽造成了我在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就摔了一个很大的跟头,不光被人抓住痛扁一顿,在肉体上遭到凌辱不说,还丢了自己一向重视的体面,因为他们一边打我,一边骂:“叫你小子偷东西!”社会上管干这一行的叫“偷鸡摸狗的”,我想今天我至少有一半儿是上了道儿了。这次出师不利让我十分埋怨我那老实的师弟吴祥,要是他当初没看出我要走,我兴许现在还窝在少林寺享清福呢。
事后我对自己行动失败进行了一番总结,认为这次行动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准备不够充分,想的太少,事前对情况的分析严重不足,而且我忘了计算结果中的一种,就是万一没偷着还被打了怎么办?而现在我正面临着这种情况,更饿了,又遍体鳞伤,而且把衣服也弄脏了,弄破了,这体面人是再也做不成了。人说“偷鸡不成蚀把米”,我这次的损失比一把米是严重多了。都说“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真觉得我这次差一点就死了。
我倚城墙边坐着,饥饿的潮水一遍遍击打着我的胃。我想我其实就是一只猪,干嘛不老老实实在猪圈里呆着,非要跑到外面的世界来混呢?我想什么人什么命,这命是天定的,该你是猪就是猪,改变不了。我想老天爷是要惩罚我了,因为我违背了猪的天性,那就是安分。
[忽然,非常恶俗的一幕发生了,我眼前的阳光被一个黑影挡住,那黑影似乎还伸过一只手来,手里拿着一什么东西,我仔细看了看,断定那是个馒头。“哎,吃吧。”他说。我当时真的是感激涕零,不在现场的人可能难以想象,我是真的哭了。我立刻以一生中破记录的一次进食速度吃完了那个馒头,然后再次抬起头,用充满感激和期待的目光望着他——他正站在太阳前面,光线太强,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说:“还有吗?”
在又吃了他两个馒头之后,我发现其实他也不富裕。之后我们说了许多话,最后他问我:“看你一光头,莫非你是少林的?”我很牛气的跟他说“是”。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感觉到能挺起胸膛来做人。其实很可笑,我因为憎恨而拼命逃离的地方,却成为目前我身上唯一能够扬眉吐气的东西了,除此之外,我一无所有,一个毛头小子,又穷。我发现人其实很虚荣,通常人会做一些有违自己良心的事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比如我现在就正在出卖自己。
但我很快就不那么自疚了,因为他说:“真巧,我是武当的。”我以为他一定是在说谎。当发现别人身上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缺点时,人就会比较开心,并且似乎也不把那个缺点当成缺点了。虽然有点“五十步笑百步”的意思,我还是毫不吝啬地向他投去了鄙夷的目光,但他好歹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这道目光就使得比较隐蔽,好在他也没有发觉。
但他随即拿出了武当的出入证,把我吓了一跳,因为少林没有出入证。这样一来我就陷入了被动,因为按照常理确实我的身份更加值得怀疑。好在我正担心他会要求我也出示证件以示真伪时,他却把出入证撕了,说:“我以后再也不回武当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并假装对他卤莽撕毁的出入证表示十分惋惜。
后来,我想到这年头证件很可能是伪造的。而且鉴于他匆匆忙忙的把它撕了,他身份的真实性就更加值得怀疑。但我顾及我们相濡以沫的深厚的友谊,也就决定对此事不在追究了。而且我一向认为少林要强于武当,因为江湖上盛传武当一派得名于在比武之时将裆部捂得很好。我想和尚道士同是出家人,就不应贪恋红尘中事,武当人既然这样在乎自己身体上唯一还与红尘保持着藕断丝连关系的部位,明显是境界不高。但我这种想法也有一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因为我发觉早在几年前,我那红尘中物就早已觉醒得差不多了。
后来,我发现我们两个人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同病相怜的人很容易建立深厚的友谊,于是我们不久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只是我们并没有结拜,不是不想,而是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江湖中人。此后,当看见江湖人士称兄道弟时,我们就对对方说,其实咱俩感情是比兄弟还亲。我还认为世上再也不会比这更坚固更纯真的友谊了,而且事实也确实如此。最让我对这一点深有体会的是,他替我打人。
有一次在集市上逛,人很多,一个人踩了我的脚。我就很不客气的叫住他说:“哎!你踩我脚了!”那人也是很不客气,说:“我没看见。”我说:“你现在看见了?”他说:“当时我没看见!”我很生气,说:“你现在不是看见了吗!”他说:“我当时又没看见!”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王朝虹走上前去两拳就把他打倒了,然后又补了一套组合拳,把他打得鼻青脸肿。那人终究没有向我道歉,我觉得那人不过是个傻子,气也就消了。之后王朝虹说:“有时侯做事你要不失时宜的使用一下暴力,又快又省事。”我问他你当时打人的那套拳法是不是传说中的“武当长拳”,他说我当时只想打人没想过用什么拳法。我立刻断定这小子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我们俩靠砍柴为生,就这样过了两年。这两年之中,我一直生活在他的臂膀之下,什么事都不用我操心,虽然不太富裕,倒也无忧无虑的非常开心,至少我是这么认为。在这两年中,他有时侯会和我谈起他的理想,他说男人要有理想,他的理想是攒足够的钱,然后买一把好点儿的剑,然后去闯荡江湖干一番事业,顺便挣点钱。每到这时候,被他带的我的理想也有点蠢蠢欲动,但过不一会又会被我抛到脑后的九霄云外去了。我发现我的理想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我父亲,我自己其实非常安于目前的生活状态,我发现我跟那些猪啊羊啊的没什么大的区别,说不定上辈子就是被人当宠物养着的。
就这样我们省吃减用了两年,终于能够买得起比较高档的剑里最便宜的剑了,但是是一把而不是两把。说实话就算能买得起两把我也不会用,因为少林是用棍的,唯一能见点血的就是戒刀,但师父说我太小,修行不够,连戒刀怎么使也没传过我。
我俩把剑拿回家,对着它看了三天三夜,然后我终于决定牺牲小我,因为我实在饿得不行了。我说:“要不你先走,等我攒点钱,买把刀去追你。”我实在是不敢自己削根棍子跟着他一块去混,因为我们都认为闯荡江湖没有一把好兵器是不行的,而且自己削的棍子扎手。他说:“行。”然后我们就分别了。
临别时,他跟我说:“等哥以后有了出息,一定回来找你。”
这跟我当年对吴祥说的一模一样。
<P>第三回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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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以来七情六欲都很旺盛。记得九岁那年,当时我还没入少林寺,是跟父母一起生活。一次父亲带我去别人家坐客,喝酒,从晌午一直喝到日落,几个人酩酊大醉,几乎不省人事。所去的那户人家姓翁,有一个女儿,就把我领到他女儿的厢房里,说要让她陪我一起玩。因为都是小孩,所以也不避男女之嫌。女孩小我两岁,叫翁瑶。小姑娘长的水灵灵的,又乖又懂事。谁知我却起了歹心。这也怪那位翁叔叔计算失误。我想一男一女玩什么呢?我就命令她过去把窗帘拉上。我爹跟他家算得上是世交,我也常常跟着过来玩,小姑娘自是拿我当兄长般的敬重,而且在我看来是天真无邪,自然不会想到我突然意图不轨。我看她照做了,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唤她过来坐在我身边,伸出一条胳膊搂住她的肩膀。她居然没有反抗,仍旧一副可人的样子看着我,令我倍受鼓舞,大着胆子向她的嘴唇吻去。顺便一提,她的嘴唇长的实在是非常美味。接下来就是四片嘴唇相接,她的嘴唇又软又滑,胜似人间一切美味,从她颈子里透出一股淡淡的香气,把我熏得是头晕目眩。我没想到男女之间做的事是这么销魂哪,怪不得男人长大了都要娶老婆。我只匆匆吻了几秒种就连忙停下了,因为魂销得太厉害,初尝禁果总是不敢过分贪恋,怕若有所失。
等我坐稳了,缓了缓神,又花了几秒回味了一下刚才的感觉,便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之中。我抱头痛哭,心里想:“完了完了,我强奸了一个小女孩!”我想我这白面书生的光辉形象是保不住了,这一吻害得我从天堂跌进了地狱——我成了强奸犯。我想惨了惨了,以后这小女孩肚子日见大起来,是瞒也瞒不住了,只是翁世伯如果相得中我还好,顶多是提前结婚,未婚生子,如果他相不中我要拿我去报官,我这后多半辈子就算是交代了。而且不管怎样,都会害得我爹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我当时并不知道,只接吻是不会让女孩子怀孕的。而且我想,就算往好处想,翁家跟我家是世交,没准不会太为难我们,但这样我就过早的变成了一个小丈夫,这辈子就落在这一个女的手里了,虽然她长的还算漂亮,但“都说女大十八变”,九年后他会变成什么样,谁也说不准。我是深深体会到,如果一个人提前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是多么的痛苦。
我想我这棵幼小的生命就算这样夭折了,我看着那小姑娘一副无辜的样子,心想红颜祸水啊,都是你害的!自从这次之后,我每次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都是三思而后行,以至裹足不前,因为有些事想多了,就丧失了行动的机会。
回到家以后,我的精神还一直处在崩溃的边缘,半夜里睡不着觉,顾影自怜,蒙在被窝里哭泣。突然娘破门而入,差点把我吓死。娘似乎很生气,问我:“哭什么?”我回过神来,扯谎说:“我想到人生如昙花一现,唏嘘人生苦短...有些害怕。”我差点在“人生苦短”之后把“春宵一刻值千金”也给随口说出来,要是那样我娘一定劈了我。都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书看多了也不一定是件好事,什么事无意中作多了,就会变成一种习惯。娘大怒,骂道:“老娘比你大几十年,老娘都不怕死,你怕什么!”然后大加安慰我一番,便出门解手睡觉去了。
最后,值得庆幸的是,翁瑶始终没有怀孕,我也没能跟她成亲,但我是再也不到他家去了,死活不去。到不是我对她心中有愧,只是不能确保自己能抵住诱惑,那小姑娘的确甜得相糖似的。事后我想,一个巴掌拍不响,她肯定对我也有点意思,要不怎么就能让我亲呢?从此我对女孩子的纯洁性也产生了怀疑,但是始终没有机会证实了,因为接下来的六年中,我连女人是什么样的都快忘记了。
其实我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大概就是找个好女人,然后跟她一起生活。什么样的算是好女人呢?我认为能跟我之间有我和王朝虹那样的默契的就算的上是我要找的女人了。我在跟王朝虹共同生活的两年中,确实彼此就像家人一样互相依赖,从没发生过争执,因为他总是有好的主意,而我也总是对他的主意感到认同,这叫两个人一条心。我想这两年没准就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了,不过就算这样,老天爷对我也算仁至义尽了,我非常感激他。
王朝虹走后,我试图重操旧业,以写字画画为生,我实在是对刀剑化生存没有什么兴趣,渐渐的也就打消了去找王朝虹的念头。好在画画这一行我是一直没有荒废,在寺里的时候没有女人,我就画男人,出了寺,外面的女人又给了我灵感,我又开始画女人。我画的女人应该说是不错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买的人就比较少,达官显贵自然买些山水画以附庸风雅,而且一般都是去画店买名家的,自然不会到我的小摊上来,而一般人仅能糊口,很少有人乐意买画,而且买张美女回家是要被老婆骂的,所以我的生意一直很萧条。我发现只有一种人比较喜欢我的画,就是一些单身的地痞流氓们。一想到我的美人们被他们拿回家要做什么用途,我就感到于心不忍,但迫于生计,也顾不了那么多。
我初次上街摆摊的时候,看见一个书生模样的胖子正在买字。但很奇怪他的摊位离市集比较远,但是却正对着一家大户人家的门口。我于是也把摊位搬到这位同行旁边,以示支持。后来我发觉自己完全是多此一举。我冲他打了个招呼,他也随便回应了一下,双眼仍然直直的盯着那个大户人家的门口。我问他,你干嘛不在那边摆摊,非要跑到这么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来呢?他说,因为近。我说,离家近?他说不是,是离这门口近。他说这户人家的小姐长的特别漂亮,而且每天会有一段时间出来溜狗,他把摊位挪过来就是因为想每天都能见小姐一面。我立刻对他嗤之以鼻,心想什么大不了的女人还让你痴迷到这种程度。我说好,我也看看这狗究竟是什么品种。他白了我一眼,说你个逼样的,等你看见就不这么说了。
书生名叫董志勇,我对他说这可不像是个文人的名字。他说我是吃两行饭的,文武都行,所以我有两个名字,从戎时叫董志勇,从文时叫董智永。我当时就断定这个人要比我聪明,因为我也算是吃两行饭,但我就没他想得这样周全。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次几个买东西的在街上闲聊,我们也过去凑热闹,听到其中一个说:“上次我在街上走路,看见路上有一个下雨存下的水洼,我饶过去后想,别再有人在这摔了,结果还没走两步,就看见一个瞎子摔了,就摔那滩水里。你猜怎么着,那人站起来说了句...”“真好喝!”董志勇说。我们就大笑,讲故事那人更是差点没笑死,至于最后那个瞎子究竟说了什么,至今我也没弄清楚。但我就是对董志勇有莫名的好感,我们又是邻居,再加上他的字销量也不好,我们更是同病相怜,很快我们就成了莫逆,我心里觉得他可以说是王朝虹走后填补我心理空白的一个替代品。总之,我还是很感谢上苍,他居然接连不断的赐给我知己好友,让我觉得生命异常美好。
可惜好景不长,因为我很快的就见到了我想见的那条狗。当然还有狗的主人,然后我爱上了她。董志勇的梦中情人,也就是那条狗的主人,叫田馨,长的真是很漂亮。当时我并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我想我觉得漂亮,董志勇也觉得漂亮,那就自然是很漂亮了。而且我对她是一见钟情。我觉得自从见过她之后,别的女人在我眼前总会黯然失色。从此以后,我坐在那户人家门口等着看门敞开狗出来的焦急心情比董志勇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狗的身后就会是它的主人。但我要将这种心情表现的十分内敛,因为我对董志勇还是怀着些许歉疚之情,毕竟人家先我一步,而且我们又是要好的朋友。但我又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之情,曾试过将摊位搬走,但不久又挪了回来,因为我舍不得。
上天也好象十分眷顾我似的,有一天,我发现她出门之后并未像往常一般转身离去,而是径直向我走来。她缓缓走到我的摊子跟前,她每走一步,我的呼吸就加促一倍。她看着画,我看着她,我多希望她能多看一会,这样我就也能多看她一会。但她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就转过脸来问我:“先生,为何你画的都是女人啊?”我想她是在跟我说话,我知道我的脸立刻就没出息的变红了,我额头上的汗水也都快要滴下来了,我结结巴巴的说:“为何?...恩...哈哈...不为何。”她又问:“先生为何头上全是汗呢?”我说:“天太热啊!”她莞尔一笑,转身离去,将我留在深深的悔恨中。我想,我怎么就这么不中用呢?不就是八年没见过美女吗?小时侯的能耐哪去了?我偷偷往董志勇的摊位望了一眼,他大概去解手了,没在。
从此以后,狗的主人每次从那个深宅大院里出来,都会往我这边瞧一眼,平均每三天冲我笑一下,每十天跟我说一句话。就这样,我都觉得幸福得不得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
终于有一天,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我觉得我再不将心里的想法告诉她,我就变态了。于是我就写了张纸条:田家小姐,我一直很仰慕你,你若也对我有意,请明日巳时城外石桥下相会。然后这张纸条在我手中攥了足足半个时辰,终于下定决心将它跟沾在它身上的湿漉漉的汗水一并托付给她家的一个丫鬟转交。
次日,我从辰时等到酉时,都没见她来,等得我都睡着了。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再说平时又没跟我说过几句话,凭什么就来赴你的约呢?反正这次早就想好了,如若不成,这个小镇是没脸呆下去了,我就自己削条棍子找王朝虹去。
朦胧中,我被人叫醒,我揉揉眼睛一看,是她。我又使劲揉揉眼睛,还是她。我想我再揉就把眼睛揉破了,于是我站起身来,但我还是不敢相信,呆呆的瞅着她。她被我瞅的不好意思了,低下头去。她说丫鬟开始忘记了,刚刚才把纸条交在她手里。我还是不能相信这样低概率的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一直不能说话,连笑都忘了,就是手不住的抖。她还以为我冷,对我说:“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忽冷忽热的。”我说:“没那回事。”
然后我们就离开小桥,往旁边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为了再次确定这不是南柯一梦,我牵起了她的手。她的手温温的,软软的,是人的手。她羞得满脸通红,垂下头去,令我更觉得她是美不胜收。我觉得在某些方面很有灵性,比如我很自然的想到了这座小桥和这片小树林,而且从那以后,我们没有一次约会不是在小桥下见面,最终穿越这片小树林。
但是,从第一次见面时,我们似乎就没什么话可说,只是高兴得像天上的鸟儿。我警觉的发现这种高兴不可能维持得长久,于是在第二次约会时,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我就向她讲解了我十二岁以来生理上发生的一些变化,她似乎还听得津津有味,但她不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女人,从来也不让我了解有关她身体方面的知识,即使我厚着脸皮问她,她也不说。我想大概女孩子天生比较腼腆,也就不好意思再问。我觉得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我一般是比较流氓的,虽然我曾经十分讨厌流氓们的行径,但我现在发觉自己跟她说话时,比一般的流氓还要流氓一点。但说归说,我在动作上却从来不越轨,以为她在我眼里实在是纯洁的像女神,除了拉拉手,我们俩啥也没有。我甚至都没吻过她,倒不是没有机会,只是每次我欲吻她时,她总是半推半就,我当时弄不明白女孩子的那种似是而非的心理,以为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于是每次就很扫兴,于是每次就没吻成。好在我们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倒还一直能保持着一种新鲜感。她家教很严,所以每次出来陪我都跟家里说是出去溜狗。
或许我们真的是对那片小树林太熟悉了——我们曾尝试以各种方法穿越它,结果是屡试不爽。我们俩一致同意换一次约会地点,最后决定到山上骑马。我们挑了两匹马,其中一匹异常壮硕,另一匹则异常瘦弱。我认为那匹装硕的马她是为我挑的,我骑术不精,正准备着随时受辱,不想她突然说她要骑这匹壮的。说罢,她翻身上马,身形矫健。我说:“你骑这么宽的马,不怕处女膜撕裂啊?”她白了我一眼说:“不怕!”然后掉转马头气呼呼的走了。我想了一下:她说不怕其实有两种可能,一是她自信她的处女膜很结实,或者劈叉劈不到那个程度,不会撕裂;一是她已经不是处女,自然不会存在撕裂这一问题。而且后一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可能,既然我就岁时就有过亲吻女孩子的经历,我想在我皈依我佛的六年里,难保其他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就不会做出什么有所突破的事来。在我看来,大户人家的男丁都是一个样,保不齐我还是最保守的呢。我以为自己虽然对这层与生俱来的质量低劣的保护膜不是十分在意,但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说句实话,有还是比没有好。我觉得似乎自己再想也想不明白,就催起那匹瘦马,向前追去。
这两匹马的素质果然不同,我追了好半天才追上,我猜也是她故意放水的缘故。我追到她跟前说:“哎,我错了。”她说“哼”,然后不管我说什么,她都不再“哼”,当然更不理我。我发现男人对女人决不要轻易道歉,她们真是爱得寸进尺,至少我眼前这个女人是。我想也有可能是我这人嘴比较笨,若是换了别的男子,说不定早就摆平了。要不是骑着马,我早就冲上去直接用身体摆平她了。先天油嘴滑舌上的不足,再加上后天受王朝虹的影响,我有些迷信武力。诚然我是很尊重女性的,但在对女性使用武力的过程中会有一些身体接触,在我看来还是难能可贵的。但是现在骑在马上就会有所顾虑,至少不能先成全了马,何况还是两匹公马。
最后的结局就是不欢而散,我忿忿的回了家,心道反正是门不当户不对的,散了也就散了。我着实以为有时候留个盼头比一步到位要好得多,想想以前单恋她的时候,一个小小的惊喜都能演化成无限的快乐,现在离自己近了,那道圣洁的光环也就褪了,剩下的就只是平淡无奇。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我们俩再也没见过面。
我觉得我对她其实也没多大份量,她也就是玩玩儿。
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突然托丫鬟带口信给我,约我傍晚在小石桥相间。我想莫非她要找人打我一顿出气?反正约是要付的,我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果不其然,她见到我上来就打,不光打还骂。她使劲捶我的胸,边捶还边说:“你个没良心的,我做错什么了!你就不理我了!”然后就抱着我,放声大哭。自此,她在我心目中那点贤良淑德的形象算是粉碎了。我趁机四顾了一下,没来别人。
我忙劝她,我说别哭了,别哭了,你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在这儿抱着个男人哭,成何体统啊!我一个街头卖春宫画的有何德何能值得你为我这样?她说我不管,你嫌弃我是大户人家的,大不了我跟你私奔。我说好好好,要嫌弃也该是你这大户人家的小姐先,哪轮得到我的分啊,我不生你气了还不行?你别哭了。她说你还得寸进尺,我还生你气呢!我忙改口说好好好,你别生我气了行不?我错了行不?小甜心,不哭了行不?乖啊,不哭了。她说,那你抱我。我心想这谁得寸进尺了但没敢说,只好把她抱住。但这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她比我矮。她抱我是从我胳膊下边抱的,我又不好要求她换个姿势重抱,就只能从上面抱她,但我的肩又比她的头要宽很多,于是我抱起来就松松垮垮的很不爽,这个技术上的失误也从此为我们的关系埋下了一个隐患。
她虽然停止了哭泣,但还继续在我怀里抽噎着。我还地接着哄她,说别哭了,甜心,你看你名字取得多好啊,田馨,甜心,跟宝贝儿似的。她还真就破涕为笑,边笑边用那句被女人用俗得让人无可奈何的话骂我,坏蛋。我当时就觉得,这么无聊的笑话都能把你由哭哄笑,这个女人的智力水平顶多跟我十年前一个档次。
我想其实这一幕肯定会让许多人羡慕不已,而且这样美好的一幕也似曾出现在我的梦中,但心情却完全相反。我似乎没有一丝幸福的感觉,反而觉得她抱我越紧,我的心倒离她越远。从此以后,我在她身上得到的唯一乐趣就是叫她甜心,因为感觉似乎是沾了便宜。我发现我人生的乐趣似乎就是沾女孩子的便宜,在她还不属于我时,小小的便宜就能让我蹦达上好几天,但自从在她那儿沾了一个最大的便宜以后,她就属于了我,而我就在没任何便宜可沾,所以我就失去了乐趣。发现这一点以后,我对自己的人性实在是失望透顶。但事已至此,我估摸着我后半辈子基本上就是跟她了,所以这件事我一定要告诉董志勇,即便他知道以后我们可能再也作不成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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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第四回 投笔从戎
董志勇终于离开了这个小镇,我觉得是被我逼的。我把我跟田馨的关系跟他说了之后,他倒是异乎寻常的平静,反倒是我非常忐忑不安。他说他早想到可能会有这种情况,只是没想到那个人是我。然后我就发觉,不管从那方面说,他也没脸再留在这个小镇上了。果然,某天早上,我从他邻居那儿得到确切消息,他去参军了。
在成功的“逼”走了我的好朋友董志勇之后不久,我没想到同样的事也降临到了自己头上。朝廷要打仗,官府在抓壮丁。我虽然不壮,但好歹也算个丁。我倒是看得很开,反正我是不打算回家去了,跟田馨就是门不当户不对,我还真不忍心让自己过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而且我想就算我愿意人家的父母也不会愿意。所以这次朝廷征兵对我来说也算是个机会。我也算是个习武之人,随不志在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而还,也想过要报效国家,顺便立点功,封个一官半职的好成家立业。我想过了,做人还是实际点好,别老整那些没用的,所以那些更高远一点的志向只是平时闲着没事琢磨琢磨过过瘾,然后赶紧劝自己打消这样虚妄的念头。
我这两年一直疲于为生计奔波,而且如果没有田馨常常拿她的零用钱接济,恐怕对我来说吃了上顿没下顿就是常有的事了。我猜军营里至少应该会管饭吧,我这几年无论是诗书还是武功都落下了很多,只要能吃饱饭,我就能腾出时间来办点别的事,把自己各方面的能力都锻炼一下,要不说混出点人样来回去迎娶田馨就无异于痴人说梦了。
于是我跟田馨道了个别,让她在家好好等我两年,并告诉他两年之后如果没有我的消息你随便改个嫁就行了。然后,我就走了。
但我似乎又一次犯了天真的毛病,把军营这个东西想得过分简单了。入伍第一天,我们的将军就发表了一套演说,大概意在鼓舞士气,反倒给我打击得不行。我们这个将军长得让人一看就觉得很有水分,白白胖胖的,说话倒是十分的和蔼,这样一来全校场一千来人就都没能听清他究竟说了些啥。而且最令我难以接受的是,原来军营也不是想吃饱就吃得饱,头几天还成,但除了练兵就是干活,体力都被消耗掉了,吃了等于没吃,等军队出发了之后,就又出现了有上顿没下顿的状况,而且行军更加消耗体力,害我每天基本上都处于虚脱的状态。我倒是想过逃走,但逃兵被抓住是要杀头的,而且就我现在这副困难劲儿,结局肯定是跑不了二百米就晕倒了,然后被别人以逃兵的身份扶回军营领赏。我目前为止大脑还算清醒,不至于干出这么舍己为人的事来。我发觉我在意识里总是容易把事情简化,但是事情本身却往往不会随着我意识上的简化而真的变简单。后来我想明白了这世上哪有一件事情简单呢,有人的地方就没有简单。
军队终于行到了一处驿站,就稍做休整。附近有家小酒馆,我闲着无聊,就跟刚结识的几个军士一起过去看看。因为我军浩浩荡荡至此行踪一直十分暴露,路上行人也早就望风而逃,这家酒馆也无异于被我军包下,到处坐满了军士。我看这地儿乌烟瘴气的心中生厌,随便吃了点东西之后就要撒鸭子走人,不想走到一半突然被人叫住。
我定睛一看,在不远的桌上有个人正在冲我招手,边喊:“过来!过来!”我仔细一看,不认识。我于是回头看了看随我同来的军士,他朝我使了个眼色,摆摆手,意思是:惹不起,去吧。我想这年头像王宇那样爱没事找茬的人倒是哪里都不缺,既然惹不起只好老老实实的走过去坐下,说大哥你叫我啥事?他说哥看你皮白肉嫩的心里喜欢。我当下心里就凉了半截,心想这下惨了,遇见个兔子,弄不好今晚得晚节不保。我说大哥你实在是抬举了,我其实也没多白,而且我皮肤也粗糙得很。他说你是哪个队的?我说我第六小队,大哥你呢?他说我冲锋队的。我才发觉这人别看这人胡子拉差的人倒还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是个美男子,而且,身材真他XX的魁梧。他说哥今天身上没带钱但哥可不是吃饭不给钱的人啊,兄弟你先帮我付了行不?我心里说这下是惨了,赔还赔个双份的,但除了忍痛说“行”之外又不敢说别的。他说够意思,我没看错你,今晚到我帐篷里来,我好把钱还你。我苦笑着,心想你是没看错,你无论从哪方面说都没看错。这样,他终于起身走了,我坐在那儿,都快哭了。
他走到门口,突然回过头来问:“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哦,李博。”“我叫宋晓璞!”他留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后来,他们告诉我,他是冲锋队队长。
天色将晚,我琢磨着今晚这约也是怎么也得赴啊,谁想我从戎以来第一件大事就是给这儿的一个下级军官当了面首,以后是说什么也抬不起头来了。我同帐的几个军士用怜悯的目光为我饯行,我知道,他们其实是没事偷者乐来着。我硬着头皮进了冲锋队队长宋晓璞的营帐,他看到我,赶忙起身,说兄弟你来啦,你过来,给你钱。我喜出望外,心道原来他是打算嫖我来着,还好还好,横竖也是死,给钱总比免费好。我高兴还没两下他又说你原来不是在第六队吗,我跟你们队长说了,让你到冲锋队来跟着我干。我的心情立刻跌进了谷底,我看他是打算把我给包了。我不由得感叹人生苦短,世事弄人啊,正琢磨着我是自己脱呢还是让他动手呢,他突然说行了,你回去吧。我一下蒙了,楞了一会问他:没事了?他说还了你钱还不走人,还想要利息啊。你回帐去休息去吧,记着明天把铺盖卷搬过来就行了。
除了营房,我立刻翻了两个跟头,都快乐到天上去了。我想真是天降贵人哪,老天爷总算让我看到了前途跟希望。为了,不让我同帐的军士怀疑队长早泄,我又独自在帐外徘徊了一会儿。反正爷明儿个也不在这混了,你们是爱怎么想怎么想吧。
进冲锋队后两个月内军队打了两次仗,队长一次没让我上,每次都给我请了病假在营帐里边休息边锻炼体力,他说就你这身子骨大不了仗,顶多是去送死,先给我把身体练好了再说。这两次仗规模不大,冲锋队没死多少人,队长也只受了点小伤。
某天,他来喊我:李博,跟我去巡逻。走到一个山头上,我说队长你伤好了么?他说啊这点小破伤没事。我说队长你为啥不叫我上战场,我好歹也是练过的。他说就你那两下花拳绣腿不顶用。他说打仗不是切磋武功,两边摆好了架势再想想该怎么打,打仗就要一击致命,只有两种情况,不是你一击致人家的命,就是人家一击致你的命。我说大哥说实话你看我这样的是不是不适合打仗啊?他说,站住!
我楞了两秒钟发觉他不是说我,他又说,就你们俩,站住!老实呆着别动!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人,一男一女。走近一看,男的挺俊秀,女的挺漂亮。队长问你们俩干什么的?男的说在下叫王哲,是个行医的,京城人士。这姑娘是贱内。我正纳闷都成亲了干嘛还姑娘姑娘的,那女的突然说我叫翁窈。我大惊失色,心想莫非她就是当年我不小心亲了的那个小女孩?没想到她都嫁人了,忽的心中有些失落。我问她姑娘你是“瑶池”的“瑶”么?她说不是,是“窈窕淑女”的“窈”。我想还好,怪不得看着不太像。
队长见我短时间内表情变化如此复杂,怕被他们看出什么破绽,连忙说我看你八成是说谎,我觉得你俩是奸细。男的忙说不是不是,军爷您看错了,小人是良民。队长说,不对,我看你是,跟我走一趟。说完把俩人绑了拉过那男的就走,我也学他,拉着那女的跟在后边。走没几步,队长突然回过头来走向我,说:不对,我想起个事儿来。他过去把那女的打量了几眼,说老子这两个月光打仗没开过荤,这女的让我带到那边娱乐娱乐!你给我看着这男的我完事了就轮到你。我听了差点没晕过去,这姑娘怎么说也和我小时侯的小情人儿同名,说什么也不能就让这禽兽给糟蹋了,但队长平日里又待我不薄,就让我十分为难。正没辙呢,看着队长已经把她带到山那边去快看不见了。男的这边急了眼,大叫:军爷你就饶了贱内吧!就要往上冲。我一把抱住他说冷静点,不光你着急。你看人家那块头儿,凭你救得了人吗?
没过多久,我估摸着衣服应该还没脱完呢,队长就颠颠儿的跑回来了,后边跟着那个女的。我说你倒是挺快,衣服怎么跟没脱似的这么整齐?他说哪儿啊,就是没脱,兄弟你也别想了,这他妈倒霉的,这女的是我上司,我看了她的令牌,是真的。然后就给那男的松了绑说误会误会,大家原是自己人,让我带两位回营休息。男的看着似乎很迷惑,跟着走了。
路上我想既然是上司好歹也得巴结巴结啊,就说这位仁兄是姓王不?哦,王兄,京城人士?好地方啊!人杰地灵。只是王兄这位神医一离开,京城就不知道要多死多少老百姓了。他说哪里哪里,这位军爷过奖了。我说不不不,是王兄过谦了,心想我还没说完呢,老百姓都是乐死的!
我又问那女的,她说她也是京城人士,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
后来,队长非要给她们俩开个欢迎会,趁着三军将士目前都没什么仗打,让他们看看帅哥美女,活跃一下气氛。我说三军将士主要还是想看美女,队长说之所以在美女旁边摆个帅哥,在于激发群情,让大家都想把帅哥撕了得到美女,队长这招果然十分奏效,因为当天群情真的是很踊跃,看样子不光要把王哲给撕了,实在也想连队长也一块儿撕了。
我想这功劳主要得归给人家翁窈,如果没有美女只有两个帅哥三军将士会以为是来说相声的呢,自然不会恨得咬牙切齿的,而且翁窈的煽情工作确实做的很到位。虽然此翁窈不同于彼翁瑶,但好在两个在我眼力都是美女,只是风格略有差别,以前那个翁瑶是天真可爱,而眼前这个翁窈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媚,或者两个字,妖媚,三个字,很妖媚。而且在三军将士面前,她还真是媚力四射,要不是队长介绍说她是咱们上司,专程到前方督战来的,将士们没准真会以为她是我军请来跳脱衣舞鼓舞士气的呢。就这样,还是把三军将士迷得七荤八素的,居然连我也着了她的道,只觉得天旋地转,还纳闷这山头上挺端庄一姑娘,咋说变样就变样了呢?
好在我虽然对这类为人民群众而生的女子一向很有好感,却窃以为不会轻易动以私情,并且对于跟在这样的女子身后的男人,我也一向是怀着既羡慕又同情的心理。而今天似乎同情的成分更多一点,因为队长并没有介绍站在一旁的王哲,着实把他晾得够戗,事后我跟队长说你怎么真把人家当成花瓶了,连个姓名都没通报一声就在台上杵了一个时辰。队长说这不怪我,我实在是忘了那小子叫什么了,他又不是我上司。我说没事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挺解气的。
我深深的感到当男人对一个漂亮妞产生好感时就会顺便觉得她身边的小白脸十分的看不顺眼。
第五回
要不是队长,我早有意离开军营了,即便有被人抓回来杀头的危险,我也愿冒险一试。现在有队长罩着我,就像当初在小镇上有王朝虹罩着我一样,日子还算舒坦,虽然对周围的人都看不顺眼,但我的靠山要大过他们,我自然就有恃无恐。队长做事其实是比较专横不留情面的,当然也结怨不少,但他是军中的中流砥柱,别人就算有怨气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明白,队长身经百战却怎么也死不了,肯定是有些实力,要不这仇早就给报了。不过毕竟队长在军营里不是最大,而且百密一疏,早晚会被人钻空子。我从前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也提醒过队长好几回,无奈他依然故我。他说这叫本性难移,死也改不了了。
一日一军士传话过来说将军要见我,我立刻明白了一切。我料到总有这么一天会被人算计,但没想到是拿我开刀。古来小人们在与好汉们的斗争中往往能获胜,因为他们深(谙)一个道理,君子斗智不斗力,好汉虽不容易对付,但好汉的亲戚朋友们还是很好下手的。我发现其实小人通常是比君子更具有大智慧的,他们知道君子的东西有些还是可以拿来用一用的,而君子们为了要跟人家划清界限反而是决计不会效仿小人。
我这算是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这结局,现在恍然大悟但悔之晚矣,将军跟队长是宿怨已久,我这次只怕凶多吉少了。我做事又一向过于直率,没能想起装个肚子疼什么的拖延一下时间,乖乖的跟着人家进了将军的大帐。
将军一见我就说你小子行啊,是个人才,几场仗打下来都不死,自然有你的道理啊!我心想你是不了解内情,我那是因为一场仗没打,但我又不好说。将军接着说我是想提拔提拔你来着,只是你初来乍到的,又没立过什么功,恐怕难以服众啊。我心道你以为我不知道这“若要取之必先与之”的道理啊,赶忙说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提拔了,小人不心急。将军大怒,说你不心急我还心急呢!我又赶忙说将军息怒,小人真的不急,将军还是先紧着别人提拔吧。将军说:不行!这年头什么最重要?人才!你想让本将军背上埋没人才的恶名吗?我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将军说那就好,我听说你不光武功高强而且还颇有文采,现在有个任务给你,我这有封书信,你去把它送到敌方营帐中去,好好的完成了,回来加官进爵。我斗胆问了一句信里是什么内容,将军说:劝降。我当时就哭了,我说将军小人实在是斗大的字都不识一两啊,您别听他们瞎掰。现在两军战势这么不明朗,您这不是摆明了让我去死吗?将军说让你送信又不用你识字,你放心,两军交战不杀来使,你再废话我现在就把你拖出去砍了!我心里说不用识字你他XX的夸我有文采干吗?但这一难是怎么也躲不过了,心里边骂这狗娘养的还得边说多谢将军错爱。
出了大帐我一眼看见队长向我这边跑来。他迎头就骂你个傻逼就不会拖会儿时间等我过来啊!怎么着了?我说队长你来晚了一步,我刚从里边出来,将军让我去送劝降书,你看还有辙吗?队长说:军令如山,不好办哪!都怪我来晚了。我说没事,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该来的早晚会来。有我这前车之鉴,以后做事收敛一点吧,兄弟就此别过了。队长沉默了一会,对我说:兄弟,我算是明白了,做人不要太嚣张。
我走出去五十多步,回头看看,见队长还站在营前看着我。我冲他笑笑,又回过头去。我想其实我这次也不一定就必死,而且从前我就觉得一辈子交了几个知心的朋友,老天爷也算待我不薄了,只是没料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想到家中的父母,想到还在小镇上苦苦等着我的田馨,我就这么英年早逝了还真有点可惜。我感到当什么东西即将不属于你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异常美好。我萌生过逃的念头,但这方圆几百里都是兵,我若是逃,不是被这边抓住,就是让那边抓住,到头来还是个死字,反倒是乖乖的去送信,生还的几率更大一些。
远远的能看见对方营寨的轮廓了,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我回头一看,是队长。他跑过来问我:兄弟你百米行吗?我说你问这干吗?他说我就想知道。我说还行,在少林寺整天被人追杀早就练出来了。他说好,你到了里边要是见势不妙就往外跑,我看过他们中军大帐到营寨大门就一百米,跑出一百米我就有办法救你。我没舍得说不行,只说那你岂不是很危险?他说没事,你甭管了,我办事你放心。我一向没忤逆过他的意思,只能说好,又补了一句:要是不行你就别管我了,自己保命要紧。他说行,我知道了。
我走到敌军营寨门前,通报姓名说明来意,就径直入了大帐。大帐门口只有两名守卫,帐内一个将军坐在中间,长的异常生猛。身边一名女子,像是小妾,正在跟将军调情。旁边站着一个文官,贼眉鼠眼,像是参谋。我心里暗暗叫苦,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两样都凑齐了跟在这等着我似的,肯没什么好事。怪就怪来得不是时候,这么一来,天时、地利、人和就全不利于我了。
我过去把书信放在将军面前转身就走,将军说:等等,你干嘛去?我说我已经完成任务了,回去啊?文官说你想回去行,得等将军看完了在回去,这是规矩。我心想这是什么狗屁规矩啊太不人道了,等他看完了我还回得去吗?果然将军看完了就说行了,你不用回去了,来人把这小子拖出去给我砍了。我听了这话精神立刻崩溃,力竭声嘶的发出绝望的叫喊声: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文官说这话也对,将军这来使是杀不得,但割耳削鼻古来有之,我看这使者眼睛长的十分不错,可以剜下来给您下酒。我心中大骂谄媚小人我跟你素昧平生远来无仇近日无怨的你何苦使毒计害我啊!将军还没表态,小妾先说且慢,此计不好。我于是十分感动,心想这小妾肯定是看我长得白白净净的动了凡心,我这次如若蒙她搭救,就算家里已经有了人了也得忽略不计好好报答人家啊。谁知她却接着说将军您最近体虚人家说吃哪补哪不如把这小兵的那话割了吃补补身子。将军说好!刀斧手,把这小子拖下去阉了!我又一次陷入绝望,心想最毒妇人心这话果然不假,还是自家人向着自家人啊!我想得太天真了。我决定拼死做最后一搏,于是大叫道:将军!你要阉也不能让刀斧手阉啊!怎么着也得给我找个专业的要不这一斧子劈下来我也疼死了!你要这样还不如先把我宰了再阉呢!将军说不行,我要新鲜的。我又不是要杀你,你你死不死关我什么事?我心想这一屋狗娘养的也太没人性了!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条生路了,队长要是没来我就完了。
出大帐门口的那一刻,我奋力挣拖了两名刀斧手的怀抱,撒开了腿向着寨门冲刺。快到门口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了队长的脸。他真的来了,我顿时心花怒放,这是绝境逢生啊。然后我就被人一箭射倒了,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醒来后一睁眼就看到一张恐怖的笑脸,笑得十分灿烂,跟个烂白菜梆子似的。这张笑脸让我立刻联想到皇宫里负责给人净身的刀子手,所以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没逃出去!可能我跟队长都被抓住了,而且敌军发现营里恰好有一个退休刀子手。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被人绑了手脚放在一张冰凉的案子上,而是躺在床上,而且幸好,命根子还在。于是我被迫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地方,然后发现这是我军的营帐。我又重新审视了一下那张菜梆子似的笑脸,这次我发现白菜正在逐渐变嫩。我问他:你是谁?他说俺叫张卫杰,你昏迷的这段时间,俺负责照顾你。我又问:队长呢?他说,他已经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再次醒来,朦胧中听见有人说话,听声音好象是张卫杰和王哲。
还没醒?
刚是醒了,听俺一说宋队长牺牲了,他又晕了。
你这白痴,他刚醒,你还拿这事儿刺激他!
他问俺,俺总不能不说吧。
我终于确定,队长是真的死了。
但到了队长坟前,我又疑惑了,人说,死要见尸,我总不能把队长从坟墓里挖出来辨认一下,所以我总觉得队长还活着。或许我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停止悲伤的理由,因为平常在你眼前活蹦乱跳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我觉得实在无法相信。别人告诉我,队长把我从敌军阵营里背回来的时候,已经身受重伤,因失血过多,医治无效,于三天前去世,享年二十九岁,死后追加了一等功。但我觉得他死的不值。
不久王哲小两口来了,王哲说兄弟你还是节哀吧,他当时伤得太重,我们也是无力回天。我虽然跟宋队长有过误会,但私下还是敬重他的为人。(生亦何哀,死亦何苦),保重身体要紧,有什么事能帮得上忙的,你就开口。他见我不说话,就跟翁窈在队长坟前拜了拜,然后就要离去。
这时我头脑中突然萌生一念,我说,翁姑娘你留步,我有事求你。我看她默许了,就接着说我知道你们不久就要离开,我想跟你们一起走。我想自己在军营是呆不住了,队长拼了性命救我回来,我不能接着就在这儿又不明不白的死了,否则就是对不起队长。她答应的挺爽快。
一个月后我随着王哲夫妇离开了军队,虽然将军看样子很舍不得就这样放过我,但又不至于为了我这样一个小兵跟王哲家那口子翻脸。就这样,我终于离开了这个人间地狱。
我跟王哲小两口说反正目前也没地儿去,我跟你们回京城。
我们三人共有两匹马,一大一小,小的跟驴差不多大。我说我骑术不精,我骑小的。他们俩也没推辞,两人骑上一匹马,王哲在前,翁窈在后,为了不使胸部紧贴在王哲身上,翁窈用手扶在王哲的肚子上,然后把小蛮腰一挺,背影上就出现了一条优美的弧线,我故意落在后面,看得是如痴如醉。
这时王哲突然喊了一声“兄弟”,吓得我差点从马上摔下来。我以为自己色咪咪的眼神被他发现了,正要想办法掩饰,突然看见他伸出了中指,但并没有指向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见有个军士正朝我们这边跑来,我才明白过来,他伸出中指大概只是手里拿着马鞭子的缘故,并没有别的意思。
王哲说这不会是咱们让人看出破绽,将军又派人来追了吧。翁窈说不会,就算是也不会只派一个人来追啊,那不是送死来了吗。我心想这小丫头说的在理,等那个军士靠近了我就更放心了,我说王大夫你别担心,这人我认识。
来者是张卫杰。
我迎面就说张大哥你这么远跑来有何贵干啊?上次你救命之恩我还没好好谢你呢。张卫杰说哪有那么严重,俺就是在你昏迷的时候照顾照顾你罢了哪谈得上救命之恩啊,这不将军怕你们盘缠不够吗,让俺给你们再送点来。我接了银子,让他替我谢谢将军,然后把他拉到一旁,故做关心状说张大哥你打算在这军营里呆多久啊,我老大宋队长一不在,这地方更没什么前途啦,你还是早想条别的出路吧。张卫杰说老李要说这事俺还真想过,最近是人心思变,等过两天形势一乱俺就得想办法溜,你是解脱啦,可别再回军营啦。我说我是想去京城闯闯。张卫杰说啊?好!有志气,俺早就看出你不是一般人,说不定哥哥日后还得投奔你呢!我说啊?好!欢迎欢迎,心想你快拉倒吧,这是跟你客气客气可别当真了。我又跟他客套几句把他送走,就回身上了马。
王哲说吓我一跳我当谁呢,原来是这傻逼。我说别这样,其实小孩挺好的。他说好个屁,他就是个傻逼!翁窈说行了行了,人家又没怎么你。我强压住心中的怒火没好意思发作,毕竟人家两口子是帮过我的,而且我这也不是为张卫杰而发怒,只是看不惯王哲对我说话时那么嚣张的气焰。虽然我当时很想冲上去揍他,但后来我发现,其实这世界上的事大多都是想想而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路上翁窈问我说李大哥你打算去哪?我故做迷茫状说这个这个我到是还没想好,其实我也真没什么地方好去。我猜接下来他们多半会邀请我去京城,到时候我就假装盛情难却顺水推舟,可是等了半天他俩却还没动静,我想再晚了就没机会了丢人就丢人吧,就说要不这样吧,我跟你们去京城,也好长长见识。翁窈说好啊,我们也觉着一路上多个人结伴同行才好呢。王哲说是啊是啊,京城还真是跟那些乡下地方可不一样啊。我心想算了,受点气吧,我不吃亏,这一路还有你老婆的美好身段给我解闷呢。
从小镇到京城要两天的路,我们要在途中找地住一晚。天将晚时,终于看到一家客栈。我说这荒郊野岭的,不会是黑店吧。王哲说你放心,就算是黑店,就你这样的人家也不会抢你,我们都不害怕,你怕什么啊?
好在客栈里人还不少,与我想象中的黑店萧条阴森的情景是大不相同,我也就放下心来。在我正观察客栈环境的同时,王哲已经跟店主讲好了价钱,让我不得不感叹大城市出来的人办事效率就是高。王哲过来告诉我一共定了两间房,我跟他住一间,翁窈自己住一间。我说你们不是夫妇吗?干吗不一块住啊?他说我们这不是定了亲还没成亲呢吗,在外边行走说夫妻不是方便吗。可真到了晚上,王哲又跑到翁窈的房间里去了,一去就是一宿。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就趴在墙上听动静。但不知道客栈老板当初盖房子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材料,这墙壁的隔音效果是出奇的好,我什么都听不见。越听不见就越想听,越想听就越睡不着,到最后我估计差不多三更天了,王哲还是没回来,我才恍然大悟王哲应该早就打算好了这么办。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的事是看上去是其实不是,看上去不是其实倒可能是。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太实,说难听点,有点缺心眼。
心里明白,说不明白。
店主在吃饭的时候跟我们说前方有位高人,因为顺路,我们三人一致同意前去拜访拜访。到了老板说的那个地方果真见到两个人正坐在江边垂钓,一个人披蓑戴笠渔翁打扮,另一个则是公子打扮,陪在身旁。苍天白云依山傍水这样一幅画面很难让人不产生幻觉。
我上前一步说:“在下李博,敢问二位是?”
“高人!”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对方这么直白,于是我方寸大乱,原先准备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是诧异天底下居然还有这样一个不知廉耻的存在,都说咬人的狗是不露牙齿的,真正的高人一定是被别人喊响的,不该是这样自报家门。其实这是我错了,事情就是这样,说的人多了,假的也能变成真的。
高人接着说:“这位叫杨鸿博,是个渔民。”
我又大吃了一惊,想是自己过于淫浸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典故,以为凡是在江边垂钓的必有异常之处,却忘了钓鱼其实是一种很原始的谋生手段,不由得感叹自己涉世未深,阅历太浅。
高人又说:“这位渔民有个规矩,他钓上来的鱼自己从来不吃,只拿到街上去买。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吃鱼。”
高人又接着说:“可我是本地最有钱的公子爷,所以我得破了他这个规矩,我在这谈了十天,一共花了一百五十两,最后终于逼他同意吃十天的鱼。天下就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情!哈!哈!”
我想可能因为过于熟悉,我几乎忘了吃惊的表情本来是什么样的了。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位仁兄名叫高仁。
路上王哲愤慨的说这人就是有钱烧的,没事闲的,吃饱了撑的。我说王哲你看事情一向比较简单,你看这两个人行事是多么的合乎情理而又出人意料啊,称他们为高人实在是一点也不为过。王哲说什么啊不就是俩人在那儿做买卖吗,一个要买鱼,一个要卖鱼,讲价钱的时间长了一点,楞能说成两位高人这他妈不是闲的吗!唉,一小破地方,能见过什么世面。这句话又惹得我不高兴,我说什么叫小破地方啊!小破地方你不也跟着来了吗?有能耐你一开始就别来啊。王哲说我又没招你,你来什么劲啊!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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