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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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以来七情六欲都很旺盛。记得九岁那年,当时我还没入少林寺,是跟父母一起生活。一次父亲带我去别人家坐客,喝酒,从晌午一直喝到日落,几个人酩酊大醉,几乎不省人事。所去的那户人家姓翁,有一个女儿,就把我领到他女儿的厢房里,说要让她陪我一起玩。因为都是小孩,所以也不避男女之嫌。女孩小我两岁,叫翁瑶。小姑娘长的水灵灵的,又乖又懂事。谁知我却起了歹心。这也怪那位翁叔叔计算失误。我想一男一女玩什么呢?我就命令她过去把窗帘拉上。我爹跟他家算得上是世交,我也常常跟着过来玩,小姑娘自是拿我当兄长般的敬重,而且在我看来是天真无邪,自然不会想到我突然意图不轨。我看她照做了,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唤她过来坐在我身边,伸出一条胳膊搂住她的肩膀。她居然没有反抗,仍旧一副可人的样子看着我,令我倍受鼓舞,大着胆子向她的嘴唇吻去。顺便一提,她的嘴唇长的实在是非常美味。接下来就是四片嘴唇相接,她的嘴唇又软又滑,胜似人间一切美味,从她颈子里透出一股淡淡的香气,把我熏得是头晕目眩。我没想到男女之间做的事是这么销魂哪,怪不得男人长大了都要娶老婆。我只匆匆吻了几秒种就连忙停下了,因为魂销得太厉害,初尝禁果总是不敢过分贪恋,怕若有所失。
等我坐稳了,缓了缓神,又花了几秒回味了一下刚才的感觉,便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之中。我抱头痛哭,心里想:“完了完了,我强奸了一个小女孩!”我想我这白面书生的光辉形象是保不住了,这一吻害得我从天堂跌进了地狱——我成了强奸犯。我想惨了惨了,以后这小女孩肚子日见大起来,是瞒也瞒不住了,只是翁世伯如果相得中我还好,顶多是提前结婚,未婚生子,如果他相不中我要拿我去报官,我这后多半辈子就算是交代了。而且不管怎样,都会害得我爹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我当时并不知道,只接吻是不会让女孩子怀孕的。而且我想,就算往好处想,翁家跟我家是世交,没准不会太为难我们,但这样我就过早的变成了一个小丈夫,这辈子就落在这一个女的手里了,虽然她长的还算漂亮,但“都说女大十八变”,九年后他会变成什么样,谁也说不准。我是深深体会到,如果一个人提前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是多么的痛苦。
我想我这棵幼小的生命就算这样夭折了,我看着那小姑娘一副无辜的样子,心想红颜祸水啊,都是你害的!自从这次之后,我每次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都是三思而后行,以至裹足不前,因为有些事想多了,就丧失了行动的机会。
回到家以后,我的精神还一直处在崩溃的边缘,半夜里睡不着觉,顾影自怜,蒙在被窝里哭泣。突然娘破门而入,差点把我吓死。娘似乎很生气,问我:“哭什么?”我回过神来,扯谎说:“我想到人生如昙花一现,唏嘘人生苦短...有些害怕。”我差点在“人生苦短”之后把“春宵一刻值千金”也给随口说出来,要是那样我娘一定劈了我。都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书看多了也不一定是件好事,什么事无意中作多了,就会变成一种习惯。娘大怒,骂道:“老娘比你大几十年,老娘都不怕死,你怕什么!”然后大加安慰我一番,便出门解手睡觉去了。
最后,值得庆幸的是,翁瑶始终没有怀孕,我也没能跟她成亲,但我是再也不到他家去了,死活不去。到不是我对她心中有愧,只是不能确保自己能抵住诱惑,那小姑娘的确甜得相糖似的。事后我想,一个巴掌拍不响,她肯定对我也有点意思,要不怎么就能让我亲呢?从此我对女孩子的纯洁性也产生了怀疑,但是始终没有机会证实了,因为接下来的六年中,我连女人是什么样的都快忘记了。
其实我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大概就是找个好女人,然后跟她一起生活。什么样的算是好女人呢?我认为能跟我之间有我和王朝虹那样的默契的就算的上是我要找的女人了。我在跟王朝虹共同生活的两年中,确实彼此就像家人一样互相依赖,从没发生过争执,因为他总是有好的主意,而我也总是对他的主意感到认同,这叫两个人一条心。我想这两年没准就是我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光了,不过就算这样,老天爷对我也算仁至义尽了,我非常感激他。
王朝虹走后,我试图重操旧业,以写字画画为生,我实在是对刀剑化生存没有什么兴趣,渐渐的也就打消了去找王朝虹的念头。好在画画这一行我是一直没有荒废,在寺里的时候没有女人,我就画男人,出了寺,外面的女人又给了我灵感,我又开始画女人。我画的女人应该说是不错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买的人就比较少,达官显贵自然买些山水画以附庸风雅,而且一般都是去画店买名家的,自然不会到我的小摊上来,而一般人仅能糊口,很少有人乐意买画,而且买张美女回家是要被老婆骂的,所以我的生意一直很萧条。我发现只有一种人比较喜欢我的画,就是一些单身的地痞流氓们。一想到我的美人们被他们拿回家要做什么用途,我就感到于心不忍,但迫于生计,也顾不了那么多。
我初次上街摆摊的时候,看见一个书生模样的胖子正在买字。但很奇怪他的摊位离市集比较远,但是却正对着一家大户人家的门口。我于是也把摊位搬到这位同行旁边,以示支持。后来我发觉自己完全是多此一举。我冲他打了个招呼,他也随便回应了一下,双眼仍然直直的盯着那个大户人家的门口。我问他,你干嘛不在那边摆摊,非要跑到这么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来呢?他说,因为近。我说,离家近?他说不是,是离这门口近。他说这户人家的小姐长的特别漂亮,而且每天会有一段时间出来溜狗,他把摊位挪过来就是因为想每天都能见小姐一面。我立刻对他嗤之以鼻,心想什么大不了的女人还让你痴迷到这种程度。我说好,我也看看这狗究竟是什么品种。他白了我一眼,说你个逼样的,等你看见就不这么说了。
书生名叫董志勇,我对他说这可不像是个文人的名字。他说我是吃两行饭的,文武都行,所以我有两个名字,从戎时叫董志勇,从文时叫董智永。我当时就断定这个人要比我聪明,因为我也算是吃两行饭,但我就没他想得这样周全。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次几个买东西的在街上闲聊,我们也过去凑热闹,听到其中一个说:“上次我在街上走路,看见路上有一个下雨存下的水洼,我饶过去后想,别再有人在这摔了,结果还没走两步,就看见一个瞎子摔了,就摔那滩水里。你猜怎么着,那人站起来说了句...”“真好喝!”董志勇说。我们就大笑,讲故事那人更是差点没笑死,至于最后那个瞎子究竟说了什么,至今我也没弄清楚。但我就是对董志勇有莫名的好感,我们又是邻居,再加上他的字销量也不好,我们更是同病相怜,很快我们就成了莫逆,我心里觉得他可以说是王朝虹走后填补我心理空白的一个替代品。总之,我还是很感谢上苍,他居然接连不断的赐给我知己好友,让我觉得生命异常美好。
可惜好景不长,因为我很快的就见到了我想见的那条狗。当然还有狗的主人,然后我爱上了她。董志勇的梦中情人,也就是那条狗的主人,叫田馨,长的真是很漂亮。当时我并不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我想我觉得漂亮,董志勇也觉得漂亮,那就自然是很漂亮了。而且我对她是一见钟情。我觉得自从见过她之后,别的女人在我眼前总会黯然失色。从此以后,我坐在那户人家门口等着看门敞开狗出来的焦急心情比董志勇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狗的身后就会是它的主人。但我要将这种心情表现的十分内敛,因为我对董志勇还是怀着些许歉疚之情,毕竟人家先我一步,而且我们又是要好的朋友。但我又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之情,曾试过将摊位搬走,但不久又挪了回来,因为我舍不得。
上天也好象十分眷顾我似的,有一天,我发现她出门之后并未像往常一般转身离去,而是径直向我走来。她缓缓走到我的摊子跟前,她每走一步,我的呼吸就加促一倍。她看着画,我看着她,我多希望她能多看一会,这样我就也能多看她一会。但她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就转过脸来问我:“先生,为何你画的都是女人啊?”我想她是在跟我说话,我知道我的脸立刻就没出息的变红了,我额头上的汗水也都快要滴下来了,我结结巴巴的说:“为何?...恩...哈哈...不为何。”她又问:“先生为何头上全是汗呢?”我说:“天太热啊!”她莞尔一笑,转身离去,将我留在深深的悔恨中。我想,我怎么就这么不中用呢?不就是八年没见过美女吗?小时侯的能耐哪去了?我偷偷往董志勇的摊位望了一眼,他大概去解手了,没在。
从此以后,狗的主人每次从那个深宅大院里出来,都会往我这边瞧一眼,平均每三天冲我笑一下,每十天跟我说一句话。就这样,我都觉得幸福得不得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年。
终于有一天,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我觉得我再不将心里的想法告诉她,我就变态了。于是我就写了张纸条:田家小姐,我一直很仰慕你,你若也对我有意,请明日巳时城外石桥下相会。然后这张纸条在我手中攥了足足半个时辰,终于下定决心将它跟沾在它身上的湿漉漉的汗水一并托付给她家的一个丫鬟转交。
次日,我从辰时等到酉时,都没见她来,等得我都睡着了。人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再说平时又没跟我说过几句话,凭什么就来赴你的约呢?反正这次早就想好了,如若不成,这个小镇是没脸呆下去了,我就自己削条棍子找王朝虹去。
朦胧中,我被人叫醒,我揉揉眼睛一看,是她。我又使劲揉揉眼睛,还是她。我想我再揉就把眼睛揉破了,于是我站起身来,但我还是不敢相信,呆呆的瞅着她。她被我瞅的不好意思了,低下头去。她说丫鬟开始忘记了,刚刚才把纸条交在她手里。我还是不能相信这样低概率的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一直不能说话,连笑都忘了,就是手不住的抖。她还以为我冷,对我说:“你是不是身体不好,忽冷忽热的。”我说:“没那回事。”
然后我们就离开小桥,往旁边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为了再次确定这不是南柯一梦,我牵起了她的手。她的手温温的,软软的,是人的手。她羞得满脸通红,垂下头去,令我更觉得她是美不胜收。我觉得在某些方面很有灵性,比如我很自然的想到了这座小桥和这片小树林,而且从那以后,我们没有一次约会不是在小桥下见面,最终穿越这片小树林。
但是,从第一次见面时,我们似乎就没什么话可说,只是高兴得像天上的鸟儿。我警觉的发现这种高兴不可能维持得长久,于是在第二次约会时,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我就向她讲解了我十二岁以来生理上发生的一些变化,她似乎还听得津津有味,但她不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女人,从来也不让我了解有关她身体方面的知识,即使我厚着脸皮问她,她也不说。我想大概女孩子天生比较腼腆,也就不好意思再问。我觉得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我一般是比较流氓的,虽然我曾经十分讨厌流氓们的行径,但我现在发觉自己跟她说话时,比一般的流氓还要流氓一点。但说归说,我在动作上却从来不越轨,以为她在我眼里实在是纯洁的像女神,除了拉拉手,我们俩啥也没有。我甚至都没吻过她,倒不是没有机会,只是每次我欲吻她时,她总是半推半就,我当时弄不明白女孩子的那种似是而非的心理,以为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于是每次就很扫兴,于是每次就没吻成。好在我们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倒还一直能保持着一种新鲜感。她家教很严,所以每次出来陪我都跟家里说是出去溜狗。
或许我们真的是对那片小树林太熟悉了——我们曾尝试以各种方法穿越它,结果是屡试不爽。我们俩一致同意换一次约会地点,最后决定到山上骑马。我们挑了两匹马,其中一匹异常壮硕,另一匹则异常瘦弱。我认为那匹装硕的马她是为我挑的,我骑术不精,正准备着随时受辱,不想她突然说她要骑这匹壮的。说罢,她翻身上马,身形矫健。我说:“你骑这么宽的马,不怕处女膜撕裂啊?”她白了我一眼说:“不怕!”然后掉转马头气呼呼的走了。我想了一下:她说不怕其实有两种可能,一是她自信她的处女膜很结实,或者劈叉劈不到那个程度,不会撕裂;一是她已经不是处女,自然不会存在撕裂这一问题。而且后一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可能,既然我就岁时就有过亲吻女孩子的经历,我想在我皈依我佛的六年里,难保其他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就不会做出什么有所突破的事来。在我看来,大户人家的男丁都是一个样,保不齐我还是最保守的呢。我以为自己虽然对这层与生俱来的质量低劣的保护膜不是十分在意,但站在男人的立场上说句实话,有还是比没有好。我觉得似乎自己再想也想不明白,就催起那匹瘦马,向前追去。
这两匹马的素质果然不同,我追了好半天才追上,我猜也是她故意放水的缘故。我追到她跟前说:“哎,我错了。”她说“哼”,然后不管我说什么,她都不再“哼”,当然更不理我。我发现男人对女人决不要轻易道歉,她们真是爱得寸进尺,至少我眼前这个女人是。我想也有可能是我这人嘴比较笨,若是换了别的男子,说不定早就摆平了。要不是骑着马,我早就冲上去直接用身体摆平她了。先天油嘴滑舌上的不足,再加上后天受王朝虹的影响,我有些迷信武力。诚然我是很尊重女性的,但在对女性使用武力的过程中会有一些身体接触,在我看来还是难能可贵的。但是现在骑在马上就会有所顾虑,至少不能先成全了马,何况还是两匹公马。
最后的结局就是不欢而散,我忿忿的回了家,心道反正是门不当户不对的,散了也就散了。我着实以为有时候留个盼头比一步到位要好得多,想想以前单恋她的时候,一个小小的惊喜都能演化成无限的快乐,现在离自己近了,那道圣洁的光环也就褪了,剩下的就只是平淡无奇。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我们俩再也没见过面。
我觉得我对她其实也没多大份量,她也就是玩玩儿。
没想到一个月后,她突然托丫鬟带口信给我,约我傍晚在小石桥相间。我想莫非她要找人打我一顿出气?反正约是要付的,我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果不其然,她见到我上来就打,不光打还骂。她使劲捶我的胸,边捶还边说:“你个没良心的,我做错什么了!你就不理我了!”然后就抱着我,放声大哭。自此,她在我心目中那点贤良淑德的形象算是粉碎了。我趁机四顾了一下,没来别人。
我忙劝她,我说别哭了,别哭了,你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在这儿抱着个男人哭,成何体统啊!我一个街头卖春宫画的有何德何能值得你为我这样?她说我不管,你嫌弃我是大户人家的,大不了我跟你私奔。我说好好好,要嫌弃也该是你这大户人家的小姐先,哪轮得到我的分啊,我不生你气了还不行?你别哭了。她说你还得寸进尺,我还生你气呢!我忙改口说好好好,你别生我气了行不?我错了行不?小甜心,不哭了行不?乖啊,不哭了。她说,那你抱我。我心想这谁得寸进尺了但没敢说,只好把她抱住。但这又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她比我矮。她抱我是从我胳膊下边抱的,我又不好要求她换个姿势重抱,就只能从上面抱她,但我的肩又比她的头要宽很多,于是我抱起来就松松垮垮的很不爽,这个技术上的失误也从此为我们的关系埋下了一个隐患。
她虽然停止了哭泣,但还继续在我怀里抽噎着。我还地接着哄她,说别哭了,甜心,你看你名字取得多好啊,田馨,甜心,跟宝贝儿似的。她还真就破涕为笑,边笑边用那句被女人用俗得让人无可奈何的话骂我,坏蛋。我当时就觉得,这么无聊的笑话都能把你由哭哄笑,这个女人的智力水平顶多跟我十年前一个档次。
我想其实这一幕肯定会让许多人羡慕不已,而且这样美好的一幕也似曾出现在我的梦中,但心情却完全相反。我似乎没有一丝幸福的感觉,反而觉得她抱我越紧,我的心倒离她越远。从此以后,我在她身上得到的唯一乐趣就是叫她甜心,因为感觉似乎是沾了便宜。我发现我人生的乐趣似乎就是沾女孩子的便宜,在她还不属于我时,小小的便宜就能让我蹦达上好几天,但自从在她那儿沾了一个最大的便宜以后,她就属于了我,而我就在没任何便宜可沾,所以我就失去了乐趣。发现这一点以后,我对自己的人性实在是失望透顶。但事已至此,我估摸着我后半辈子基本上就是跟她了,所以这件事我一定要告诉董志勇,即便他知道以后我们可能再也作不成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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