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金庸小说的情
<P>总论——“情” 与金庸的价值观<P> 成功的小说,必然反映某些矛盾。没有矛盾冲突便难有情节发展,人物间的矛<BR>盾冲突,个人与家庭、杜会间的矛盾冲突,甚至是个人内心的挣扎、取舍种种矛盾<BR>冲突;不然情节容易变得平板,小说也缺乏刺激与吸引读者的力量了。
<P> 金庸小说的成功,正因为他能把种种矛盾冲突,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人物、<BR>情节变幻万千,金庸小说所表现的基本价值范畴是不变的。这套价值观可分成三个<BR>层次:就是世俗的价值、情和义。
<P> 世俗价值是世人一般认为值得追求或尊崇、宝贵的东西,包括金钱、地位、权<BR>势、美色、杜会规范、寿命。情包括男女之间的爱情,但也包括手足之爱、父子师<BR>徒朋友之间等等的爱。义是指道德观念与原则,朋友之义,严格来说,与朋友之情<BR>不同,情是心中所感到的亲近依恋,义则是责任,是应富做的事。
<P> 金庸小说刻画的矛盾冲突,有这套价值的三个层次之间的冲突:例如世俗之见<BR>与爱情之间的冲突、情与义之间的冲突;也有每个价值层次之内的冲突,例如在两<BR>个爱自己的少女之中作出取舍,或者两种不同的责任之间作出抉择。一般来说,在<BR>金庸小说中,第一个层次与第二或第三个层次的冲突是最普遍而又最容易解决的。<BR>金庸的正面人物都十分重情,都有很强的道德意识。在现实杜会,尤其是现代杜会<BR>,感情为重、利益为轻的人绝不多见,至於说为朋友而牺牲性命、为原则而放弃前<BR>途的人,那就更少了,可以说,现代杜会,早已没有人期望别人这样做。然而在金<BR>庸小说的世界里,这种事经常发生,淡泊名利、对生死处之泰然,已成了金庸人物<BR>的当然反应,久而久之,读者对这种精神已习以为常,不大感到惊奇了。金庸的主<BR>角通常是又穷又没有杜会地位,常常生活在极端困难之中,但是任何金庸读者都不<BR>会想像他们会为威武所屈、富贵所淫、贫贱所移,他们天生就是精神上的贵族。如<BR>果金庸单单倚靠理想与世俗价值之间的矛盾冲突,他的小说就不会这样出色:情的<BR>矛盾:情的矛盾,比情与世俗价值之间的矛盾更难解决。因为漫游金庸小说的世界<BR>之中,读者心目中早已知道世俗价值是最低下的,应该为英雄人物所唾弃;但是情<BR>的矛盾,是要在两件同样是「好」的事物中作出取舍,这就没有规则可以依循了。
<P> 有些矛盾只不过是暂时的,例如郭靖爱上了黄蓉,但江南六怪不赞成,要他以<BR>後不再见这个「小妖女」;黄药师讨厌郭靖,不许女儿与这个「傻小子」来往。这<BR>种对长辈的敬爱与爱情之间的矛盾,只是暂时性质,可以改变过来。更难解决的是<BR>男女之情之间的取舍,例如张无忌与同时爱上他的几个少女。在这方面,金庸采取<BR>了不同的手法,以杨过来说,无论他遇到多少个不同的女子,即使她们对他有情,<BR>而他对她们亦不是无动於衷,但最後他仍是忠於一个小龙女;所以他对公孙绿萼说<BR>:「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令狐冲是「分段专一」,正如仪琳所说,开始时对小<BR>师妹倾心,眼中再无任何其他人,後来小师妹另嫁他人,他慢慢把爱情转移到任大<BR>小姐身上,也是对她专一,眼中没有别人。
<P> 处理殷誉的爱情取舍,金庸的手法最为独特,开始时好像是殷誉见一个爱一个<BR>,转瞬间已欠下一身情债,个个都是他非娶不可;下一刹那,又好像他一个也不能<BR>得到,但实在真况是,他真正所爱的是一个人,其他的都不过是「真前天子」出现<BR>之前的短暂现象。张无忌始终没有主动解决自己的感情问题;殷离、小昭是自行引<BR>退,周芷若与赵敏两个互相争夺,他就是战利品。从读者的角度看,最後的抉择,<BR>仍是一个道德的抉择:原来真正的好人是赵敏,坏人是周芷若,那么张无忌应属於<BR>赵敏。其实爱情原无善恶,再坏的人,也可能有人倾心相爱。
<P> 这些爱情上的矛盾冲突似乎都有解决方法,但是在矛盾产主与解决的过程中的<BR>紧张悬疑,正是金庸小说紧紧吸引读者之处。而矛盾的解决办法引起不同的反应,<BR>令读者加入自己的批评意见,更加强了金庸小说在读者心目中的印象。然而,在情<BR>的层次的内部矛盾,仍不及情与义之间的矛盾那样激烈、震动人心。
<P> 情与义的冲突:金庸小说最核心的冲突是情与义之间的冲突。在谈情与义之间<BR>的冲突之前,或者应先谈谈情与理之间的冲突,这可用黄蓉和令狐冲两个例子清楚<BR>说明。
<P> 黄蓉基本上是个理智型的人。她习惯了计算别人的当然反应,对待杨过,也是<BR>以同一态度。在她的计算之中,杨康死於中了她软猬甲上的毒,杨过对她夫妇必因<BR>此而充满敌意;他性情古怪,说不定会以阴毒的方式施行报复,所以她对杨过一直<BR>采取极度防范的手法。她不是对杨过没有感情,而是让理智的判断,盖过了感情的<BR>自然发展。郭靖对杨过的感情更深,但他选择了听从黄蓉的理智判断,也可以说是<BR>让理智盖过了情感。
<P> 令狐冲刚好相反,他虽然聪明不下於黄蓉、脑筋灵活不下於黄蓉,但是到了重<BR>要开头,他永远是让情感战胜理智。论理,他既被逐出师门,学别派的功夫已是无<BR>碍,学少林易筋经以挽救自己生命,更属应为,丝毫不损他的人格,不然,道德崇<BR>高的方证大师,又怎会鼓励他学?但是他就是不肯,而不肯学的原因,只是他对师<BR>门的一片痴情。岳不群的野心、「君子剑」的真面目,他一经点醒,马上全部洞悉<BR>;然而,他理性上怎样明白岳不群是奸险恶人,感情上始终不忍对他下手,即使为<BR>了救自己的性命也不能。金庸显然非黄蓉而肯定令狐冲;在他的小说境地中,感情<BR>的地位永远是在理智的地位之上。他的男主角,几乎每一个都是感情重於理智的人<BR>。这究竟是反映作者的个性倾向,还是表露他所追求的境界,颇为耐人寻味义,或<BR>者说,道德观念,是感情还是理智的产品?如果「义」是指道德原则,理的成分富<BR>然较重,但是义同时也是一种道德感情,像令狐冲看穿了岳不群的假面具之後,对<BR>他不由自主主出恐惧憎厌;而任大小姐听到今狐冲对爱情的忠贞专一,对他不由自<BR>主萌起敬重倾慕。对善生好感、对恶生恶感若是人性的自然倾向,义富然是属於感<BR>情的领域,而不是理智的领域。情与义之间的矛盾,正是情的内部矛盾的一个类别<BR>,因此分外激烈。
<P> 义不外乎情:情与义的矛盾冲突,最惨烈的例子是张翠山流落冰火岛十年回来<BR>之後,发现害得俞岱岩终身残废的元凶之一(起码他是这样想〕,竟是自己的爱妻<BR>殷素素。他若要成全手足之义,便要杀妻为师兄报仇(起码他是这样想〕,但殷素<BR>素既是他爱妻,又是他孩子的母亲,他下不了手,情义不能两全,他只有悲愤自刎<BR>一途。
<P> 张翠山这个情义的矛盾,其实是感情上的矛盾——不是感情上他爱殷素素、道<BR>德原则上他有杀她为师兄报仇的责任,而是他感情上对这两个他生命中的重要人物<BR>——妻子和师兄——同时有强烈的矛盾感情:他同时对他们感到既极爱而又极恨。<BR>他冲向死亡,因为他不能面对自己的感情。
<P> 我始终觉得这是金庸小说里极成功的一场,就是因为这个感情冲突的高潮有震<BR>撼人的极大力量。能与这个矛盾相比的,可能只有谢逊和成昆之间的恩怨情仇。陈<BR>家洛的内心矛盾如爱姊姊还是爱妹妹、爱香香公主还是为了成全民族大义劝她顺从<BR>皇帝,都是比较俗套而肤浅的,但是,即使在这个层次,民族大义的「义」,还是<BR>一个充满感情的责任,而不是一些冷冰冰的道德原则。情与义的分别,可能只是对<BR>一个人的情,与对一个具体、一个抽象理想的情的分别。金庸在我的《金庸小说的<BR>男子》小序之中,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就是,在「鞠躬尽瘁、死而後已」这<BR>种服务杜会的理想,与追求个性解放的理想之中,哪一种更值得追求?究竟重视杜<BR>会责任好,还是追求个人自由好?他说他的男主角之中,两者都有,但是他个人比<BR>较喜欢後者;弦外之意,是指我比较看重前者。这项裁决是否「冤枉」,不必研究<BR>,也不值得研究,因为两种理想,因为责任与自由,起码在金庸小说中,本来就是<BR>同根主,两者的根都是在於情:对一个人的情、对某些人的情、对整个杜会民族甚<BR>至人类的情、对于地万物、对生命本身的情,一种对最高的美的渴望追求.</P> 金庸过份崇拜一见钟情了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东野圣君</I>在2006-4-30 14:52:53的发言:</B><BR>金庸过份崇拜一见钟情了</DIV>
<p>恩~而且针对的都是些英雄人物啊! 金庸的小说也许不能算第一流,但称他为当是世写情第一人,当之无愧 写情第一人之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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