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恶魔邱兴华终于被斩立决了。具体杀人详情请见新浪的报道http://news.sina.com.cn/z/qiuxhsx/index.shtml
对于这个杀了11个人的恶魔来说是罪有应得。
11个人,凑起来可以组成一支完整的足球队上场人数,或者是一场篮球赛的场上所有球员还外带上一个主裁判=.=
但斩立决这个判罚居然会引起争议。。。。。。
我们祖国特有的所谓“权威专家”们又跳出来了,说这不公平,不是法治社会的表现。
还有法学专家居然表示“邱兴华被处死令人遗憾”http://news.sina.com.cn/c/l/2006-12-28/112711906954.shtml
这是什么世道什么逻辑啊~~~~难道杀了11个人的恶魔不被处以极刑就叫法治?那东条英机该不该被判绞刑呢?
我就看不惯那些读了几本书,考了几个资格证书的生物以为自己是圣人,有义务该教育世人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愚昧。
我赞赏陕西高院顶住压力做了一个另百姓称快的事。
邱兴华的代理律师说白了就是做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勾当。现在他的当事人被斩立决了,出于职业道德,他当然不能说他当事人罪有应得;也不能砸自己饭碗,说自己嘴巴不好使,当然就跳出来说高院执行的太快了,以便转移目光。可怜那些“权威专家”们就这样都屁颠屁颠就跳出来向愚昧的世人说法治了。。。。
我想问是谁赋予精神病人那么大的权利可以游离在社会规则之外?对邱兴华人道没问题,谁来对11名遇害者人道?
邱兴华最后是不是精神异常随着那正义的枪声已经成为了永久的迷团。但我倒想建议那些还在奔走呼告声讨陕西高院的“权威专家”们去做一下精神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