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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韩江

我好想好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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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雪牵魂箫 于 2009-5-3 12:52 发表
可以先同居。



不赞成同居!!
同居对于男人或许没什么,但是对于女性来说,这可是毁坏名声的。
我想如果一个女人肯同一个男人同居,应该那个女人自己觉得感情到了那个程度了或是已经下定决心跟这个男人了吧?!但是单凭女生这么想也不行,还要看男人的,有的男人觉得同居无所谓,因为爱嘛,但是结婚否,这是一个未知数。所以我个人认为,不要随便和女人同居,这是男人的一个责任心。既然同居,那么就一定要给别人一个名分,不然给不了,就不要同居。即使女人想,也不要,因为以后会害了她。

以上纯属自己的个人观点。没有舆论导向,也没有攻击牛。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的帖子

基本上,此文我是在表达一个强烈的愿望。想是一回事,做是另一回事。事情的发展,不是我可以预料的。不过呢,现在我可以操控或为之努力的,还是工作。
发表于 2009-5-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是一种感情,感受,是两个人的感受,不是一个人的
爱只有相互才是爱情
结婚只是一种形式,保必去追求呢?
若两人真的相爱何必又要结婚呢?
若两人真的不爱结婚又如何呢?
是爱的,能地久天长
不爱的,在一起也只是短暂的

小韩江,先找工作吧,来芜湖请你喝酒,呵呵
人生的路还很长,你会遇到你的如意结发的
十字路口虽多,然只有一条是通天大道
毕业更是十字路口
祝贺韩江毕业
甚重选择自己的事业
发表于 2009-5-3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笑说的对
好好的工作,这才是韩江最需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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