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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粽粽大侠

粽粽再次征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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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不开子在2005-12-3 11:57:13的发言:

哦,那粽子要好好珍惜这次啦,找个真心人,呵呵。

是啊!找个真心人,粽子你也要真心对待你的那个白雪公主哦!

不然,兄弟我也饶不了你.

大家也不饶你,你们说对吧! [em07][em07]

发表于 2005-12-3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吼吼`楼上的小弟帮他找一个吧```哇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5-12-3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千年侯鸟在2005-12-3 11:48:46的发言:

大家都应知道粽子是结过婚的啊!

粽子你连重婚都不懂吗?

10几年书白读啦! [em08][em08]

不知谁白读了,让偶来教教你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才算重婚呢?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如已举行结婚仪式,就构成重婚罪。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生份相对待,对外人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

偶现在是光棍了,再征婚咋的叫重婚?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5-12-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你还去查婚姻法呵~~傻子都知道重婚罪是啥才构成的啦``麻烦不啊你
发表于 2005-12-3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被拿婚姻法来压我,我们这儿有 谁会同居啊!

再说你不还管你的旧情人叫"老婆"吗?

她已经有老公了,你这不是语言上的重婚吗?

[em08][em08]
发表于 2005-12-3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真有精力哦,这也行,PF一下,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5-12-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仙紫忘忧在2005-12-3 12:07:52的发言: 乖``你还去查婚姻法呵~~傻子都知道重婚罪是啥才构成的啦``麻烦不啊你

但那只鸟不知道!!!

发表于 2005-12-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不开子在2005-12-3 12:12:12的发言: 你们真有精力哦,这也行,PF一下,呵呵。

是啊!PF一下嘛!粽子别生气哦!

当然啦!我的粽粽弟脾气很好的,

不会为这等小事生气,对吧! [em08][em07][em07]

发表于 2005-12-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只要双方没觉得哪不好!你管什么言语上的重婚罪?婚姻法里没这条

发表于 2005-12-3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仙紫忘忧在2005-12-3 12:16:46的发言:

言论自由!只要双方没觉得哪不好!你管什么言语上的重婚罪?婚姻法里没这条

支持,同意,呵呵。

发表于 2005-1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支持``没事讲什么婚姻法呀
 楼主| 发表于 2005-12-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这是偶泡MM的帖子,不要乱灌水啊!!!偶求求你们了~~~~

发表于 2005-12-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泡MM得看你泡得好不好啦~还有啦``竟然是泡当然要加水分了不是[em01]
发表于 2005-12-3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仙紫忘忧在2005-12-3 12:19:57的发言: 多谢支持``没事讲什么婚姻法呀

直接看论坛的婚姻法就好了

发表于 2005-12-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粽粽大侠在2005-12-3 12:20:03的发言:

拜托,这是偶泡MM的帖子,不要乱灌水啊!!!偶求求你们了~~~~

呵呵,不好意思啦,就当给你加人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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