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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斑竹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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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jycg.com.cn/dispbbs.asp?boardid=7&replyid=43530&id=29449&page=1&skin=0&Star=2

不过告诉魅儿一下

我们这个茶馆是金老唯一同意注册的

发表于 2006-4-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哭~~~

你原来是茶馆的忠实的拥护者啊!

我还以为你是江湖的常客呢!

我已经看到了这个帖子了.

并且我在下面也回了个帖子.

坚决拥护江湖!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茶馆我是去的,但是如果有人暗示我们金庸江湖侵权,自然要说个清楚。

另外,我也不会容忍那里的个别斑竹公然支持违法帖,破坏言论自由的错误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关系,甚至攻击党和政府的错误行为,江湖与之战斗到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0 9:00:18编辑过]
发表于 2006-4-2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我在那里看到你很多和人争斗的文章.

但是关于这个东西我不是很懂.

[em04][em04]

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看不懂.

不可能在这个方面上支持你的.

不过关于你的这个精神我是非常佩服的.并坚决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魔媚金凤在2006-4-20 8:47:32的发言:

哭~~~

你原来是茶馆的忠实的拥护者啊!

我还以为你是江湖的常客呢!

我已经看到了这个帖子了.

并且我在下面也回了个帖子.

坚决拥护江湖!

我是金庸江湖的忠实支持者。但我认为,如果我们侵权,应该停止;如果没有,应该对他们说清楚。既然有人暗示他们唯一合法,我一定要问清楚。

发表于 2006-4-2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于法我是支持你的说法的.

于情,我还是希望金庸不会这样的决情.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魔媚金凤在2006-4-20 9:10:36的发言:

恩,于法我是支持你的说法的.

于情,我还是希望金庸不会这样的决情.

金凤,我以为遵纪守法是第一位的,请寒雪帮帮忙,把事情讲清楚。

发表于 2006-4-2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真的是个很认真的人,又是个很首法的人.

但是你让人怎么说呢?

说我们这里是经过金庸的授权的么?

还是说这里不是金庸授权的,但是因为金庸没有管这个事,所以我们这里还是可以继续办的?

虽然我们支持江湖,但是我不知道金庸给这里授权了没有.

你让人怎么说嘛!

如果授权了,那么寒雪是应该说下的,

如果没有授权呢,那么因为金庸没有理这个事,所以我们心不安理不合的继续办我们的江湖就是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豆子他们熟悉网站事宜,会说清楚的。

我们应该先搞清事实,再讨论如何面对事实,对吗?

发表于 2006-4-2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江湖在2006-4-20 8:59:06的发言:

另外,我也不会容忍那里的个别斑竹公然支持违法帖,破坏言论自由的错误行为。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关系,甚至攻击党和政府的错误行为,江湖与之战斗到底。


虽然我不怎么喜欢茶馆,但是那里的确实比较开放,对待一些敏感的问题也不怎么回避。对于这点我倒不怎么反对,“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发表于 2006-4-2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兄,这种事情何必挂怀。

金庸江湖以前是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附属的因特网网站,在金庸授权范围内。现在和金庸本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金庸授权的网站有三个(直接授权):

香港明河出版社开办的“金庸网”

台湾远流出版社开办的“金庸茶馆”

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

金庸授权的杂志只有1本(直接授权):

大陆发行的《金庸茶馆》杂志

间接授权,大陆金庸茶馆网站就属于这类,是基于《金庸茶馆》杂志的授权,而成立的相应配套网站,茶馆确实在授权范围内。

新浪的金庸客栈名是金庸所题,但金庸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授权。网易的金庸茶舍、西祠的金庸茶社,百度金庸帖吧,均非金庸授权而开办。热血古龙、黄易中文、黄易天地、温泉这些网站也不是经过作家本人正式授权的,不过黄易给黄易天地题了个词,可以视为默认授权。

大家又不是拿作家的名号,来谋取商业利益,这种非赢利性的读者、作家迷网站,如果非要说侵权最多也是精神上的权利,和财产权没有任何关系。精神上的侵权,成不成立,其实要看作家本人的意愿了,他如果认为侵犯了,可以打官司,如果认为没有关系,那就不存在精神侵权了。想必作家本人也不至于这么小气把,自己的书迷开个文学性质的非赢利性论坛,讨论自己作品,也要打侵权官司?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寒雪牵魂箫在2006-4-20 10:35:11的发言:

江湖兄,这种事情何必挂怀。

金庸江湖以前是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附属的因特网网站,在金庸授权范围内。现在和金庸本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金庸授权的网站有三个(直接授权):

香港明河出版社开办的“金庸网”

台湾远流出版社开办的“金庸茶馆”

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

金庸授权的杂志只有1本(直接授权):

大陆发行的《金庸茶馆》杂志

间接授权,大陆金庸茶馆网站就属于这类,是基于《金庸茶馆》杂志的授权,而成立的相应配套网站,茶馆确实在授权范围内。

新浪的金庸客栈名是金庸所题,但金庸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授权。网易的金庸茶舍、西祠的金庸茶社,百度金庸帖吧,均非金庸授权而开办。热血古龙、黄易中文、黄易天地、温泉这些网站也不是经过作家本人正式授权的,不过黄易给黄易天地题了个词,可以视为默认授权。

大家又不是拿作家的名号,来谋取商业利益,这种非赢利性的读者、作家迷网站,如果非要说侵权最多也是精神上的权利,和财产权没有任何关系。精神上的侵权,成不成立,其实要看作家本人的意愿了,他如果认为侵犯了,可以打官司,如果认为没有关系,那就不存在精神侵权了。想必作家本人也不至于这么小气把,自己的书迷开个文学性质的非赢利性论坛,讨论自己作品,也要打侵权官司?

这就说清楚了,转过去。

发表于 2006-4-2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只要通过了验证就是通过了注册,就不算侵权,这世界很多东西都很沾边,但他们的意义上都是不同的,而且,这里发的东西都是不同玩家不同的东西,内容也不是抄的,侵权根本不成立。

另:喜欢金庸的人很多,如果因为打上金庸就算侵权的话,那是不是那些:话说金庸,金庸群侠传之类的东西都将是侵权的,如果此人要赚钱也不是这么个赚法吧,搞不好我会告你一句:你在防碍我的思想自由权!(玩笑)

[em04]
发表于 2006-4-2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不要太往这种事情上想啊

中国的网络立法本身就不健全,也不切合网络实际。

如果真按照法律来衡量,那中国网民估计人人都是侵权分子。

比如把,转帖。转贴按照法律,必须经过原作者同意后才能够转贴,并且转贴要注明出处和原作者,有的还要求向原作者支付一定的报酬。

你看现在的网络转贴,有多少是遵守法律而为的?

发表于 2006-4-2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我还没转过!!没侵权``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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