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兄,这种事情何必挂怀。
金庸江湖以前是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附属的因特网网站,在金庸授权范围内。现在和金庸本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金庸授权的网站有三个(直接授权):
香港明河出版社开办的“金庸网”
台湾远流出版社开办的“金庸茶馆”
中国移动梦网(手机WAP)上的“金庸的江湖”
金庸授权的杂志只有1本(直接授权):
大陆发行的《金庸茶馆》杂志
间接授权,大陆金庸茶馆网站就属于这类,是基于《金庸茶馆》杂志的授权,而成立的相应配套网站,茶馆确实在授权范围内。
新浪的金庸客栈名是金庸所题,但金庸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授权。网易的金庸茶舍、西祠的金庸茶社,百度金庸帖吧,均非金庸授权而开办。热血古龙、黄易中文、黄易天地、温泉这些网站也不是经过作家本人正式授权的,不过黄易给黄易天地题了个词,可以视为默认授权。
大家又不是拿作家的名号,来谋取商业利益,这种非赢利性的读者、作家迷网站,如果非要说侵权最多也是精神上的权利,和财产权没有任何关系。精神上的侵权,成不成立,其实要看作家本人的意愿了,他如果认为侵犯了,可以打官司,如果认为没有关系,那就不存在精神侵权了。想必作家本人也不至于这么小气把,自己的书迷开个文学性质的非赢利性论坛,讨论自己作品,也要打侵权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