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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讨妇檄文》--论今“女尊男卑”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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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0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讨妇檄文》--论今“女尊男卑”之势
余尝闻暴夫起而怨妇生,昔陈美弃妇,而众怨皆生!盖因泱泱中华,礼仪之邦,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百载提倡。余曾读诗书,知礼仪,明家和方可万事之兴达。
众乱非始于间隙之间,千年方可共眠,百年姻缘旦夕离散,非始于朝夕之刻,但毁于长此积压而已!
悍妇必自言,贤淑体贴。然细数之事,大谬其非。其本性生残暴而以旦夕之事,怨天尤人!不究自取,而祸乱他人之身!不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任意肆虐,为所欲为!天人共愤!
吾辈为堂皇男子,知书达,懂礼乐!不以瑕疵而恼恨,不因琐事而生纠葛!然退避三舍,仍不可消无谓之灾,屡劝不改且变本加厉,卑辱吾辈之身。专制家事,赏罚由心,怒骂随性。表面欢乐融融,以掩悠悠之口,哎!此辈之女可谓天生笑里藏刀!
厉观载籍,暴逆不可夺志。今奋起长笔一支,字“兵马”数百,陈兵网上,用笔弓字弩,以千军万马之势,以挽冠夫将倾之局!
遍观古今,夫唱妇随者,其乐融融!敬夫教子者,本为天性!上敬父辈,下不斥责儿女,当可为贤淑之名!而观今宵,妇主当道,上欺父辈,下辱夫子。众多家庭之遏,窃为妇主之因由!缘为千古而齿寒,令祖辈而含羞!
望各位袍泽,罗列悍妇之点滴,以警未婚之辈!奋起扬威,并匡男尊之势,以立夫名!布告天下,如律令!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释:

我说的是悍妇,并非所有之女子!

慨因今日,于女友兵戎相见!然又因爱而兵败麦城,故作此篇兼怀单身之时!

发表于 2006-4-20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上一句,使我孔子孟子程子朱子痛哭于九泉之下。

悍妇,你可以直接写《休书》嘛,或者动手教训教训。家庭暴力也有好处的,可以内部发泄积愤,避免当事人把积愤发泄到社会上来,造成犯罪。

发表于 2006-4-2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多人的个性是另一个人的怂恿而变本加厉的
发表于 2006-4-20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野蛮女友”只针对“女友”这个角色,希望美女们不要忘了,一旦成为“野蛮老婆”,可就没有几个男人受得了~

发表于 2006-4-20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下,顺便笑笑,个中苦乐自己知,她的“悍”素8素你的宠爱和欣赏哇?
发表于 2006-4-20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罚她抄写《女贞》《女戒》

 楼主| 发表于 2006-4-2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她不叫我抄写就不错了啊~`

发表于 2006-4-2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同情你啦!可素哈``估计咋这里还没这号人物!希望能出来一个``稀有物哈`,物以稀为贵`您哈`就幸福点收着
发表于 2006-4-2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介个文章很容易让我想起

某个人,呵呵

发表于 2006-4-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某个人素谁哇?介江湖人么?
发表于 2006-4-22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段段

想到谁了

发表于 2006-4-2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是乖孩子哦
发表于 2006-4-2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尊女卑------男的应该感谢男的

女尊男卑------女的应该感谢男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看过笑笑即可'请勿传播

小心有女友的被跪搓板啊``

我已经被扁了(警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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