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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律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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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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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韵八戒》

诗之有韵,犹屋之有柱;柱不稳,则屋必倾圮。韵不稳,则诗必恶劣。故押韵之所当戒者,初学亦不可不知,兹试分述于下:
一、戒凑韵
俗亦称挂韵脚。
谓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贯串,而勉强凑合也。如唐诗“黄河入海流”句,若易“流”字为“浮”字,便为凑韵,初学最易犯此,所当切戒。
二、戒落韵
落韵者,出韵之谓也。如一首诗中通体全押一东韵,而一字忽押二冬韵,一东与二冬虽古韵可通,然用诸古体时则可,用诸今体诗,即为落韵,学者宜慎之。
三、戒重韵
一字两义而并押之,谓之重韵。
如耳为五官之一,又为语助辞;干为干涉之义,又可作干戈解。一诗中两义同押,前人间亦有之,但初学终以不犯为是。
四、戒倒韵
倒韵者,将二字颠倒以就韵之谓也。如古诗“新书置后前”句,易前后为“后前”,即所谓倒韵也。然此二字于词义尚无碍,不妨倒用。若强山林树木等不可倒用之字而倒用之,便觉不通矣。
五、戒用哑韵
作诗当择声音响亮之韵押之,自然音调高超。若用哑韵则非但词句不挺,即全诗亦因之萎弱矣。
六、戒用僻韵
僻韵又名险韵,如一先韵之*字,训轻举。二萧韵之钊字,训远;单字只义,用之易近凑合。但有二字三字之古典,与题适相切合音,则亦不妨押之。
七、戒用同义之韵
一韵中有数字同义者,如六麻之花葩,七阳之芳香,十一尤之忧愁,意义皆同,若一首诗中并押之,未免重复可厌。
八、戒用字同义异之韵
字有实字虚用者,亦有虚字实用者。如一东韵之风字,不当作讽刺之风字押;四支韵之思字,不当作意思之思字押。若误用则便有出韵失黏等弊。初学最宜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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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韵举要》

〖 简介 〗
  任何诗歌都要求押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不同者,对于押韵的限制多与少、严与宽的不同而已。这也是诗歌同其它文学体裁的最大分别。
  押韵是增强诗歌音乐性的重要手段,近体诗为了使声调和谐、容易记忆,对于押韵十分讲究。古人通常使用官方颁布的专门指导押韵的书,如《唐韵》、《广韵》、《礼部韵略》、《佩文诗韵》、《诗韵集成》、《诗韵合壁》等,以南宋王文郁撰的《新刊韵略》最为流行,即世人所谓之“平水韵”。
  但是需要明白,并不值得为迁就押韵而破坏诗句的自然,除非是参加科举,否则即使偶尔一两句出韵,古人也是允许的。
〖 名词 〗
  押韵——所谓押韵(也叫压韵、叶韵),就是把相同韵部的字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韵部——将相同韵母的字归纳到一类,这种类别即为韵部。同一韵部内的字都为同韵字。
〖 规则 〗
  近体诗押韵有较严格的规定,总结如下:
  1、偶句押韵:
  律诗是二四六八句押韵,绝句是二四句押韵,无论律诗还是绝句,首句均可以押韵或不押韵。例如:
      寄扬州韩祚判官 (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第一二四句押韵。又如:
       登乐游原 (李商隐)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首句并不入韵,二四句押韵。一般来说,五言诗首句不入韵为常见,七言诗首句入韵为常见。
  2、只押平声韵:
  近体诗规定,只能押平声韵,这几乎是一条死规矩,事实上以近体诗的体例假如押仄声字会感到非常拗口,所以古人都能自觉遵守这一规则。记忆中也没有任何可供借鉴的反例,所以这里就不另举例。
  3、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古诗(古风)允许中途换韵,但近体诗不允许这样。
〖 韵部 〗
  “平水韵”共分一百零六韵部,其中平声韵部分有三十韵部,然而由于古今音调的变化,“平水韵”已经不适合我们今天使用了,我向大家推荐的是《新诗韵》。
〖 避忌 〗
  1、忌重韵,即同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重复出现,此乃大忌。
  2、避免同义字相押。如一首诗中同时使用“花”、“葩”,“芳”、“香”等。
  3、避免出韵,古人写诗多依官韵,而许多我们认为是同韵的字在官韵中被分别列入不同的韵部之中,如“冬”与“东”之类,如果在同一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这主要是因为古今语音变化的原因,今天已没有必要在强调这一点了。
〖 唱和 〗
  唱和就是依照别人诗中所使用的韵字来押韵做诗,叫做“和韵”或“步韵”,主要有三种方式:
  1、次韵:又称步韵,即用原诗相同的韵字,且前后次序都必须相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2、用韵:即使用原诗中的韵字,但不必依照其次序。
  3、依韵:即用与原诗同一韵部的字,但不必用其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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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诗以及联句的拗救》 

【孤平和三平调】

前面讲到“一三五不论”并不完全正确,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须论。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三个字是可以不论的,用平声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声,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除了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在唐诗中极少见到。前引杜诗“臂悬两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这样不合律的句子,叫
作拗句。老杜有意写过不少拗体近体诗,这种探索另当别论。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声不可,怎么办呢?可以同时把第三个字改成平声:

仄平平仄平

这样就避免了孤平。这种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例如《复愁十二首》其三:

万国尚戎马, 故园今若何?
昔归相识少, 早已战场多。

第二句本该是“平平仄仄平”,现第一字用了仄声“故”,第三字就必须改用平声“今”了。

七言诗与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必须把第五字改成平声,才能避免孤平。例如《绝句漫兴
九首》其一:

眼见客愁愁不醒, 无赖春色到江亭。
即遣花开深造次, 便教莺语太丁宁。

第一句本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现在第三字用了仄声“客”,第五字就改用平声“愁”来补救(注意“醒”是平声)。

所谓“孤平”,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
改成“仄仄仄平仄”,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还有一种情况,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这种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声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

同样,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只要能够避免孤平和三平调,“一三五不论”就是完全正确的。

【拗救】

如果仔细看一下前面所举的近体诗的几种基本格式,会发现一个规律: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
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
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也就是说,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前面谈到的对孤平的补救属于在本句自救。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对句补救。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声,往往就在对句的第三
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三句“鸿雁几时到”第三字该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声。七言的与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声,就在
对句的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诗人也喜欢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 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 花重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用了仄声“晓”,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声“花”补救。

又如《阁夜》: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五更鼓角声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
野哭几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
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该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为平(“三”);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仄(“卧”),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声(“人”)。

有时候,是本句自救和对句补救混用。比如《解闷十二首》之一:

草阁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飞初。
山禽引子哺红果, 溪女得钱留白鱼。

严格的格律应该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诗的平仄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这里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对句补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实际上,在“一三五”
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见的。象《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风”,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

象这样拗而未救,破坏了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但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只要不出现孤平或三平调,就是可以容忍的,确切地说不能算
拗。另外还有一种拗,出现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这里不讨论。但是有一种拗句,在唐诗中用得相当多,不能不提一下。请看《天末怀李
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本该是“平平平仄仄”,却写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声,违反了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逢双必反的规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
平平仄仄”写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咏怀古迹五首》,几乎每一首都用到这种特殊句型。其一:

支离东北风尘际, 漂泊西南天地间。
三峡楼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云山。
羯胡事主终无赖, 词客衰时且未还。
庾信平生最萧瑟, 暮年诗赋动江关。

第七句是这种句型。其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 舟人指点到今疑。

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读为平,就成了这种句型。其三:

群山万壑赴荆门, 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 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 分明怨恨曲中论。

第七句还是这种句型。其四:

蜀主窥吴幸三峡, 崩年亦在永安宫。
翠华想像空山里, 玉殿虚无野寺中。
古庙杉松巢水鹤, 岁时伏腊走村翁。
武侯祠屋常邻近, 一体君臣祭祀同。

第一句是这种句型。其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 万古云霄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 指挥若定失萧曹。
福移汉祚终难复, 志决身歼军务劳。

第五句又是这种句型。由于这种句型用得实在太多(经常用在第七句),几乎和常规句型一样常见,我们只好不把它算成拗句,而当成一种特殊的律句。诗
人们之所以喜欢用这种特殊句型,可能是因为常规句型“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中有三个平声,虽然不在句尾不算三平调,读起来还是有点别扭,所
以干脆变一变。值得注意的是,在用这种句型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是平声,不能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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