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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轮】七伤拳再次出击,金蛇郎君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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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巍峨高山,郁郁苍苍,猿啼虎啸;渺渺大海,浩浩荡荡,鱼戏欧翔,天之大气,地之厚得,便尽在这一山一水中了。这里应该是杨过挟玄铁重剑,荡风激浪的地方,这里应该是黄药师持碧玉长萧的地方,却绝不是香香公主沐浴天地灵气之所,这里本就不是淑女逸情的地方,仙苑奇葩,国色天香怎奈得住无情冷酷的海风。

可是,海边却站着一位柔弱的“喀斯丽”,她浑不知自己在海风肆意抚弄着她无奈的秀发和衣袂下,如风雨中带泪的梨花乱颤,她只是凝目望着与海相接的地方,她是在等待着远方归来的情郎吗?可一触到她绝望、悲愤、忧伤的眼神时,天地便忍不住发出幽幽的呜咽声。太阳不忍,隐入山后,飞鸟不忍,躲进林中。造物者既然造出人间的奇迹,为什么却忍心让她毁灭。。。。。。人类,竟如此残酷、冷漠吗?她并没有想,也没有怨这些,只是低声喃喃呓语:“什么是海枯石烂,什么是海誓山盟,什么是地久天长,至死不谕又能如何呢?但愿来生做牛做马都无所谓,只要不是这万恶的人类。。。。。。”一步步地,她走向了她心中的天堂。。。。。。

一个宽阔的洞穴中,一堆暖暖的篝火旁边,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抱着一位娇艳妩媚的女子,痴痴地望着闪烁不定的火焰,那女子至始至终一动不动。不远的一处,却是一位端庄冰冷的少女,怜惜地看着青袍少年,终于脱下自己外面的貂皮大髦,悄悄地披到孱弱的书生身上,轻轻用手理着少年蓬乱的头发,自言自语般地道:“她已经死了,永远都活不过来了,你还年轻,还有许多事要做。。。。。。”说着不由打了个寒战,青袍少年没有丝毫反映。她叹了口气,她本是碰巧来这个洞穴避避风雪,她不认识这两个人。可她不忍,这样下去,也许两个人都会离开这个美丽的生命,她看的出,少年可是渴望那一刻。就这样,火堆终于发完了它最后一点光热。她忽然感到一股寒意,死寂般的可怕,在她身旁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和正在冷去的心已死的少年,唯一令她心中仍能保持余热的是少年那执着的痴情,可是,纵然貂皮大髦,也无法温暖一个心已死的人。

寒风依然不住地刮进来,她知道,如果再这样下去,明天洞中只能是三具冻僵的尸体,她不想死,因为虽然外面下着大雪,可风停雪止,又是一个灿烂的世界,她更不想他死,因为她从他痴痴的目光中分明看到了一个英雄死前的影子,她要拯救这个活着的人。

“爸爸,好漂亮的玉佩啊!”小男孩赤着脚踩在滚烫的海滩上,捡起一块 生辉的玉佩,朝着不远一位缓袍中年喊道。中年人接过玉佩,目视良久,肯定道:“这是一块稀世珍宝,是东方苍龙东野圣君之物,自他与西方白虎西门仇一战,二人同归于尽后,便隐匿江湖,却不想遗落于此,据说此佩可去瘟辟邪,百毒不侵,你好好珍藏着吧!料东西南三圣已死也无人敢从北方玄武的儿子手中抢东西。”小男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小心地装起来。抬头却发现他爹正以绝顶轻功追赶一紫衣少年,小男孩知道父亲很快就会回来,便一个人兴高采烈地回家去了。

小男孩回到家中一声“妈”还未叫出口便扑到院中的血泊中,他的母亲临死前给了他一本《玄天归心诀》,让他不用找他的父亲赶快逃命去吧,小男孩哭泣着固执地等着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却终于没有回来。。。。。。

杀手七作拳贴杀夏雪宜DJ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6 22:35:03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1-7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夏雪宜DJ在2006-11-7 16:36:39的发言:

貌似你和赵敏都在幸灾乐祸.....

东野的杀帖?呵呵,果然是死在他手里,游戏结束后大哭......

偶都死了,你还不死,想金庸改写故事?

发表于 2006-11-6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吗?

终于也轮到我了.......

发表于 2006-11-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帖应该无效!干嘛要等你天早上?人都已经死了,那要去执行死刑的话,我就说:现在枪毙你,我明天拿枪来。行不?

想杀偶的郎君,没有法定程序,偶要起诉!

发表于 2006-11-6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一下:为什么游侠没按时投票就是自杀,杀手可以先开白条?

    呵呵,其实只是想知道杀帖本来规定在什么时候发才有效?谢谢主持人给个答复.

发表于 2006-1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两个在干嘛呢,我晕,要打情俏可以去其它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贴不同于投票,要有一定的创作及组织时间,故可以考虑给予延时。

如仍有疑问,请于游戏结束后,至主持人处投诉。游戏进行中,请以主持人裁判为上,谢谢合作。

发表于 2006-11-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里没有说可以白条帖杀!法无明文规定,该帖应该无效。寒雪是法律专家,应该明白“罪刑法定原则”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8、游戏进程中,主持人拥有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和裁决权,玩家如对游戏有争议,须服从主持人裁决,不得在游戏进程中再行抗议,如有异议请于游戏结束后提出。

[em07][em01]
发表于 2006-11-6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可以先说你死刑后再执行,那是不是法官也得拿着枪来指着宣判啊,还要规定在宣判死刑后几个小时内验尸,楼上的不要不懂也乱叫。
发表于 2006-11-6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手打白条,在杀人游戏圈内是正常的,属一种惯例了。

这个可以问问经常玩杀人游戏的玩家,是不是有这回事。

发表于 2006-11-6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温仪DJ在2006-11-6 22:41:52的发言:
规则里没有说可以白条帖杀!法无明文规定,该帖应该无效。寒雪是法律专家,应该明白“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就成文法而言,这个杀手打白条在游戏中可以说是不成文法,属于惯例、判例,在杀人游戏中是正常现象,出现频率比较高。

发表于 2006-11-6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应该就是和欧美法系滴判例一样吧?明白.既是惯例也没什么好说.呵呵.多谢解释.
发表于 2006-11-7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就死了吧。

有做伴的了。

发表于 2006-1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依约定成俗的惯例和判例吧

夏筒子也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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