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尊重狗的生命———全国14家动物保护组织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南方周末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政府各级领导:
你们好!
惊闻贵县近期发生多起疯狗咬人事件,我们——全国各地的动物保护组织——对此强烈关注,并对肖正友、李文秀、施家英三位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
事发后,我们就狂犬病的有关问题请教了多位中国知名流行病学专家。他们解释说: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侵犯神经系统引起的高死亡率急性传染病,主要传染源是病犬,其次为猫及其他动物——如兔子、狐狸、狼、臭鼬、浣熊等。病毒主要通过受感染动物的咬伤,随唾液进入人体。而控制方法以预防为主:为动物定期注射疫苗,人被动物咬伤后,马上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抗毒素预防针。由此可见,狂犬病虽然致死率很高,但传染途径不多并容易防范,是完全可以控制的。自196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狗猫普遍进行狂犬疫苗接种,同时辅助其他预防措施,由狗传播的狂犬病已经得到控制或消灭。
我国各地也时有发生狂犬病致死人命事件,由于政府大都采取科学理智的方式处理,并没有发生大面积的疫病扩散。今年7月下旬,在河北临漳县称勾镇发生了疯狗咬人事件,涉及4个村庄的17人。当地政府一方面组织人将疯犬捕杀并深埋,一方面为群众注射狂犬疫苗,至今未发现死人和狂犬疫病爆发事件。有关专家也针对贵县疯狗咬人事件指出:“只需要对这个镇及其周边的狗进行接种疫苗,同时对发病的这3个村子及其地理上密切相连的村子里所有的狗关在家里密切观察2-4周,如果有发病的迹象处死。对当地的无主流浪狗集中捕杀即可。”
但遗憾的是,贵县捕杀了全县50000只狗。据有关报道:原因是“由于狂犬病毒潜伏期较长,无法确定哪只狗带病毒,无法确定这些带病毒的狗具体又咬到了哪条狗,只得采取全部扑杀的办法”。我们认为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健康的狗只有被疯狗咬伤后才有可能得病,这可以根据狗身上是否有伤口判断。即使将县内全部犬杀光,谁能保证疯犬不曾传染其他动物?谁又能保证邻县的狗没被疯犬传染?难道还要捕杀干净境内所有动物?难道还要把邻县之狗也要一网打尽?
值得一提的是,被捕杀的狗中,还包括4000只已经经过免疫的。如果按照这种逻辑———即便注射过疫苗防疫也无法控制,那么是否应该把狗这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
另外,5元钱就能换一条狗的生命。请问这个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即使在农村,5元钱连狗一个月的伙食费用都不够。
无论是对狂犬病,还是对其他事情,都没有一劳永逸的捷径可走。解决它们,需要政府拿出足够的智慧来。但从今年4月8日贵县出现第一例狂犬病死亡案例,直至7月11日第三例死亡,贵县政府还作出过什么呢?我们认为,这反映出行政治理中存在的“智慧危机”,或者说是“庸政”。据当地群众说,“打狗已经成为政治任务了”,甚至影响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生命无价!贵县发生人员伤亡事件,我们非常痛心。但是,人类离不开动物。这次事件,更是凸显出人与动物如何和谐相处的问题。事实上,这也是动物保护组织努力的一个目标。我们宣传动物福利理念、提倡保护动物,不是不顾人类自身利益的极端行为;我们保护动物,更不是提倡全民吃斋,而是在倡导一个既能维护人类自身利益,又能最大限度保护动物基本权利的“和谐”理念。
无数事实不断警告我们:忽视动物福利,势必影响人类发展。在我国,由于随意遗弃动物造成了流浪动物的增加;中国目前又没有对流浪动物实施人道的收容制度,最后造成了疫病侵害人类健康。贵县发生的狂犬病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另外,由于无数的农场动物得不到最基本的福利保障,导致生活繁殖条件极其恶劣造成自身免疫能力低下。我们食用它们,又伤害了自己的身体。
所以,我们坚持认为爱护人民不是体现在打狗的态度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类似狂犬病问题,重要的是要学会如何去科学地认识人与动物之间的辩证关系。目前,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其中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要学会尊重自然界中的其他生命。
我们呼吁:贵县政府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能对此事进行解释。我们将密切关注贵县政府的回应情况。 邯郸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 等14家动物保护组织 200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