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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第一魔教日月神教杀手组织初步具体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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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9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月神教为繁荣江湖,特成立杀手血滴子组织,以杀手身份贴杀江湖人,具体内容如下:

1、杀手成员共七人组成,日天枢,月天璇,金天玑,水天权,木玉衡,火开阳,土摇光,简称七曜使者或阴阳五行杀,其真实身份保密;

2、杀手贴杀均使用七曜使者MJ,杀人贴必须为原创,字数必须是被杀人总贴量两倍以上,否则为不合格杀贴,不能杀人。

3、被杀之人应在三天内做出回应,如被杀之属有门派者,可请本门中人帮忙回应,并反击杀手,本门中人也可自动回帖帮其反击。但回应贴字数不得少于自己发贴总量的两倍,否则无效。被杀之人做出回应后。杀手将再次出动跟帖回应出击,如杀手没有回应。那么此被杀之人成功复活。以此直至一方放弃对方胜为止。

4、江湖人可以发江湖短信给清风落羽要求杀某人,费用为此人总贴量的三倍数额,最低1000两,上不封顶,另外,根据身份不同,版主及贵勋多加一万两,超班及上卿多加十万两,白衣加多十五万两,总管多加三十万两,有门派者多加五千两。若没有杀死,费用双倍退回 要求杀人时,必须一次性先将银子向清风落羽付清,否则不发杀贴,

5、所有杀手遵守职业道德,决不泄露买主身份。杀手三不杀原则:注册一月内的新人不杀,杀手组织内部人不杀,杀手组织不愿杀之人不杀。

6、清风在接到案子后,同其他杀手成员一同商议,由哪位来出手发杀帖。

7、常规业务为每月杀一人,由组织的主人点定人选。

8、作为收钱杀人,每周只杀一人,凡杀人的生意,每周只接一笔,具体该杀的条件为:七人共同商量。

9、被害之人将失去所有财产而身无分文,一个月内不得加入其它门派,在江湖飘荡。如果再次被杀,将被封ID。重新注册,以前的贴子可以合并。

10、无论是常规业务还是收钱杀人,若一次杀不死此人,此人在之后一月内免杀。杀手组织在此期限内不再接受帖杀此人的要求。

11、作为正教人士,如果能识破其杀手身份,并发贴追杀,按上杀手杀人的方法进行决战。杀手败了按上面被杀者的方法被杀处理。

具体步骒如下:
一、江湖甲乙二人因某事结怨,甲或因为乙武过高,或因不愿被江湖人知其事,而与一名叫清风落羽的卖馄饨的生意人碰头。但清风落羽只是一个杀手组织的联络人,二人谈妥后甲付清杀人费用,静候佳音。

二、清风落羽迅速返回组织,经组织最终确定是否杀乙此人。三天后同样令清风给甲回复,如果不同意,退回费用。如果同意,清风同时以论坛短信告知乙,三天后取尔性命。乙如临大敌,因为这正的江湖闻名丧胆的号称从未失手的的第一杀手组织七曜使者的一贯作风。或准备后事,或与亲朋好友共对大敌。

三、三天后,杀手一名出动,发出追魂一击。虽每次出手都似七曜使者一人,但实在每次最后留下代号,如月天璇以武曲剑杀某某人,水天权以文曲印杀某某人等。
四、乙在受到攻击后当然不甘就死,奋力反击,杀贴发出后三天内回贴反击,或由其门人代发。若贴合格则第一回合幸免于难,但紧跟却是杀手更凌厉的杀招,如此般直至一方不再出手。若乙方超过三天不出手则被杀,若杀手三天内不出手则为杀手无功而退。

四、残阳如血,一个卖馄饨的老人边收拾着担子边似有意无意四处看着街头的人们,等着新人目标出现。(另一副画面,卖馄饨的拿着双倍的钱送给甲,一句话不说掉头就走。)

发表于 2006-11-30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杀手加点压力:

如果杀手杀不了被杀之人,在三天内没回帖的话,即被杀之人成功反击,应视为杀手被被杀之人杀掉。

发表于 2006-11-3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在本教主的领导下,

这个组织终于成立了。

杀个马甲先试试吧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2-2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杀之人应在三天内做出回应,如被杀之属有门派者,可请本门中人帮忙回应,并反击杀手,本门中人也可自动回帖帮其反击。但回应贴字数不得少于自己发贴总量的两倍,否则无效。

如果本门中人代替回帖是不是就按代替的人自己的回帖数计算?

发表于 2006-11-3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要杀MJ就杀牛,做顿牛排大餐来犒赏教众

发表于 2006-11-3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提议不错,杀曾阿牛还是牛家村支书啊

发表于 2006-11-3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看都行,要不干脆来个双杀临门
发表于 2006-11-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担心啊,这个游戏最大的困难到不是钱,而是文章,例如杀寒雪需要一万多字这就不说拉,连一般江湖常客也要两三千字,甚至三四千字,再少就不是常客了,杀了也没啥意思,这几千字的杀帖可不是好写的哟,足以把人累死
发表于 2006-11-3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可能还会反反复复出手数次。汗!
发表于 2006-11-3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才要收高价,毕竟几千字的帖子来回发可不是闹着玩的
发表于 2006-12-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主,考虑一下,要不要提高物价啊?

发表于 2006-11-2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价格啊,

要申报神教最高层,开价格听证会,然后上报神教物价局审批

最后由教主签字生效

发表于 2006-11-30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哪个?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6-12-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其它看法就转到笑傲版吧.
发表于 2006-11-29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先搞起来,在实践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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