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东野圣君在2006-12-4 10:24:28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李慕白在2006-12-3 22:53:21的发言:
4、江湖人可以发江湖短信给清风落羽,要求杀某人,费用为此人总贴量的三倍数额,最低1000两,上不封顶,另外,根据身份不同,版主及贵勋多加一万两,超班及上卿多加十五万两,白衣加多三十万两,总管多加五十万两,有门派者多加五千两。要求杀人时,必须一次性先将银子向清风落羽付清,否则不发杀贴,若杀人失败,退还二倍金额;
这个是规矩吧
这的确是规矩,不过这个是组织对买主说的,组织自愿不要钱这好像和别人没什么关系吧.能救人的快救人,争这种文字没啥意义.就是在江湖说是先付款后怎么样的也经常不按规矩来的,杀手都不怕杀了人拿不到银子别人怕什么?很奇怪,这也能成为贴子无效的理由.
既然都不按规矩出牌,那还救什么救?杀手可以不按规矩,被杀者同样可以不按规矩。现在被杀者决定回贴15字以上则可以免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