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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古金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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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序:我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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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第二天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12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

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海淀良友书店的所有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猛然醒悟:韩兄那一笑是大智的一笑)。这之后的又一天,我看到我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带着《陆小凤》。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心生厌倦,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我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古论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

  我时常想,造化是多么的神秘和奇妙:既生金,又生古。假如江湖上只有金庸,或者只有古龙,那将是我们多大的遗憾。作为一个汉语的热爱者,我常常会对造化深怀感恩之心:在汉语支离破碎苦难深重的20世纪,上苍还是同时赐予我们金庸和古龙所创造的汉语奇迹。

  对我来说,金庸和古龙的书,不仅给我带来阅读的快乐,带来愉悦和慰藉,而且也加深我对道路问题的迷恋——这是我长久关注的问题。《古金兵器谱》,是我对古龙和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在这背后,是威廉·詹姆斯的一句话:“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1.风尘外物,妙僧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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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想谦卑下跪,可是让我跪在谁的面前呢?

                       ——克利

  我初上万科周刊BBS玩的时候,注册的名字用的是“无花”,几天后,改用“王怜花”。几个月后,我发现,已经在坛子上——主要是在《经济人俱乐部》——很有名气的“面朝

大海”改用“无花”作马夹。我想说的是,至少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喜欢“无花”这个ID。

  在《楚留香传奇》系列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楚留香的陪衬人,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妙僧无花。在《血海飘香》中,无花是真正的主角。无花的绝技是“迎风一刀斩”,古龙写无花,用的也是迎风一刀斩:惜墨如金,于惊鸿一瞥中绝才惊艳。《血海飘香》共二十七章240页[珠海出版社1998版],只有六章写到无花。第一次写到无花,是在第三章第二十页,无花并未出场,而是通过楚留香和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三女的对白先声夺人:

  他笑着道:“你最想见的人是谁?当今天下,谁的琴弹得最好?谁的画画得最好?谁的诗作得令人销魂?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

  他话未说完,李红袖已拍手道:“我知道了,你说的是那妙僧无花。”……苏蓉蓉温柔笑道:“我听说此人乃是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画书,样样妙绝,而且武功也算是高手。”楚留香道:“岂止是高手,简直可说是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只可惜他……他实在太聪明了,精通的实在太多,名也实在太大,是以少林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时,竟选了个什么都比不上他的无相。”

  李红袖道:“像他这样的人,对这种事想来是不会在意的。”

  楚留香拊掌道:“不想李红袖竟是无花的红颜知己。”

  主角先不现身,而是通过别的人物的转述来诱发读者的想像,这是叙事学上的惯用招数。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这段对白,是因为这段话非常重要,是在无花还没出场的情境中已写出了无花的风姿和命运,尤其是命运。以无花之才具,天湖大师不立他而立无相,已隐隐可见无花身上必有另一种令人不安的东西。而对此,无花本应像李红袖说的那样“不会在意”,可是身世和野心令他对此是“很在意的”。不过,这种在意却不是左冷禅式或者岳不群式的,而是无花式的——这样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到了第八章,无花本人才出场,出场前还先铺垫他的琴音。此时楚留香正和中原一点红激战西湖:

  烟水迷蒙中,湖上竟泛着一叶孤舟。

  孤舟上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这是无花出场时古龙对他的描写,所谓惊为天人。请注意关于无花相貌的用语,对比一下《世说新语》中对那些名士相貌的措辞:

  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

  裴令公有隽容仪……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

  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在魏晋时代,汉人开始形成“文采风流”的审美价值观。隽朗的容颜,高蹈的言谈举止和必不可少的才学,综合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形成一种“风姿”,而人本身就成为一种艺术品。古龙笔下的无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艺术品。

  无花再次出场,已到第十六章:

  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

  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在莆田南少林寺中,楚留香、无花和天峰大师泡茶那一节,于无声处惊心动魄。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演绎一场生死茶会,表面波澜不惊,心底波涛起伏。在生死关头,三人在谈吐中所表现出的机锋、定力和风度,都是汉人传统中最精妙的精神写照。

  在戏的大幕就要落下时,楚留香对无花有一个评价:“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之前,他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只可惜那时我纵然怀疑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会怀疑到连琴声都不愿沾着杀气的无花身上。”楚留香说。而无花则说:“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既已如此,他们之间免不了要有一战。当无花败于香帅时,无花的神色和古龙的笔调一样冷静:

  “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

  他的语调那么平淡,就像刚才证实的只不过是场输赢不大的赌博而已,任何人也听不出他已将生命投注到这场赌博中。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你虽已输了,但无论如何,你的确输得很有风度。”

  无花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道:“我若胜了,会更有风度的,只可惜这件事已永远没有机会证实了,是么?”

  楚留香黯然道:“不错,你的确永远没有胜的机会了。”

  无花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形象的最好的写照,他说:“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说完,他就自尽了。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或许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凤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对“洁”的境界的追求,是汉人形象中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这样的人,必须忍受孤独和寂寞,并且绝不妥协。无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他的辞典中,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这样的俗语。按书中的安排,无花是反面角色,但当你看完全书,挥之不去的竟然只是无花的“孤洁”的形象,这可能是叙事学上人物有时不受作者控制的经典案例,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司汤达的于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那正是无花的风神。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只用了几天就放弃“无花”这个ID呢。除了我很不喜欢古龙在《大沙漠》中让无花复活变成“吴菊轩”这个狗尾续貂的安排外,我以为如今的江湖,如今讲汉语的地方已容不下无花这种人了。此外,无花的问题在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身世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他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无花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相比之下,另一个和尚,金庸《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到达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

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像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像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万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3.活着,三个不一般的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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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旧作《厌倦十四行》

  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谚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 eat to live,not live to 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我认为我理解得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黠、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凤》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凤》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尚黑吃黑死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像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4.艺术家生涯,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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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

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隆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转了序言和前四章 供诸位大虾品评品评 喜欢的大虾请自己到网上找一下
发表于 2007-5-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娓娓道来,见解入木三分。

  高手中的高手,如果能全部转来一看就更好了。

发表于 2007-5-1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客比剑客更江湖。
发表于 2007-6-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燕七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人物……
不过拿来和马夫人相比,实在是有些。。。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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