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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逍遥派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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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3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行事向来随心所欲,厌烦过多的条条框框,喜欢不受拘束,天马行空、逍遥自在,这也是我建立逍遥派的宗旨之一。
  但是,做个教派还是不容易的,本观也认为还是有必要明确以下几点: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网络法。
2、可能很重要,在论坛上,肯定有不同的意见,也可能很尖锐,论坛及本观也积极鼓励大家去争论、探讨问题,但切忌恶言相向。有分歧  漫漫谈,须知,忍让 更是一种风度。希望大家能做得到。
3、门派刚刚建立,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共谋发展。吾派暂时不考虑工资的发放。如果大家需要钱,可以借,本派大力支持个人的发展,还不还看你的人品了。(门派建个领域要十万,我们才有一半的银子啊,诸位一起努力哦)
4、鼓励侠友的个人发展,有能力出众者,本人可以向江湖总管推荐,担当重任。自然,如果自己能建立门派,本观更是欢迎:我希望我的朋友们能多出几个过硬的版主、多出人才,如此,方是本观之幸、方是吾派之幸。
5、我是桃花岛的弟子,经岛主师傅尔雅允许,此缥缈峰算作桃花岛的别院,亦是桃花岛的一枝。
6、其他的事情自己看着办。
  (更新中)

[ 本帖最后由 黑风观观主 于 2007-6-16 12:18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就是要遵纪守法,自强自立,不可以门派为倚仗。。
发表于 2007-6-13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一点就是加强组织纪律性和自我创新精神!
 楼主| 发表于 2007-6-14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基本的遵守一下也就行了。
  
发表于 2007-7-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5、我是桃花岛的弟子,经岛主师傅尔雅允许,此缥缈峰算作桃花岛的别院,亦是桃花岛的一枝。"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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