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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少做歌功颂德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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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那篇颂毛之文,偶有所感。
少做歌功颂德之事。看看历史,那些卖力地歌功颂德之人,若非别有用心,便是为人作嫁。
有成就,亦有错失,天下人皆然也。
有利国家进步者,虽尖酸刻薄,亦足敬也;
无利国家进步者,虽平和方正,亦未足取。

中国人的“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注定皆属白日梦。
何时中国能走出“因人成事”之怪圈,则国富民强可期矣。
发表于 2007-9-1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国民,歌颂一下本国的缔造者、领袖、导师
没有什么不妥的
历史本就是英雄人物创造的
有意见,只有一个办法:努力让自己成为创造历史、转移世运的英雄人物
发表于 2007-9-1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不太计较,有的人喜欢凯撒,有的人喜欢耶稣,很平常。独夫也好,救星也罢,都是个人的主观评价,虽然我倾向于反毛,但我认为别人有权利对他歌功颂德。
发表于 2007-9-1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稀罕LS的签名哩..
全是林姑娘...
还有那个是非主流的字咩???
是咩....
哈哈...


有错有对...人爱最就让人做咩..
我们就当..看戏咯...
嘿嘿...
发表于 2007-9-1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咩....
阁下莫非是两广人?
发表于 2007-9-1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
嘿嘿..
最近不晓得哪根筋不对咩...
吵架稀罕那个字....


只是米想到...
哇.你那么严肃的人..也用非主流的字咩...
额用都会有人说是火星文...
发表于 2007-9-19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粉稀饭内样的字类。。
虽说看起来粉累~
发表于 2007-9-1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众有这个自由,只要不触犯法律。

正如我们有批毛的权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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