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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版主管理贴(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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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的定义:按论坛相关规则管理相应版面、维护版内正常的秩序,调动会员的积极性,策划主题活动,处理不应在本版发表的帖子、删除违规文章的论坛正式注册会员。
1、须知
(1)金庸的江湖实行版主负责制,凡金庸的江湖注册用户都可按程序申请为相应版主或版副,版主和版副直接受管理层领导,全权处理所辖版面内版务。
(2)金庸的江湖每版设立版主1人,版副1-2人。在版内事务上,版主与版副(以下统称版主)拥有同等权利。通常情况下,任何版面的版主设置不得超过3人。
(3)版主的言论、行为、态度应宽容、客观、公正、中立。版主如有滥用职权、严重违反本论坛各项规定、未能履行版主职责者或明显不适合继续任职者,经管理层核实,免除其版主职务。对于不尽责而遭会员检举的版主,先由管理层做内部通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管理层可取消其版主资格,或取消其再申请本论坛任何版面版主职位的资格。
(4)版主辞职必需提前两周向管理层提出申请,撤职或辞去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担任版主,特殊情况例外。
(5)版主有权依相应版面的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交由管理层裁决。
(6)版主每三天需至少在本版发文一篇并有义务参与所辖版面的管理工作。版主因故短时间未能登录的,应当发文向聚义厅按规定告假。版主可以视版面需要建立相应管理规则,经过管理层审核同意批准后生效,并本规则同时约束论坛所有注册会员。
2、 版主的申请与任期
(1)金庸的江湖实行版主负责制,版主的申请需至聚义厅进行,申请资料在两周内有效,超过两周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如需申请,可再次行文以表其意。
(2)本条例及坛规所指“版主”,如未特别注明,是指非管理层成员的正副版主。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正式注册会员。即要通过身份认证,且满足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
●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仔细阅读论坛各项制度。
●申请人上线时间大于60小时,上站物理时间超过60天(从注册日期起的日数)且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每周至少10小时)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
●申请人的发帖数量要达到200篇以上。(发帖数量只做为参考用,不做必要条件)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3个月内未受任何站内的处罚。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
●申请人对所申请版面的知识有相当地了解和认识。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在特殊情况下,由管理层直接任命。
(3)版主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几点:
      ID:
      昵称:
      QQ号:
      E-MAIL:
      申请版面分区:
      申请版面名称:
      每周上网时间:
      是否有担任过版主的经验:
      请谈谈您申请担任该版版主的理由:
      您认为该版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强改进,以及您的改进计划:
      如果您当选,您将怎样行使您的版主权利(您的管理原则):
      您如何聚集本版的人气,并引导本版讨论方向的主题:
      有无论坛管理经验(有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
      是否在其它论坛担任版主(是请写清网址及版面名称)
(4)版主申请书必须与坛规相符,且包含第3条各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如果所申请的版面已有版主,需正版主支持,版主支持必须给出较详细的理由。如果现任版主在两个星期内未发文表示支持,视为反对。另外,申请人在此版过去的表现、对本站的贡献作为是否批准的参考。一般来说,申请需要一定的回文支持,此项由管理层具体掌握。严禁同一人用多个ID支持申请,此类ID禁止申请版主六个月,情况严重者加重处罚。
(5)管理员对申请人进行考察,以决定是否通过申请。聚义厅现的有实质内容的反对意见,申请者有责任进行采证并做出相应答复,管理层及该版版主可以视具体情况处理。管理层对于申请具有最终裁判权。
(6)对申请重要版面的版主,管理层应严格审查。可以要求申请者具备版主经历或相关条件。
(7)各版设版主1人,版副1-2人,新版在一个月考察期内原则只设一个版主。版主版副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该互相尊重,并协调好工作。如版主、版副产生管理上的分歧,不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主管超版、分管管理员负责居中调停。
●同一人原则上只担任一个版面的版主,如有必要,经管理层批准可兼任一至两个版面的版主,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版的版主,如果发现违规,可由其选择其中三个版面继续担任,辞去其他版面版主,不得转送他人,个人不愿选择的,由管理层决定其留任版面。同一人不得以不同ID同时担任同一版面的版主。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用帐号担任版主。
(8)如果现任的某位版主两周不上论坛且未按程序事先请假,管理员在审核新版主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版副。不论版主是否请假,如果一个版在两周内没有任何一位版主进行管理,管理员审核新版主时可不考虑原有版主的意见。
(9)新任版主上任后的前两个星期为实习期,在此阶段由管理层考察新版主是否胜任版主职位。凡在此期间涉及:违反坛规及版主管理条例、不能执行版务管理或不能胜任该版版面管理职责者,管理层可撤消任命。
(10)无版主的版面只任命一名版主,在该版主的实习期满后,再接受新的版主申请。
●新开版在考察期内原则上只设一个版主,但可以由版主推荐,更换版主。考察期满转为正式版后再接受新的版主申请。
(11)版主每届任期为六个月。所有版主均可自动继任至任满12个月并勿需在聚义厅提交继任申请。任期超过12个月的版主,从第13月起每单位任期均需到聚义厅提交申请,管理员根据其任内表现,版面的实际情况等决定其是否可以继任。不按时递交继任申请的,视为自动离职,管理员有权解除其版主职务。一个会员在某个版面的连续任期最多为24个月。
●有特殊需要的版面可以延长版主任期,但必须向管理层申请并在版规中予以规定。
3、版主的权利、义务和工作
(1)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使用者的问题,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发起今日主题,活跃讨论的气氛。
(2)版主应在各综合版面设置索引形式的精华置顶帖,并精华区每月至少定期收集更新整理一次。同时需就相关的常规问题的进行解答,及时删除违规文帖。
(3)版主应保持管理者中立的立场,不应以学术性、技术性问题的歧见或个人好恶封禁会员的发表权。
(4)如果版面内出现违规信息,版主没有及时处理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撤职。
(5)若版内出现争吵,版主应加以协调,以维持版内的良好气氛。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尤其不能偏袒任何会员,同时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6)若是版上出现过量灌水,版主应进行劝阻(禁止版主不劝阻而封人),并删除灌水的文章,否则视为失职。若版主纵容、参与灌水,或利用版主权限遂行私人目的者,视为严重失职。版主失职或严重失职,按坛规给予处罚。
(7)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依据悠游社区管理总则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本版的版规。此版规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后生效。版规生效后,须写在本版并置顶,或在本版信息发布栏中发布。如果未说明版规,则依据悠游社区管理总则。
(8)版规只适用于该版,对所有会员在该版的活动都有效。新任版主不得擅自推翻经管理层通过的版规,但可向站务组提出修订。版规修订时,版主应先在本版发布征求意见稿。版规与悠游社区管理总则矛盾之处,必须提交管理层决议。
(9)版主封禁用户的发表权时,版主需说明封禁原因、申请恢复权利的可操作的方法。对于不便公开的原因,可以以论坛悄悄话或EMAIL的方式向管理层说明原因。不能遵守本条款的,视为失职。
(10)版主在处理版务时,不得有不公正行为,也不得滥用职权,否则视为失职,情节严重的可以撤职。
(11)每个版一个月必须至少整理一次精华区,否则视为失职一次。临时性版面的版主卸任前应整理好精华区,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做到,需通知管理层。
(12)版主误删文章,必须要在其版面以文字说明并向该会员致歉。如确实误删,又未事后进行妥善处理的,视为失职行为。若发生其它未曾预料的情况,由管理员负责解释。
(13)不能保护自己ID的安全的,不得担任版主以上职务。因论坛系统原因导致的被盗用,版主可免责。
(14)版主ID注意事项
●版主在任期间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更改ID;
●提高密码安全意识,切勿使用纯数字的密码和简单的密码提示。
4、版主的任免与考核
(1)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
(2)版主每届任期为六个月,论坛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尽职尽责的版主可以连任。
(3)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聚义厅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如未按规定履行辞职手续,论坛将视之为失职而予以开除。被开除的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版主在辞职的同时,须向论坛推荐合适的用户担任版主。
(4)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可以向行政组提出。请假单提交到聚义厅或斑竹内宅版面发帖申明,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请假时间长过1个月以上,将视为自动辞去该版斑竹。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版主将受到警告,暂停权限,直至撤销权限的处罚,被撤销权限者在半年之内不得重新担任版主:
●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权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行为,或利用职权对用户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被视为失职。视情节轻重将被警告,勒令道歉,暂停权限,撤职的处分。
●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版主连续30天没有上线,连续30天未整理精华区,或30天没有发帖回帖均将被视为严重失职,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版主若连续7天内未上论坛,或7天内没有发帖和回帖,且没有在聚义厅向管理员请假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可解除其版主资格。
●版主发布谣言或影响论坛声誉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暂停权限,撤职处理。
●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版主资格。
●同一个人不可以申请两个不同的ID版主号,一经发现,同时取消。
●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撤消版主权限,保留申诉权限。经管理层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恢复,同时根据是否对论坛造成不良影响而给予相应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
●凡涉嫌失职的版主,会员可以在聚义厅版面中发文列举出证据,或者是管理层发现并证实有失职行为的版主,经审核属实后,进行一定的处罚。
(6)版主任期采用考核连任制,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版主每届任期为六个月,行政组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对于表现好的版主可以连任,并以适当形式给予奖励。为更好的带动各位版主的积极性,配合论坛的长远发展计划,行政组将定时对现有版主进行全面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如下:
●考核的内容:版主的在线时间、维持版面等日常管理工作(编辑精华区、活跃版面、回答问题、删除灌水帖、对论坛内的争吵和不良行为的协调工作、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对论坛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参与论坛管理讨论等)。主要考核版主在引导会员讨论、提高人气方面所做的工作。
●考核时间:论坛每隔30天将进行一次版务审核(其间已离职或被撤职的版主不在考核范围内)。
●考核形式:由论坛管理层根据版主日常工作表现和成绩逐一做出评价和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发表于 2004-8-1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你的要求太苛刻了吧?!照上面的说法任何申请版主的注册会员都要上站物理时间超过60天,可我们现在这个网站才建立4个多月吧?那就要排除6月以后注册的所有会员了,太残忍!

PS:偶本来还是以很大的热情在这个版面的置顶贴中申请版主的,现在看来也只能是梦一场了。
发表于 2004-8-1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尔雅不要泄气,此帖只是征集意见稿罢了!偶大力支持你做灌水版或屏踪侠影版的斑竹!
再接再厉哦!

[em66] [em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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