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议与国际交流
1. 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第一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2.应邀参加、主持第二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用英文发表“The Tendency and Legal Adjustments of China Capital Market”的演讲;
3.应邀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用英文发表“Contemporary China Commercial Reform”的演讲;
4.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首届“区域法律合作高层论坛”;
5.参加中国教育部主办,“全国双语教学研讨会”;
6.应加拿大职业健康与安全中心邀请,赴加拿大进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