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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神玉] 【黑木神玉】真身版游戏规则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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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游戏人员:
裁判2名,选手18人.

其中:
杀手:4人
刺客:1人
剑侠:1人
游侠:12人


选手身份由裁判统一分配.

二、游戏任务:

游侠:找出并票杀,杀手集团
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集团
刺客:帮助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集团
剑侠:帮助游侠,用贴杀/票杀,杀光杀手集团

杀刺联合条件:当有杀手或刺客出局时,即可联合。
  
三、游戏时间: 
  每晚九点至次日晚九点完成一轮.

四、游戏程序:


第一轮 共杀1 ==>票杀1
第二轮 共杀4 ==>杀手贴杀1,剑侠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2
第三轮 共杀4 ==>杀手贴杀1,刺客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2
第四轮 共杀5 ==>杀手贴杀2,剑侠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2
第五轮 共杀3 ==>杀手贴杀1,刺客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1
 
依最后存活者身份定胜负

末轮如果出现剩余一杀手和一游侠,那么全体游侠回来投票公决,杀手可以不投票,但默认投票给游侠,得票最多者被杀.以剩下的选手身分定胜负.

五、游戏细则:
1、裁判每轮发出投票贴。贴里注明停止投票时间。投票截止时间按论坛系统时钟为准。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者身份以及被帖杀者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如某一轮投票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票杀谁的时候,将采取加时赛形式以决生死。加时赛30分钟为限。若出现平票加时再平票,则加时中第一个出票者的票杀对象出局。

2、当轮游戏参加者必须按时投票,玩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改变自己的投票;不投票者或迟到者算自杀,不得参加后续游戏,自杀者身份下轮公布。若自杀的人仍被票杀,以被票杀论处,当轮公布身份。投票请正确注明要票杀人员名字,如果投别名而使裁判无法判定投票者真正意图,尤其是两可的情况,将判为无效票。改票者请特别注明改票二字。如果有事无法按时投票,请务必提前给裁判发QQ、社区短消息告知你投了谁的票。最终仍以你的投票为准。

3、当轮被帖杀的人,仍有投票权,但其所投的票只在平票时有效(类似半票)

4、投票帖不得灌水。为免点票错漏,若有改票,不得在原帖上更改,只能重新跟贴于投票帖后!!!在原帖上修改者, 裁判有权视其改票合理性(时间印戳),酌情判处无效或有效;如果裁判忽略改票, 其后果由修改者自负。被判无效票者,不等同于玩家自杀,仅当轮投票无效,仍能继续参加游戏

5、不得无故自杀、不得无故泄露自己以及同伴的身份。

6、杀帖是杀手、剑侠独有的权利和义务。要求是本人的原创文学作品,不得转贴、代写。体裁不限,800~2000字为宜。由于诗歌很难体现文风,故建议不使用诗歌体裁,杀贴可庄可谐,但不能有危害国家安定团结或侮辱他人的成份。必须提前准备好每轮杀贴,由于采取两方同步发贴方式,不可因个人延误整个游戏进程。

7、为公平起见,严禁以身份赌咒发誓,严禁赌帖索帖。

8、为公平起见,严禁公开或者私下向玩家索要裁判分发之身份消息以证明游侠身份,严禁主动或被动提供以上身份消息的行为,违者立即宣布其身份所在的一方失败,游戏终止(杀手方如接到以上内容的要求可以直接向裁判提出终止游戏,胜利归杀手方所有)。

9、每位参加游戏的朋友应该在游戏期间写一贴或数贴,如“游戏分析贴”、“冤人贴”、“鸣冤贴”、“申诉贴”“祭悼贴”等等,形式多种多样。只有这样,才能让游戏更加精彩。

终极敬告:
整个游戏进程中,请各位玩家相互体谅相互尊重,游戏中不得欺骗裁判,所有纷争以裁判最终裁断为准。对待游戏内身份请缄口保密,贵在自觉。大家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自持自律,这样才能使游戏进程更精彩,您在游戏中方能真正享受到竞技的乐趣。谢谢大家!

所有玩家旁观者都可以发分析帖,或猜测裁判的排兵布阵,或随着游戏的进程提出自己的投票建议,或进行辩护。
 楼主| 发表于 2008-4-1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原始的风云规则。。。没怎么改动。。。杀、刺、剑代号由两个哨子想。。。
 楼主| 发表于 2008-4-1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凤和冰冰来看看,有什么不合适或是难理解的不?
发表于 2008-4-1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1、裁判每轮发出投票贴。贴里注明停止投票时间。投票截止时间按论坛系统时钟为准。投票结束后,由裁判公布被票杀者身份以及被帖杀者身份。同时发布下一轮的游戏进程。 如某一轮投票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票杀谁的时候,将采取加时赛形式以决生死。加时赛30分钟为限。若出现平票加时再平票,则加时中第一个出票者的票杀对象出局。

加时赛比赛什么啊?
发表于 2008-4-1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看规则,现在看起来头都疼
 楼主| 发表于 2008-4-14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时就是当平票产生,给平票的人单独开一个投票贴进对决。。。
发表于 2008-4-1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的规则感觉严密多了,杀手也多了一个
发表于 2008-4-1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
坐下继续研究,,,,,,,,,,,,,,
发表于 2008-4-14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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