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江湖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江湖
查看: 9523|回复: 28

[黑木神玉] 【黑木神玉】江湖四岁庆生游戏马甲版规则帖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题:黑木神玉
马甲:金庸江湖ID
主哨:魔魅金凤(594695343)
副哨:冰剑天女(421528731)
一、游戏人员:选手18人。其中:杀手:4人,剑侠:1人,游侠:13人
二、游戏任务:
游侠:找出并票杀,杀光杀手集团
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集团
剑侠:帮助游侠,用贴杀/票杀,杀光杀手集团
三、游戏时间: 
每晚九点至次日晚九点完成一轮.
四、游戏程序:
第一轮 共杀1 ==>票杀1
第二轮 共杀4 ==>杀手贴杀1,剑侠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2
第三轮 共杀4 ==>杀手贴杀2,所有玩家票杀2
第四轮 共杀4 ==>杀手贴杀1,剑侠贴杀1,所有玩家票杀2
第五轮 共杀4 ==>杀手贴杀2,所有玩家票杀2
贴子要求:
所有贴子必须原创、首发、内容不限、体裁不限,有一定的文学欣赏性,字数不少于800字,以WORD统计为准。谢绝诗歌贴。所有杀贴文后必须注明:贴杀XXX。如发现旧贴或抄袭,则当轮杀贴作废,被杀者复活!
五、注意事项:
  1. 当轮所有活着的玩家必须参与投票。投票结束时间为每晚21:00,以论坛时间为准,过秒不候。规定时间内未投票的,算自杀,出局。在下一轮公告身份。
2. 所有出贴者,须提前备贴,必须于当轮结束后15分钟内将贴杀对像告诉哨子。如有白条,必须于当晚23:00前补齐,以论坛时间为准,否则算作废,无效,被杀之人复活。杀手当轮生命不影响。
  3. 所有人都请自觉遵守规则,不得泄露自己的身份,不得私下串联,违者取消游戏资格。
4. 未尽事宜或突发事件以哨子意见为主,游戏进程中不得争论,游戏结束后可声讨,可追复。
5. 欢迎大家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分析、八卦、搅水、捣乱之天分!同时,希望大家有同情心,对死者的悼念要有诚意,最好每轮都有漂亮的追魂贴出现!




游戏人员:
1.李慕白
2.酒魔剑仙
3.萧湘子
4.雨洛城
5.碧落萧影
6.风尘絮
7.萧十一郎
8.翩跹轻妤
9.曾阿牛
10.暖暖
11.旋覆
12.茄子豆角
13.南宫七杀
14.尔雅
15.浪之鹰
16.京允
17.小贼一个
18.落花怜楹月




游戏马甲:
1.李慕白SY
2.酒魔剑仙SY
3.萧湘子SY
4.雨洛城SY
5.碧落萧影SY
6.风尘絮SY
7.萧十一郎SY
8.翩跹轻妤SY
9.曾阿牛SY
10.暖暖SY
11.旋覆SY
12.茄子豆角SY
13.南宫七杀SY
14.尔雅SY
15.浪之鹰SY
16.京允SY
17.小贼一个SY
18.落花怜楹月SY
游戏代号:


杀之青云
杀之鬼王
杀之合欢
杀之天音  


剑之诛仙


请各位游戏人员挑选自己所喜欢的马甲到我(或者冰冰)这里来登记d" />d" />


愿意担任特殊身份的同学也请过来报名啊!!!


截止日期为明晚九点整!


PS:各位请不要在此发帖表示自己想要马甲。要马甲的找我私聊!!!如果分配不好,由哨子硬性分配,各位大大担当万分~~~~~~~~~~~~~

[ 本帖最后由 魔媚金凤 于 2008-4-16 19:45 编辑 ]
发表于 2008-4-1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挑我
发表于 2008-4-1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留名。。。
 楼主| 发表于 2008-4-1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拍死楼上滴~~~~~~~~~
别在这里谈论这些哦~~~~~~~
要啥身份找偶要~~~~~~~
发表于 2008-4-1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只是看下规则而以,赞叹下是好贴而以。。人家米有谈论别的。。。
55555。。。
 楼主| 发表于 2008-4-1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不是拍楼上滴。。。。
俺拍虫子~~~~~~~~
 楼主| 发表于 2008-4-1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京京表冤枉偶啊~~~~~~~
发表于 2008-4-14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装我自己肯定装的比较像
装小白肯定也能入木三分
装五虎妞也行~平常就很熟悉啦
其他的人就算了~
发表于 2008-4-1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小虫子的~~~挖哈哈~~~
发表于 2008-4-1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谁的好呢。。。。。
发表于 2008-4-1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两位~这样安排哈~
我要月月的马甲
暖暖要我的马甲
月月要暖暖的马甲

漏了个今天没来的旋旋~
发表于 2008-4-15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剑侠帖杀手,杀手肯定是死了~~
但是~~~~
杀手帖到剑侠怎么办~?没说啊~~~~~·
杀手死~?~~~身份公布?~~
发表于 2008-4-1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幽幽的问)我挑我自己可以吗?~`````````
发表于 2008-4-15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杀手杀掉剑侠剑侠死,杀手不许联合,有一名杀手出局后方可联合.
好像这个帖子都没说这些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08-4-1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手杀死剑,剑亡。证明人家杀手水平嘛~~~
杀手联合,互知身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江湖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Sitemap| 金庸江湖

hanxueqianhunxiao@qq.com

Copyright © 2004-2024 www.jyjh.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GMT+8, 2024-12-29 17:31 , Processed in 0.026781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顶部